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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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補助「3年齡女性」可免費HPV病毒篩檢 醫院:帶上健保卡即可
百萬YouTuber「Joeman」(翁雋明)與前女友蕭伊的感情糾紛持續延燒,女方透露在分手後去醫院篩檢,驗出HPV第53型及披衣菌,男方則發出律師生明及陰性報告回應,引發熱烈討論。對此,桃園宏其婦幼醫院也藉機撰文提醒,特定年齡女性可免費檢測HPV病毒,只要帶上健保卡到婦產科掛號即可。桃園宏其婦幼醫院8日在Threads發文表示,趁著現在HPV備受討論,趕緊跟大家分享,政府補助女性在35、45、65歲,當年度可免費接受1次HPV病毒檢測,以今年(民國115年)為例,民國80、70、50年次出生的女性都可以申請補助檢查。院方說明,HPV病毒檢測與抹片檢查不同,抹片檢查仍有30%的偽陰性率,而HPV病毒檢測篩檢準確率大於93%。符合補助資格的女性,只要帶著健保卡到婦產科掛號就可以了;未符合補助資格者,也可以自費接受篩檢。院方也提醒,目前國民健康署針對25至29歲(民國86至90年次)女性,提供每3年1次免費子宮頸抹片檢查,30歲以上(民國85年次以上)則可每年免費檢查1次。院方補充,目前HPV自費篩檢會收費1500元,僅抹片檢查則不需掛號費,若當日還有其他醫療行為,則會酌收掛號費。
陳幸妤開撕前夫! 黃越綏重話批趙建銘「現代陳世美」
由謝震武律師主持的高點綜合台《震震有詞》,近期針對資深藝人陳盈潔離世以及陳幸妤狠批前夫等熱門新聞,邀請兩性專家黃越綏、資深媒體人狄志為、資深婚顧ViVi與徐人和律師,共同探討,「敢愛敢恨為愛開撕、犧牲扛債!陳盈潔、陳幸妤緣滅兩樣情」。兩性專家黃越綏老師回憶過去與陳盈潔曾有一面之緣,當時陳盈潔主動打招呼並讚其個性阿莎力。黃老師指出,認識許多藝人後發現生活皆在「不安定中追求安定」。早期演藝人員作秀空檔常以打牌過度,資金來得快、輸贏大,極易感染吸毒、賭博等惡習;加上台前光鮮與謝幕後的空虛,一旦遇到愛情騙子便容易陷進去。狄志為表示,陳盈潔曾有過婚姻且前夫對她很好,後因債務問題,在律師建議下離婚較能保護彼此。陳盈潔入監後前夫仍前往探望,而她人生最大的遺憾則是沒有當過媽媽。徐人和律師分析,陳盈潔離世後的債務依然存在,若繼承人拋棄繼承則無須處理;若未呈報遺產清冊,法律上仍須以其遺產清償。但依現況來看陳盈潔應無遺產,債權人恐難要回金錢。兩性專家黃越綏、資深媒體人狄志為、資深婚顧ViVi與徐人和律師,上節目探討近期陳盈潔、陳幸妤的新聞事件。(圖/和展影視提供)黃越綏老師談及陳幸妤時,表示她是個勇敢堅強的女生,在辛苦與排擠、霸凌中長大卻從不哭訴。黃老師相信陳幸妤是真的愛過趙建銘,如今向媒體公開發表諸多言論,代表累積已久、準備做自己。黃老師更直言陳幸妤很倒楣遇到趙建銘,重話直批:「陳幸妤很倒霉碰到趙建銘這現代陳世美,趙建銘就是忘恩負義。」針對陳幸妤於診所評論區留言,徐律師指出,針對醫師醫術與醫療行為的評論屬可受公評事項,可能不構成誹謗罪;但留言若點出特定人士全名,則可能觸犯個資法。此外,夫妻間的婚內贈與在離婚後依法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資深婚顧ViVi表示,若先生負債坐牢是為了養家或投資失敗,自己願意幫忙還債並每週探望;但若是因為小三而坐牢,絕不輕饒且一定要把錢要回來。ViVi也分享自身經驗,先生曾結交長相非奸即盜的損友,雖事先提醒不要走近,但對方創業失敗借錢,先生騙她是感情好的同事急需救急。隨著各種線索瞞不下去,先生才吐露真相,最後該名友人人間蒸發,借出去的錢根本追不回來。
陳幸妤爆「玻尿酸打了5年」!衛生局二度上門 違規下場曝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近日在前夫、骨科醫師趙建銘開設的「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不僅首度以「前妻」身分透露兩人已離婚,更指控自己肩膀肌腱斷裂,卻長期被當成五十肩治療,趙建銘甚至「5年來」將玻尿酸、類固醇帶到家中替她施打。相關說法引發外界質疑是否涉及違法醫療,台南市衛生局13日首次前往診所時因休診撲空,14日下午2時51分再派4名人員到場稽查。衛生局表示,即使醫師治療的是家人,仍須依法完成親自診察、病歷紀錄及處方等程序;若查明違反《醫師法》或《藥事法》,可處2萬至1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還可能面臨停業處分。根據《三立新聞網》、《TVBS新聞網》報導,衛生局14日再次採取行動,下午2時51分派出4名人員前往「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針對陳幸妤公開指控的居家注射情況展開調查,進一步確認相關醫療行為是否存在,以及診療與用藥程序是否符合法規。隨著事件延燒,大批媒體也前往診所守候。診所外則貼出「拒絕採訪」公告,並報警請警方到場,希望維護前往診所就醫患者的隱私。至於趙建銘是否確實曾長期在家替陳幸妤施打玻尿酸及類固醇,仍待衛生局透過相關資料進一步釐清。對於「醫師能不能在家替家人打針」的疑問,台南市衛生局說明,是否違法不能單純以治療場所判定,真正需要檢視的是醫師有沒有遵守完整的醫療程序。依《醫師法》相關規定,即使接受治療的人是醫師自己的家人,也必須先經過醫師親自診察,之後才能進行治療或給藥。此外,醫療行為也必須留下完整紀錄,包括依法製作病歷、開立處方箋,藥袋標示同樣須符合規定。因此,居家治療本身並不等同違法,後續調查重點將放在趙建銘當時是否確實診察陳幸妤、是否製作病歷,以及處方與相關藥品使用程序是否符合規範。衛生局表示,如果醫師沒有經過親自診察,也沒有留下病歷紀錄,就自行將藥品帶回住處替患者施打,便可能涉及違反相關法令。若後續調查確認違反《醫師法》或《藥事法》,依法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行政罰鍰;若違規情節重大,還可能進一步遭到停業處分。回述事件始末,陳幸妤12日突然在「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Google評論區留下1星評價,並直接以「前妻」自稱,使兩人已離婚的消息隨之曝光。不過,這篇評論除了揭露婚姻狀況,更大篇幅指向趙建銘的醫療處置。陳幸妤批評趙建銘醫德及醫術,指對方對她以及親生兒子的診斷都相當潦草,其中她自己的肩膀傷勢更成為爭議焦點。陳幸妤表示,自己的肩膀實際上是肌腱斷裂,過去卻一直被當成五十肩處理。她進一步爆料,趙建銘長達5年都將玻尿酸、類固醇帶到家中替她施打。由於相關藥物涉及醫療處置,消息曝光後,外界隨即質疑醫師將針劑帶離診所、在住宅內替家人注射,是否符合《醫師法》等相關規範。
離婚風波延燒!陳幸妤再爆:「診所貸款留我名下」 嘆:別跟我犯一樣錯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日前在前夫趙建銘診所留下1星評論,爆料婚姻內幕,引發網路熱議。她昨深夜再更新評論,澄清部分爆料源自趙建銘診所許姓護理師,並透露診所店面雖贈與前夫,但貸款仍由她名下承擔,更提醒女性不要重蹈覆轍。陳幸妤前天適逢生日,卻在「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評價,並以「前妻」身分揭露婚姻期間種種爭議,包括指控趙建銘對妻兒無情無義、疑有不當醫療行為,以及與一名自稱已婚的許姓護理師關係複雜等,引發大批網友關注。昨天深夜,陳幸妤又悄悄更新原本的1星評論,進一步揭露趙建銘外遇內幕。她透露:「充一下,我所知道的都是許○○自己寫的,我本來什麼都不知道,如果趙醫師覺得不是事實,請去罵自己的護理師自己往臉上貼金。還有,贈與的診所,店面贈與給趙建銘,貸款是留在我名下喔,我沒有A錢,我可是沒有6000萬能贈與。順便告訴大家,夫妻贈與後的房地產,離婚後是不能列入財產分配的,請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會錯到想殺死自己」。這段最新爆料被轉發至Threads後,迅速掀起另一波討論。許多網友替陳幸妤抱屈,直呼「還要繳貸款也太衰」,也有人肯定她雖然遭遇婚姻變故,卻仍將自身經驗整理出來提醒其他女性,甚至有人喊話趙建銘「把6000萬還給前妻」。另一些網友將焦點放在財產安排,認為陳幸妤的經歷提醒大眾,夫妻間即使感情深厚,涉及房產、贈與及貸款等重大財務安排時,仍應先了解法律後果,不宜因婚姻關係而完全放棄自身權益。面對女兒連日成為輿論焦點,陳水扁昨天受訪時表示,自己已經說過對此事「沒有補充」,並反問「有必要在傷口上灑鹽嗎?」同時呼籲外界「不要只會欺負陳水扁的女兒」。陳水扁也在Threads回應網友稱他是「女權戰士」時表示,鼓勵所有受到委屈的女性朋友勇敢捍衛自己的選擇、不要內耗自己。雖未直接點名女兒,但外界普遍解讀為替陳幸妤加油打氣。
陳幸妤爆5年都在家打玻尿酸!趙建銘恐踩紅線 衛福部出手查「2大關鍵」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近日在前夫趙建銘任職的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不僅公開兩人早已結束婚姻關係,也質疑趙建銘過去替她與兒子診療的方式。她指自己肩膀肌腱斷裂,卻長達5年被當成五十肩治療,期間趙建銘將玻尿酸、類固醇帶到家中替她注射,直到後來改至其他骨科接受高濃度血小板血漿(PRP)治療,才稱症狀改善五成以上。相關內容曝光後,「醫師在家替家人打針」是否違反《醫師法》也引起討論,衛福部表示,不能單憑施打地點認定違法,藥品來源、處方程序及病歷紀錄才是後續調查重點,實際情況將由台南市衛生局進一步查證。根據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說明,是否屬於醫師「執行醫療業務」,不能只看治療發生的場所,也要考量接受醫療行為的對象。一般所稱的醫療業務,主要是針對不特定對象提供診療服務;若醫師是在家替自己或家人進行簡單醫療處置,實務上通常不傾向直接認定為一般業務行為。例如醫師在家發現自己的孩子發燒,替孩子進行初步判斷及給藥,或護理人員替家人施打從醫院合法領回的胰島素,性質較接近家庭照護。相較之下,如果醫師在未登記的場所替鄰居或其他不特定民眾進行診療,才可能涉及違規執業問題。因此,即使趙建銘確實曾在住家替當時仍是家人的陳幸妤施打玻尿酸及類固醇,也不能只因「在家打針」便直接認定違反《醫師法》。衛福部指出,真正需要釐清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兩個部分,其中之一就是藥物的取得來源。玻尿酸及類固醇涉及處方藥管理,因此必須查明相關藥物當時是透過什麼方式取得、有沒有經過合法處方程序;如果藥物是從醫療機構領出,也必須確認領用流程是否符合相關管理規範。換言之,在家替家人施打藥物與藥品取得是否合法,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另一項調查重點則是病歷及處方紀錄。依《醫師法》規定,醫師執行醫療業務時應製作病歷,並詳實留下診療相關內容,包括日期、病患主訴、使用的藥物名稱與劑量等;如果涉及開立處方,也必須依法在處方箋記載相關事項。其中《醫師法》第12條涉及醫師製作及記載病歷的義務,第13條則規範開立處方時應載明的事項。若後續查證發現有應製作病歷卻未製作、紀錄不完整,或處方未依規定辦理等情況,依法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整起風波始於8月12日,當天正逢陳幸妤50歲生日。她在「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Google評論區留下1星評價,直接以「前妻」身分發文,除了讓外界得知兩人的婚姻現況,也批評趙建銘過去替前妻及親生兒子看診時,診斷及處置過於潦草。陳幸妤以自己的肩膀傷勢為例,表示真正的問題是肌腱斷裂,過去卻被當成五十肩處理。她指稱,長達5年期間,趙建銘都是將玻尿酸及類固醇帶到家中替她施打,也沒有讓她前往診所進一步拍片確認傷勢或接受PRP治療。後來陳幸妤決定另尋醫師,前往台北東區其他骨科診所接受PRP注射。她表示,治療後狀況已經改善五成以上。13日她在台南自己的牙醫診所現身時,也證實Google評論確實由本人留下,並透露與趙建銘已經離婚「蠻久了」,目前一切正常。不過,陳幸妤提到趙建銘長期將玻尿酸及類固醇帶回家替她注射,也讓原本圍繞婚姻及醫療判斷的風波,進一步衍生醫療法規疑義。由於醫師原則上應在依法登記的執業場所提供醫療服務,外界因此質疑,趙建銘若確實曾在住家替陳幸妤進行注射,是否可能涉及違規執業。目前衛福部並未直接認定趙建銘違法,相關情況仍須由台南市衛生局進一步調查。主管機關後續除了要釐清玻尿酸、類固醇的實際來源,也須確認是否經過合法處方程序,以及相關治療有無依法留下病歷及處方紀錄。這起爭議是否最終涉及違反《醫師法》,仍有待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完成調查後認定。
看診搶快!沒看健保卡「過敏史」就給藥 醫師害死斷牙病患遭起訴
台北市一名年約四、五十歲的男子因為牙齒斷掉,前往固定就醫的診所,當天病患眾多,李姓牙醫師為了省時,先為斷牙男子進行麻醉並讓他服用消炎藥物,請他在旁邊等藥效發作,沒想到牙齒還沒拔就嚴重過敏不適,轉送醫院治療一個多月後不治身亡,雖然家屬第一時間就因為李姓牙醫願意負全責而無意提告,台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江文君仍查出,被害人健保卡已註記對Ponstan(博疏痛)這款止痛藥過敏,李姓牙醫使用前只需看一下就知道如何「避雷」,卻為了提升看診速度而輕忽用藥安全,因此以過失致死罪起訴。本案發生在萬華區保興街一間牙醫診所,66歲李姓牙醫去年11月24日下午為林姓男子處理斷牙,在拔牙前沒問對什麼藥物過敏、也沒看健保卡註記的過敏藥物,就給林姓男子含有Mefenamic Acid(博疏痛主要成分)的消炎止痛藥福元益清膠囊。林姓男子服藥後1個多小時,還沒拔牙齒就感到非常不舒服,李姓牙醫叫救護車轉送聯合醫院和平院區急救,李姓男子住院1個多月後仍因過敏性休克、呼吸心跳停止而缺氧性腦病變,導致腦組織壞死出血併發多器官衰竭身亡。去年年底相驗時,林姓男子的家屬告訴檢察官不會提告,因為李姓牙醫有說會負責到底;萬華區調解委員後續安排調解,李姓牙醫也順利和解。承辦檢察官雖認定本案有緩起訴空間,但考量麻醉是常見專業醫療行為,李姓牙醫僅為加速看完病患,疏忽查看被害人健保卡過敏藥的註記就使用藥物,導致被害人死亡,仍以過失致死罪起訴,並請法院審酌李姓牙醫已認罪、與死者家屬達成調解,量處適當的刑度。
外科醫誤接器官!病患「腸道閉環」無法排便險死 同行看傻:糟糕至極
英國1名外科醫師因手術嚴重失誤,誤將病患的小腸與胃錯誤縫合,導致腸道形成無法正常運作的「閉環」(closed loop),造成患者術後數週無法排便、持續嘔吐,險些喪命。英國醫療執業者審裁服務(Medical Practitioners Tribunal Service)認定該醫師的醫療行為存在重大過失,已裁定將他自醫師名冊除名並立即停職。BBC報導,根據審裁資料,事件發生於大曼徹斯特皇家奧德姆醫院,病患因腫瘤接受緊急腸道切除手術,由英國國民保健署(NHS)外科醫師拉赫曼(Dr. Yasser Adly Abdel Rahman)主刀。手術期間,拉赫曼與另名醫師決定採取將小腸與胃相連的方式,以維持消化道連續性,但卻誤將錯誤部位的腸道接到胃部。專家指出,這項重大失誤使病患腸道形成封閉迴路,食物與腸內容物只能不斷回流至胃部,無法正常通過腸道,屬於「不符合生命存活」的手術結果。術後病患持續腹痛、嘔吐且數週無法排便,但拉赫曼仍向病患及家屬表示,各項跡象顯示腸道很快就會恢復功能。直到病患家屬對治療過程提出疑慮後,同院大腸直腸外科醫師雷特(Dr.Anthony Rate)接手治療,並進行第二次手術,成功修正錯誤,挽救部分腸道,同時施作人工造口,讓病患得以排出體內廢物,保住性命。擔任專家證人的前大腸直腸外科顧問醫師布洛爾(Anthony Blower)表示,拉赫曼的決策「對1名顧問級外科醫師而言,已糟糕到極點」,更直言這項手術「怪異且完全違反常規」,若非後續及時介入,病患極可能在術後死亡。面對調查,拉赫曼否認有重大疏失,聲稱自己遭到「獵巫式」對待,並強調30年執業生涯從未接獲投訴。然而審裁庭認為,他始終未展現悔意、同理心,也未向病患道歉,最終裁定將其除名,並立即停職,以避免他在提出上訴期間繼續執業。
失聯移工開地下醫美診所!超商郵寄玻尿酸每cc收2500 單日收入破萬被捕
海巡署偵防分署台中查緝隊去年接獲檢舉,台中地區疑似有越南籍人士透過社群網路招攬客人,標榜可到府服務施打玻尿酸及肉毒桿菌等醫療行為。案經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後,海巡署等單位去年底一舉將涉案的越籍阮姓女子逮捕到案,阮女早在被捕前就已私自為移工注射玻尿酸被捕,被捕後因擔心遭遣返,成為失聯移工,但其仍不改本業,繼續在網路上招攬同鄉客人,生意好時每日最高收入上看萬元。據了解,越南籍阮姓女子原在台從事製造業工作,經同鄉友人介紹,開始入門學習侵入性醫美療程,於2023年起開始為同鄉移工注射玻尿酸與肉毒桿菌,因此被捕。阮女擔心被捕移送後會出現刑責,恐遭遣返,果斷落跑失聯,但仍不忘繼續從事「本業」,繼續透過網站從越南下訂麻醉劑、肉毒桿菌與玻尿酸等藥物,隨後再前往超商取貨,為客人注射,每cc收取2000至2500元不等,一個部位最多可注入4cc,生意好時每日至少有10組以上客人前來施打,單日收入破萬。海巡署獲報後與台中市警局刑大、台中港務警察總隊刑事警察隊、移民署台中專勤隊共組專案小組偵辦,於去年底將通緝中的阮姓女子逮捕到案,專案小組進入現場搜索時,發現阮姓女子正對越南籍客人施打玻尿酸之侵入性醫療行為,當場查扣玻尿酸、麻醉藥、肉毒桿菌等醫美藥劑百餘瓶與醫療器材乙批,數量堪可媲美合法醫美診所。全案依違反「藥事法」及「醫師法」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海巡署對於任何危害社會治安的行為採取零容忍的態度,除持續加強肅槍掃毒等重點目標外,未來也將透過專案查緝與科技偵查手段,主動出擊、嚴正執法;海巡署秉持「三安:國安、治安、平安」及「溯源斷根」之精神將追查相關幕後集團,在此呼籲民眾若有發現不法,可利用海巡署「118」免付費報案電話提供相關線索,藉由全民的力量共同杜絕不法情事,創造祥和安全的社會環境。
哈林問「代購瘦瘦針回台合法嗎?」 曾少宗化身「醫師」專業解答
哈林(庾澄慶)主持公視益智節目《哈!真相大白了》,邀來藝人曾少宗、派翠克、倪雅倫與主播路怡珍、甜點師黃仔育、空服員講師Emily等人上節目。沒想到答題較量過程,讓曾少宗醫生角色上身,還虧「病患」派翠克「要聽話!我是醫生耶」。曾少宗與派翠克近來於戲劇《他的靈魂與他的書店》分飾血液腫瘤科醫師與用幽默抗病的白血病患,派翠克有感提到「我們常覺得這些事如果沒有遇到都離我們好遠;但真的遇到其實就在我們身邊」。節目出題問「朋友從國外帶瘦瘦針回來送我用,在台灣是合法的?」,派翠克在猶豫之間做出選擇「○」,他解釋「我覺得現在有很多針劑,如果不是醫療(現場)行為,有些人可以自己打?」哈林則說「瘦瘦針本來是糖尿病用的藥物耶,只是被發現對抑制食慾有幫助,所以它本身是藥,不管是不是針劑,都不可以送人吧?」;哈林接著問派翠克「你常常有朋友送你針劑打嗎?」,派翠克趕緊搖頭大笑說「沒有!」,更把頭撇向曾少宗求救說「我要打針都找醫師打!」;在不同劇中都演過專業科別醫生的曾少宗立刻接話說「我有執業,我有在執業」,引眾人大笑。哈林(中)節目討論最近最夯的瘦瘦針。(圖/公視提供)這題曾少宗、倪雅倫、路怡珍、Emily選「╳」,路怡珍直接表示「打瘦瘦針是醫療行為」;曾少宗也補充「這只要有侵入性的就算是醫療行為」,讓哈林笑派翠克說「所以你只能當病人,他是醫生」。曾少宗接著也解釋自己的答案說「其實這應該要開處方箋,醫師也要核對說你到底有沒有過重,或者是你身體的體脂率」,展現滿滿的專業感!而倪雅倫也分析提到「它是醫療用品,我們這管制滿嚴的,國外的瘦瘦針有不同品牌、不同的效用,瘦瘦針只是一個統稱,個別針劑在台灣有沒有合法並不一定」,哈林也恍然大悟「原來如此,有些台灣沒有販售、沒有批准的」。這題答案公布確實是「╳」,派翠克直說「我沒有想到會出這樣子的問題」,曾少宗虧他「你跟著我嘛!我是醫生耶」。節目上專家律師黃杰也解釋,處方藥品若未經核准就擅自從國外帶回來,「這個其實就已經是輸入禁藥了,輸入禁藥是一個會受處罰的行為」,他也提醒「如果你再送給朋友的話,這就是轉讓禁藥,也有嚴重的刑罰,所以絕對不可以做這樣的事情」。哈林好奇問「如果我帶回來這個藥是台灣有核准的,我可以送人嗎?」黃杰回答「只有限於旅客自用跟交通服務人員他自己使用,每種藥品有不一樣的上限、額度」。
空姐好慘2/高大成:醫學中心疑怕得罪同行 維格曾賣違法線材遭判刑後被高院改判免訴
空姐珍妮(化名)到維格醫美診所「雷射美白」造成皮膚起水泡、潰爛、掉肉,但醫好珍妮的某醫學中心卻拒絕開立診斷書,證明她是「灼傷」,對此,律師許哲維表示,珍妮的傷勢與雷射療程有「時間的緊密性」與因果關係,知名法醫高大成則表示,傷口恢復期太久了,再加上沒有新創傷,合理推論是雷射造成的灼傷,該醫學中心可能怕得罪同行,不肯說實話。幫珍妮治療的醫學中心傳訊息表示無法再診斷證明寫「灼傷」二字。(圖/讀者提供)律師許哲維指出,維格診所恐涉及「過失傷害」,他進一步解釋,該診所的雷射療程,造成珍妮(化名)被雷射過的部位起水泡、紅腫、脫皮、紫斑、掉肉,這是「典型傷勢」,其醫療行為對患者造成對身體的傷害,先不論責任歸屬,的確存在因果關係。其次,維格的療程與患者珍妮受傷有「時間的緊密性」,她剛做完療程,當月就出事,而期間也無其他外力造成侵入性的傷害,合理推論,就是雷射「高溫、高能注入顏料」的醫療過程操作不當,造成患者身體傷害。名法醫高大成研判,空姐傷口恢復期太久了,再加上沒有新創傷,合理推論是雷射造成的灼傷。(圖/林慶祥攝)知名法醫高大成博士看了珍妮傷勢照片,直接指出,此傷口應該是雷射療程造成的,第一、若有新創傷,會造成患部週邊出血、挫傷、瘀青,但珍妮的膝蓋、大腿等處並沒有,可見除了雷射之外,沒有其他的外力傷害。其次,珍妮雷射術後傷勢,恢復時間過程,通常一個禮拜,體質較差,或術後治療不到位,頂多也兩個禮拜就會好,她拖了一、兩個月,還抽血萃取自己細胞注入治療,顯然是雷射療程造成灼傷。至於該醫學中心為何不敢寫「灼傷」,高大成笑著說:「起水泡、紅腫、潰爛這些傷口的徵狀,就是灼傷造成,皮膚科醫師一眼就可以看出,不寫發生這些徵狀造成的原因,當然是因為珍妮就醫時,已經距離雷射受傷有段時間,所以後續接手的醫師可以推託,但最主要,還是怕得罪同行」。高大成建議,遇到這類醫療糾紛,最好從一發現不對勁就拍攝傷口,留下完整治療過程的照片,可供專業鑑定;其次,如果涉及治療的醫師不願意開立證明,可以到醫師公會的醫療糾紛小組尋求協助,相信會比個別醫療院所公正、客觀,也比衛生局權威、專業。事實上,維格診所並非第一次發生醫療糾紛,這家全國連鎖的醫美體系,2017年因為使用韓國進口未經核准的拉皮、隆鼻線材,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藥事法》起訴。2020年台北地院判處診所負責人林明德「過失而販賣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醫療器材」,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可易科罰金;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281萬沒收。判決書指出,林銘德於2012年6月27日起至216年2月18日間,於維格診所之官方網頁中刊登「4D埋線隆鼻MISKO」之廣告,並向羅比珍妮公司或新健公司購買MISKO埋線1816條、MISJU埋線900條,以每件MISKO隆鼻手術4萬元、MISJU拉皮手術5萬至8萬元之價格,聘任不知情的吳姓醫師,醫師為W姓等10名女客戶施作MISKO隆鼻或MISJU拉皮手術。維格醫美診所透過律師表示,該診所有告知醫療風險,且使用主管機關核准之醫療儀器與藥物,經患者簽署同意書,始做雷射,無患者指控之情形。其次,雷射療程後之外觀與恢復期,雖經醫師術前告知,仍可能與患者預期不同而有誤會,非該診所樂見。然患者術後有不適或疑慮,該診所均秉持責任態度,提供後續照護,但不知為何患者第一次回診時,拒絕診所護理,且拒絕再回診;該診所強調,將會持續與患者聯繫,期取得雙方共識。2026年7月1日更新當事人林銘德委由律師來函聲明:當事人所涉違反藥事法一案,因臺灣高等法院撤銷原判決而免訴確定,並無遭判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及沒收新台幣281萬元,維格診所更無賣違法線材而遭判刑。編按:醫療器材管理法第83條規定:自本法施行之日起,醫療器材之管理,應適用本法之規定,藥事法有關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不再適用。高等法院認為,藥事法第84條立法理由針對因過失販賣、供應等未經核准之醫療器材係處以刑事罰,然考量該過失行為之倫理可歸責性較低,實務上多予被告得易科罰金之判決,復考量刑罰謙抑性,爰認以行政罰究責即為已足。
外泌體只能擦1/終結誇大不實廣告亂象 衛福部祭重罰新法上路半年近50件
今(2026)年再生醫療相關新法正式實施,衛福部長石崇良特別向產業界提出警告,強調加強管理醫療與產品廣告,對於誇大療效、違規宣傳外泌體的業者,依法最高可重罰2千萬元。CTWANT盤整至6月,全國各縣市共處理近50案件,包括經過輔導未處分。衛福部強調,新舊制交界期間,會持續溝通宣導,首波將針對外泌體相關醫美案件進行調查;若確認違法,將依照《再生醫療法》可處200萬元到2000萬元罰鍰。CTWANT從衛福部醫藥署違規食品、藥物、化妝品廣告民眾查詢系統,統計今年外泌體違規相關案件產品,包括再生修護精華、毛囊精華、面霜、全方位精純安瓶、精準導入外泌體精質露、日本原裝煥顏賦活精華液、全效煥顏安瓶、煥膚組、亮白面膜、養髮、全效霜、靈芝外泌體等。在台灣,外泌體(Exosome)的醫療使用受到衛生福利部極為嚴格的管制;隨者《再生醫療法》與《再生醫療製劑條例》(簡稱再生醫療雙法)正式施行,外泌體的管理模式已完全法制化,徹底終結過去的法律灰色地帶。台灣目前尚未核准任何外泌體藥品或常規醫療行為上市,坊間所有宣稱療效的施打皆屬違法。石崇良指出,目前市面上外泌體產品氾濫,宣稱的來源與型態五花八門;從內服到外擦,甚至有日本酒類飲品宣稱添加外泌體,成分涵蓋人類、動物與食物等來源。他曾打趣地表示:「不知道未來會不會出現礦物外泌體?」藉此諷刺市面上什麼產品都跟外泌體扯上邊的誇張現象。民眾購買外泌體相關保養產品,可先上網至「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查詢相關違規案件。(圖/翻攝衛福部食藥署)食藥署已明確指出,目前未核准任何「外泌體」作為食品原料或成分;食品廣告若宣稱添加或含有外泌體,皆屬違法,依法可認定為涉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將面臨開罰。在保養品部分,採取「送審制」,若一般化妝品或保養品標榜含有外泌體成分,但標示上未有明確的對應成分字樣,也將被主管機關嚴格稽查是否為不實廣告。新法也將新興的生物技術「外泌體」納入管理,由於外泌體在再生醫療中被視為細胞間的快遞員,能傳遞蛋白質、核酸等訊息,可應用於組織修復、抗發炎、免疫調控或癌症早期檢測等,被外界稱為最具潛力的新興生技產業。不過衛福部表示,目前外泌體僅核准用於外用化妝品,嚴格禁止作為注射或醫療用途,任何宣稱「抗衰老」、「再生」、「修復」等誇大療效的醫美廣告都屬於違法。
女子打瘦瘦針痛到住院搶救 控診所用偽藥、員工冒充醫!當局勒令停業
泰國曼谷一名女子控訴當地一間醫美診所,由非醫療專業人員為其施打未經官方註冊的「瘦瘦針」,導致她出現嚴重副作用緊急送醫治療。對此,泰國當局已介入調查,涉案診所已被勒令停業15天,恐將依法面臨刑事與行政責任。根據外媒《The Thaiger》報導,這起醫療糾紛最早曝光於社群平台,受害者的先生透過臉書發文控訴,妻子前往該醫美診所尋求減重療程,並施打瘦瘦針,卻在注射後身體出現強烈不適。爆料內容指出,診所在進行醫療行為前,不僅沒有安排合格執業醫師做專業的醫療評估、病情診斷或基本健康篩檢,甚至是由診所內不具備醫師資格的普通員工直接以針劑注射。此事在網上發酵後,泰國衛生服務支持廳、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及中央調查局(CIB)等跨部會單位,接獲投訴後迅速展開徹查,並於昨(4)日正式勒令涉案診所自4日起暫停營業15天。經相關單位調查發現,受害者是在5月29日前往該診所,原先諮詢的是知名減重藥物「Mounjaro」,但因表達希望選擇副作用較低的方案,診所員工便極力推薦一款名為「VitaPeptix NOVOTRIMPLUS+」的產品,並宣稱其副作用極低。受害者信以為真並在當日接受注射,不料5月30日發生嚴重不適症狀,5月31日因病情急遽惡化,被緊急送往賽邁區(Sai Mai)的醫院住院搶救。官方聯合調查小組在現場搜索時,更揭發涉案診所多項重大違規不法行為。調查證實,該減肥筆所使用的「VitaPeptix NOVOTRIMPLUS+」藥物,從未向泰國衛生主管機關辦理查驗登記,屬於不折不扣的非法偽藥;此外,非醫師人員執行注射醫療行為,已嚴重違反泰國《醫療機構法》(Hospital Act)中有關醫療品質與安全的法定標準。執法人員在現場還查獲其他連帶違規事證,發現涉案診所早已擅自搬離原先登記註冊的合法地址,卻未依規定向監管機構申報變更。同時,診所提供給顧客的藥袋與藥品包裝上,皆未依法標示診所名稱、詳細地址以及藥品有效期限等關鍵資訊,規避監管意圖明顯,對大眾健康構成極大威脅。目前當局除了對涉案診所勒令停業外,相關司法程序也同步進行。受害者的先生隨後又在臉書發文,感激政府執法部門迅速且雷厲風行的查辦,並強調絕對會積極對診所負責人及涉案人員採取法律行動,依法追究到底並求償,絕不姑息劣質醫美逼迫消費者承擔生命危險。
高級別墅區藏「地下胚胎實驗室」!記者暗訪遭施暴骨折 內部畫面曝光
大陸浙江省杭州市近日爆出疑似非法試管嬰兒案件。一名44歲張姓女子為求懷孕,花費人民幣10萬元與助孕機構簽約,接受兩次胚胎移植皆失敗,不僅未能成功懷孕,還罹患多項婦科疾病。媒體深入調查後發現,涉事機構疑在別墅區內違法設立地下胚胎實驗室,從事供卵、胚胎培育與移植等醫療行為,記者暗中查訪時甚至遭攻擊。《大象新聞》報導,張女今年4月因自然懷孕機率較低,開始尋求試管嬰兒療程。她在社群平台接觸到杭州「甥寶試管代孕機構」後,前往蕭山區實地考察。工作人員向她介紹多項助孕方案,包括人民幣10萬元的「兩年包成功套餐」,以及更高價的第三代試管嬰兒療程,並宣稱可篩選胚胎、提高成功率。非法試管嬰兒胚胎實驗室內部。(圖/翻攝自大象新聞)雖然張女事前提供的三甲醫院檢查報告顯示,其仍具備自然備孕與促排條件,但機構人員不斷強調她身體風險高,建議改採供卵方案,並承諾可提供「血型匹配、外貌條件佳」的年輕供卵者。在持續遊說下,張女最終簽約付款。不過,後續療程卻讓當事人逐漸察覺異狀。正規醫院醫師曾明確告知,張女子宮內膜狀況不佳,暫不適合胚胎移植,至少需調理一至兩個週期,但該機構卻無視專業意見,仍安排她接受移植手術。更令她不安的是,機構安排的就診過程極為神秘。張女表示,對方要求她將手機與隨身物品留在飯店,只能單獨搭車,途中還需接受安檢並更換遮光車輛,完全無法辨識路線。最後車輛駛入杭州市臨平區一處別墅區地下車庫,現場既無醫療院所標示,也沒有正常醫療環境。非法試管嬰兒胚胎實驗室內部。(圖/翻攝自大象新聞)她指出,地下實驗室內僅有數張簡易病床、一間簡陋手術室及胚胎培育區,整體設備與流程都不像合法醫療機構。即使當天她已出現出血狀況,並主動提出放棄移植,工作人員仍堅稱「屬正常現象」,要求照常手術。張女兩次移植皆宣告失敗,且始終未收到任何胚胎資料。她後續回到正規醫院檢查時,甚至發現子宮內並無移植痕跡。不僅如此,原本僅有子宮肌瘤與骨盆腔瘀血問題的她,在接受該機構療程後,又新增骨盆腔積液與卵巢囊腫等病症。由於懷疑遭遇非法醫療行為,張女與友人決定暗中跟車,最終確認地下試管實驗室位置。5月26日晚間,媒體記者在她帶領下前往現場調查,發現屋內擺放大量與輔助生殖相關設備,包括婦科檢查床、顯微鏡、取卵工具、胚胎培養箱及標註客戶姓名的胚胎樣本,疑似形成完整非法胚胎培育與移植鏈條。非法試管嬰兒胚胎實驗室內部。(圖/翻攝自大象新聞)此外,現場醫療廢棄物桶內堆滿使用過的手術器材與試管耗材,冰箱冷凍區內還存放多份標有姓名的胚胎樣本,引發外界對醫療安全與違法代孕問題的高度關注。就在記者與衛生監督人員前往別墅二樓調查時,突然遭到一名實驗室工作人員從背後強行拉扯,導致記者摔落骨折。警方隨後介入處理,並將相關人員帶回調查。目前涉事別墅外已拉起封鎖線,杭州市臨平區相關部門正式展開調查。案件後續發展及是否涉及非法代孕、非法醫療與地下胚胎交易,仍待官方進一步釐清。
手術室失守2/中榮否認廠商執刀遭檢方打臉 患者引骨髓炎喪命好慘
台中榮民總醫院身為六都醫學中心之一,卻傳出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鄭文郁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的醫材廠商進入手術房上台執刀,CTWANT今年1月獨家批露後,台中榮總組成專案小組追查,1月15日公布調查結果,聲稱院方均無容任廠商代表進行醫療行為,台中地檢署介入偵辦後,5月13日依法起訴楊孟寅與鄭文郁在內等5人,中榮慘遭打臉,突顯其長期縱容、包庇、容留密醫執刀。起訴書指出,最早至2023年3月起,有13名患者前往台中榮總神經外科就醫,進行「經皮內視鏡腰椎間盤部分切除術」或「開放性腰椎關節由後側進入前柱融合術」,均因腰痛、骨刺等因素,尋求楊孟寅與鄭文郁的協助,未料花費高額手術費用,楊、鄭2人還曾親口向病患強調會親自執刀,但等麻醉上台後執刀的卻是無照醫材商,讓患者事後得知均無法接受。台中榮總院長傅雲慶在楊孟寅與鄭文郁交保後,首度公開道歉,並對2人停職,後續2人均已復職。(圖/報系資料照)在被無照醫材商開刀的13名患者中,有5名患者術後並未復原,其中一人術後因骨髓炎遲遲無法回復到安全值,經多月治療仍不見好轉,最終於開刀4個月後不幸去世。據悉,患者A在給楊孟寅開刀後,其腰椎持續疼痛,數次回診均無法改善,只能求助他院其他神經外科醫師協助,並再次手術後才康復。另一名患者B也同樣在接受楊孟寅手術後並未復原,楊孟寅表示因在手術過程中漏放某項物品,要求患者進行二次手術,2次手術花費32萬餘元,卻在術後痛到無法行走,最後只能求助他院,由其他神經外科醫師幫其手術才逐漸恢復行走能力,期間多次向楊孟寅反映,卻被楊孟寅回以,「那就躺著啊」。還有一名患者C於2025年10月接受楊孟寅的脊椎手術,術後卻因腹部鼓脹,由其他醫師裝設鼻胃管,將胃部東西引流,但其骨髓炎發炎指數因無法回復到安全值,骨髓膿液無法根除,最終在2026年1月病逝,家屬期間也曾詢問楊孟寅是針對哪一處脊椎處理,但楊孟寅卻根本答不出來。而另一名患者D則在接受鄭文郁手術後回診看X光片,發現骨釘與手術後的弧度有別,多次詢問鄭文郁均被告知因拍攝角度不同所致,最後因回診時由其他醫師代診,才發現手術部位的螺絲根本早已鬆脫。各醫學中心手術室進出規範中,僅有中榮廠商進出不須上簽,而中榮在CTWANT披露醫材商代刀後,第一時間成立專案小組竟指並無容任廠商執刀之事。(圖/民眾提供)對此,相關事件經媒體曝光後,台中榮總第一時間對外說明表示,因影片模糊,對於影片中的時間、地點、醫師身分與廠商身分均須進一步確認,後續甚至有批評聲浪指出相關影片均為遭惡意借位剪輯變造,並指出與院方內鬥有關。儘管後續台中榮總組成專案小組偵辦,並在今年1月15日出具調查結果,認定均無容忍廠商代表進行醫療行為,然而經台中地檢署介入偵辦後,打臉台中榮總的調查報告,認定與事實結果不符,並在查扣的手機中發現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涉嫌與涉案之陳姓醫材商有滅證之舉動。其中,檢調約談相關住院醫師、麻醉護理師等到案說明,幾人起先均否認有廠商進入手術室執刀之事,聲稱應為廠商在調整、測試器材,調整完就會退出藍線區域,不會碰觸病人,直到調查官拿出影片,才改口承認廠商確實在執行醫療行為,均為受在場醫師指示。全案也依違反《醫師法》與《刑法》詐欺等罪,起訴楊孟寅、鄭文郁與廠商在內等5人。
台北市強力反偷拍 蔣萬安推6點措施
針對近期爆出愛爾麗、光澤等知名連鎖醫美診所出現系統性針孔偷拍的惡劣事件,台北市長蔣萬安今(13)日表示,自己要再次強調,臺北市絕不容許任何針孔偷拍、侵害隱私的不法行為。市民的安全與隱私,沒有任何妥協空間。蔣萬安說,除了原本的反針孔機制,上周五開始衛生局、警察局、體育局、商業處、社會局、勞動局等相關單位,已經針對臺北市醫美診所、三溫暖、體育場館進行擴大聯合稽查。除了擴大稽查,自己更進一步要求各局處,推動以下幾項措施。蔣萬安說,源頭防堵,目前隱藏式針孔攝影機全國市面上都可買到、難以防堵有心人遂行偷拍的行為。為了保障市民朋友的權益,市府去年6月曾發函建請行政院針對隱藏式針孔攝影設備做全國性的立法,改採實名制購買。面對系統性的針孔偷拍犯罪猖獗,有必要從源頭管控,因此將再次建請中央,重新審慎研議。蔣萬安表示,「堅定保護市民隱私」,市府的主張非常明確,只要民眾沒有事先同意被拍,就是違法!所有的規範都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的應告知事項。蔣萬安說,因此已經要求衛生局及法務局儘速提出給中央主管機關的具體建議,從兩個途徑著手修訂相關規範,針對美容消費於相關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中,增訂錄音錄影之規範。蔣萬安指出,針對醫療行為,於「醫療同意書」格式中,強制增列影音紀錄的同意條款。所有的錄音錄影行為,都必須在同意書或契約中白紙黑字載明「蒐集的目的」、「資料使用的範圍與對象」以及「檔案保存/銷毀的方式」,確保民眾有充分的知情權與同意權。蔣萬安說,自己已經請張溫德副市長明天代表出席院會時,向行政院長分享臺北市的具體建議和方案,希望中央地方一起合作,守護民眾的隱私安全。「消費爭議處理專案小組」,蔣萬安指出,法務局消保官即刻成立專案小組、協助提出團體訴訟,主動協助退費及損害賠償相關事宜。「擴大稽查量能,提高現場稽查頻率」,蔣萬安表示,為了更進一步提升現場稽查頻率,要求警察局主責跨局處對反針孔偵查設備的定期訓練,擴大稽查量能、提升稽查成效。「公布業者反針孔自主偵測及審核執行結果」,蔣萬安要求各相關局處,針對高度隱私期待的行業,對於沒有定期回報反針孔自檢的業者,向社會大眾公告,讓民眾安心。「提供被害人心理諮商與法律諮詢服務」,蔣萬安表示,社會局、衛生局、法務局將提供心理諮商及法律諮詢等相關服務。也提醒市民朋友,有任何相關需求可撥打性騷擾防治專線2391-1067 ,會全力提供協助。蔣萬安強調,面對偷拍犯罪,臺北市會堅定守護市民隱私與安全,追究到底、堅持改革。
放任無照廠商代刀遭起訴!中榮2醫師照常看診手術 衛生局:移付懲戒
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神經外科科主任鄭文郁,遭控放任無照廠商進手術室代為開刀,台中地檢13日起訴2人並求處重刑,而2人目前已恢復看診和手術,台中榮總表示,一切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衛生局則針對涉案醫師詐領健保部分,移付醫師懲戒委員會審理。檢方調查,楊孟寅、鄭文郁分別擔任臺中榮總神經醫學中心腦腫瘤神經外科主任、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均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負有親自執行醫療業務、維護病患安全之專業義務。但鄭、楊為貪圖勞務便利並鞏固與醫材廠商間之合作關係,在收取廠商公關費後,於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指示不具醫師資格之醫材廠商陳姓和2林姓從業人員進入手術室,非法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嚴重危害病患生命、身體安全及醫療品質,13日遭檢方起訴並求處重刑。而目前鄭、楊2醫師已恢復看診和手術,台中榮總表示,尊重司法調查結果並靜待判決,院方立場為毋枉毋縱、依法辦理且絕不寬貸。院方強調,現已加強手術室管理辦法,建立即時通報系統與紀律要求,並落實各項管制作為以維護病人安全。至於2名醫師是否停診或停刀,中榮重申將依據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衛生局則表示,此案已依《醫師法》第28-4條規定,將涉案的楊與鄭2名醫師處停業1個月處分;中榮違反醫療法第57條規定未盡管理督導之責,亦裁罰醫院10萬元罰鍰;涉案醫師詐領健保部分,將依《醫師法》第25條移付醫師懲戒委員會審理。衛生局將持續依法稽查轄內醫療院所,以維護醫療品質及市民就醫安全為最高原則。
放無照廠商執刀自己在旁納涼 榮總2主任遭起訴求重刑
台中榮總日前爆出無照廠商進入手術室,代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神經外科科主任鄭文郁開刀,台中地檢署深入調查於13日偵結,發現楊,鄭收取公關費後,允許業者進手術室「代刀」,不法所得逾196萬元,依詐欺和醫師法對2醫師、3廠商提起公訴,並希望法官對楊、鄭從重判刑。檢方調查,楊孟寅、鄭文郁分別擔任臺中榮總神經醫學中心腦腫瘤神經外科主任、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均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負有親自執行醫療業務、維護病患安全之專業義務,但2人竟為貪圖勞務便利並鞏固與醫材廠商間之合作關係,於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指示不具醫師資格之醫材廠商陳姓和2林姓從業人員進入手術室,非法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嚴重危害病患生命、身體安全及醫療品質。檢方指出,5被告明知相關手術實際上係由不具醫師資格者執行,依法不得申請健保給付,竟共同隱匿「廠商代刀」之事實,利用不知情的醫院承辦人員,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申領診察費及手術費,更未向病患如實告知手術過程中有不具醫師資格之廠商人員執行核心醫療行為,導致病患支付高額自費醫材和手術費用,全案不法所得達196萬7039元。檢方發現,醫材廠商為確保醫材銷售利潤,由陳、林等3人代醫師執行手術勞務;相關公司並依醫材銷售金額提撥一定比例款項,作為「公關費」交付予被告醫師。被告等人形成「醫師掛名、廠商執刀、私下分利」之違法模式,不僅破壞醫療專業倫理,更嚴重侵蝕民眾對醫療制度之信賴。檢方認為,楊、鄭身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受病患高度信任,理應恪遵醫療專業倫理及法令規範,竟罔顧病患生命、身體安全,將高度專業且具不可逆風險之核心醫療行為,委由不具醫師資格之醫材廠商從業人員代為執行,嚴重踐踏醫療尊嚴及病患權益。而楊孟寅過去已有於執行醫師業務時為詐欺犯行經緩起訴處分之紀錄,仍再犯本案,且犯罪情節重大,足認其法治觀念薄弱,惡性非輕,檢方因而建請法院就被告楊、鄭均予從重量刑。檢方表示,3名廠商均明知自身不具醫師資格,竟仍進入手術室執行核心醫療行為,將攸關病患生命安全之醫療手術,淪為配合醫材銷售及商業利益之手段,對國民就醫安全及醫療體制形成結構性威脅,審酌3人主動陳報犯罪所得,且陳自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 33 萬元,林姓被告亦已繳回犯罪所得2,946元,另名林姓被告為公司業務,領取固定薪資,尚無證據足認其因代執行手術另有所得他們在犯後均願坦承全部犯行,並試圖填補財產損害,惡性已有部分減輕,建請法院就3人部分量處適當之刑。台中地檢署呼籲,醫療手術具有高度專業性、風險性及不可逆性,攸關民眾生命安全與健康權益,非具醫師資格者絕不得執行核心醫療行為。醫師亦不得因貪圖便利、追求利益或配合廠商銷售,而容任不具資格之人員介入手術,破壞醫療專業分際及病患信賴。檢方對於此類破壞醫療體制、侵害病患權益、危害公共健康安全之犯罪,必將積極偵辦、嚴正追訴,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絕不寬貸,以維護全民健康權益及安全、可信賴之醫療環境。
網路高調賣墮胎藥、仲介移工流產 地下藥后遭聲押
本刊日前報導一名40歲的合法印尼及移工YURI,涉嫌販售墮胎假藥,更仲介人工流產,其6日遭移民署查獲後,被依加工墮胎罪送往北檢偵辦,複訊後遭檢方聲押。據了解,40歲的印尼籍移工YURI,其來台擔任看護,主要負責協助照護長輩,實際上卻經營地下藥妝,向移工兜售非法黑心墮胎藥,更仲介移工至私人診所流產,向同鄉收取高額費用,因此賺得盆滿缽滿,高調在抖音上炫富,號稱月入10萬。經本刊報導後,移民署也在6日將YURI查獲,依非法販售藥品與違法醫療行為,移請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查處,並依加工墮胎罪將其移送北檢偵辦,經檢方複訊後遭聲押。
愛爾麗爆針孔偷拍案!台南衛生局突襲稽查3分店
愛爾麗醫美集團近日爆出診間疑似安裝針孔攝影機偷拍的事件,引發醫療隱私爭議,總裁常如山因涉案重大遭檢方聲押。台南市衛生局隨即也稽查轄內3家分店,重點檢查診療空間與煙霧偵測器等設備,初步未發現違規。衛生局強調醫療機構須保障病人隱私,若涉及偷拍或違反《醫療法》,將依法裁罰並移送檢調偵辦。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台南市衛生局昨(6日)上午隨即前往轄內愛爾麗醫美3家分店進行行政稽查,其中包括中西區1家及東區2家分店,重點針對診療空間是否符合病人隱私保障規範進行全面檢視。衛生局表示,這次稽查特別針對診療間內的煙霧偵測器進行查核,同時確認診間設備設置情況,以及院方在病患隱私維護上的相關措施是否符合規定。經過現場行政稽查後,初步並未發現明顯違規情事,但後續仍將持續追蹤與查核相關醫療機構,以保障民眾就醫權益與隱私安全。台南市衛生局長李翠鳳強調,醫療機構本身就負有維護病人醫療隱私的責任,醫事人員在執行醫療業務時,也必須特別注意病人隱私保障,盡可能降低診療過程中可能引發的疑慮,才能同時維護病患與醫護雙方的權益與信任關係。她進一步指出,無論是病情說明、醫病溝通、觸診檢查,或是徵詢病人同意等醫療行為,都應充分考量現場環境是否具備隱私保護條件。尤其醫療院所的診療空間本身具有高度私密性,因此相關空間設計、設備配置與管理方式,都應以病人隱私為核心原則,避免讓民眾在接受治療時,產生遭到監看或錄影的不安感。衛生局也提醒,若醫病雙方在診療過程中有錄音或錄影需求,必須事先取得對方同意,不能擅自進行。同時,診療空間的設計也應具備明確且具體的隱私保護設施,以防止病人權益受損。衛生局表示,未來將持續針對相關醫療機構進行查核,若查獲違規情事,將依《醫療法》第72條規定,處以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若後續進一步發現涉及偷拍、妨害秘密或其他刑事不法行為,也將依法移送檢調單位偵辦,強調絕不寬貸。衛生局也呼籲,各醫療機構應落實自主管理,全面檢視診療空間、監視設備及相關設施配置,確保病患能在安全、安心且受到尊重的環境中接受醫療服務,避免類似爭議再次發生。
養生館不能做艾草溫罐!業者炸鍋「工作前要查法規?」 網傻眼:我看了什麼
近年坊間盛行以艾草溫罐、溫灸等方式進行放鬆與養生,不過衛福部指出,相關服務已被認定屬於醫療行為,依法應由合格中醫師執行,若未具醫事人員資格仍提供此類服務,恐違反《醫師法》。對此,有業者炸鍋直呼:「難道我要做一個工作之前,我要先去查一下相關法規嗎?」此番言論讓大批網友看傻眼。衛福部說明,未依法取得醫療資格者從事艾草溫罐等行為,最高可面臨5年有期徒刑及150萬元罰金,引發業界高度關注,也使相關從業人員面臨經營壓力與法規適用疑慮。據《TVBS》報導,面對政策規範,部分業者表達不滿,國際溫罐執行長Nina甚至直衝地方衛生局質問,卻得不到明確答案。她指出現行制度下刮痧等類似服務可合法進行,但溫罐卻被納入醫療行為,認定標準仍不明確,呼籲主管機關進一步釐清規範界線,提供明確指引以利業者遵循。對於相關法規早在民國91年設立,Nina受訪時氣喊:「我們不知道啊!難道我要做一個工作之前,我要先去查一下相關法規嗎?這是合理的嗎?」這段訪問畫面也被網友轉發至Threads上引發討論,對於Nina的說法,網友傻眼直呼「一夜之間可能面臨失業很衝擊沒錯,但這段話……我有聽錯嗎?」其他網友也紛紛炮轟她邏輯死亡,「車手要加入詐騙集團不用知道自己會觸法嗎?醫生不用知道醫療法、護理師不用知道護理人員法、社工不用遵守社會工作師法、保母不用遵守居家托育管理辦法嗎」、「要查,因為你是要創業,不是去上班,老闆本來就應該知道合不合法」、「我開業前不用先辦營業登記嗎?賣保養品不用去查先符合法規嗎?講出來給人笑」、「營業賺錢不查法規,現在人都這樣嗎? 將來有問題出事,是不是再來抱怨政府稽查不嚴」、「我沒看過法律所以我殺人無罪,意思差不多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