酒駕累犯
」 酒駕 累犯 公共危險罪 罰鍰 高雄
「喝海尼根」後上路自撞分隔島害瑪莎拉蒂全毀 女駕駛竟是酒駕累犯
台中市20日發生自撞車禍,49歲湯姓女子凌晨2時許,駕駛瑪莎拉蒂行經惠中路與市政北三路口時自撞分隔島,車輛幾乎全毀,湯女則是手部擦傷送醫,救治後已無大礙,而警方發現其為10年內酒駕累犯,訊後將他依公共危險罪送辦。20日凌晨2時許,惠中路與市政北三路口傳出巨響,湯女駕駛瑪莎拉蒂轎車行經該處時,突然自撞分隔島翻覆,強烈撞擊力道讓車輛幾乎全毀,輪胎更當場噴飛,車輛零件散落一地,場面怵目驚心。警消獲報後連忙到場,所幸湯女僅手部擦傷,經救治後已無大礙,警方實施酒測,發現其酒測值達0.30 mg/l,湯女供稱自己聚會時喝了一瓶海尼根啤酒,但其酒測值已超過法定標準,將她依涉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警方更發現其為10年內酒駕累犯,恐處最高12萬罰鍰、吊銷駕照及移置保管車輛。警方呼籲,飲酒後切勿心存僥倖駕車上路,應選擇代駕、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以確保自身與他人安全。
酒駕撞死人還PO罰單嗆「殺小」 金門男開BMW逆向撞死幼教師肇逃
金門縣金湖鎮環島北路二段17日晚間發生死亡車禍。51歲張姓男子酒後駕駛BMW轎車違規逆向超車,撞死45歲翁姓幼兒園女教師,肇事後棄車逃逸5小時才投案。警方調查發現,張男為酒駕累犯,曾在社群媒體PO罰單嗆聲「殺小」,對違規行為毫無悔意。17日晚間6時21分許,張男駕駛黑色BMW沿環島北路二段往金城方向行駛,行經玉環路口前違規駛入對向車道超車,當場撞擊騎機車的翁姓女教師。強烈撞擊力道導致張男車輛失控,再連撞49歲盧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及40歲許姓女子駕駛的自小客車,最後翻覆。翁姓女教師傷勢嚴重,送金門醫院搶救仍宣告不治。據了解,她為當地幼兒園主任,深受師生及家長愛戴。事發當天,她留在學校準備「2至6歲混齡幼兒學習環境規劃與課程設計」研習,和授課教授討論到晚間6時多才騎車返家,不料遭遇此劫。張男肇事後自行爬出車外,竟攔乘計程車逃離現場。警方立即成立專案小組,透過監視器追查逃逸路線,動員大批警力搜捕,並策動親友施壓勸說。張男於當晚11時許主動前往金城分局投案,經酒測發現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04毫克,嚴重超標。進一步查出,張男為酒駕累犯,目前在金門擔任臨時工。早在2019年即因酒駕拒測遭開罰,2022年又因不能安全駕駛被傳喚。他甚至曾在臉書PO出罰單並囂張寫下「殺小買個早餐也6個月,無奈。」有目擊民眾指出,張男從瓊林風獅爺開始就逆向超車,「整條街都塞滿車還硬逆向超車」,行為極其惡劣。此次事故另造成許姓女駕駛手臂拉傷、車上乘客頭部挫傷,小貨車駕駛幸未受傷。警方已依酒駕致死罪及肇事逃逸致死罪將張男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消息傳出後,地方民眾群情激憤,紛紛在網上痛斥「累犯害命,不可原諒!」◎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事後飲酒」躲酒駕罪名?韓國新處罰條款上路 最高可關5年
韓國慶尚北道龜尾市一名40多歲男子於6月22日酒後駕車,被市民發現並報警,不料他隨即進入便利商店購酒,結帳後當場大口飲用,企圖以「事後飲酒」手法規避警方檢測。不過,警方調閱監視器與相關證據後,仍以酒駕與「事後飲酒」兩項罪名將其立案。南韓《東亞日報》報導,「事後飲酒」處罰條款於6月4日正式施行,明定若駕駛人在酒駕後刻意追加飲酒,以妨礙酒測,將面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萬至2000萬韓元罰金。該法源自2023年歌手金浩仲酒駕肇事事件,當時他利用事後飲酒規避檢測,導致檢方僅能以危險駕駛等罪名起訴,輿論譁然,促成所謂「金浩仲防止法」的出台。不過,該法實施至今約100天,實際適用案例寥寥無幾。根據警察廳數據,截至9月11日,全國因妨礙酒測立案僅22件;相比每年超過13萬件的酒駕取締數量,顯得微不足道。南韓警方表示,執行困難主要在於舉證門檻過高。法律要求必須同時證明嫌疑人已處於醉酒狀態,且有意圖以追加飲酒妨礙檢測,兩者缺一不可。另外,即使透過卡片消費紀錄與監視器追蹤行蹤,也難以判定其飲酒動機。至於警方輔助使用的「維德馬克公式」(Widmark formula),雖能根據飲酒量、體重與性別推算血液酒精濃度,但因個體差異過大,往往在法庭上不具備證據力。國際間亦有不同應對方式。例如新加坡允許酒駕者主張「事後飲酒」,但若無法自行證明,仍將受罰;挪威則直接規定駕駛結束後6小時內不得飲酒,從源頭封堵漏洞。專家建議,韓國應建立更嚴格制度,包括對酒駕累犯強制安裝酒精感應啟動裝置,或對肇事逃逸行為加重處罰,以防止「事後飲酒」淪為規避法律的手段。
枉為人師!國小老師4度酒駕肇逃撞警 教育局建議停職重懲
桃園市蘆竹區一所國小47歲許姓男老師,7日凌晨0時許在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三路酒駕肇事擦撞機車後逃逸。警方圍捕時,許男竟駕車衝撞警員,造成輕傷,最後棄車徒步仍遭逮捕。經酒測值高達0.94mg/L,且這已是他第4度酒駕。桃園市教育局強調「酒駕零容忍」,已建議學校依法從重懲處並先行停職。警方則對許男開出18張罰單,最高可處14萬1000元罰鍰。據了解,許男6日晚與朋友在林口文化三路某汽車旅館喝酒唱歌,7日凌晨自行開車離開,沿文化三路直行時不慎擦撞路邊臨停機車,未下車查看反而加速逃離現場。警方獲報展開攔截圍捕,許男不僅拒檢還衝撞警員,導致警員輕微擦挫傷送醫。隨後他將車停在育林街棄車逃跑,仍遭支援警力圍捕到案。經查,許男為酒駕累犯,分別在2017年、2020年、2024年因酒駕被吊照,這次已是第4度酒駕。警詢後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桃園市教育局副局長賴銀奎表示,8日將先由學校的教評會開會討論,許男酒駕行為除嚴重影響公共安全且是累犯,並損害學校及教育聲譽,教育局已建議學校依《教師法》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從重懲處並先予停職處分。
最新酒駕累犯名單曝!北市男「拒測7次」累計罰504萬 禁考照33年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以下簡稱裁決所)今天(9日)第76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計有32名,其中酒(毒)駕累犯2次者有16名、3次以上者有8名,拒測累犯2次者5名、3次以上者3名,合計32名。臺北市累計已公布1,899人次(1,774名)。裁決所表示,公告名單罰鍰最高且累犯次數最多者為林彥池,本次拒測累犯第7次罰鍰126萬元,加上前6次拒測處分,已累計高達504萬元罰鍰,禁考駕照33年。林彥池於台北市拒測罰鍰累計有288萬元,皆逾期未繳納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強制執行。裁決所說明,本次公告名單中17名案件已結案,5名申請分期繳款,餘10名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394萬元。另上月公告臺北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設籍北市者,計有杜駿宥及楊宏均等2名,裁決所已印製A4彩色照片海報,將提供本市各鄰里辦公處及各派出所張貼公布,加強嚇阻民眾酒後駕車行為,期望透過社會制約,避免高度酒駕累犯者再犯之可能性。裁決所特別提醒,部分民眾酒駕遇警方攔查時,以為拒絕酒測就可以逃避公共危險罪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責。殊不知第1次拒測罰鍰即高達新臺幣18萬元,累犯者依前次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18萬元,罰鍰無上限,遲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只要名下有財產所得均可能遭到拍賣或扣繳。除了高額罰鍰外,駕照處吊銷或禁考3至5年,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北市公布酒駕累犯名單! 上榜32人中「他」一人累犯高達4次
酒駕害人害己,但許多民眾貪圖一時方便,仍酒駕上路。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為提升酒駕累犯嚇阻率,25日公告「酒駕、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其中酒駕累犯最多者為彭信凱,高達4次,本次酒毒駕累犯2次以上者共有32名,至今累計已公布1867人次。裁決所指出,本次公告酒駕、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有32名,其中酒、毒駕累犯2次者有25名,3次以上者有7名,合計32名。累犯次數最多者為彭信凱,酒駕累犯4次,因酒測值超過0.25mg/L涉公共危險罪,由警方移送司法機關辦理,汽車駕照處禁考3年。此外,罰鍰最高者為戴綜甫、鄒維育及廖逢邦,酒駕累犯2次處罰鍰12萬元,汽車駕照吊銷3年。本次公告名單中26件已結案,2件申請分期繳款,餘4件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37萬元。裁決所提醒,有酒駕違規行為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累犯者處以高額罰鍰,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至18萬元。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該車輛;年滿18歲同車乘客同罰最高處罰鍰1萬5000元。裁決所補充,上開酒(毒)駕及拒測累犯資料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並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74歲翁倒車暴衝撞騎士 黑歷史被挖…是酒駕累犯「10年前駕照早被註銷」
台北市延平北路三段延三觀光夜市附近,今(27日)下午1點多發生車禍,74歲鄭姓老翁倒車時,因不明原因失控暴衝,整輛車撞進騎樓,造成一名40多歲男騎士受傷,而且還波及多輛機車。警方調查發現,老翁是酒駕累犯,先前被註銷駕照,沒想到仍開車上路,這次肇事是「無照駕駛」。該里里長沈春華表示,她趕到發現現場一團亂,機車散落一地,像是打保齡球一樣,一名在路邊等紅燈的騎士被撞上,還好沒有嚴重傷勢。她詢問後得知鄭翁想臨停買便當,事後也表示身體無礙,是車輛失控才肇事,但汽車半個月前才剛做保養,他也不知道為何會失控。警方獲報後迅速趕到現場,對雙方駕駛實施酒測,結果均為0mg/L,排除酒駕的可能。進一步追查發現,肇事鄭翁的駕照先前因觸犯酒後駕車相關規定遭註銷,這次的行為屬無照駕駛上路,已現場開單處罰。據了解,鄭翁2015年9月晚上8點多在北市友人住處飲酒,沒想到9點多就開車離開,結果在倒車時擦撞到停放在路旁的機車,隨後肇事逃逸離開現場。機車車主發現後報警,警方循線找到在車內呼呼大睡的鄭翁,經酒測後酒精濃度達1mg/L,嚴重超出法定標準。全案經台北地檢署檢方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法官審酌鄭翁2010年間就有酒駕紀錄,當時獲得緩起訴處分,但鄭翁卻知法犯法,再次酒後駕車肇事,輕忽法令、罔顧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被判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5萬元。◎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交長宣布加重無照駕駛懲罰 比照酒駕累犯罰鍰無上限
我國每年取締約30萬件無照駕駛,其中75%是累犯,日前北市78歲邱姓老翁暴衝闖紅燈造成8人受傷,就是無照駕駛慣犯,引發眾怒。交通部長陳世凱昨在臉書宣布,將加重無照駕駛懲罰,除了去年提到的加重罰鍰,還要比照酒駕累犯罰緩無上限,並吊扣汽車、車主連坐重罰等措施。陳世凱在臉書發文指出,交通是社會不分你我都相當關注的重要議題,由衷感謝公民持續監督,讓交通部持續做對事,也坦言國內交通環境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陳提到,在工程、教育、監理及執法、考照提升鑑別度、回訓制度、協助年長者安全駕駛等面向,皆已精進許多措施。在無照駕駛加重嚴懲上,交通部將提出新的修法方向。陳世凱說,交通部去年起著手研擬加重處罰無照駕駛,比照酒駕處罰方式,加重罰鍰,且累犯罰鍰無上限,並加入當場吊扣汽車、車主連坐重罰等。交通部也說明,現行無照駕駛罰鍰金額,汽、機車上限皆為2萬4000元,5年內2次以上直接處最高金額,且禁止無照者駕駛該車輛。車主允許無照者駕駛也併處罰鍰,5年內犯3次以上吊扣牌照1至6個月,無照者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則4年內不得考照。據悉,交通部檢討無照駕駛將比照酒駕處罰方式,不只提高罰鍰金額,且累犯要再加重罰鍰,累計加罰無上限,且明訂「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並扣繳牌照」。未來若車主允許無照者駕駛,將與無照者同額處罰,且延長吊扣牌照期間最高12個月,無照者肇事致人受傷則4年不得再考照,致人重傷或死亡則終身不得考照,近期就會邀集相關單位討論,6月底前函報行政院審查。陽明交大運輸研究所教授邱裕鈞認為,無照駕駛者多存僥倖心態,心想只要不違規、不出事,賭一把冒險上路,提高處罰、甚至處罰車主,當然有嚇阻作用,但提高無照者被臨檢抓到的機會,他認為更有效果。
台南嚴懲酒駕 3男累犯都不准易科罰金
高雄本月初3天內2宗酒駕撞死人案,引起全民公憤,台南院檢最近對酒駕累犯都不予輕縱,檢方對2名4度酒駕累犯,法院判刑5月,檢察官都不准予易科罰金,直接裁處發監執行,2名被告向法院聲明異議全部被駁回。院方也對1名5度酒駕的陳姓男子,直接判刑8個月,可上訴。對執行檢察官不給予酒駕累犯易科罰金、裁定發監執行,南檢表示,尊重執行檢察官的決定,當事人得易科罰金或入監執行,屬檢察官的裁量權,該2名當事人4度酒駕,顯見罰金對他們已難收教化之效,因此駁回易科罰金聲請,讓他們直接入監反省。該2名當事人不服檢方裁定,向台南地方法院聲明異議,指檢察官不當指揮或家有重病老父待扶養為由,請求法官駁回檢察官裁定,法官審理後,支持檢察官裁定駁回異議,2名當事人都須入監執行。台南地院本月16日也對1名5度酒駕的陳姓男子判刑8月,不再給予易科罰金的空間,若判刑確定,陳男也須入監執行。判決指出,陳男是1名廚師,今年2月9日晚上在住處喝酒後,直至隔天下午4點多仍未退酒,騎機車追撞前車,酒測值0.52,第5度犯酒駕公共危險罪被法辦。法官認定,陳男5次酒駕,足認他對法律遵循意識及刑罰感應力薄弱,依法予以加重其刑,尤其他前4次執行完畢後5年內再犯,足見他有特別惡性,前次判刑7月入監執行毫無成效;他在本案審理時供稱,有5名未滿7歲的小孩要扶養,當庭請求輕判未被接受,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判8月,可上訴。
婦酒駕累犯拒繳罰鍰 孫子保單險泡湯
年逾6旬的林姓婦人近15年來酒駕累犯4次,去年5月第5度酒駕遭裁罰36萬元,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扣押其幫孫子投保的壽險保單準備金後,表示「要執行就執行吧!」然而在得知孫子的人壽保障將泡湯後,女兒緊急攜帶現金繳清罰鍰,保住20年的保單,也畫下罰鍰攻防的句點。據了解,林婦近15年間4次酒駕被判刑,甚至曾短暫入監服刑。去年5月,她又在新北市土城區酒後騎車遭警攔檢,酒測值超標,且無照駕駛,遭新北交通事件裁決處開罰36萬元,另因滯納750元的機車燃料費,也一併遭移送新北分署執行。然而,林婦名下無不動產或其他財產可供查扣,執行機關遂於今年1月間依法扣押其投保的人壽保險保單價值準備金,壽險公司回報解約金額高達50萬餘元。新北分署5月9日通知林婦到場陳述意見。她面對書記官時聲稱「只是與朋友小酌」,強調酒測沒過是「年紀大、新陳代謝變慢」導致,還說那張保單是20年前為孫子投保,只剩最後1期保費就能繳清,表示「要執行就執行吧」!負責書記官分析其處境,指出如能盡速繳清罰鍰,不僅可保住壽險,孫子未來亦能獲得完整保障。林婦在與女兒討論後,終於改變心意,當天下午女兒便攜帶現金至新北分署服務窗口一次繳清全部罰鍰與欠費,並請求撤銷執行命令,成功化解壽險遭強制解約的危機。新北分署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若遭受裁罰,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被強制執行,不要讓家庭無辜承受連帶影響。
最新酒駕累犯名單出爐!「張哲綱」毒駕8次罰鍰117萬 送強制執行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以下簡稱裁決所)今天(26日)第69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計有31名,其中酒駕累犯2次20名,酒駕累犯3次5名,酒駕累犯4次1名,毒駕累犯2次1名,毒駕累犯8次1名,先酒駕後毒駕1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1名,酒駕拒測累犯3次1名,合計31名,臺北市累計已公布1,678人次(1,549名)。本次公告名單罰鍰最高者為張哲綱,因毒駕累犯7次及毒駕累犯8次分別處罰鍰54萬元及63萬元(酒(毒)駕累犯3次以上者按前次金額加罰9萬),機車駕照2案各處禁考3年,罰鍰共計117萬元,因未繳納已移送強制執行。罰鍰次高者為叶榮駿,因酒駕拒測累犯3次,處罰鍰54萬元(酒駕拒測累犯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機車駕照處禁考5年,罰鍰未繳納已移送強制執行。蘇清泰酒駕拒測累犯2次,機車駕照處禁考5年,罰鍰36萬元已繳款結案。本次公告名單中23件已結案,2件申請分期繳款,餘7件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206萬元。裁決所特別提醒民眾,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建議民眾不要心存僥倖;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北市酒駕累犯名單出爐!公布31人 張哲綱「6度毒駕」罰45萬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12日)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31名,其中酒駕累犯2次22名,酒駕累犯3次3名,酒駕累犯4次2名,酒駕累犯5次1名,毒駕累犯2次2名,毒駕累犯6次1名,合計31名,累計已公布1616人次(1522名)。裁決所表示,此次累犯名單,罰鍰最高者為張哲綱,因毒駕累犯6次處罰鍰45萬元(酒(毒)駕累犯3次以上者按前次金額加罰9萬),機車駕照禁考3年,業已繳款結案;李超翔為酒駕累犯5次(酒測值0.22mg/L),罰鍰12萬元,汽車駕照禁考3年,案件未結已移送強制執行;酒駕累犯4次者有2名,蔣宏基(酒測值0.26mg/L)、張順荃(酒測值0.36mg/L),其2人駕照處分均已執行,因酒測值皆超過0.25mg/L以上涉公共危險罪,由警方移送司法機關辧理。裁決所指出,本次公告名單中20件已結案,餘11件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99萬4000元。另上月公告台北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設籍本市者計有1名,裁決所已印製A4彩色照片海報,將提供本市各鄰里辦公處及各派出所張貼公布,加強嚇阻民眾酒後駕車行為,期望透過社會制約,避免高度酒駕累犯者再犯之可能性。裁決所提醒民眾,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建議民眾不要心存僥倖;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讓你丟臉丟到家!北市為防毒、酒駕 將累犯大頭照「放大7倍」公布鄰里
為遏止酒駕再犯,台北市交通局每2周於網站公布酒駕累犯資訊。台北市裁決 所違規裁罰課代理課長王詩媛表示,已於去年12月公告的53人次累犯中,篩選累犯3次以上、設籍北市共3人,公布姓名、放大照片7倍,製作出彩色A4海報提高辨識度,將張貼在鄰里公布欄和各派出所公佈欄,利用民眾羞恥心,避免高度酒駕累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10年內第2次違反酒(毒)駕及拒測違規者,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台北市裁決所每2周於交通局、裁決所網頁公布酒駕累犯資訊,累計已公布64次,計有1526人次、1435人。王詩媛指出,為精進公告措施,於去年12月公告的53人次累犯中,篩選累犯3次以上、設籍北市共3人,公布姓名、放大照片7倍,製作出彩色防水A4海報提高辨識度,張貼在鄰里公佈欄和各派出所公佈欄,增加累犯資訊的曝光度。王詩媛說,裁決所自2022年起將酒駕累犯公告於網路上,2023年共有1萬333件酒駕件數,去年則降低至8572件,也盼精進公告措施後,可以利用民眾羞恥⼼理,透過社會制約力量避免高度酒駕累犯,加重嚇阻效果。裁決所長蘇福智補充,昨日已將酒駕累犯的彩色A4海報送到區公所,里辦公處今日應該就會張貼。王詩媛提醒,酒駕違規將高額罰款及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累犯更會加重處分,包含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酒精濃度0.25毫克以上涉公共危險罪,移送司法機關辧理,北市府將持續落實酒駕零容忍政策,降低酒駕違規案件。◎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連續酒駕累犯竟獲「免刑」 中度失智症成法官判決關鍵
彰化縣1名陳姓男子,曾有2次酒駕紀錄,2023年2月剛服刑完畢,卻在2024年5月再度酒後駕車並自摔,酒測值高達1.08毫克,屬於酒駕累犯,依照規定本應面臨更重的刑罰,然而令人意外的是,該男子因罹患中度失智症,經法醫鑑定後,彰化地方法院依法判決免除其刑罰,成為連續酒駕犯獲判免刑的罕見案例。根據判決書指出,陳男本次酒駕自摔後,因記憶力衰退,家人將其送醫檢查,結果確定他罹患中度失智症,造成其認知能力與記憶力嚴重受損,法院認為,失智症使得陳男無法理解刑罰帶來的後果,且回復的可能性極低,根本無法透過刑罰預防再犯,法官指出,強行施刑只會增加家屬的照護負擔,並未能達到懲罰的效果,最終裁定對其免刑。雖然酒駕已造成公共危險,但法官考量到該男子的健康狀況及家庭經濟困難,認為對其施刑的效果有限,並已將其送至安養中心照顧,並對其施以監護宣告。警方表示,儘管失智症患者的刑事責任可依醫療判定有所調整,但社會大眾應該更加重視酒駕的危險性,並倡導更有效的預防措施。◎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北市再公開27名酒駕、毒駕累犯正面照 他5次被逮、這3人挨罰36萬
酒駕肇事案件常常造成數個家庭的悲傷,也是害人又害己的行為,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26)公布第57次酒(毒)駕累犯名單,總計27人上榜,包括酒駕累犯5次1名、酒駕累犯4次1名,以及毒駕累犯2次2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3名,酒駕累犯3次毒駕1次1名,其中有3人被處罰鍰36萬元(拒測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裁決所指出,本次酒(毒)駕累犯名單共有酒駕累犯2次15名,酒駕累犯3次4名,酒駕累犯4次1名,酒駕累犯5次1名,毒駕累犯2次2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3名,酒駕累犯3次毒駕1次1名,合計27人,台北市累計已公布1331人次(1255名)。其中,名單裡罰鍰最高者為鄭凱木、賴大鵬及孫國哲3人,均因第2次酒駕拒測挨罰36萬元(酒駕拒測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而鄭凱木、賴大鵬因罰鍰未繳納已分別移送法務部執行署台北分署及新北分署強制執行。台北市交通裁決所公布第57次酒(毒)駕累犯名單。(圖/裁決所提供)台北市交通裁決所公布第57次酒(毒)駕累犯名單。(圖/裁決所提供)裁決所透露,本次公告名單中有15件已結案,餘12件未結案者,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達208萬元;酒駕累犯移送金額累計達4177萬8246元。裁決所也提醒,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民眾請勿心存僥倖;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此外,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北市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仍舊罰不怕!酒駕致死判太輕 難以遏止犯罪
近年酒駕頻傳,造成不少家庭破碎,依據法務部統計,近5年全國檢察官偵結的20多萬名酒駕犯中,累犯有3.6萬人,法院判決酒駕致重傷有罪者83人、平均刑度為18.3個月;酒駕致死有罪者322人,平均刑度為37.8個月。法界及民間團體認為,法官量刑刑度連法定刑一半都不到,刑度過輕,恐怕難以遏止酒駕犯罪。據統計,近5年全國地檢署酒駕案件偵查終結有犯罪嫌疑者逾20萬人,其中酒駕初犯者18萬6392人,占83.3%,2犯者2萬7711人,占12.4%,3犯以上者9560人,占4.3%,可見酒駕累犯問題嚴重。此外,全國地檢署執行科統計,近5年酒駕案件短期自由刑得易科罰金人數計18萬9669人,其中聲請易科罰金13萬8878人,占7成3,聲請易服社會勞動1萬9185人,占1成。聲請易科罰金13萬8878人,檢察官不准易科罰金8570人,不准比率為6.2%,呈上升趨勢,自2019年2.7%上升至2023年14.0%,為近5年最高,原因是檢察官對於判決有罪確定者從嚴審核,對於酒駕累犯或情節嚴重者不准易科罰金所致。近5年執行酒駕案件經法院裁判確定有罪20萬4867人,其中判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者占95.9%,平均刑度為3.6個月;酒駕致重傷有罪者83人,以判處1年以上至2年未滿占61.4%較多,平均刑度為18.3個月,只有4人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酒駕致死有罪者322人,以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最多,占45%,平均刑度37.8個月,只有145人被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據現行《刑法》第185之3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酒精濃度達0.25mg/L」以上,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10年內再犯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法界及民間團體認為,法官對酒駕案量刑偏輕,刑度大多未達法定本刑一半,恐給予酒駕者僥倖心理,難以遏止酒駕犯罪。(開車不喝酒 酒後不開車)
台中男酒駕累犯再遭重判!第7次酒後騎車被捕 法官判刑6個月
台中市一名中年男子阿黑(化名),因為長期酒駕的習慣,近日在酒後騎車的過程中再度被警方查獲,成為第7次酒駕的累犯,法院最終對其做出有期徒刑6個月的判決,並科罰金3萬元。根據判決書,阿黑的酒駕紀錄可追溯至多次,過去已經累積6次酒駕的前科,最近的一次是在2020年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雖然在2021年以易科罰金的方式完成刑責,但阿黑似乎並未因此吸取教訓,仍然我行我素。2024年7月,阿黑在檳榔攤喝幾瓶啤酒後,決定騎車載著1名友人回家,因為友人沒有戴安全帽,2人在路上被警方攔查,警員在檢查過程中聞到阿黑身上的濃烈酒味,於是隨即進行酒測,結果顯示吐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34毫克,遠超過法定標準。法官在審理此案時強調,酒駕行為對自身及他人均構成極大的安全隱患,阿黑明知酒後駕駛的危險性,卻依然選擇忽視,這種輕率的行為讓法院對其懲處的決心更加堅定,儘管阿黑在庭上承認犯行,且態度尚可,但因為是累犯,法院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做出嚴厲的判決。根據判決結果,阿黑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以3萬元的罰金,根據法律規定,阿黑若選擇將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則需支付18萬元的罰金;若選擇在監獄服刑,則有可能在30日內以勞役的方式服刑。
酒精未全消!台中男子酒駕累犯駕照註銷仍上路 慘吞10萬元罰單
台中市方姓男子1日早上在工地飲用幾罐啤酒,經過約9小時後,自認酒精已經代謝完全,於是放心騎機車回家,然而,當天傍晚,騎車途中因搖晃且安全帽鬆垮被警方攔下,未料,當員警接近時立刻聞到酒味,經酒測後雖未達《公共危險罪》的標準,卻依然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被開罰並扣車,由於這是他10年內第2次酒駕,加上他的駕照已經被註銷,最終面臨超過10萬元的罰款。當天傍晚,台中市第五分局北屯區的員警在松竹路與環中東路口進行交通疏導,發現57歲的方男騎機車沿環中東路方向行駛時,車輛顯得搖搖晃晃且安全帽帶鬆垮,便立即將其攔下,方男的安全帽在行駛過程中甚至脫落,這不僅造成自己的生命危險,也威脅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員警上前檢查時立刻聞到方男身上飄出的酒味,且其面色潮紅,經過呼氣檢測,酒精濃度測出為0.17毫克,方男一臉不敢置信地表示,早上8點多在工地喝幾罐啤酒,沒想到經過這麼長時間後,仍然檢測出酒精反應。警方查明,方男在過去10年內已經有過一次酒駕記錄,因此這次的酒駕行為屬於累犯,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方男將面臨9萬元的罰款,由於方男的駕照早在多年前已經因酒駕被註銷,加上此次的酒駕違法,還需額外支付罰款,總金額超過10萬元。警方提醒駕駛人,酒精的代謝速度因人而異,絕不可心存僥倖,認為飲酒不多或酒精已經消退就上路,這樣的行為不僅危害自身,也威脅到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20歲男酒駕又被抓…急Call阿嬤求救 嬤竟教「這奧步」害慘愛孫
台中市日前發生一起交通違規案件,一名20歲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惠中路三段、向學路口時,遭到警方攔下盤查,員警一上前便聞到濃濃酒味,要求駕駛人實施酒測,下秒林男卻苦苦哀求員警「當作沒發生」,原來林男是酒駕累犯,他擔心若這次再被抓恐將吃牢飯。眼見警方執意公事公辦,林男情急之下打給阿嬤求救,怎料阿嬤竟教「這奧步」害慘愛孫。該起事件發生於12日清晨5時許,當時20歲的林男與女性友人在夜店結束狂歡後,因擔心車輛違停會被開單,於是打算將車移至停車格內,沒想到才剛開上路不久,就遭警方逮獲違規酒駕。林男被抓包後,不停懇求員警當作沒看到,就連一旁的女性友人也向員警撒嬌,甜喊「哥哥」幫忙求情,被員警拒絕後,林男當場要求打電話給阿嬤,沒想到阿嬤竟要林男「拒測」躲牢獄之災。乖乖聽從阿嬤建議的林男,最後也被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規定重罰18萬元,吊銷駕照、移置保管車輛,並強制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北市裁決所公布酒駕累犯名單!30人姓名照片全曝光 有人拒測3次挨罰54萬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11日第52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酒駕累犯2次24名、酒駕累犯3次3名、毒駕累犯2次1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1名、酒駕拒測累犯3次1名,合計30名;台北市累計已公布1175人次(1117名)。根據裁決所公告,酒駕累犯2次一共有24名,包括林凱慶(萬板大橋,酒測值0.34)、陳嘉賓(港東街,酒測值0.27)、鄭景宇(汀洲路四段,酒測值0.60)、甯邵偉(通北街,酒測值0.31)、王啓發(福林路,酒測值0.38)、王沛媛(重慶南路三段,酒測值0.78)、鍾秉燊(辛亥路六段,酒測值0.31)、蔡英信(寧波西街,酒測值0.18)、湯曜安(內湖路一段,酒測值0.36)、柯水金(木柵路四段,酒測值0.25)、邱詠輝(延平北路六段,酒測值0.94)、黃雅琳(長春路,酒測值0.29)、陳學霖(福和橋,酒測值0.30)、劉柏緯(民權西路,酒測值0.92)、吳浩瑋(南京西路,酒測值0.23)、徐家富(市民大道二段,酒測值0.46)、苗元康(民權西路,酒測值0.25)、陳春芳(重慶北路三段,酒測值0.30)、林榮山(南京東路六段,酒測值0.18)、黃柏畯(興隆路一段,酒測值0.59)、鄭揚勲(大安路一段,酒測值0.32)、楊俊傑(重慶北路四段,酒測值0.30)、王昱翰(建國北路二段,酒測值0.67)、黃榮華(中山北路四段,酒測值0.32)。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11日第52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圖/翻攝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官網)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11日第52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圖/翻攝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官網)至於酒駕累犯3次則有3名,為李義雄(中山北路一段,酒測值1.05)、莊宏益(新生北路一段,酒測值0.51)、張堯博(忠孝東路四段,酒測值0.69)。另有毒駕累犯2次1名的林世南(安泰街),酒駕拒測累犯2次的鄭義洲(廷平北路二段),以及酒駕拒測累犯3次的林冠宇(松仁路)。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11日第52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圖/翻攝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官網)裁決所指出,本次酒駕累犯公告名單罰鍰最高者為林冠宇,因第3次酒駕拒測處罰鍰54萬元(酒駕拒測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罰鍰未繳納已移送法務部執行署台北分署強制執行,其汽、機車駕照業已註銷在案,而本次公告名單中27件已結案,餘3件未結案者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75萬元。裁決所特別提醒民眾,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112年7月至113年6月累計扣牌2795件,建議民眾不要心存僥倖;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