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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兒醫有假女醫問診!高院點名檢方漏辦 北檢不起訴「反打臉」
台大兒童醫院3年前出現自稱東京大學來台交換的冒牌女醫師,讓實習醫師信以為真,她不只看病歷,甚至進入病房探望病童,北檢以個資法起訴,一、二審卻都判無罪,還強調檢方漏辦假女醫問診,高院法官於宣判後另行告發她違反醫師法,但北檢問遍證人都查不到假女醫有問診或開藥的行為,以不起訴處分「反打」高院。本案被告是新北市25歲李姓女子,有感於哥哥是台大碩士學歷但她成績不好,基於「虛榮」的動機,她在2023年12月假冒東京大學醫學系交換生並穿上「帝京大學」白袍,混進台大兒醫護理站10天。李姓女子跟醫護人員討論病情,借用帳號密碼查病歷,還一度想對實習醫師抽血被拒絕,台大兒醫都沒起疑,直到有病童家人對於她拿資料過來詢問病情感到怪怪的,通報院方進一步了解,才揪出冒牌醫師案。北院與高院都認定李姓女子不法蒐集特種個資,但她目的是藉由假扮醫師滿足個人榮譽感,並非為了自己或他人的財產利益而犯案,因此判無罪。一審判決書提到李姓女子不具醫師資格也不是醫學系學生,問診行為有違反《醫師法》第28條之嫌,「惟此部分未據偵查,且本案起訴部分無罪,故無從擴張犯罪事實審理。被告是否確有違反醫師法犯行,請檢察官另為依法處理」;二審法官引用一審這段話,點名檢方沒偵辦違法問診,導致法院無法審理,並在個資法案無罪確定後予以告發。李姓女子否認觸犯醫師法,她說當初在IG上看到一個媽媽提到孩子病況,拿IG照片問護理師病房在哪,過去時只問媽媽「女兒還好嗎?」,把IG的訊息再問一次,然後送了一瓶日本藥妝店的乳液,沒接觸病童,也沒說該做什麼檢查或服用什麼藥。時任台大兒醫小兒血液腫瘤科的胡姓護理長,在個資法案作證表示:「病患家屬跟我說,有一個人拿著病患的資料去問診」,但北檢偵辦醫師法案傳喚時,她說對於病患父親是否提到被告詢問病況及給予醫療意見,已經沒有印象了;葉姓住院醫師為個資法案作證表示:「我有聽說有病人家屬表示被告拿著病患資料去問診」,不過她為了醫師法案再度出庭時,卻說有同學跟李姓女子一起去看病人但不清楚她們實際做什麼。檢察官另外問了2名住院醫師,也無法證實李姓女子有任何醫療處置,總結這4名證人都沒在場目睹李姓女子如何跟病人互動,只是事後聽別人轉述;檢方為了找出見過假女醫的病童家屬而函詢台大醫院,不過台大回覆「並無其他曾接觸或知悉本案情形之病患、病患家屬或證人可供提供」。儘管北院和高院接連指出李姓女子違反醫師法,但北檢調查認定並無問診、開藥的事證,以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
2歲連體嬰姊妹1年5度手術 才分離就永別!數分鐘內接連心臟驟停亡
巴西有一對年僅2歲、頭部相連的連體嬰姊妹海洛伊莎(Heloísa)與海倫娜(Helena),家長在1年內接受5次分離手術,但日前在醫院接受最後一次的手術後傳出憾事;醫療團隊歷經長達15小時的艱辛奮戰,原以為終於成功將姊妹倆分割,卻在短短數分鐘後,兩人身體狀況急轉直下,相繼因血流動力不穩及心臟驟停發作,經搶救後雙雙宣告不治。根據外媒《紐約郵報》報導,這對來自巴西的連體嬰姊妹海洛伊莎(Heloísa)與海倫娜(Helena),出生時共享部分腦部組織與血管,生命跡象緊密相連。而姊妹倆的父母為了她們未來能有正常生活,在1年內安排5次分離手術;日前進行最後一次的手術,超過50名醫護人員接力,耗時15個小時,終於成功讓兩人分離。但眾人來不及高興,短短幾分鐘內姊妹倆的血壓驟然出現極端波動,其中一人血壓驟降,另一人則血壓飆升。事發當晚11時12分,海倫娜率先發生心臟驟停,緊接著海洛伊莎也在11時26分出現相同情況;儘管醫療團隊立即展開長達25分鐘的緊急搶救,最終仍無法挽回她們年輕的生命。醫療團隊的整形外科醫師法里納(Jayme Farina Júnior)指出,這對姊妹過往的健康狀況本就十分脆弱,不僅曾多次罹患肺炎、接受過氣切手術,還需依賴胃造口進行營養灌食,多次發病均嚴重消耗了她們的體力。另外,法里納補充說明,當最後分離完成的關鍵時刻,姊妹倆的身體已無法承受如此劇烈的生理波動,才不幸演變為心臟驟停死亡。事實上,這對連體嬰姊妹在過去一年裡已順利完成4次複雜的手術;前3次手術中,醫師成功分離了兩人約75%共享的腦組織與血管;第4次手術則植入組織擴張器,用以增加頭皮面積,為最後的頭骨縫合做準備。最後一次分離手術動員了超過50名專業醫護人員參與,展現了極高的醫療投入,無奈最終仍無法抵擋嚴重血流不足等因素影響的器官衰竭。面對如此沉重的打擊與悲痛結果,姊妹倆的父親阿馬里爾多(Amarildo Batista da Silva)依然展現出無比的堅強與感激,親自向所有付出心血的醫護人員致謝。這對姊妹的遺體已於8月16日返鄉,被安葬於靠近家鄉的聖若瑟多斯坎波斯(São José dos Campos)。
傳奇左投湯米約翰83歲辭世!「TJ手術」開創先河 改變無數投手命運
美國職棒大聯盟傳奇左投湯米約翰(Tommy John)美國時間15日因病去世,享壽83歲。除了長達26個球季的大聯盟生涯,他在1974年接受當時極具開創性的肘部尺側副韌帶重建手術,成功克服一度被認為足以終結職業生涯的傷勢,術後更重返投手丘征戰14季。這項手術後來直接以他的名字命名為「湯米約翰(TJ)手術」,並影響後世無數棒球選手。紐約洋基在美國時間16日發布聲明悼念,表示湯米約翰效力期間一直是先發輪值的重要成員,也長年受到球迷喜愛。球團指出,他驚人的職業生涯長度與手術後成功復出的經歷,改變世界各地無數運動員的命運,但這項歷史性成就有時也掩蓋了他本身優異的投球成績,包括曾連續兩個球季拿下20勝。洋基在聲明中表示:「我們緬懷他留下的成就、競爭精神和球技、健談的性格、善良謙遜的品格,以及體育和醫學先驅的地位。」大聯盟傳奇左投湯米約翰15日過世,享壽83歲。(圖/達志/美聯社)湯米約翰1963年登上大聯盟,職業生涯長達26季,曾效力芝加哥白襪、洛杉磯道奇、加州天使、克里夫蘭印地安人、奧克蘭運動家及紐約洋基,其中效力洋基8年、白襪7年、道奇6年。白襪及道奇在得知死訊後,也分別發布聲明表達哀悼。湯米約翰生涯累積出賽760場,繳出288勝231敗、防禦率3.34及2245次三振。即使不考慮以他命名的手術對棒球運動產生的影響,他的生涯成績仍相當突出,288勝也是1900年以來尚未入選名人堂的投手中第2多。改變湯米約翰生涯的關鍵發生在1974年。當時31歲的他左手肘尺側副韌帶受傷,這類傷勢在當年幾乎被視為可能終結投手生涯。他最終接受醫師法蘭克喬布(Frank Jobe)進行韌帶重建手術,喬布後來曾透露,當初估計手術成功機率僅有百分之一。這場手術最終成功讓湯米約翰重返球場,他在術後又投了14個球季。整個職業生涯中,他曾3度單季拿下20勝,並兩度在賽揚獎票選中排名第2,也曾3次闖進世界大賽,儘管始終未能奪下冠軍,仍留下漫長且具有代表性的投手生涯。如今,「湯米約翰手術」已成為棒球界常見的韌帶重建手術。湯米約翰生前曾感謝喬布改變他的命運,並表示:「感謝喬布醫生,他保住了我的手臂,讓我能夠繼續投球。那個手術後來拯救了無數投手的職業生涯,包括當今許多最優秀的投手。」近年湯米約翰健康狀況惡化,2024年傳出罹患膀胱癌,之後在美國佛州家中療養。他也缺席美國時間8月8日舉行的洋基老同學聚會,但事前透過球團向球迷留下告別訊息。湯米約翰當時表示:「我要感謝洋基隊和史坦布瑞納家族,感謝他們給我這個機會向大家告別,還要感謝在我26年的職業生涯中一直支持我的所有朋友和球迷,我永遠不會忘記大家。」
陳幸妤控5年在家打玻尿酸!趙建銘認「從未到院看診」 衛生局揪2違規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日前在前夫、骨科醫師趙建銘經營的「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不僅自曝兩人已經離婚,更指控趙建銘對她及兒子的診療相當草率,其中她肩膀肌腱斷裂,長達5年卻被當成五十肩處理,期間趙建銘還將玻尿酸、類固醇帶回家替她施打。相關爆料引發是否涉及違法醫療的質疑,台南市衛生局13日首次前往診所未能完成調查,14日再度派員實地查核,趙建銘坦承陳幸妤從未親自到院看診。衛生局最終查出未經親自診察即進行治療,以及藥師調劑後未在處方箋簽名或蓋章等2項違規,將分別依《醫師法》及《藥師法》裁處,最高合計可罰11萬元。衛生局14日再度前往診所實地調查,針對陳幸妤所稱的居家治療情況,以及相關診療紀錄、處方與藥品調劑程序進一步查核。經調查後,衛生局確認診所存在2項違規缺失。第一項涉及趙建銘本人的診療程序。衛生局發現,診所雖然確實有製作陳幸妤的相關病歷,但趙建銘在接受調查時坦承,陳幸妤從未親自前往診所接受看診,卻仍有進行相關治療。依《醫師法》第11條第1項規定,醫師若未親自診察患者,不得施行治療或開給方劑。由於陳幸妤未曾親自到院接受診察,卻仍有相關治療紀錄,衛生局認定已涉及違反上述規定,後續將依《醫師法》第29條裁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在查核過程中還發現第二項問題。診所內雖然有配置藥師負責藥品調劑,但藥師完成調劑後,沒有依照規定在處方箋上簽名或蓋章,因此被認定違反《藥師法》第18條。針對這項調劑程序缺失,衛生局將依《藥師法》第22條裁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若兩項違規最後都以法定最高額度處罰,合計最高可達11萬元。這起風波源自陳幸妤日前突然在趙建銘診所Google評論區留下1星評價。她以「前妻」身分發文,意外公開兩人的婚姻已經結束,同時把多年來對趙建銘診療方式、醫德以及私人關係的不滿一次攤開。陳幸妤首先將矛頭指向趙建銘替家人看診的方式,批評對方不論面對她或親生兒子,診斷及治療都相當潦草。她並以兒子過去運動受傷的經歷為例,指兒子打球跳起殺球時腳部骨頭嚴重受傷,趙建銘當時卻只建議進行PRP治療。然而,兒子的傷勢接受治療後遲遲沒有改善,直到後來進一步接受核磁共振(MRI)檢查,才發現實際上是骨折。陳幸妤也藉此質疑趙建銘對家人的診斷與處置方式。至於她自己的傷勢,陳幸妤表示,肩膀真正的問題是肌腱斷裂,但過去長達5年都被當成五十肩治療。她指控趙建銘這段期間沒有讓她前往診所或醫院拍片檢查,而是直接把玻尿酸、類固醇等藥物帶回住處替她施打。陳幸妤表示,直到後來自己轉往其他骨科診所接受治療,病況才有所改善。也因為她在公開評論中明確提到長達5年的居家注射情況,外界開始質疑醫師在患者未到醫療院所看診的情況下,將針劑帶回家進行治療,是否符合《醫師法》等相關規定。隨著「在家打玻尿酸、類固醇」的說法受到關注,台南市衛生局隨即介入,事件如今從家務及醫療爭議進一步進入行政裁處階段,衛生局已確認診所存在未親自診察即治療,以及藥師調劑程序不符規定等2項違規,後續將依法開罰。
陳幸妤爆「玻尿酸打了5年」!衛生局二度上門 違規下場曝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近日在前夫、骨科醫師趙建銘開設的「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不僅首度以「前妻」身分透露兩人已離婚,更指控自己肩膀肌腱斷裂,卻長期被當成五十肩治療,趙建銘甚至「5年來」將玻尿酸、類固醇帶到家中替她施打。相關說法引發外界質疑是否涉及違法醫療,台南市衛生局13日首次前往診所時因休診撲空,14日下午2時51分再派4名人員到場稽查。衛生局表示,即使醫師治療的是家人,仍須依法完成親自診察、病歷紀錄及處方等程序;若查明違反《醫師法》或《藥事法》,可處2萬至1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還可能面臨停業處分。根據《三立新聞網》、《TVBS新聞網》報導,衛生局14日再次採取行動,下午2時51分派出4名人員前往「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針對陳幸妤公開指控的居家注射情況展開調查,進一步確認相關醫療行為是否存在,以及診療與用藥程序是否符合法規。隨著事件延燒,大批媒體也前往診所守候。診所外則貼出「拒絕採訪」公告,並報警請警方到場,希望維護前往診所就醫患者的隱私。至於趙建銘是否確實曾長期在家替陳幸妤施打玻尿酸及類固醇,仍待衛生局透過相關資料進一步釐清。對於「醫師能不能在家替家人打針」的疑問,台南市衛生局說明,是否違法不能單純以治療場所判定,真正需要檢視的是醫師有沒有遵守完整的醫療程序。依《醫師法》相關規定,即使接受治療的人是醫師自己的家人,也必須先經過醫師親自診察,之後才能進行治療或給藥。此外,醫療行為也必須留下完整紀錄,包括依法製作病歷、開立處方箋,藥袋標示同樣須符合規定。因此,居家治療本身並不等同違法,後續調查重點將放在趙建銘當時是否確實診察陳幸妤、是否製作病歷,以及處方與相關藥品使用程序是否符合規範。衛生局表示,如果醫師沒有經過親自診察,也沒有留下病歷紀錄,就自行將藥品帶回住處替患者施打,便可能涉及違反相關法令。若後續調查確認違反《醫師法》或《藥事法》,依法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行政罰鍰;若違規情節重大,還可能進一步遭到停業處分。回述事件始末,陳幸妤12日突然在「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Google評論區留下1星評價,並直接以「前妻」自稱,使兩人已離婚的消息隨之曝光。不過,這篇評論除了揭露婚姻狀況,更大篇幅指向趙建銘的醫療處置。陳幸妤批評趙建銘醫德及醫術,指對方對她以及親生兒子的診斷都相當潦草,其中她自己的肩膀傷勢更成為爭議焦點。陳幸妤表示,自己的肩膀實際上是肌腱斷裂,過去卻一直被當成五十肩處理。她進一步爆料,趙建銘長達5年都將玻尿酸、類固醇帶到家中替她施打。由於相關藥物涉及醫療處置,消息曝光後,外界隨即質疑醫師將針劑帶離診所、在住宅內替家人注射,是否符合《醫師法》等相關規範。
陳幸妤爆5年都在家打玻尿酸!趙建銘恐踩紅線 衛福部出手查「2大關鍵」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近日在前夫趙建銘任職的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不僅公開兩人早已結束婚姻關係,也質疑趙建銘過去替她與兒子診療的方式。她指自己肩膀肌腱斷裂,卻長達5年被當成五十肩治療,期間趙建銘將玻尿酸、類固醇帶到家中替她注射,直到後來改至其他骨科接受高濃度血小板血漿(PRP)治療,才稱症狀改善五成以上。相關內容曝光後,「醫師在家替家人打針」是否違反《醫師法》也引起討論,衛福部表示,不能單憑施打地點認定違法,藥品來源、處方程序及病歷紀錄才是後續調查重點,實際情況將由台南市衛生局進一步查證。根據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說明,是否屬於醫師「執行醫療業務」,不能只看治療發生的場所,也要考量接受醫療行為的對象。一般所稱的醫療業務,主要是針對不特定對象提供診療服務;若醫師是在家替自己或家人進行簡單醫療處置,實務上通常不傾向直接認定為一般業務行為。例如醫師在家發現自己的孩子發燒,替孩子進行初步判斷及給藥,或護理人員替家人施打從醫院合法領回的胰島素,性質較接近家庭照護。相較之下,如果醫師在未登記的場所替鄰居或其他不特定民眾進行診療,才可能涉及違規執業問題。因此,即使趙建銘確實曾在住家替當時仍是家人的陳幸妤施打玻尿酸及類固醇,也不能只因「在家打針」便直接認定違反《醫師法》。衛福部指出,真正需要釐清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兩個部分,其中之一就是藥物的取得來源。玻尿酸及類固醇涉及處方藥管理,因此必須查明相關藥物當時是透過什麼方式取得、有沒有經過合法處方程序;如果藥物是從醫療機構領出,也必須確認領用流程是否符合相關管理規範。換言之,在家替家人施打藥物與藥品取得是否合法,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另一項調查重點則是病歷及處方紀錄。依《醫師法》規定,醫師執行醫療業務時應製作病歷,並詳實留下診療相關內容,包括日期、病患主訴、使用的藥物名稱與劑量等;如果涉及開立處方,也必須依法在處方箋記載相關事項。其中《醫師法》第12條涉及醫師製作及記載病歷的義務,第13條則規範開立處方時應載明的事項。若後續查證發現有應製作病歷卻未製作、紀錄不完整,或處方未依規定辦理等情況,依法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整起風波始於8月12日,當天正逢陳幸妤50歲生日。她在「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Google評論區留下1星評價,直接以「前妻」身分發文,除了讓外界得知兩人的婚姻現況,也批評趙建銘過去替前妻及親生兒子看診時,診斷及處置過於潦草。陳幸妤以自己的肩膀傷勢為例,表示真正的問題是肌腱斷裂,過去卻被當成五十肩處理。她指稱,長達5年期間,趙建銘都是將玻尿酸及類固醇帶到家中替她施打,也沒有讓她前往診所進一步拍片確認傷勢或接受PRP治療。後來陳幸妤決定另尋醫師,前往台北東區其他骨科診所接受PRP注射。她表示,治療後狀況已經改善五成以上。13日她在台南自己的牙醫診所現身時,也證實Google評論確實由本人留下,並透露與趙建銘已經離婚「蠻久了」,目前一切正常。不過,陳幸妤提到趙建銘長期將玻尿酸及類固醇帶回家替她注射,也讓原本圍繞婚姻及醫療判斷的風波,進一步衍生醫療法規疑義。由於醫師原則上應在依法登記的執業場所提供醫療服務,外界因此質疑,趙建銘若確實曾在住家替陳幸妤進行注射,是否可能涉及違規執業。目前衛福部並未直接認定趙建銘違法,相關情況仍須由台南市衛生局進一步調查。主管機關後續除了要釐清玻尿酸、類固醇的實際來源,也須確認是否經過合法處方程序,以及相關治療有無依法留下病歷及處方紀錄。這起爭議是否最終涉及違反《醫師法》,仍有待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完成調查後認定。
失聯移工開地下醫美診所!超商郵寄玻尿酸每cc收2500 單日收入破萬被捕
海巡署偵防分署台中查緝隊去年接獲檢舉,台中地區疑似有越南籍人士透過社群網路招攬客人,標榜可到府服務施打玻尿酸及肉毒桿菌等醫療行為。案經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後,海巡署等單位去年底一舉將涉案的越籍阮姓女子逮捕到案,阮女早在被捕前就已私自為移工注射玻尿酸被捕,被捕後因擔心遭遣返,成為失聯移工,但其仍不改本業,繼續在網路上招攬同鄉客人,生意好時每日最高收入上看萬元。據了解,越南籍阮姓女子原在台從事製造業工作,經同鄉友人介紹,開始入門學習侵入性醫美療程,於2023年起開始為同鄉移工注射玻尿酸與肉毒桿菌,因此被捕。阮女擔心被捕移送後會出現刑責,恐遭遣返,果斷落跑失聯,但仍不忘繼續從事「本業」,繼續透過網站從越南下訂麻醉劑、肉毒桿菌與玻尿酸等藥物,隨後再前往超商取貨,為客人注射,每cc收取2000至2500元不等,一個部位最多可注入4cc,生意好時每日至少有10組以上客人前來施打,單日收入破萬。海巡署獲報後與台中市警局刑大、台中港務警察總隊刑事警察隊、移民署台中專勤隊共組專案小組偵辦,於去年底將通緝中的阮姓女子逮捕到案,專案小組進入現場搜索時,發現阮姓女子正對越南籍客人施打玻尿酸之侵入性醫療行為,當場查扣玻尿酸、麻醉藥、肉毒桿菌等醫美藥劑百餘瓶與醫療器材乙批,數量堪可媲美合法醫美診所。全案依違反「藥事法」及「醫師法」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海巡署對於任何危害社會治安的行為採取零容忍的態度,除持續加強肅槍掃毒等重點目標外,未來也將透過專案查緝與科技偵查手段,主動出擊、嚴正執法;海巡署秉持「三安:國安、治安、平安」及「溯源斷根」之精神將追查相關幕後集團,在此呼籲民眾若有發現不法,可利用海巡署「118」免付費報案電話提供相關線索,藉由全民的力量共同杜絕不法情事,創造祥和安全的社會環境。
手術室失守2/中榮否認廠商執刀遭檢方打臉 患者引骨髓炎喪命好慘
台中榮民總醫院身為六都醫學中心之一,卻傳出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鄭文郁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的醫材廠商進入手術房上台執刀,CTWANT今年1月獨家批露後,台中榮總組成專案小組追查,1月15日公布調查結果,聲稱院方均無容任廠商代表進行醫療行為,台中地檢署介入偵辦後,5月13日依法起訴楊孟寅與鄭文郁在內等5人,中榮慘遭打臉,突顯其長期縱容、包庇、容留密醫執刀。起訴書指出,最早至2023年3月起,有13名患者前往台中榮總神經外科就醫,進行「經皮內視鏡腰椎間盤部分切除術」或「開放性腰椎關節由後側進入前柱融合術」,均因腰痛、骨刺等因素,尋求楊孟寅與鄭文郁的協助,未料花費高額手術費用,楊、鄭2人還曾親口向病患強調會親自執刀,但等麻醉上台後執刀的卻是無照醫材商,讓患者事後得知均無法接受。台中榮總院長傅雲慶在楊孟寅與鄭文郁交保後,首度公開道歉,並對2人停職,後續2人均已復職。(圖/報系資料照)在被無照醫材商開刀的13名患者中,有5名患者術後並未復原,其中一人術後因骨髓炎遲遲無法回復到安全值,經多月治療仍不見好轉,最終於開刀4個月後不幸去世。據悉,患者A在給楊孟寅開刀後,其腰椎持續疼痛,數次回診均無法改善,只能求助他院其他神經外科醫師協助,並再次手術後才康復。另一名患者B也同樣在接受楊孟寅手術後並未復原,楊孟寅表示因在手術過程中漏放某項物品,要求患者進行二次手術,2次手術花費32萬餘元,卻在術後痛到無法行走,最後只能求助他院,由其他神經外科醫師幫其手術才逐漸恢復行走能力,期間多次向楊孟寅反映,卻被楊孟寅回以,「那就躺著啊」。還有一名患者C於2025年10月接受楊孟寅的脊椎手術,術後卻因腹部鼓脹,由其他醫師裝設鼻胃管,將胃部東西引流,但其骨髓炎發炎指數因無法回復到安全值,骨髓膿液無法根除,最終在2026年1月病逝,家屬期間也曾詢問楊孟寅是針對哪一處脊椎處理,但楊孟寅卻根本答不出來。而另一名患者D則在接受鄭文郁手術後回診看X光片,發現骨釘與手術後的弧度有別,多次詢問鄭文郁均被告知因拍攝角度不同所致,最後因回診時由其他醫師代診,才發現手術部位的螺絲根本早已鬆脫。各醫學中心手術室進出規範中,僅有中榮廠商進出不須上簽,而中榮在CTWANT披露醫材商代刀後,第一時間成立專案小組竟指並無容任廠商執刀之事。(圖/民眾提供)對此,相關事件經媒體曝光後,台中榮總第一時間對外說明表示,因影片模糊,對於影片中的時間、地點、醫師身分與廠商身分均須進一步確認,後續甚至有批評聲浪指出相關影片均為遭惡意借位剪輯變造,並指出與院方內鬥有關。儘管後續台中榮總組成專案小組偵辦,並在今年1月15日出具調查結果,認定均無容忍廠商代表進行醫療行為,然而經台中地檢署介入偵辦後,打臉台中榮總的調查報告,認定與事實結果不符,並在查扣的手機中發現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涉嫌與涉案之陳姓醫材商有滅證之舉動。其中,檢調約談相關住院醫師、麻醉護理師等到案說明,幾人起先均否認有廠商進入手術室執刀之事,聲稱應為廠商在調整、測試器材,調整完就會退出藍線區域,不會碰觸病人,直到調查官拿出影片,才改口承認廠商確實在執行醫療行為,均為受在場醫師指示。全案也依違反《醫師法》與《刑法》詐欺等罪,起訴楊孟寅、鄭文郁與廠商在內等5人。
手術室失守1/無照上刀一次拿3萬!醫師竟淪莊家抽頭 3年13人受害
CTWANT今年1月接獲爆料,台中榮民總醫院貴為六都醫學中心之一,卻傳出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鄭文郁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的醫材廠商進入手術房上台執刀,自己則在一旁納涼。台中地檢署5月13日依違反醫師法等罪起訴楊孟寅與鄭文郁在內等5人,揭露醫材商為拚生存,「買器材贈執刀服務」,經統計遭綽號「小老鼠」的陳姓醫材商代刀的病患3年間就高達13人,而小老鼠只要每上一台刀,就可獲得3萬元費用。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前)與鄭文郁(後)被爆出放任無照廠商上台執刀,遭台中地檢署約談,訊後均以100萬元交保。(圖/報系資料照)起訴書指出,陳姓醫材商不具醫師資格,卻堂而皇之的在楊孟寅與鄭文郁的授權下,進入手術台內直接上桌替病人執刀,進行「經皮內視鏡腰薦椎間盤部分切除術」、「開放式2節以上腰椎關節由後側進入前柱融合術」、「開放性腰椎關節由後側進入前柱融合術」。綽號小老鼠的陳姓醫材商,為讓醫師楊孟寅與鄭文郁等人能向病患推薦使用自家的醫療器材,以「買器材贈代刀服務」,長期代替楊、鄭2人執刀手術,讓楊、鄭2人可以不用刷手上刀,在一旁納涼等待手術結束,其中一次手術中,科主任鄭文郁不但未刷手、未穿著無菌服,在一旁的小房間內觀看核磁共振影像。而陳姓醫材商協助代刀,每次還可獲得3萬元的費用,除執行手術中較為困難之核心部分外,還得同時指導住院醫師,誇張至極。醫材商業務指出,公司會固定從醫材營業額中撥取2、3成給楊孟寅與鄭文郁作為公關費。(圖/報系資料照)而不僅僅只是陳姓醫材商上台代刀獲得費用,另一名醫材商業務也曾接受鄭文郁指示,上台代刀,從而獲得2946元的手術費用,他也同時坦言,會接受醫師指示代刀是為讓醫師能繼續向病患推薦使用公司醫材,且公司還會在特定期間內將醫材銷售金額的2、3成,提撥為公關費給予鄭文郁與楊孟寅在內等醫師。其中,調查官前往搜索時扣下一個寫有楊、鄭2人名字、內裝有現金的信封,就是公司要給2人的費用。離譜的是,楊孟寅與鄭文郁2人明知手術均由「密醫」執行,卻仍利用職務之便向醫院承辦人員申報健保保險給付,從而獲得「手術費」與「診察費」。對此,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也痛批楊孟寅與鄭文郁2人犯後仍避重就輕,直到遭檢方聲押,於羈押庭時才改口承認讓廠商代刀之事實,「將人命轉化為商品」,以自身醫術尚需精進為由,讓不具有醫師資格,未經醫師完整訓練之醫材商或業務上台執刀,甚至還未刷手上刀,若真發生大出血、過敏休克等併發症,廠商無法及時處理,2人要接手也來不及,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病患難以確認是醫師失誤還是廠商操作不當,突顯出2人對於怠於精進醫療之能,仰賴廠商技術支撐。檢方指出,楊、鄭2人還同時為中興大學學士後醫學系之臨床醫學教師,卻在手術中帶領住院醫師時,對學生傳達出「委由廠商代刀,輕鬆又可獲取利潤」的錯誤價值觀。根據起訴書指出,經查楊、鄭2人詐領手術費、醫師健保給付為15萬2731元、病患自費額187萬1362元,總計約202萬餘元,初步估算楊孟寅從中獲利之不法所得為65萬2479元、鄭文郁則為98萬1614元,後續也將追徵價額繳回。全案也依違反《醫師法》與《刑法》詐欺等罪,起訴楊孟寅、鄭文郁與廠商在內等5人。
放任無照廠商代刀遭起訴!中榮2醫師照常看診手術 衛生局:移付懲戒
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神經外科科主任鄭文郁,遭控放任無照廠商進手術室代為開刀,台中地檢13日起訴2人並求處重刑,而2人目前已恢復看診和手術,台中榮總表示,一切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衛生局則針對涉案醫師詐領健保部分,移付醫師懲戒委員會審理。檢方調查,楊孟寅、鄭文郁分別擔任臺中榮總神經醫學中心腦腫瘤神經外科主任、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均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負有親自執行醫療業務、維護病患安全之專業義務。但鄭、楊為貪圖勞務便利並鞏固與醫材廠商間之合作關係,在收取廠商公關費後,於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指示不具醫師資格之醫材廠商陳姓和2林姓從業人員進入手術室,非法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嚴重危害病患生命、身體安全及醫療品質,13日遭檢方起訴並求處重刑。而目前鄭、楊2醫師已恢復看診和手術,台中榮總表示,尊重司法調查結果並靜待判決,院方立場為毋枉毋縱、依法辦理且絕不寬貸。院方強調,現已加強手術室管理辦法,建立即時通報系統與紀律要求,並落實各項管制作為以維護病人安全。至於2名醫師是否停診或停刀,中榮重申將依據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衛生局則表示,此案已依《醫師法》第28-4條規定,將涉案的楊與鄭2名醫師處停業1個月處分;中榮違反醫療法第57條規定未盡管理督導之責,亦裁罰醫院10萬元罰鍰;涉案醫師詐領健保部分,將依《醫師法》第25條移付醫師懲戒委員會審理。衛生局將持續依法稽查轄內醫療院所,以維護醫療品質及市民就醫安全為最高原則。
放無照廠商執刀自己在旁納涼 榮總2主任遭起訴求重刑
台中榮總日前爆出無照廠商進入手術室,代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神經外科科主任鄭文郁開刀,台中地檢署深入調查於13日偵結,發現楊,鄭收取公關費後,允許業者進手術室「代刀」,不法所得逾196萬元,依詐欺和醫師法對2醫師、3廠商提起公訴,並希望法官對楊、鄭從重判刑。檢方調查,楊孟寅、鄭文郁分別擔任臺中榮總神經醫學中心腦腫瘤神經外科主任、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均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負有親自執行醫療業務、維護病患安全之專業義務,但2人竟為貪圖勞務便利並鞏固與醫材廠商間之合作關係,於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指示不具醫師資格之醫材廠商陳姓和2林姓從業人員進入手術室,非法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嚴重危害病患生命、身體安全及醫療品質。檢方指出,5被告明知相關手術實際上係由不具醫師資格者執行,依法不得申請健保給付,竟共同隱匿「廠商代刀」之事實,利用不知情的醫院承辦人員,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申領診察費及手術費,更未向病患如實告知手術過程中有不具醫師資格之廠商人員執行核心醫療行為,導致病患支付高額自費醫材和手術費用,全案不法所得達196萬7039元。檢方發現,醫材廠商為確保醫材銷售利潤,由陳、林等3人代醫師執行手術勞務;相關公司並依醫材銷售金額提撥一定比例款項,作為「公關費」交付予被告醫師。被告等人形成「醫師掛名、廠商執刀、私下分利」之違法模式,不僅破壞醫療專業倫理,更嚴重侵蝕民眾對醫療制度之信賴。檢方認為,楊、鄭身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受病患高度信任,理應恪遵醫療專業倫理及法令規範,竟罔顧病患生命、身體安全,將高度專業且具不可逆風險之核心醫療行為,委由不具醫師資格之醫材廠商從業人員代為執行,嚴重踐踏醫療尊嚴及病患權益。而楊孟寅過去已有於執行醫師業務時為詐欺犯行經緩起訴處分之紀錄,仍再犯本案,且犯罪情節重大,足認其法治觀念薄弱,惡性非輕,檢方因而建請法院就被告楊、鄭均予從重量刑。檢方表示,3名廠商均明知自身不具醫師資格,竟仍進入手術室執行核心醫療行為,將攸關病患生命安全之醫療手術,淪為配合醫材銷售及商業利益之手段,對國民就醫安全及醫療體制形成結構性威脅,審酌3人主動陳報犯罪所得,且陳自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 33 萬元,林姓被告亦已繳回犯罪所得2,946元,另名林姓被告為公司業務,領取固定薪資,尚無證據足認其因代執行手術另有所得他們在犯後均願坦承全部犯行,並試圖填補財產損害,惡性已有部分減輕,建請法院就3人部分量處適當之刑。台中地檢署呼籲,醫療手術具有高度專業性、風險性及不可逆性,攸關民眾生命安全與健康權益,非具醫師資格者絕不得執行核心醫療行為。醫師亦不得因貪圖便利、追求利益或配合廠商銷售,而容任不具資格之人員介入手術,破壞醫療專業分際及病患信賴。檢方對於此類破壞醫療體制、侵害病患權益、危害公共健康安全之犯罪,必將積極偵辦、嚴正追訴,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絕不寬貸,以維護全民健康權益及安全、可信賴之醫療環境。
養生館不能做艾草溫罐!業者炸鍋「工作前要查法規?」 網傻眼:我看了什麼
近年坊間盛行以艾草溫罐、溫灸等方式進行放鬆與養生,不過衛福部指出,相關服務已被認定屬於醫療行為,依法應由合格中醫師執行,若未具醫事人員資格仍提供此類服務,恐違反《醫師法》。對此,有業者炸鍋直呼:「難道我要做一個工作之前,我要先去查一下相關法規嗎?」此番言論讓大批網友看傻眼。衛福部說明,未依法取得醫療資格者從事艾草溫罐等行為,最高可面臨5年有期徒刑及150萬元罰金,引發業界高度關注,也使相關從業人員面臨經營壓力與法規適用疑慮。據《TVBS》報導,面對政策規範,部分業者表達不滿,國際溫罐執行長Nina甚至直衝地方衛生局質問,卻得不到明確答案。她指出現行制度下刮痧等類似服務可合法進行,但溫罐卻被納入醫療行為,認定標準仍不明確,呼籲主管機關進一步釐清規範界線,提供明確指引以利業者遵循。對於相關法規早在民國91年設立,Nina受訪時氣喊:「我們不知道啊!難道我要做一個工作之前,我要先去查一下相關法規嗎?這是合理的嗎?」這段訪問畫面也被網友轉發至Threads上引發討論,對於Nina的說法,網友傻眼直呼「一夜之間可能面臨失業很衝擊沒錯,但這段話……我有聽錯嗎?」其他網友也紛紛炮轟她邏輯死亡,「車手要加入詐騙集團不用知道自己會觸法嗎?醫生不用知道醫療法、護理師不用知道護理人員法、社工不用遵守社會工作師法、保母不用遵守居家托育管理辦法嗎」、「要查,因為你是要創業,不是去上班,老闆本來就應該知道合不合法」、「我開業前不用先辦營業登記嗎?賣保養品不用去查先符合法規嗎?講出來給人笑」、「營業賺錢不查法規,現在人都這樣嗎? 將來有問題出事,是不是再來抱怨政府稽查不嚴」、「我沒看過法律所以我殺人無罪,意思差不多這樣」。
艾草溫罐屬醫療行為! 衛福部:非醫事人員施作「最高重罰150萬」
近年坊間流行透過艾草溫罐、溫灸來放鬆身體、養生。不過,衛福部表示,「艾草溫罐」類服務屬醫療行為,應由中醫師執行,若未取得合法醫事人員資格就施作,恐違反《醫師法》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150萬元罰金。艾葉收載於台灣中藥典的中藥材,屬理血藥物,具溫經止血、散寒止痛、安胎等功效。衛福部日前發布最新函釋,表示近期接獲多起民間業者施作「艾草溫罐」、「溫灸」等檢舉案件,此類服務因涉及中醫「灸法」、屬醫療行為,應由中醫師施行或護理人員在中醫師指示下施行,若未取得合法醫事人員資格,執行「溫灸」「拔火罐」等醫療行為,則會違反《醫師法》第28條或《護理人員法》第24條規定。根據《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衛福部提醒,業者若提供一般放鬆或舒壓服務,宣傳時應避免使用「治療」、「改善疾病」等醫療字語,只要被發現有相關醫療器材、廣告或實際操作情形,衛生局即可移送法辦。衛福部認定艾草溫罐屬醫療行為,非醫事人員施作恐恐違反《醫師法》。(圖/衛福部提供)
宜蘭「無照男密醫」替400人做假牙 3年不法獲利215萬
宜蘭一名朱姓男子沒有合法醫師執照,卻在4年前開立診所,私下替超過400個病患製作假牙,獲利至少超過215萬元,直到他被民眾檢舉才曝光。日前宜蘭地院審理後,依違反《醫師法》判處朱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沒收不法所得215萬元。根據判決書指出,朱男雖有齒模製造技術員登記證,但卻沒有合法醫師執照,2022年4月起,他在宜蘭羅東承租民宅,並擺放牙科設備,替病患進行口腔檢查、研磨牙齒,製作安裝假牙等醫療行為。直到2025年10月16日,有民眾發現朱男並非合法牙醫,於是向衛生局檢舉。檢警獲報後,持搜索票前往診所查緝,當場查扣約診簿、診療台、齒模、高壓消毒設備及藥品等醫療器材,並依違反《醫師法》起訴朱男。檢方偵查期間,朱男坦承犯行,供稱他透過病患口耳相傳介紹等方式,在短短幾年間,幫助約300至400名病患製作假牙,每人收費數千元到數萬元不等,每月所得約10萬至20萬元,扣除成本淨賺約5萬元,累計不法所得至少215萬元。宜蘭地院審理後,考量朱男已認罪,且與檢方達成協商,遂依《醫師法》第28條之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朱男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同時沒收215萬元不法所得,全案仍可上訴。
婦產科男醫「PO不孕症病患個資」遭檢舉 高市衛生局出手了
台灣生殖醫學會前理事長、婦產科名醫黃富仁,18日在社群平台貼出一張不孕者患者的診療資訊,僅將病患的姓氏遮擋住,還直言「今天上午進入不孕症療程的女生平均年齡為40.7歲,又是挑戰的一天!」遭到網友炎上。對此,黃富仁19日已將貼文刪除並致歉;高雄市衛生局則表示已蒐證展開調查,確認違規將開罰。黃富仁18日在Threads上傳了患者的診療資訊,圖中可以看見病患的姓氏已遮擋,但仍留下姓名最後1字及詳細年齡,甚至精確到幾年、幾月、幾天。他還在貼文中寫下,「今天上午進入不孕症療程的女生平均年齡為40.7歲,又是挑戰的一天!」為自己加油打氣。黃富仁貼出患者診療資訊。(圖/翻攝自Threads)貼文曝光後,就有網友認出自己就在名單上,更有不少人截圖向衛生局檢舉並痛批,「洩漏病人隱私」、「有缺流量缺到這種程度嗎?」、「又是男醫為了流量公開病患個資,還故意馬掉疑似年紀不夠長的,一個女性滿40歲後因為想要小孩看個醫生,還得冒著被公佈個資羞辱的風險,嫌生育率太高?」對此,高雄市衛生局回應,針對該案相關人證及事證,衛生局已依法進行蒐證及調查,根據《醫療法》第72條,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違反者將依同法第103條規定裁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另依《醫師法》第23條規定,醫師對於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他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露,違反者將依同法第29條規定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黃富仁則在19日上午撰文致歉,「昨天的發文,思慮不夠周全,造成當事者可能的潛在風險,在此發文致歉!我會進行自我再教育、再學習!我也完全接受所有指正!」
中榮2醫師放任無照廠商執刀!各100萬交保 檢方當庭抗告
台中榮總神經外科3名醫師科主任鄭文郁、楊孟寅與醫師廖致翔被爆出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廠商進入手術房內執刀,台中榮總原先態度強硬,否認放任廠商進入手術室執刀,僅表示廖致翔醫師有違反手術室門禁管制作業指導書。而5日中榮態度大轉彎,證實楊孟寅醫師與鄭文郁醫師有違法讓廠商進入禁區執行手術。台中地檢署5日對鄭、楊2位醫師與陳姓醫材商依違反醫師法聲押,台中地院裁定2名醫師分別以100萬元交保、醫材商50萬元交保,檢方也當庭提出抗告。台中地院指出,鄭文郁醫師與楊孟寅醫師涉嫌自2023年間,使未具合法醫師資格之人,執行核心醫療業務違反醫師法,並且涉犯詐欺取財、業務登載不實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詐欺取財犯罪之虞,具有刑事訴訟法101條之一的羈押事由。不過考量羈押為最後手段,且3人均坦承犯行,相關證據資料均已扣案或偵訊完畢,無串供滅證之虞,又本案非屬於法定重罪,也沒有具體證據可以證明3人有逃亡意圖,考量被告等人醫療專業養成不易,而且本案經媒體披露後已收警惕之效,為確保司法偵查能夠順利進行並預防再犯,最終裁定鄭姓被告、楊姓被告各准以100萬元具保,並且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至於陳姓被告則准以50萬元具保,並且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禁止從事醫療核心行為,如不服裁定得於10日內提起抗告。
中榮醫師放任無照廠商執刀!2醫師100萬交保 衛生局開罰10萬
台中榮總神經外科3名醫師科主任鄭文郁、楊孟寅與醫師廖致翔被爆出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廠商進入手術房內執刀,台中榮總原先態度強硬,否認放任廠商進入手術室執刀,僅表示廖致翔醫師有違反手術室門禁管制作業指導書。而5日中榮態度大轉彎,證實楊孟寅醫師與鄭文郁醫師有違法讓廠商進入禁區執行手術。台中地檢署分他字案偵辦,鄭、楊2位醫師與陳姓醫材商均被依違反醫師法聲押,台中地院也裁定2名醫師分別以100萬元交保、醫材商50萬元交保;對此,衛生局也對中榮作出行政處分,醫院督導不周裁處10萬元,涉案2名醫師個停業一個月處分。台中地檢署5日依違反醫師法,對鄭文郁、楊孟寅與涉案的陳姓醫材商聲押,而台中地院稍早裁定2名醫師分別以100萬元交保,陳姓醫材商50萬元交保,3人均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台中榮總5日對外發布新聞稿指出,根據最新流出的影片中,證實楊孟寅醫師與鄭文郁醫師確實有違法讓廠商進入禁區執行手術,6日上午8點召開臨時院部會議,決議禁止2位醫師手術業務並移送考績會從重處分。醫院會妥善安排代理醫師,保障病人權益。台中榮總表示,少數醫師違反規定造成民眾不安,在此向社會大眾致上最深歉意,在此感謝檢舉人讓此事浮出檯面,也感謝主管機關衛生局及衛福部的指導,本院已加強手術室管理的SOP及建立即時通報系統,並保護吹哨者。台中榮總表示,這段時間,醫院的同仁承受很大壓力,本院絕大多數的同仁都是盡忠職守、認真為病人服務,希望全體同仁團結一心,繼續堅守崗位,位病人提供最優質的醫療服務。
中榮證實神外醫師放任無照廠商執刀 2醫師100萬交保
本刊日前報導台中榮總神經外科3名醫師科主任鄭文郁、楊孟寅與醫師廖致翔被爆出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廠商進入手術房內執刀,台中榮總原先態度強硬,否認放任廠商進入手術室執刀,僅表示廖致翔醫師有違反手術室門禁管制作業指導書。而5日中榮態度大轉彎,證實楊孟寅醫師與鄭文郁醫師有違法讓廠商進入禁區執行手術。台中衛生局也將全案函送地檢署偵辦,由台中地檢署分他字案偵辦,鄭、楊2位醫師與陳姓醫材商均被依違反醫師法聲押,台中地院也裁定2名醫師分別以100萬元交保、醫材商50萬元交保。台中地檢署5日依違反醫師法,對鄭文郁、楊孟寅與涉案的陳姓醫材商聲押,而台中地院稍早裁定2名醫師分別以100萬元交保,陳姓醫材商50萬元交保,3人均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台中榮總5日對外發布新聞稿指出,根據最新流出的影片中,證實楊孟寅醫師與鄭文郁醫師確實有違法讓廠商進入禁區執行手術,6日上午8點召開臨時院部會議,決議禁止2位醫師手術業務並移送考績會從重處分。醫院會妥善安排代理醫師,保障病人權益。台中榮總表示,少數醫師違反規定造成民眾不安,在此向社會大眾致上最深歉意,在此感謝檢舉人讓此事浮出檯面,也感謝主管機關衛生局及衛福部的指導,本院已加強手術室管理的SOP及建立即時通報系統,並保護吹哨者。台中榮總表示,這段時間,醫院的同仁承受很大壓力,本院絕大多數的同仁都是盡忠職守、認真為病人服務,希望全體同仁團結一心,繼續堅守崗位,位病人提供最優質的醫療服務。
不認代刀!博田院長稱廠商「只量長度」 衛生局打臉重罰50萬:屬醫療行為
高雄博田國際醫院爆發醫材商疑代刀爭議。針對離職員工檢舉,院長謝榮豪遭指控在2023年10月一場椎間盤手術中,讓未具醫師資格的醫療器材公司人員進入手術室無菌區並靠近手術台近30分鐘,引發各界質疑。對此,謝榮豪第一時間喊冤,強調僅請廠商協助測量器材長度,強調自己已完成所有關鍵手術步驟,指控是遭不肖員工偷拍抹黑。謝榮豪在個人臉書發文還原當時情況,表示該例病人術中出血量較大,他暫停操作止血穩定時,請護理師與廠商量測連接橫桿長度,強調這只是幾秒鐘的時間,卻被偷拍影片斷章取義。他反駁所謂「代刀」指控,稱此舉意圖抹煞其長達4小時40分鐘的手術努力,令人心寒。回述事件始末,有離職的員工稍早爆料,院長謝榮豪在2023年10月5日執行椎間盤手術時,竟讓一名醫療器材廠商人員登上手術台、實際參與操作近30分鐘,形同「代刀」,引發醫界譁然。衛生局於昨(4)日突襲調查後,針對院方與謝榮豪分別開罰新臺幣50萬元,並強調醫療器材設置屬於醫療業務,依法應由醫師或受指示的醫事人員執行。衛生局指出,根據初步行政調查,謝榮豪自2020年起即曾允許醫材商於手術過程中進行量測、混合骨水泥等操作,行為已違反相關醫療規範。依《醫療法》第108條,博田醫院被處以最高額度罰鍰50萬元;謝榮豪則依《醫師法》遭另行裁罰50萬元,並被暫停手術排程1個月,後續將依調查結果決定是否移送醫師懲戒委員會。另據《ETtoday新聞雲》引述衛生局今日說法,醫療器材的安裝與處理屬醫療行為一部分,非具醫師資格者不得執行,亦不得僅由器材商人員操作。衛生局也依據《醫師法》第28條,將涉案廠商是否違法從事醫療行為一事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根據《醫師法》第28條,未具醫師資格者如從事醫療業務,將面臨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30萬至150萬元罰金。
又爆代刀!高雄名院長讓廠商「動刀3年」 衛生局開罰百萬
台中榮總神經外科醫師涉嫌默許無照醫材商進入手術室執刀遭移送地檢署後,高雄博田國際醫院也傳出類似爭議。今(4)日晚間,衛福部發布懲處措施,裁處博田醫院與院長謝榮豪各新臺幣50萬元罰鍰,並將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根據《上報》與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受訪內容指出,衛生單位接獲爆料後前往博田國際醫院調查,查證結果顯示,2023年10月5日謝榮豪在執行一例8旬女性椎間盤手術時,讓醫材廠商人員進入無菌區域,獨自待在手術台附近約30分鐘。影片畫面中,除了主刀醫師、手術助手與護理人員外,有一名未取得醫師資格的廠商人員在手術台旁執行疑似醫療相關操作。衛福部指出,若醫材公司人員僅需提供技術建議,應採用如站在遠處或使用雷射筆等方式,而不應進入手術無菌區或接觸病患身體,更不能執行醫療行為。此次事件遭質疑「代刀」,且疑似長達3年之久,引發衛福部進一步調查。衛生局依《醫療法》第108條規定,對博田國際醫院處以最高罰鍰新台幣50萬元;對謝姓醫師違規部分則依《醫師法》開罰最高50萬元,並暫停其手術排程1個月,以利進一步釐清相關事證。涉案的醫材商人員亦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衛福部醫事司劉玉菁表示,衛福部將參考台中榮總案件處理模式,協同地方衛生單位蒐集相關資料並持續追查。若發現有違反《醫師法》的少醫行為,將移送檢察機關偵辦,並啟動重點評鑑項目,即時追蹤醫療機構相關執行狀況。依據《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最高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至150萬元以下罰金。另依同法第28條之4規定,醫師若聘僱或容留違規人員執行醫療業務,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依《醫療法》第108條規定,醫療機構如果容留違反醫師法規定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除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至50萬元以下罰鍰外,還可視情節對違規之診療科別或部分或全部門診、住院業務處以1個月以上至1年以下停業處分,甚至廢止開業執照。衛福部並表示,將盡快研訂手術室作業指引,改善現行管理機制。至於是否全面普查全國醫院,劉玉菁認為考量現有人力與效益評估,暫無普查計畫,但呼籲民眾如有相關檢舉,可立即提出,以利衛生單位快速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