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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術室失守2/中榮否認廠商執刀遭檢方打臉 患者引骨髓炎喪命好慘
台中榮民總醫院身為六都醫學中心之一,卻傳出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鄭文郁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的醫材廠商進入手術房上台執刀,CTWANT今年1月獨家批露後,台中榮總組成專案小組追查,1月15日公布調查結果,聲稱院方均無容任廠商代表進行醫療行為,台中地檢署介入偵辦後,5月13日依法起訴楊孟寅與鄭文郁在內等5人,中榮慘遭打臉,突顯其長期縱容、包庇、容留密醫執刀。起訴書指出,最早至2023年3月起,有13名患者前往台中榮總神經外科就醫,進行「經皮內視鏡腰椎間盤部分切除術」或「開放性腰椎關節由後側進入前柱融合術」,均因腰痛、骨刺等因素,尋求楊孟寅與鄭文郁的協助,未料花費高額手術費用,楊、鄭2人還曾親口向病患強調會親自執刀,但等麻醉上台後執刀的卻是無照醫材商,讓患者事後得知均無法接受。台中榮總院長傅雲慶在楊孟寅與鄭文郁交保後,首度公開道歉,並對2人停職,後續2人均已復職。(圖/報系資料照)在被無照醫材商開刀的13名患者中,有5名患者術後並未復原,其中一人術後因骨髓炎遲遲無法回復到安全值,經多月治療仍不見好轉,最終於開刀4個月後不幸去世。據悉,患者A在給楊孟寅開刀後,其腰椎持續疼痛,數次回診均無法改善,只能求助他院其他神經外科醫師協助,並再次手術後才康復。另一名患者B也同樣在接受楊孟寅手術後並未復原,楊孟寅表示因在手術過程中漏放某項物品,要求患者進行二次手術,2次手術花費32萬餘元,卻在術後痛到無法行走,最後只能求助他院,由其他神經外科醫師幫其手術才逐漸恢復行走能力,期間多次向楊孟寅反映,卻被楊孟寅回以,「那就躺著啊」。還有一名患者C於2025年10月接受楊孟寅的脊椎手術,術後卻因腹部鼓脹,由其他醫師裝設鼻胃管,將胃部東西引流,但其骨髓炎發炎指數因無法回復到安全值,骨髓膿液無法根除,最終在2026年1月病逝,家屬期間也曾詢問楊孟寅是針對哪一處脊椎處理,但楊孟寅卻根本答不出來。而另一名患者D則在接受鄭文郁手術後回診看X光片,發現骨釘與手術後的弧度有別,多次詢問鄭文郁均被告知因拍攝角度不同所致,最後因回診時由其他醫師代診,才發現手術部位的螺絲根本早已鬆脫。各醫學中心手術室進出規範中,僅有中榮廠商進出不須上簽,而中榮在CTWANT披露醫材商代刀後,第一時間成立專案小組竟指並無容任廠商執刀之事。(圖/民眾提供)對此,相關事件經媒體曝光後,台中榮總第一時間對外說明表示,因影片模糊,對於影片中的時間、地點、醫師身分與廠商身分均須進一步確認,後續甚至有批評聲浪指出相關影片均為遭惡意借位剪輯變造,並指出與院方內鬥有關。儘管後續台中榮總組成專案小組偵辦,並在今年1月15日出具調查結果,認定均無容忍廠商代表進行醫療行為,然而經台中地檢署介入偵辦後,打臉台中榮總的調查報告,認定與事實結果不符,並在查扣的手機中發現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涉嫌與涉案之陳姓醫材商有滅證之舉動。其中,檢調約談相關住院醫師、麻醉護理師等到案說明,幾人起先均否認有廠商進入手術室執刀之事,聲稱應為廠商在調整、測試器材,調整完就會退出藍線區域,不會碰觸病人,直到調查官拿出影片,才改口承認廠商確實在執行醫療行為,均為受在場醫師指示。全案也依違反《醫師法》與《刑法》詐欺等罪,起訴楊孟寅、鄭文郁與廠商在內等5人。
手術室失守1/無照上刀一次拿3萬!醫師竟淪莊家抽頭 3年13人受害
CTWANT今年1月接獲爆料,台中榮民總醫院貴為六都醫學中心之一,卻傳出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鄭文郁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的醫材廠商進入手術房上台執刀,自己則在一旁納涼。台中地檢署5月13日依違反醫師法等罪起訴楊孟寅與鄭文郁在內等5人,揭露醫材商為拚生存,「買器材贈執刀服務」,經統計遭綽號「小老鼠」的陳姓醫材商代刀的病患3年間就高達13人,而小老鼠只要每上一台刀,就可獲得3萬元費用。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前)與鄭文郁(後)被爆出放任無照廠商上台執刀,遭台中地檢署約談,訊後均以100萬元交保。(圖/報系資料照)起訴書指出,陳姓醫材商不具醫師資格,卻堂而皇之的在楊孟寅與鄭文郁的授權下,進入手術台內直接上桌替病人執刀,進行「經皮內視鏡腰薦椎間盤部分切除術」、「開放式2節以上腰椎關節由後側進入前柱融合術」、「開放性腰椎關節由後側進入前柱融合術」。綽號小老鼠的陳姓醫材商,為讓醫師楊孟寅與鄭文郁等人能向病患推薦使用自家的醫療器材,以「買器材贈代刀服務」,長期代替楊、鄭2人執刀手術,讓楊、鄭2人可以不用刷手上刀,在一旁納涼等待手術結束,其中一次手術中,科主任鄭文郁不但未刷手、未穿著無菌服,在一旁的小房間內觀看核磁共振影像。而陳姓醫材商協助代刀,每次還可獲得3萬元的費用,除執行手術中較為困難之核心部分外,還得同時指導住院醫師,誇張至極。醫材商業務指出,公司會固定從醫材營業額中撥取2、3成給楊孟寅與鄭文郁作為公關費。(圖/報系資料照)而不僅僅只是陳姓醫材商上台代刀獲得費用,另一名醫材商業務也曾接受鄭文郁指示,上台代刀,從而獲得2946元的手術費用,他也同時坦言,會接受醫師指示代刀是為讓醫師能繼續向病患推薦使用公司醫材,且公司還會在特定期間內將醫材銷售金額的2、3成,提撥為公關費給予鄭文郁與楊孟寅在內等醫師。其中,調查官前往搜索時扣下一個寫有楊、鄭2人名字、內裝有現金的信封,就是公司要給2人的費用。離譜的是,楊孟寅與鄭文郁2人明知手術均由「密醫」執行,卻仍利用職務之便向醫院承辦人員申報健保保險給付,從而獲得「手術費」與「診察費」。對此,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也痛批楊孟寅與鄭文郁2人犯後仍避重就輕,直到遭檢方聲押,於羈押庭時才改口承認讓廠商代刀之事實,「將人命轉化為商品」,以自身醫術尚需精進為由,讓不具有醫師資格,未經醫師完整訓練之醫材商或業務上台執刀,甚至還未刷手上刀,若真發生大出血、過敏休克等併發症,廠商無法及時處理,2人要接手也來不及,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病患難以確認是醫師失誤還是廠商操作不當,突顯出2人對於怠於精進醫療之能,仰賴廠商技術支撐。檢方指出,楊、鄭2人還同時為中興大學學士後醫學系之臨床醫學教師,卻在手術中帶領住院醫師時,對學生傳達出「委由廠商代刀,輕鬆又可獲取利潤」的錯誤價值觀。根據起訴書指出,經查楊、鄭2人詐領手術費、醫師健保給付為15萬2731元、病患自費額187萬1362元,總計約202萬餘元,初步估算楊孟寅從中獲利之不法所得為65萬2479元、鄭文郁則為98萬1614元,後續也將追徵價額繳回。全案也依違反《醫師法》與《刑法》詐欺等罪,起訴楊孟寅、鄭文郁與廠商在內等5人。
放任無照廠商代刀遭起訴!中榮2醫師照常看診手術 衛生局:移付懲戒
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神經外科科主任鄭文郁,遭控放任無照廠商進手術室代為開刀,台中地檢13日起訴2人並求處重刑,而2人目前已恢復看診和手術,台中榮總表示,一切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衛生局則針對涉案醫師詐領健保部分,移付醫師懲戒委員會審理。檢方調查,楊孟寅、鄭文郁分別擔任臺中榮總神經醫學中心腦腫瘤神經外科主任、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均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負有親自執行醫療業務、維護病患安全之專業義務。但鄭、楊為貪圖勞務便利並鞏固與醫材廠商間之合作關係,在收取廠商公關費後,於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指示不具醫師資格之醫材廠商陳姓和2林姓從業人員進入手術室,非法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嚴重危害病患生命、身體安全及醫療品質,13日遭檢方起訴並求處重刑。而目前鄭、楊2醫師已恢復看診和手術,台中榮總表示,尊重司法調查結果並靜待判決,院方立場為毋枉毋縱、依法辦理且絕不寬貸。院方強調,現已加強手術室管理辦法,建立即時通報系統與紀律要求,並落實各項管制作為以維護病人安全。至於2名醫師是否停診或停刀,中榮重申將依據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衛生局則表示,此案已依《醫師法》第28-4條規定,將涉案的楊與鄭2名醫師處停業1個月處分;中榮違反醫療法第57條規定未盡管理督導之責,亦裁罰醫院10萬元罰鍰;涉案醫師詐領健保部分,將依《醫師法》第25條移付醫師懲戒委員會審理。衛生局將持續依法稽查轄內醫療院所,以維護醫療品質及市民就醫安全為最高原則。
放無照廠商執刀自己在旁納涼 榮總2主任遭起訴求重刑
台中榮總日前爆出無照廠商進入手術室,代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神經外科科主任鄭文郁開刀,台中地檢署深入調查於13日偵結,發現楊,鄭收取公關費後,允許業者進手術室「代刀」,不法所得逾196萬元,依詐欺和醫師法對2醫師、3廠商提起公訴,並希望法官對楊、鄭從重判刑。檢方調查,楊孟寅、鄭文郁分別擔任臺中榮總神經醫學中心腦腫瘤神經外科主任、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均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負有親自執行醫療業務、維護病患安全之專業義務,但2人竟為貪圖勞務便利並鞏固與醫材廠商間之合作關係,於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指示不具醫師資格之醫材廠商陳姓和2林姓從業人員進入手術室,非法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嚴重危害病患生命、身體安全及醫療品質。檢方指出,5被告明知相關手術實際上係由不具醫師資格者執行,依法不得申請健保給付,竟共同隱匿「廠商代刀」之事實,利用不知情的醫院承辦人員,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申領診察費及手術費,更未向病患如實告知手術過程中有不具醫師資格之廠商人員執行核心醫療行為,導致病患支付高額自費醫材和手術費用,全案不法所得達196萬7039元。檢方發現,醫材廠商為確保醫材銷售利潤,由陳、林等3人代醫師執行手術勞務;相關公司並依醫材銷售金額提撥一定比例款項,作為「公關費」交付予被告醫師。被告等人形成「醫師掛名、廠商執刀、私下分利」之違法模式,不僅破壞醫療專業倫理,更嚴重侵蝕民眾對醫療制度之信賴。檢方認為,楊、鄭身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受病患高度信任,理應恪遵醫療專業倫理及法令規範,竟罔顧病患生命、身體安全,將高度專業且具不可逆風險之核心醫療行為,委由不具醫師資格之醫材廠商從業人員代為執行,嚴重踐踏醫療尊嚴及病患權益。而楊孟寅過去已有於執行醫師業務時為詐欺犯行經緩起訴處分之紀錄,仍再犯本案,且犯罪情節重大,足認其法治觀念薄弱,惡性非輕,檢方因而建請法院就被告楊、鄭均予從重量刑。檢方表示,3名廠商均明知自身不具醫師資格,竟仍進入手術室執行核心醫療行為,將攸關病患生命安全之醫療手術,淪為配合醫材銷售及商業利益之手段,對國民就醫安全及醫療體制形成結構性威脅,審酌3人主動陳報犯罪所得,且陳自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 33 萬元,林姓被告亦已繳回犯罪所得2,946元,另名林姓被告為公司業務,領取固定薪資,尚無證據足認其因代執行手術另有所得他們在犯後均願坦承全部犯行,並試圖填補財產損害,惡性已有部分減輕,建請法院就3人部分量處適當之刑。台中地檢署呼籲,醫療手術具有高度專業性、風險性及不可逆性,攸關民眾生命安全與健康權益,非具醫師資格者絕不得執行核心醫療行為。醫師亦不得因貪圖便利、追求利益或配合廠商銷售,而容任不具資格之人員介入手術,破壞醫療專業分際及病患信賴。檢方對於此類破壞醫療體制、侵害病患權益、危害公共健康安全之犯罪,必將積極偵辦、嚴正追訴,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絕不寬貸,以維護全民健康權益及安全、可信賴之醫療環境。
養生館不能做艾草溫罐!業者炸鍋「工作前要查法規?」 網傻眼:我看了什麼
近年坊間盛行以艾草溫罐、溫灸等方式進行放鬆與養生,不過衛福部指出,相關服務已被認定屬於醫療行為,依法應由合格中醫師執行,若未具醫事人員資格仍提供此類服務,恐違反《醫師法》。對此,有業者炸鍋直呼:「難道我要做一個工作之前,我要先去查一下相關法規嗎?」此番言論讓大批網友看傻眼。衛福部說明,未依法取得醫療資格者從事艾草溫罐等行為,最高可面臨5年有期徒刑及150萬元罰金,引發業界高度關注,也使相關從業人員面臨經營壓力與法規適用疑慮。據《TVBS》報導,面對政策規範,部分業者表達不滿,國際溫罐執行長Nina甚至直衝地方衛生局質問,卻得不到明確答案。她指出現行制度下刮痧等類似服務可合法進行,但溫罐卻被納入醫療行為,認定標準仍不明確,呼籲主管機關進一步釐清規範界線,提供明確指引以利業者遵循。對於相關法規早在民國91年設立,Nina受訪時氣喊:「我們不知道啊!難道我要做一個工作之前,我要先去查一下相關法規嗎?這是合理的嗎?」這段訪問畫面也被網友轉發至Threads上引發討論,對於Nina的說法,網友傻眼直呼「一夜之間可能面臨失業很衝擊沒錯,但這段話……我有聽錯嗎?」其他網友也紛紛炮轟她邏輯死亡,「車手要加入詐騙集團不用知道自己會觸法嗎?醫生不用知道醫療法、護理師不用知道護理人員法、社工不用遵守社會工作師法、保母不用遵守居家托育管理辦法嗎」、「要查,因為你是要創業,不是去上班,老闆本來就應該知道合不合法」、「我開業前不用先辦營業登記嗎?賣保養品不用去查先符合法規嗎?講出來給人笑」、「營業賺錢不查法規,現在人都這樣嗎? 將來有問題出事,是不是再來抱怨政府稽查不嚴」、「我沒看過法律所以我殺人無罪,意思差不多這樣」。
艾草溫罐屬醫療行為! 衛福部:非醫事人員施作「最高重罰150萬」
近年坊間流行透過艾草溫罐、溫灸來放鬆身體、養生。不過,衛福部表示,「艾草溫罐」類服務屬醫療行為,應由中醫師執行,若未取得合法醫事人員資格就施作,恐違反《醫師法》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150萬元罰金。艾葉收載於台灣中藥典的中藥材,屬理血藥物,具溫經止血、散寒止痛、安胎等功效。衛福部日前發布最新函釋,表示近期接獲多起民間業者施作「艾草溫罐」、「溫灸」等檢舉案件,此類服務因涉及中醫「灸法」、屬醫療行為,應由中醫師施行或護理人員在中醫師指示下施行,若未取得合法醫事人員資格,執行「溫灸」「拔火罐」等醫療行為,則會違反《醫師法》第28條或《護理人員法》第24條規定。根據《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衛福部提醒,業者若提供一般放鬆或舒壓服務,宣傳時應避免使用「治療」、「改善疾病」等醫療字語,只要被發現有相關醫療器材、廣告或實際操作情形,衛生局即可移送法辦。衛福部認定艾草溫罐屬醫療行為,非醫事人員施作恐恐違反《醫師法》。(圖/衛福部提供)
宜蘭「無照男密醫」替400人做假牙 3年不法獲利215萬
宜蘭一名朱姓男子沒有合法醫師執照,卻在4年前開立診所,私下替超過400個病患製作假牙,獲利至少超過215萬元,直到他被民眾檢舉才曝光。日前宜蘭地院審理後,依違反《醫師法》判處朱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沒收不法所得215萬元。根據判決書指出,朱男雖有齒模製造技術員登記證,但卻沒有合法醫師執照,2022年4月起,他在宜蘭羅東承租民宅,並擺放牙科設備,替病患進行口腔檢查、研磨牙齒,製作安裝假牙等醫療行為。直到2025年10月16日,有民眾發現朱男並非合法牙醫,於是向衛生局檢舉。檢警獲報後,持搜索票前往診所查緝,當場查扣約診簿、診療台、齒模、高壓消毒設備及藥品等醫療器材,並依違反《醫師法》起訴朱男。檢方偵查期間,朱男坦承犯行,供稱他透過病患口耳相傳介紹等方式,在短短幾年間,幫助約300至400名病患製作假牙,每人收費數千元到數萬元不等,每月所得約10萬至20萬元,扣除成本淨賺約5萬元,累計不法所得至少215萬元。宜蘭地院審理後,考量朱男已認罪,且與檢方達成協商,遂依《醫師法》第28條之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朱男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同時沒收215萬元不法所得,全案仍可上訴。
婦產科男醫「PO不孕症病患個資」遭檢舉 高市衛生局出手了
台灣生殖醫學會前理事長、婦產科名醫黃富仁,18日在社群平台貼出一張不孕者患者的診療資訊,僅將病患的姓氏遮擋住,還直言「今天上午進入不孕症療程的女生平均年齡為40.7歲,又是挑戰的一天!」遭到網友炎上。對此,黃富仁19日已將貼文刪除並致歉;高雄市衛生局則表示已蒐證展開調查,確認違規將開罰。黃富仁18日在Threads上傳了患者的診療資訊,圖中可以看見病患的姓氏已遮擋,但仍留下姓名最後1字及詳細年齡,甚至精確到幾年、幾月、幾天。他還在貼文中寫下,「今天上午進入不孕症療程的女生平均年齡為40.7歲,又是挑戰的一天!」為自己加油打氣。黃富仁貼出患者診療資訊。(圖/翻攝自Threads)貼文曝光後,就有網友認出自己就在名單上,更有不少人截圖向衛生局檢舉並痛批,「洩漏病人隱私」、「有缺流量缺到這種程度嗎?」、「又是男醫為了流量公開病患個資,還故意馬掉疑似年紀不夠長的,一個女性滿40歲後因為想要小孩看個醫生,還得冒著被公佈個資羞辱的風險,嫌生育率太高?」對此,高雄市衛生局回應,針對該案相關人證及事證,衛生局已依法進行蒐證及調查,根據《醫療法》第72條,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違反者將依同法第103條規定裁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另依《醫師法》第23條規定,醫師對於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他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露,違反者將依同法第29條規定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黃富仁則在19日上午撰文致歉,「昨天的發文,思慮不夠周全,造成當事者可能的潛在風險,在此發文致歉!我會進行自我再教育、再學習!我也完全接受所有指正!」
中榮2醫師放任無照廠商執刀!各100萬交保 檢方當庭抗告
台中榮總神經外科3名醫師科主任鄭文郁、楊孟寅與醫師廖致翔被爆出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廠商進入手術房內執刀,台中榮總原先態度強硬,否認放任廠商進入手術室執刀,僅表示廖致翔醫師有違反手術室門禁管制作業指導書。而5日中榮態度大轉彎,證實楊孟寅醫師與鄭文郁醫師有違法讓廠商進入禁區執行手術。台中地檢署5日對鄭、楊2位醫師與陳姓醫材商依違反醫師法聲押,台中地院裁定2名醫師分別以100萬元交保、醫材商50萬元交保,檢方也當庭提出抗告。台中地院指出,鄭文郁醫師與楊孟寅醫師涉嫌自2023年間,使未具合法醫師資格之人,執行核心醫療業務違反醫師法,並且涉犯詐欺取財、業務登載不實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詐欺取財犯罪之虞,具有刑事訴訟法101條之一的羈押事由。不過考量羈押為最後手段,且3人均坦承犯行,相關證據資料均已扣案或偵訊完畢,無串供滅證之虞,又本案非屬於法定重罪,也沒有具體證據可以證明3人有逃亡意圖,考量被告等人醫療專業養成不易,而且本案經媒體披露後已收警惕之效,為確保司法偵查能夠順利進行並預防再犯,最終裁定鄭姓被告、楊姓被告各准以100萬元具保,並且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至於陳姓被告則准以50萬元具保,並且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禁止從事醫療核心行為,如不服裁定得於10日內提起抗告。
中榮醫師放任無照廠商執刀!2醫師100萬交保 衛生局開罰10萬
台中榮總神經外科3名醫師科主任鄭文郁、楊孟寅與醫師廖致翔被爆出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廠商進入手術房內執刀,台中榮總原先態度強硬,否認放任廠商進入手術室執刀,僅表示廖致翔醫師有違反手術室門禁管制作業指導書。而5日中榮態度大轉彎,證實楊孟寅醫師與鄭文郁醫師有違法讓廠商進入禁區執行手術。台中地檢署分他字案偵辦,鄭、楊2位醫師與陳姓醫材商均被依違反醫師法聲押,台中地院也裁定2名醫師分別以100萬元交保、醫材商50萬元交保;對此,衛生局也對中榮作出行政處分,醫院督導不周裁處10萬元,涉案2名醫師個停業一個月處分。台中地檢署5日依違反醫師法,對鄭文郁、楊孟寅與涉案的陳姓醫材商聲押,而台中地院稍早裁定2名醫師分別以100萬元交保,陳姓醫材商50萬元交保,3人均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台中榮總5日對外發布新聞稿指出,根據最新流出的影片中,證實楊孟寅醫師與鄭文郁醫師確實有違法讓廠商進入禁區執行手術,6日上午8點召開臨時院部會議,決議禁止2位醫師手術業務並移送考績會從重處分。醫院會妥善安排代理醫師,保障病人權益。台中榮總表示,少數醫師違反規定造成民眾不安,在此向社會大眾致上最深歉意,在此感謝檢舉人讓此事浮出檯面,也感謝主管機關衛生局及衛福部的指導,本院已加強手術室管理的SOP及建立即時通報系統,並保護吹哨者。台中榮總表示,這段時間,醫院的同仁承受很大壓力,本院絕大多數的同仁都是盡忠職守、認真為病人服務,希望全體同仁團結一心,繼續堅守崗位,位病人提供最優質的醫療服務。
中榮證實神外醫師放任無照廠商執刀 2醫師100萬交保
本刊日前報導台中榮總神經外科3名醫師科主任鄭文郁、楊孟寅與醫師廖致翔被爆出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廠商進入手術房內執刀,台中榮總原先態度強硬,否認放任廠商進入手術室執刀,僅表示廖致翔醫師有違反手術室門禁管制作業指導書。而5日中榮態度大轉彎,證實楊孟寅醫師與鄭文郁醫師有違法讓廠商進入禁區執行手術。台中衛生局也將全案函送地檢署偵辦,由台中地檢署分他字案偵辦,鄭、楊2位醫師與陳姓醫材商均被依違反醫師法聲押,台中地院也裁定2名醫師分別以100萬元交保、醫材商50萬元交保。台中地檢署5日依違反醫師法,對鄭文郁、楊孟寅與涉案的陳姓醫材商聲押,而台中地院稍早裁定2名醫師分別以100萬元交保,陳姓醫材商50萬元交保,3人均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台中榮總5日對外發布新聞稿指出,根據最新流出的影片中,證實楊孟寅醫師與鄭文郁醫師確實有違法讓廠商進入禁區執行手術,6日上午8點召開臨時院部會議,決議禁止2位醫師手術業務並移送考績會從重處分。醫院會妥善安排代理醫師,保障病人權益。台中榮總表示,少數醫師違反規定造成民眾不安,在此向社會大眾致上最深歉意,在此感謝檢舉人讓此事浮出檯面,也感謝主管機關衛生局及衛福部的指導,本院已加強手術室管理的SOP及建立即時通報系統,並保護吹哨者。台中榮總表示,這段時間,醫院的同仁承受很大壓力,本院絕大多數的同仁都是盡忠職守、認真為病人服務,希望全體同仁團結一心,繼續堅守崗位,位病人提供最優質的醫療服務。
不認代刀!博田院長稱廠商「只量長度」 衛生局打臉重罰50萬:屬醫療行為
高雄博田國際醫院爆發醫材商疑代刀爭議。針對離職員工檢舉,院長謝榮豪遭指控在2023年10月一場椎間盤手術中,讓未具醫師資格的醫療器材公司人員進入手術室無菌區並靠近手術台近30分鐘,引發各界質疑。對此,謝榮豪第一時間喊冤,強調僅請廠商協助測量器材長度,強調自己已完成所有關鍵手術步驟,指控是遭不肖員工偷拍抹黑。謝榮豪在個人臉書發文還原當時情況,表示該例病人術中出血量較大,他暫停操作止血穩定時,請護理師與廠商量測連接橫桿長度,強調這只是幾秒鐘的時間,卻被偷拍影片斷章取義。他反駁所謂「代刀」指控,稱此舉意圖抹煞其長達4小時40分鐘的手術努力,令人心寒。回述事件始末,有離職的員工稍早爆料,院長謝榮豪在2023年10月5日執行椎間盤手術時,竟讓一名醫療器材廠商人員登上手術台、實際參與操作近30分鐘,形同「代刀」,引發醫界譁然。衛生局於昨(4)日突襲調查後,針對院方與謝榮豪分別開罰新臺幣50萬元,並強調醫療器材設置屬於醫療業務,依法應由醫師或受指示的醫事人員執行。衛生局指出,根據初步行政調查,謝榮豪自2020年起即曾允許醫材商於手術過程中進行量測、混合骨水泥等操作,行為已違反相關醫療規範。依《醫療法》第108條,博田醫院被處以最高額度罰鍰50萬元;謝榮豪則依《醫師法》遭另行裁罰50萬元,並被暫停手術排程1個月,後續將依調查結果決定是否移送醫師懲戒委員會。另據《ETtoday新聞雲》引述衛生局今日說法,醫療器材的安裝與處理屬醫療行為一部分,非具醫師資格者不得執行,亦不得僅由器材商人員操作。衛生局也依據《醫師法》第28條,將涉案廠商是否違法從事醫療行為一事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根據《醫師法》第28條,未具醫師資格者如從事醫療業務,將面臨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30萬至150萬元罰金。
又爆代刀!高雄名院長讓廠商「動刀3年」 衛生局開罰百萬
台中榮總神經外科醫師涉嫌默許無照醫材商進入手術室執刀遭移送地檢署後,高雄博田國際醫院也傳出類似爭議。今(4)日晚間,衛福部發布懲處措施,裁處博田醫院與院長謝榮豪各新臺幣50萬元罰鍰,並將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根據《上報》與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受訪內容指出,衛生單位接獲爆料後前往博田國際醫院調查,查證結果顯示,2023年10月5日謝榮豪在執行一例8旬女性椎間盤手術時,讓醫材廠商人員進入無菌區域,獨自待在手術台附近約30分鐘。影片畫面中,除了主刀醫師、手術助手與護理人員外,有一名未取得醫師資格的廠商人員在手術台旁執行疑似醫療相關操作。衛福部指出,若醫材公司人員僅需提供技術建議,應採用如站在遠處或使用雷射筆等方式,而不應進入手術無菌區或接觸病患身體,更不能執行醫療行為。此次事件遭質疑「代刀」,且疑似長達3年之久,引發衛福部進一步調查。衛生局依《醫療法》第108條規定,對博田國際醫院處以最高罰鍰新台幣50萬元;對謝姓醫師違規部分則依《醫師法》開罰最高50萬元,並暫停其手術排程1個月,以利進一步釐清相關事證。涉案的醫材商人員亦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衛福部醫事司劉玉菁表示,衛福部將參考台中榮總案件處理模式,協同地方衛生單位蒐集相關資料並持續追查。若發現有違反《醫師法》的少醫行為,將移送檢察機關偵辦,並啟動重點評鑑項目,即時追蹤醫療機構相關執行狀況。依據《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最高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至150萬元以下罰金。另依同法第28條之4規定,醫師若聘僱或容留違規人員執行醫療業務,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依《醫療法》第108條規定,醫療機構如果容留違反醫師法規定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除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至50萬元以下罰鍰外,還可視情節對違規之診療科別或部分或全部門診、住院業務處以1個月以上至1年以下停業處分,甚至廢止開業執照。衛福部並表示,將盡快研訂手術室作業指引,改善現行管理機制。至於是否全面普查全國醫院,劉玉菁認為考量現有人力與效益評估,暫無普查計畫,但呼籲民眾如有相關檢舉,可立即提出,以利衛生單位快速查處。
石崇良稱狼醫「人都會犯錯」挨批失言 醫界:性騷、撤照不應劃上等號
台大醫院接連爆出醫師性侵病患、婦產部主任性騷擾住院醫師等案件,監察院通過糾正台大及衛福部,而衛福部長石崇良認為「人都會犯錯」,如果一次事件就永遠廢除醫師執照,不符合比例原則,引發外界質疑。對此,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相國表示,性騷事件有很多層級,社會氛圍常將「性騷」與「撤照」劃上等號,與現行法律制度及比例原則不符,兩者不能混為一談。監察院近日通過糾正案,要求衛福部盡速完善相關法規,明確規範終止專科醫師訓練的要件、程序,或適時轉換其他科別訓練機制等事項,避免涉案人員持續執業,兼顧病人安全及醫師權益。不過,石崇良表示,「人都會犯錯,犯錯之後怎麼輔導回到正軌。」醫師有執業自由,不是一次事件就永遠廢止醫師證書、執照,還是有比例原則的考量。針對石崇良的說法,陳相國指出,石崇良仁心寬厚,應是覺得性騷有很多種層級,如果說一犯性騷,馬上就跟廢止醫師執照連在一起,對於醫師的工作權、執業權可能不太公平,「他可能基於善念才會這樣講。」陳相國提到,根據《醫師法》規定,必須是犯下性侵害、重大詐欺,或極為嚴重的醫療過失,經醫師公會或衛生局等單位提出後,經「醫師倫理委員會」評議,才可執行撤照程序。陳相國說明,性騷事件有不同層級,包含言語誤解、肢體騷擾,以及最嚴重的性侵等,現行《性別平等工作法》或《性騷擾防治法》規範有很好處理,在法律面前各行各業一律平等,但現在社會氛圍常將「性騷」與「撤照」劃上等號,與現行法律制度及比例原則不符,兩者不能混為一談。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醫院協會、台灣醫學中心協會也聯合發布聲明,能理解民眾不安與疑慮,因醫療關係本質建立在高度信任之上,一旦發生傷害病人的行為,對受害者及社會信任都會造成深刻影響。聲明強調,「任何對病人身心造成侵害的行為,都不應存在於醫療場域。」醫療體系的首要原則,是確保病人安全與尊嚴。醫療場域應是讓人安心求助的地方,任何違反性別尊重或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都不應被輕忽,醫界對此一向嚴肅看待,並支持相關事件獲得妥善調查與負責任的處理。聲明也指出,有關性別事件之調查與認定,目前已有性別平等相關法規及性別事件資訊專區等機制處理。對於疑涉性別不當行為之案件,應優先確保被害人保護,並透過性平機制進行專業調查,若查證屬實,醫界支持依法從嚴處理,絕不寬貸。聲明提到,關於醫師執業資格之限制或撤銷,則依醫師法及相關法定程序辦理。醫師執業資格之管理與懲戒,中央及地方醫懲會依法有法學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有明確規範與審查程序,其目的正是為了在保障病人安全下,依法做出最適切且具公信力的處置,讓確定不適任者被排除於醫療體系之外。各會認為,社會期待的是「不再發生傷害」,而非僅止於討論處罰形式,持續從源頭強化預防機制、重視專業倫理與性平教育,方能建立安全、受尊重且值得信賴之醫療環境,因此各會將與主管機關持續合作,加強預防與教育,落實醫療場域的安全與尊重,也期盼透過合作與制度建構,維護醫療場域的安全與信賴,讓每位病人都能安心就醫,醫療同仁安心執業。《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中榮3醫放任廠商執刀!衛福部喊嚴查嚴辦 手術室新規最慢7月上路
台中榮民總醫院近日爆發重大醫療爭議,事件最初由媒體於2周前披露,指神經外科3名知名醫師,包括科主任楊孟寅、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鄭文郁及醫師廖致翔,違反院內規定,讓未完整報備的醫材廠商人員進入手術室。院方當時辯稱醫材廠商未執行醫療行為,沒想到關鍵手術影片曝光後,顯示無照廠商確實有執刀的情況,與報告明顯不符。院方隨即令涉案醫師停止手術業務並解除主管職,案件移送檢調。對此,衛福部也重啟專案調查,並將建立手術室管理指引,未來納入醫院評鑑,以防堵類似事件再發生。據悉,院方事發後曾一度向主管機關提交報告,強調廠商僅在場協助器械說明,並未執行任何醫療行為,3名醫師因此各記申誡一次。沒想到16日再有媒體取得1段拍攝於2023年7月的手術影片,畫面中清楚可見1名醫療器材廠商人員站上手術台,直接為1名女性病患操作器械並執刀,而原本應負責主刀的醫師不僅未穿著無菌手術服,還雙手抱胸站在一旁「監督」,與先前院方所稱「廠商未執行醫療行為」的說法明顯不符。新影片曝光後,台中榮總18日下午緊急召開院部會議,並做出多項處置。院方表示,影片內容高度懷疑廠商實際執刀,將全力配合衛生福利部、台中市衛生局及檢調單位調查,如查有不法,必定依法嚴辦、絕不寬貸。在調查期間,3名涉案醫師全面停止手術業務,其中2名身兼科主任者同時解除主管職務;涉案醫療器材廠商人員則被嚴格禁止再進入手術室,靜待司法調查結果。此外,神經醫學中心主任即日起也由業務副院長代理。對此,衛福部長石崇良19日也指出,影片內容顯然與院方先前報告有所出入,畫面中廠商人員直接對病患進行手術,已屬嚴重違反醫療法規,除已請地方衛生局將案件移送檢調,針對可能涉及違反醫師法、密醫罪進行偵辦外,衛福部也將成立專案小組,重新全面檢視中榮內部調查過程與責任歸屬。石崇良強調,專案小組將由衛福部主導,並納入外部委員,包括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與相關專家,以確保調查的獨立性與公正性。他也表示,會先從台中榮總個案著手,嚴查嚴辦,待事實釐清後,再評估是否擴大檢視其他醫院是否存在類似情形。除了追究個案責任,衛福部也同步啟動制度面改革。石崇良宣布,將在3個月至半年內建立全國一致的手術室指引,內容將涵蓋手術室進出人員管理、身分辨識機制及相關配套措施,並由醫事司召集專家、專業醫學會及醫務管理學者共同研議,以兼顧實務運作與病人安全,最慢預計於今年7月上路。未來,相關規範也將一併納入醫院評鑑,作為嚴格要求醫療院所遵循的重要指標。
白色巨塔6/中榮3神外醫師放任無照廠商執刀 石崇良喊:不可思議
本刊報導,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鄭文郁、楊孟寅、醫師廖致翔被爆料指出,至少長達3年以上放任無照醫材廠商上桌執刀,自己則在一旁納涼觀看,粗估至少有180名患者在不知情情況下被更換主刀醫師。對此,衛福部醫事司7日也將發函台中市衛生局,若調查屬實,將追究相關人員刑責,同時對醫院開罰。而衛福部部長石崇良受訪時也表示,若一家醫學中心發生這種事情,「真的非常不可思議、非常不應該」。針對中榮爆出有多位神外醫師放任無照廠商執刀一事,衛福部部長石崇良7日上午受訪時表示,一定會調查清楚,並釐清責任,如果屬實一定會究責,「一家醫學中心怎麼可能發生這種事情,我覺得不可思議」。石崇良指出,中榮此案已涉及密醫行為,更等同為醫學中心容留密醫,違規人員將依《醫師法》28條移送刑事調查,且院方管理恐怕也出現問題,將會一併介入調查,甚至有可能重新評鑑。「一家醫學中心發生這樣的事情,真的非常、非常不應該。」,不過一切仍須調查清楚,毋枉毋縱。石崇良透露,若確定由非醫事人員執行手術,該名人員也將恐違反《醫療法》,現場醫師則會依涉案情形,如未親自診療病人,將移送懲戒,同時也會有虛報、浮報健保問題,相關細部問題將進一步了解,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白色巨塔5/中榮3神外醫師放任無照廠商執刀 衛福部發函要查了
本刊報導,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鄭文郁、楊孟寅、醫師廖致翔被爆料指出,至少長達3年以上放任無照醫材廠商上桌執刀,自己則在一旁納涼觀看。對此,衛福部醫事司7日也將發函台中市衛生局,若調查屬實,將追究相關人員刑責,同時對醫院開罰。衛福部指出,若查證屬實,廠商開刀部分將針對違反醫師法送辦,恐將面臨有期徒刑6月以上、5年以下刑責;罰金部分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同時針對院方容留密醫進行醫療業務,依醫療法108條開罰,院方恐將面臨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而針對違規科別、服務項目或門診等,將有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停業個別處分,最嚴重恐將廢除執照。回顧整起事件,本刊先前報導指出,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鄭文郁與醫師廖致翔長期放任無照醫材廠商上桌執行脊椎內視鏡微創手術,時間至少長達3年以上,粗估至少有180名病患在不知情情況下被更換主刀醫師。根據已知之手術畫面來看,其中科主任鄭文郁早在2023年3月就放任廠商執刀;科主任楊孟寅則在2025年10月讓同一位廠商上桌執刀;另,擁有5.6萬名粉絲追蹤的醫師廖致翔則在2025年底遭到院內檢舉。對此,本刊6日致電台中榮總詢問相關回應,台中榮總公關室主任李萬國回應指出,經查本院沒有讓任何廠商從事任何醫療行為;針對神經外科廖致翔醫師遭內部檢舉一事,本院再次重申,廠商沒有從事任何醫療行為,醫院對於目前廖致翔醫師違反手術事門禁管制作業指導書一案,已經由政風室與人事室完成調查,目前移送考績會審議中,預計下周會有結果出爐。而報導一經刊出後,台中榮總7日也緊急發布新聞稿表示,台中榮總明文規定嚴禁任何非醫療人員從事醫療行為。有關媒體報導,本院已成立專案小組,釐清真相,依法辦理。
AI假醫師充斥社群!衛福部擬推「醫師身分揭露機制」
針對近年興起的AI虛擬人物經營醫療頻道,甚至假冒醫師名義散布健康資訊,衛福部昨(28)日表示,將研議虛擬醫師是否適用《醫師法》,並考慮建立頻道合法醫師身分揭露機制,以保障民眾權益。近期有YouTube頻道以「陳志明醫師」名義發布醫療影片,內容涉及糖尿病治療,卻遭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揭露為虛構人物,且資訊不實。對此,衛生福利部長石崇良強調,該頻道以虛擬角色冒充醫師身分,違反現行《醫師法》與《醫療法》相關規定。石崇良說明,依據《醫師法》第7之2條,未領有醫師證書者不得稱為醫師,違反者可依第28之2條處以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此外,《醫療法》第87條規定,任何廣告只要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皆屬醫療廣告,若非由合法醫療機構發布,則違反第84條規定,得依第104條開罰5萬至25萬元。衛福部次長林靜儀進一步指出,AI生成虛擬醫師經營健康頻道已成趨勢,關鍵在於確認頻道幕後操作者是否具備合法醫師資格。若背後操作者為真正醫師,應對外揭露並負起專業責任;反之,若為非醫師人士,卻以虛擬角色假扮醫師提供醫療建議,則可能違反相關法規。林靜儀表示,衛福部法規會將儘速啟動釋疑程序,釐清現行《醫師法》是否能納入虛擬角色之適用範圍。她強調,不能因虛擬身份而逃避法律規範,若自然人不能無照稱醫師,AI角色也不該成為規避法律的工具。她也提到,國外已有許多合格醫師開設頻道時,在說明欄明確標註其執業資格與登錄地點,衛福部希望未來能與數位發展部及YouTube平台合作,推動台灣醫療頻道設置「醫師身分揭露機制」,提升資訊透明度,避免民眾誤信虛假內容。
台東玄濟宮喊「別看醫生、打疫苗」 衛生局今上門稽查
台東縣延平鄉玄濟宮網路人氣高,鄔姓宮廟人員直播時發表「不要看醫生、不要打疫苗」等言論,引發社會譁然。台東縣衛生局今(26)日強調高度關注此案,已派員前往現場稽查,將持續追蹤,如查證屬實,將依《醫師法》、《醫療法》處置,並呼籲民眾就醫務必循正規醫療管道,切勿聽信網路片面說法,以免延誤病情。針對鄔姓宮廟人員言要信徒「生病不要看西醫,西醫很可怕」等言論,衛生局長孫國平受訪回應,此類非具備合法醫師或醫事人員資格者,擅自對疾病治療、預防或醫療處置做出指導或否定性建議,可能涉嫌違反多項醫療法規,衛生局已針對相關直播內容及言論依職權啟動蒐證調查程序,並於11月25日前往現場稽查,惟現場該宮廟大門深鎖,後續將持續追蹤,如經查證屬實,將依《醫師法》、《醫療法》等相關規定,對相關違法行為人絕不寬貸。台東縣衛生局派員前往玄濟宮稽查,但大門深鎖。(圖/台東縣政府提供)台東縣衛生局初步研判,該宮廟人員的言論與行為可能涉及違反《醫療法》第84條「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該等言論若具有招徠醫療服務的意圖或實質效果,則觸犯非法醫療廣告規定。衛生局說明,另依《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而執行醫療業務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該宮廟人員雖未親自執行侵入性醫療行為,但其言論若涉及診斷、治療或處方建議,可能涉及密醫行為。孫國平強調,疾病診斷、治療及疫苗接種屬專業醫療行為,必須由合法醫師或專業醫事人員執行,民眾若有身體不適或健康疑慮,應至合法醫療院所尋求協助,切勿輕信偏方或網路不實言論,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
女子做埋線拉提手術險毀容! 北市醫美診所密醫遭北檢起訴
蔡姓女子於2023年至中山區某醫美診所做埋線拉提手術,事後在皮膚潰爛以後,蔡女才驚覺為她做手術的刑女並沒有醫師資格,僅是診所內大陸籍的股東。蔡女憤而提告以後,台北地檢署依照違反醫師法、過失傷害罪對刑女進行起訴。起訴指出,刑女在知曉不具醫師資格,不得執行醫美整形相關醫療手術的狀況下,仍於2023年11月間為蔡女進行埋線拉提手術,並總共埋了18條線材,並對蔡女臉部施打玻尿酸等保養品。術後蔡女臉部腫脹發炎差點毀容,直到前往其他醫院治療後才得以恢復,並因此得知刑女的手術處理並不正確且刑女其實根本不具備醫師資格。蔡女對刑女憤而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以違反醫師法、過失傷害罪對刑女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