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
」 北檢 新北 北捷 北院 無期徒刑
神秘人口販子「梅姨」潛逃20年終落網 拐賣至少9童恐面臨死刑
大陸潛逃超過20年的「張維平案」關鍵人物、神秘人口販子「梅姨」謝姓女子,近日終於在廣州落網,並對販賣兒童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廣州市公安局於今(21)日證實,經多年不懈追查與身分比對,專案小組於2025年鎖定一名與「梅姨」特徵高度吻合的謝姓女子,進一步核實身分無誤後,已依法執行逮捕。回顧案件始末,2003年至2005年間,大陸傳出多名兒童在廣州增城、惠州博羅等地遭到拐騙。警方於2016年抓獲主犯張維平等5人,嫌犯供稱所有被拐兒童均透過一名綽號「梅姨」的女子進行轉手交易。隨後數年間,該案涉及的9名被拐兒童陸續被尋獲,最後一名受害者也於2024年底成功與家人團圓。儘管主嫌張維平已於2023年被執行死刑,但由於「梅姨」身分成謎,始終未能結案,成為尋親家屬與社會公眾心中的懸念。警方找到山東省公安廳首席模擬畫像專家林宇輝,曾多次為「梅姨」繪製畫像,他根據目擊者描述,「梅姨」身高約150公分、體態偏胖、具備三角眼與厚唇等特徵,且精通粵語與客家話。林宇輝曾於2019年與2023年更新畫像,考量其隨年齡增長的容貌變化,當時與梅姨同居的男子曾表示,畫像相似度高達9成。近日廣州公安局通報,「梅姨」謝女已經落網,林宇輝表示畫像與本人特徵高度吻合,印證多年來用他模擬的畫像追蹤有極高準確性。另外,有法律專家分析指出,「梅姨」長期擔任拐賣鏈條中的中轉與分銷角色,屬於典型的「鏈條型犯罪」關鍵環節。其潛逃20年,依據中國大陸《刑法》規定,對於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追訴期限不受限制,因此其刑事責任將被追究到底。由於「梅姨」涉案人數眾多且情節嚴重,其量刑區間可能落在無期徒刑至死刑之間。目前,廣州警方正進一步審理此案,務求徹底釐清所有涉案細節。這樁跨越20餘年、牽動9個家庭命運的重大拐賣兒童案,隨著最後一名關鍵嫌疑人落網,意味著將能結案。
發文稱「張文砍3人太少」還喊找間幼兒園亂殺 他遭判有期徒刑10月
台北捷運中山站及南西商圈2025年12月19日發生隨機攻擊事件,釀成4死(含兇手張文)11傷慘劇,卻有一名住在北市內湖區、34歲的林姓男子連續在PTT發文鼓吹、合理化殺人行為,還直言「隨機殺人會不會讓社會更好?」、「張文鄭捷是不是都是勇敢的勇者?」、「張文才3殺相較下實在是太少了」。士林地檢署依法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士林地院依4個恐嚇公眾罪,判他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判決書指出,林男自2023年8月起,就曾在PTT發表隨機殺人預告,直至2025年12月16日,前後共發布了5篇類似文章,包括「那隨機殺人也沒錯吧,反正殺到的八成也是壞人或是自私的人?」、「如果不想活了就乾脆找間幼兒園亂殺人,反正這個世界本來就是會傷害好欺負的人」、「真的覺得殺生為救生,該提倡殺人正義」、「鄭捷當年如果也有槍枝可以拿來殺人就好了,才死4個總覺得不夠過癮」。在1219張文案發生後,林男也陸續上傳4篇貼文,「會不會社會被隨機殺人教訓之後會越來越好」、「張文才3殺相較下實在是太少了,明明在過幾天就跨年了,張文為什麼不等跨年開車撞人?」、「人類的天性都是人多欺負人少,張文鄭捷卻能反對天性勇敢站出來挑戰眾生,他們是不是勇敢的勇者?」、「隨機殺人會不會利大於弊?」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蒐證後,依據IP位址找到林男,於2025年12月22日晚間持拘票前往林男內湖住處將其拘提到案,扣得其智慧型手機、iPad各1台。林男到案後坦承相關文章都是他發表的,但辯稱是因生病、情緒失控所致,否認有實際犯罪意圖。檢方認為,林男的行為對社會秩序造成實質危害,其言論涉犯恐嚇公眾、煽惑他人犯罪及恐嚇危安等罪嫌,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法院認為無羈押必要,裁定責付其父親看管,並限制住居。檢方火速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士林地院依恐嚇公眾罪,共4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硬碟藏2TB性影像!婦產科狼醫潛伏醫院拍兒童私處 加入蘿莉群散布遭起訴
桃園市某大型連鎖婦產科羅姓醫師,趁著職務之便在診間偷拍大量女童和少女私處,其電腦與硬碟中竟藏有高達2TB 的兒少性影像,還加入多個「蘿莉群」散佈,新北地檢署獲報後展開調查,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於近日依法起訴、求處重刑。檢方調查,羅男2016年到2018年間於大型醫院代訓期間,利用醫師身分接觸病患病歷,竟然未經院方及家長同意,無正當理由非法取得並持有兒童及未成年病患的陰部照片。而羅男從2020年開始加入多個名稱帶有「幼女」、「幼齒」等字眼的違法群組,並將蒐集來的影像上傳至記事本供成員閱覽,不論先後加入對話的人都能閱覽,以此方式進行散布。羅男犯案多年,受害者不計其數,直到台南市學甲警分局偵辦謝姓男子創立群組,並持有兒少性影像之案件時,循線才發現羅男犯行,新北地檢署婦幼保護專組鄭心慈檢察官偵辦,於2025年11月6日持新北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診所查扣,在其電腦主溪和硬碟查扣約2TB兒童性隱私畫面,訊後聲押獲准,全案近日偵結,依法提起公訴。檢方痛斥,羅身為婦產科醫師,未能恪遵職業道德及尊重他人隱私,僅為逞個人私慾,假藉職務之便,利用其在醫院代訓之期間,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及少年病患之陰部照片,顯已破壞社會秩序甚鉅,且其主觀上無視其所為業已嚴重影響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亦使兒童或少年將遭受不當形式之性剝削,更使兒童或少年可能淪為商品,建請法院予以從重量刑。◎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中養豬場爆非洲豬瘟!父子涉造假照片、拍賣染疫豬 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台中市梧棲區1處養豬場去年10月傳出首例本土非洲豬瘟案例,導致台灣守了7年的防線被攻破。對此,台中地檢署於今(25日)偵查終結,揭露梧棲養豬場的陳姓父子涉嫌長期以舊照片偽造廚餘蒸煮紀錄,疫情爆發期間更刻意隱匿不報,甚至將可能染疫的豬隻流入肉品市場牟利。檢方認為2人惡性重大,嚴重罔顧國家防疫與公共衛生安全,已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詐欺與偽造文書等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檢方調查指出,陳姓父子為降低營運成本並規避主管機關查核,自2023年1月起至2025年9月底,持續將2022年預先拍攝的廚餘蒸煮照片重複上傳至廚餘蒸煮申報系統。依規定,養豬場須將廚餘以攝氏90度以上高溫蒸煮超過1小時,以確保病毒被完全滅活,防堵疫病傳播。然而2人長期以假資料進行「紙上作業」,實際蒸煮作業是否落實無從查核,使原本設計用以阻絕疫病的數位監管機制形同虛設。除此之外,業者還將標購而來的過量廚餘私下轉售,破壞廢棄物流向管制制度,進一步增加疫病擴散與環境風險。更誇張的是,在疫情爆發之際,陳姓父子並未即時通報,反而試圖以造假方式掩蓋場內異常死亡情況。檢方查出,2人在填寫「委託化製三聯單」時刻意虛報死亡數量,由兒子每日統計實際死亡頭數,再由父親填寫不實數據。根據動保處訪視紀錄,該段期間實際死亡豬隻應為148頭,但業者僅申報102頭,短少的46頭病死豬並未交由合法化製業者處理,而是委由不詳的非法廢棄物清理業者清除。此舉不僅違反相關法規,更使病死豬去向不明,潛藏重大疫病擴散風險。去年10月14日,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派員前往訪視時,陳姓父子對每日死亡頭數避重就輕,並因擔心若確認罹患傳染病將蒙受經濟損失,當場拒絕技佐提出的解剖化驗建議。直到豬隻持續大量死亡,連平時極少病死的種公豬也接連死亡,獸醫佐察覺情況異常並主動通報動保處,防疫人員才於10月20日強制採樣送驗。最終檢驗結果確認感染非洲豬瘟,農業部隨即於10月22日凌晨緊急下令,對場內尚存活的195頭豬隻進行預防性撲殺,以防止疫情擴散。更令人震驚的是,在場內已出現疑似傳染病徵兆,且部分豬隻剛施打及混餵抗生素「安莫西林」,停藥期15日尚未屆滿的情況下,陳姓父子仍於10月13日填具不實的《家畜健康聲明書》,將30頭具疫病風險的豬隻運往大安區肉品市場。其中28頭還成功拍賣,2人因此獲取32萬15元不法利益。染疫風險豬隻與停藥期未滿豬隻流入市場,不僅違反動物防疫規範,也對消費者食安造成直接威脅。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措辭嚴厲指出,被告身為專業養豬業者,理應熟悉並遵守動物防疫與廢棄物處理規範,卻長期以造假手段規避監管,形同主動鑿穿國家防疫防線。2人在偵查過程中未坦承犯行,隱匿與不配合行為更使防疫追蹤工作受阻,危害程度深遠。檢方強調,畜牧產業應引以為戒,任何破壞動物防疫與食品安全體系的行為,都將面臨嚴正追訴,執法機關絕不寬貸。
板橋新埔冷氣17樓墜下!政大高材生慘死 業者二審被輕判
2023年7月新北市板橋區發生工安意外!當時李姓冷氣工人在安裝冷氣時,冷氣不慎從17樓掉落,砸死了一名正在等候公車,就讀國立政治大學的黃姓女大生,李姓工人以及冷氣行的劉姓老闆被檢方起訴後,一審新北地院依照過失致死罪判處李、劉2年、1年6月。李、劉不服,上訴後高等法院於今(2月25日)宣判,李男部分駁回,劉男改判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得上訴。回顧本案,2023年7月20日,李男正在新北市板橋區某大樓17樓處安裝冷氣,但因未能遵守安全作業規定安裝交角鐵,導致重達33公斤的冷氣機掉落,不幸砸在1名就讀政治大學的女大生頭上,最終緊急將其送醫後仍宣告不治。檢方認為,劉男明知李男缺乏安裝能力,經驗明顯不足,且於安裝冷氣當下也不斷通話告知劉男該如何安裝,但劉男卻為了省錢讓李男進行高風險的安裝作業,最後將2人一併依照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新北地院一審於2025年5月7日出爐,判處李2年有期徒刑、劉1年6月有期徒刑。判決出爐後,李男與劉男不服均提出上訴。高等法院在歷經9個月的審理以後,認為李男部分難認量刑有何違法或是不當之處且李男導致被害人家屬天人永隔,家庭破碎,帶給對方無止盡的哀慟,至今也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或賠償傷害,亦未獲得被害人家屬原諒,自不宜為緩刑宣告。劉男部分,高等法院認為,雖然其明知李男缺乏經驗仍為圖節省人力費用,任其從事高風險之工作,導致被害人芳華正茂之時離世,但考量到劉男在審理期間坦承犯行且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並全數賠償完畢,盡力彌補被害人損害具有悔意,且5年內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認其已有所警惕,無再犯之虞,判處其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尹錫悅緊急戒嚴一審遭處無期徒刑 憤怒發聲:政治報復針對我就夠了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20日透過官方聲明,就其因緊急戒嚴被判處無期徒刑、遭控內亂首謀一事,首次對外發表正式立場。尹錫悅表示,「我尹錫悅將在審判中暫時喘息,承擔所有責任」,並強調「政治報復只針對我一人就夠了」,以此表明願意獨自承擔爭議與後果。南韓《中央日報》報導,尹錫悅強調,緊急戒嚴的判斷與決定「完全是為了國家與人民」,其真誠性與目的至今不變。他表示,這是一個「救國的決斷」,但承認因自身不足,導致社會出現挫折與苦難,向國民深表歉意。他說,「我深知因我的決策,許多人經歷挫折和痛苦,對此我感到無比抱歉。」針對特別檢察官指控他為長期執政創造條件而宣佈戒嚴的說法,尹錫悅回應,「法院未採信特檢的小說與妄想,這算是幸運」,並質疑「僅因軍隊前往國會就定義為叛亂,令人難以信服」。他也指出,對司法的既定結論與政治權力的打壓,已不再介意,但對許多軍人、警察及公職人員因調查與審判受苦,以及其家屬因此挫敗感到心痛,呼籲停止對他們的進一步迫害,「政治報復只針對我就夠了」。尹錫悅並向支持者喊話,「我們偉大的國民將在自由民主旗幟下重建正義。我們的戰鬥還未結束,必須團結起來。」他期待在自由民主和法治穩固之日,社會能對其決策與判斷進行重新評估。此外,尹錫悅也表達對上訴的疑慮,「在無法保障司法獨立、難以期待依法律與良心裁判的情況下,上訴是否有意義,我深感懷疑」。不過,其律師團當天透過媒體說明,僅是表達當前心境,並未放棄上訴意向。另一方面,特別檢察官趙恩錫於19日判決後表示,雖認為判決具有意義,但對事實認定與量刑仍有遺憾,暗示將考慮上訴,並計劃於23日召開會議決定對尹錫悅等人的上訴行動。
小玉狂做119人換臉A片!表悔意求從輕量刑被駁回 刑期6年4月確定
擁有百萬訂閱的YouTuber小玉過去因為利用AI深偽技術客製化台灣知名女性變臉色情片後,販售給網友,並藉此賺取1338萬元,其中受害者包括前立委高嘉瑜、立委黃捷、網紅白癡公主、奎丁等。最高法院於2024年5月判處小玉6年4月定讞,小玉提出抗告以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小玉本名為朱玉宸,他在2021年2月起於社群平台X設立「台灣網紅挖面」帳號,合成知名藝人、網紅及政治人物的猥褻影片,採會員制販售牟利,並由助理莊炘睿負責蒐集被害人照片與影片後,再由小玉透過深偽技術將被害人的臉部與日本色情片結合後售出。檢警於2021年獲報以後搜索小玉的工作室與住家,並將小玉和莊炘睿帶回偵訊,並以30萬與5萬進行交保,全案於2022年3月偵結,檢方認定受害人高達119人,依照個資法、加重誹謗罪、妨害風化等罪嫌提起公訴。新北地院一審判處小玉5年6月,得易科罰金200萬5000元,莊炘睿3年8月,得易科罰金133萬元5000元,案經上訴以後,高等法院二審加重刑期,判處小玉5年、1年8月(得易科罰金),莊炘睿4年6月。案經上訴以後,最高法院於2024年5月駁回上訴定讞。全案定讞以後,小玉未繳納易科罰金,因此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主張深有悔意,請求法院能夠准予定刑於2年半至3年,給予從輕量刑的機會,但高等法院認為,其犯罪高達119次,行為屬數位性別暴力,被害人私密影像遭到散步,侵害不可替代且近乎不可回復法益侵害,因此定應執行6年4月,小玉不符抗告以後被最高法院駁回。
割頸案乾兄妹最快2年可假釋引怒火! 律師:僅能修法補救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聖誕節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男遭判12年、林女則是11年。兩人相當於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掀起大眾怒火。對此,律師表示,只能等《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若通過屆時少年殺人可能就無法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2023年12月25日事發當天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女愈想愈生氣,跑去找乾哥郭男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郭男、林女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提上訴,二審改判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三分之一就得以聲請假釋,而郭男和林女已被羈押2年,代表最快只要再2年就有機會假釋出獄。此判決讓家屬難以接受,也引發社會譁然。對此,律師廖芳萱說明,根據法律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且犯罪時未滿18歲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因此若是未成年人犯殺人罪,大約落在5年以上、20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外,相較於一般成人必須服刑滿二分之一才能假釋,未成年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只要展現出悔改的實據,服刑期滿三分之一即可申請假釋。廖芳萱說,但少年假釋出獄後,也並非完全自由,在假釋期間必須接受「少年保護管束」,由少年觀護人定期面談、追蹤,若在假釋期間又違反相關規定,假釋會被撤銷。廖芳萱提到,行政院已於2025年10月通過一項《刑法》修正草案,針對「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等重大暴力犯罪,若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不得假釋,目前正送交立法院審議,因此只能待《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少年殺人可能就須面臨無法再享受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的優待。
全案定讞!割頸案乾哥12年、乾妹11年 「最快關4年假釋」死者家屬崩潰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相當於兇手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死者父親聽聞判決後情緒崩潰。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此案也引發軒然大波。郭、林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判決上訴,二審改為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而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3分之1,就可以聲請假釋,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
AI輔助司法釀信任危機 劉書彬:科技終究取代不了裁判者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今(12)日表示,人工智慧(AI)現在大量運用在法庭寫判決與裁定之中,直接間接影響了你我的法律生活,看似為從業者過勞、歧見滿街的司法界找到解方,但司法的不被信任,真的源於演算法的不透明嗎?畢竟科技可以輔助審判,但不能取代最終的自然人裁判者。目前台灣司法界普遍以AI輔佐,希望提升判決書撰寫效率與精準化量刑,司法院也已開發AI系統,針對「不能安全駕駛」、「幫助詐欺」等常見而且事實較明確的案件自動生成判決或裁定書草稿,有望大幅縮短法官與法官助理撰寫文書的時間。此外,透過大數據分析過往判決,AI也可提供法官量刑的分布區間,減少「同罪不同罰」的爭議,提升判決重要的可預測性。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圖)對司法導入AI輔佐提出示警。(圖/CTWANT攝影組)出身東吳政治系教授的劉書彬對此撰寫〈失去信任的時代──是AI還是現實?〉一文,直指人工智慧大量走進法庭的今天,就算演算法也開始評估「再犯風險」,但我們「真的更接近公平正義了嗎?」她示警,儘管AI能快速產出草稿,但若司法官過度依賴,可能導致「罐頭判決」,甚至忽略個案的特殊性,而且裁判書多數公開上網,AI產出內容必須由法官在下頭背書,若AI建議錯誤導致誤判,除了當事人權益受損外,法律責任仍由承審法官承擔,被同業揶揄的也是法官。劉書彬坦言,人類在面對科技浪潮時,該想想難道要選擇「放棄思考」嗎?畢竟科技可以輔助審判,但不能取代承擔責任的人。她語重心長地表示,信任不會建立在完美的模型上,反而是建立在願意為裁定、判決負責的法官身上,如今AI浪潮來襲,我們更需要的「是更清醒的人類」。國民法官法庭讓一般國民能與職業法官共同審理刑事案件。(圖/CTWANT攝影組)
集會現場粗口辱罵賴清德遭起訴 林國成認失言致歉:絕不迴避
民眾黨立委林國成因在造勢場合以粗口辱罵總統賴清德,遭台北地檢署依《公然侮辱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對此,他今(12)日回應,身為政治人物應對自身言行負完全責任,坦言當時失言不妥,「有錯就認,絕不迴避」,並向社會致歉,強調將尊重司法程序。民眾黨去年7月20日舉行「民主起義!反罷要贏 台灣要贏」造勢活動,地點選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前的北平東路,批評賴政府上任後政治鬥爭、司法迫害,並呼籲民眾在大罷免選戰投票中投下「不同意罷免」,表達對執政黨的不滿。活動當天現場情緒高漲,除民眾黨8席立委全數到場外,多位國民黨籍立委,以及網紅「館長」陳之漢、台大前校長管中閔等人也出席聲援,支持者高喊「不同意罷免」、「賴清德下台」等口號。林國成致詞時脫口說出「賴清德,我咧幹~你娘啦!」等言詞,引發爭議。當晚他在臉書發文,坦承情緒失控並致歉,但仍遭賴清德提告。檢方勘驗現場錄影後正式起訴林國成,指出其身為立法委員,未就議題理性討論,卻在公開場合辱罵國家元首,法治觀念顯有不足,且犯後否認犯行,難認具悔意,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林國成表示,造成社會不良示範與觀感,他再次致上最深歉意,並強調未來將尊重司法程序,期盼相關爭議儘早落幕。他也指出,為政者在面對人民聲音時,除了檢視用字遣詞是否合宜,更重要的是用心傾聽、解決民眾的苦難。
北市女搭捷運認被跟蹤!持刀猛砍高中生至毀容 二審加重判7年
王姓女子為思覺失調症患者,2024年於新埔捷運站的捷運列車上持美工刀砍殺仍在就讀高中的鄭姓少年,最終被見義勇為的路人阻攔。新北地院一審依照殺人未遂罪判處王女4年6月,監護2年。案經上訴以後,高等法院於今日(2月11日)加重刑期,判處王女7年有期徒刑,監護2年,可上訴。回顧案情,2024年11月8日晚間,王女搭乘台北捷運新埔站開往頂埔站的列車時,看到身旁一名鄭姓少年後,竟認為鄭姓少年為在跟騷她,於是取出隨身攜帶的美工刀朝其頭、頸等部位砍去,所幸被路人阻攔。如今,雖然鄭姓少年傷勢已經恢復,但卻在臉部留下疤痕,需要透過醫美療程回復。高等法院認為,王女持利刃攻擊鄭姓少年致命部位的行為,不僅導致其身心重大危害,也引發了社會大眾的群體恐慌,一審的量刑違反罪刑相當原則。考量到王女攻擊鄭姓少年致命部位,且在其臉上留下需要醫美處理的疤痕,並讓車廂以及月台民眾恐慌,且有3人因逃竄而受傷等,認其犯罪手段惡劣,加重其刑至7年。至於監護2年的部份,高等法院表示,根據臺大醫院精神鑑定,王女仍常認為自己是否只是大腦被植入晶片並多次提及會和醫師討論停藥,可見其對其病況需要長期治療仍未有完整認知。其在看守所中,經規則治療後仍有暴力危險性等,宣告其受刑完畢後,應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2年。
所長遭女毒蟲毒駕拖行殉職 家屬淚盼兇手死刑:「殺人償命」是最卑微請求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30日遭女毒蟲陳嘉瑩拖行致死,案件由國民法官參審,10日進入第3天審理,劉父認為陳嘉瑩在案發後毫無悔意,希望法官能判處她死刑,難過表示「最卑微請求國民法官合議庭判處死刑」。檢警調查,陳嘉瑩當日違停新北地檢署附近遭劉宗鑫盤查,陳女因持有毒品心虛,害怕身上的喪屍菸彈露餡而衝撞劉員,將其拖行300公尺,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陳嘉瑩則被依殺人等罪起訴,全案由國民法官參審,6日起連續多日開庭,10日則進入第3天開庭。劉父於10日發表聲明,從情理法角度請求國民法官合議庭判處兇手死刑,表示陳嘉瑩犯後態度與辯護人答辯,證明她自始至終被告毫無悔意,只是被害人家屬一而再再而三的凌遲羞辱傷害,並強調「生命無價同理可證殺人償命這只是被害人最卑微的請求。無論如何被告惡行已經對我們三個家庭及兩個未成年小孩造成無法彌補的身心靈傷害等同對我們判處內心無期徒刑。」劉父在聲明中提到「人性的醜陋是對殺人犯身上找優點;在被害人身上挑毛病。」他也表示,鑑定人說可教化,家屬卻不以為然,表示可教化是「詐騙行為」,質疑「你是神,你可以預知殺人犯的未來?你可以保證他以後不會再犯?可教化就可免死更是自欺欺人,反正再犯再說?多麼不負責任的打混瀆職?精神鑑定及心理衡鑑的單位可以任由被告(殺人犯)選擇?可以無限次數的聲請直到得到滿意的鑑定結果?量刑徵詢對象可以任由被告(殺人犯)挑選?法官專業連量刑多少都要問人?」劉父強調,現行體制對被害人家屬是各種身心靈困難的挑戰,因此請求合議庭落實國民法官法精神,也是審判長期許本庭國民法官庭應該有與時俱進的創新思辨判決。劉父在聲明中提到,被告具有「隱含惡意不確定故意殺人」,她毒駕且拒絕身著制服警察依法取締盤查,虚偽應付且蛇行加速逃逸致警察死亡相當因果關係成立,被告可歸責性明確,以社會安全保障來看更是危害風險高,且她犯後態度毫無悔意,懇求法官判處被告死刑。
毒駕撞死最精實所長毫無悔意 女毒蟲拒認罪稱「他硬要找我麻煩」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30日巡邏時發現30歲女子陳嘉瑩駕駛車輛行跡有異、上前盤查,陳女竟拖行劉宗鑫撞上護欄致死,案件由國民法官參審,10日進入第3天審理,而陳嘉瑩拒絕認罪,進入看守所後還在信中表示「死者不是我的親人,我也很難感到難過」,認為陳沒有反省之意,希望法官求處重刑。檢警調查,陳嘉瑩當日違停新北地檢署附近遭劉宗鑫盤查,陳女因持有毒品心虛,害怕身上的喪屍菸彈露餡而衝撞劉員,將其拖行300公尺,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陳嘉瑩則被依殺人等罪起訴。全案由國民法官參審,6日起連續多日開庭,而陳嘉瑩9日庭審時拒絕認罪,稱自己沒有殺人意圖,也並非故意開車撞及施工護欄,認為自己被劉宗鑫拉著衣袖影響開車,以為開車後劉會放手,沒預料到會有死亡結果。10日則進入第3天審理,法官針對雙方進行量刑調查,檢方指控,陳嘉瑩案發後在看守所時,曾寫信表示自己「很無奈」,「但死者不是我的親人,我也很難感到難過」。而家屬曾詢問陳嘉瑩「你知道你撞死人嗎」,她卻回「因為他(劉宗鑫)硬要找我麻煩,不想被冤枉」,檢方認為陳嘉瑩沒有反省之意,向法官求處重刑。檢方也傳喚劉員曾經的羅姓部屬出庭,羅員證明劉工作認真、盡忠職守且為人和善,把派出所當第二個家,更常親自帶隊巡邏、以身作則,可說是土城警分局最精實的所長,而劉員曾透露「清水是最後一站」,表達有意轉往內勤,沒想到遇上死劫,檢方認為劉員辭世並非只有生命逝去,更毀了基層的靈魂。陳嘉瑩則辯稱,她在獄中有服用情緒穩定藥物,才會表現出冷淡情緒,自己不是沒有想到道歉,而是對方家屬情緒激動,讓她不敢當面致歉,劉父則表示不可能原諒被告,且希望求處陳嘉瑩死刑,全案則將於11日宣判。
黎智英遭判20年監禁!被控遊說外國制裁陸港官員、煽動市民上街
壹傳媒創辦人、《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因涉及《香港國安法》案件,於9日上午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接受判刑。案件歷時156天審訊,法院最終裁定黎智英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1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共3項罪名成立,並判處黎智英監禁20年,其中18年須與其早前涉及的欺詐案分期執行;3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則被判罰款345萬元。其餘被告亦在同日被判刑,當中包括早前已認罪的6名《蘋果日報》高層及「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與陳梓華。據《香港01》報導,控方指控,黎智英被指利用其國際人脈網路,在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透過名為「重光團隊」的組織,積極遊說多國政界人士,促請外國對中國及香港特區政府官員實施制裁。同時,他亦被指利用旗下《蘋果日報》平台,煽動市民上街示威及對抗政府,違反《香港國安法》。法院在量刑時指出,黎智英被認定為串謀與外國活動人士及政治人物接觸、促請外國對中港實施制裁的「主腦」,情節屬「嚴重」,量刑區間可達10年至終身監禁。黎智英於2020年8月首次被捕,並於去年12月15日被裁定相關罪名成立。他在庭上否認所有控罪,形容自己是遭北京迫害的「政治犯」。現年78歲的他,長期公開批評中國共產黨,其案件在國際間引發高度關注。目前外界憂慮黎智英的健康狀況,指出他患有心悸與高血壓等問題,家人、律師、支持者及前同事則警告,若長期監禁恐對其生命構成威脅,甚至可能死在獄中。判刑當日上午,法院外戒備森嚴。清晨8時15分起,警方開始搜查排隊人士物品,包括香港社會運動分子「女長毛」雷玉蓮等人,在進入排隊隊伍前亦需接受搜身。8時24分,相信載有被告的囚車抵達西九龍法院,其後再有囚車於9時25分抵達。10時,法官杜麗冰進庭,提醒在場人士須遵守法庭禮儀,如有騷擾將被要求離場,並表示判刑理由書共47頁,毋須全文宣讀。當宣判結果公布後,有公眾人士輕聲發出「嘩」的感嘆。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前左)、黎智英妻子李韻琴(前右)。黎智英身穿米色外套出庭,精神尚可,面露笑容,不時向旁聽人士單手作揖致意。其妻李韻琴、2名兒子黎見恩與黎耀恩到庭旁聽,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亦現身支持;被告之一陳沛敏的丈夫、《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也到庭。最終,同案其餘被告的刑期如下:陳梓華判囚6年3個月,李宇軒判囚7年3個月;前《蘋果日報》行政總裁張劍虹判囚6年9個月,前總編輯陳沛敏判囚7年;羅偉光與林文宗各判囚10年,馮偉光判囚10年,楊清奇判囚7年3個月。國際輿論方面,黎智英案持續引發西方政要的關注與批評。像是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與英國首相施凱爾(Keir Starmer)均曾公開提及該案。據知情人士透露,施凱爾上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晤時,曾詳細提出黎智英案,英國國家安全顧問鮑威爾(Jonathan Powell)與中國外交部長王毅亦在場。施凱爾其後向英國國會表示,他已呼籲中方釋放黎智英,並稱外交大臣正與黎的家屬保持聯繫。川普亦曾於去年10月與習近平會面時提及相關議題。多名西方外交官向《路透社》表示,針對黎智英可能獲釋的外交談判,或將在判刑後視乎其是否提出上訴而展開。總部設於紐約的非營利組織「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亞太區主任馬麗怡(Beh Lih Yi)批評,黎智英的審判從一開始便是1場「鬧劇」,顯示香港原應保障新聞自由的法律遭到蔑視。然而,北京方面則強調,黎智英已獲得公平審判,所有人均在《香港國安法》下獲得平等對待,並指該法實施後已恢復香港社會秩序。
黎智英案宣判在即!恐因「情節嚴重」被處終身監禁
香港媒體大亨黎智英將於9日在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中接受宣判。這名長期批評中國共產黨的知名人士目前健康狀況不佳,外界要求釋放他的呼聲日益高漲。黎智英的家人、律師、支持者與前同事警告,他可能會死在獄中,因為他患有心悸與高血壓等健康問題。據《路透社》報導,黎智英是已停刊的《蘋果日報》創辦人,他因2019年香港反送中事件,於去年12月15日被裁定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名成立,以及1項發布煽動刊物罪名成立。他最早於2020年8月被捕。黎智英的處境受到全球領袖批評,包括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與英國首相施凱爾(Keir Starmer)。現年78歲的黎智英如今面臨終身監禁的可能。對此,他否認所有指控,並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是遭北京迫害的「政治犯」。根據知情人士透露,施凱爾上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晤時,曾詳細提出黎智英1案。英國國家安全顧問鮑威爾(Jonathan Powell)與中國外交部長王毅亦在場。施凱爾在結束訪問後向英國國會表示:「我提出了黎智英的案件,並呼籲釋放他。相關討論將持續進行,外交大臣也正與黎先生的家屬保持聯繫。」川普也曾在去年10月與習近平會面時提及黎智英案。多名西方外交官向《路透社》表示,針對釋放黎智英的談判,可能會在判刑後正式展開,並取決於黎智英是否提出上訴。65歲的黎智英支持者表示:「我最擔心的是他的健康。我希望他與家人能夠得到平安。」在宣判前夕,數十名支持者連日排隊守候法院外,有人甚至攜帶睡袋與露營裝備。根據《香港國安法》量刑指引,法院認定黎智英為串謀與外國活動人士、政治人物等接觸並促請外國對香港與中國實施制裁的「主腦」,其罪行被視為「情節嚴重」,可能落入10年至終身監禁的最高刑罰區間。除黎智英外,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1名社運人士及1名法律助理亦將一併被判刑。對此,總部設於美國紐約市的非盈利團體「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亞太區主任馬麗怡(Beh Lih Yi)表示:「黎智英的審判從一開始就是1場鬧劇,顯示出香港本應保障新聞自由的法律被完全蔑視。」然而,北京方面則表示,黎智英已獲得公平審判,所有人都在《香港國安法》下獲得平等對待,該法律已恢復香港秩序。
21歲女與同學爸不倫6年 不滿他還有小四怒燒情夫公寓
日本大分地方法院於2月3日開庭審理一起現住建築物縱火案。被告為居住於大分縣玖珠町的21歲女子柿元冴恵(柿元冴恵),她被控於2025年5月縱火燒毀一棟二層樓鋼骨構造的公寓。此案採裁判員制度審理,柿元在首次開庭中已當庭認罪。根據《每日新聞》與《FNN》綜合報導,檢方指出,柿元涉嫌於2025年5月,在玖珠町塚脇一處兩層樓公寓的1樓倉庫中,以打火機點燃一條暖桌被褥,引發火勢,最終造成整棟公寓全數焚毀。起火當時,公寓內共有三人居住,所幸無人傷亡。檢方於庭審中陳述動機指出,柿元與一名中學時期同班同學的父親發展不倫關係,雙方已交往約6年。案發前兩人發生激烈口角,柿元懷疑對方另有戀情,情緒失控之下認為遭對方背叛,因而決定縱火洩憤。檢方強調,被告的行為針對性強烈,縱火對居住者生命財產造成極大風險。針對上述指控,辯護方承認被告犯行屬實,但主張本案並非有預謀的計畫犯罪,而是處於極端精神壓力下的突發行動。辯方進一步指出,柿元長期患有自閉光譜症(ASD),案發當時精神狀況不穩,加上情緒逼近崩潰邊緣,導致理智斷線犯下此案。此外,辯方強調,被告在犯案後即主動前往警方自首,並全盤坦承事實,顯示其有悔意與反省,請求法院在量刑時能予以情節酌量。本案判決預定於2026年2月12日宣告,法界與輿論皆關注法院是否會考量其精神狀況與自首行為,對其作出減輕刑度的裁定。柿元冴恵被控情緒失控縱火,動機疑與長達6年的不倫關係有關,案發後曾主動自首。(圖/翻攝自X,)
山上徹也刺殺安倍晉三遭判無期徒刑 律師團不服提上訴
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2022年7月在奈良市街頭為參議院選舉助選時,遭45歲槍手山上徹也槍擊身亡,引發國際震驚。奈良地方法院今年1月宣判,認定山上犯行卑劣且極度令人髮指,依檢方求刑判處無期徒刑。最新消息指出,山上徹也的辯護團隊對判決結果表示不服,已提出上訴。此案未來將交由大阪高等法院進行二審審理。日本ABC新聞報導,山上徹也先前在國民法官參與審判中,被控以槍枝殺害安倍晉三等罪名。審理過程中,辯方主張應充分考量山上作為「宗教二代」的成長背景,認為其長期承受家庭與宗教因素影響,對人格與行為判斷造成重大衝擊,請求判處20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法院於上月21日宣判時指出,雖不否認被告成長歷程坎坷,但其犯案時已是40多歲、具完全行為能力的社會人士,且明確理解殺人行為的嚴重性,難以認定其生長背景對犯行具有決定性影響,最終依檢方求刑判處無期徒刑。針對法院判決,辯護團隊表示,經與山上徹也本人討論後,已於本月4日正式提出上訴,預計將以「量刑不當」等理由爭取改判。
陸處決緬北白家犯罪集團4罪犯!涉案金額高達290億元人民幣
中國大陸2日宣布處決4名被指控在緬甸經營詐騙和賭博活動,造成6名中國公民死亡,且涉案金額超過42億美元的罪犯,但聲明並未說明具體執行時間。據陸媒《人民日報》報導,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日宣布,經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法對白家犯罪集團案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4名罪犯執行了死刑。報導補充,去年11月3日,深圳中院以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詐騙、販賣、製造毒品、綁架、開設賭場等罪,判處白家犯罪集團案白所成、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等5人死刑,並判處相應附加刑。一審宣判後,白所成因病死亡,其他被告人提出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於去年12月24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法核准。最高法經覆核確認,以白應蒼等為首要分子的白家犯罪集團,在緬甸果敢地區通過自行修建、合作開發等方式設立多個園區,招攬、吸引楊立強等多名「金主」入駐並提供武裝庇護,夥同「金主」實施電信網路詐騙、開設賭場、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綁架、敲詐勒索及組織、強迫賣淫等犯罪,涉賭詐等資金290餘億元人民幣,造成6名中國公民死亡、多名中國公民受傷。此外,白應蒼還結夥販賣、製造毒品甲基苯丙胺約11噸。最高人民法院認為,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犯罪性質特別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依法均應嚴懲。第1審判決、第2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據此,最高法依法核准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死刑。深圳中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和執行死刑命令後,依法對罪犯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宣判並執行死刑。臨刑前,罪犯的近親屬進行了會見。對此,卡達《半島電視台》指出,這次的處決是北京對東南亞詐騙活動更廣泛打擊的一部分,在東南亞,詐騙公園已經發展成為1項產業規模的生意,尤其是在緬甸、柬埔寨和寮國。部分被販賣的勞工對世界各地的受害者進行數位詐騙,其中包括數千名中國公民。專家表示,這些中心大多由中國主導的犯罪集團與緬甸武裝團體合作運營,利用緬甸在持續戰爭中的不穩定局勢牟利。而緬甸軍政府長期以來一直被指責對暴力視而不見,但在過去1年裡,在主要軍事支持者中國的遊說下,軍政府大肆宣揚鎮壓行動。10月,緬甸當局突襲了位於緬甸與泰國邊境的臭名昭著的詐騙中心KK園區,逮捕了2,000多人。然而,據觀察人士稱,政府發動的突襲行動是宣傳活動的一部分,旨在緩解來自北京的壓力,同時又不損害軍方民兵盟友的利潤。
梁育誌虐殺女大生竟逃死 死者母慟問:缺哪些要素才會被認定最嚴重犯罪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殘忍殺害在長榮大學念書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並棄屍山區,梁育誌三度被判死,高雄高院更二審29日改判其無期徒刑,鍾母對此判決難以接受,發布千字文質疑「還欠缺哪些要素,才會被司法認定為最嚴重的犯罪?」認為司法過度依賴抽象的教化期待,而未能將社會安全與潛在被害者的保護,置於同等重要的位置。鍾母透過媒體發聲,表示自己身為本案被害者的母親,對於本院在本案中,將「強制性交殺人」由死刑改判為無期徒刑的結果,她無法認同也無法接受,因她認為這份判決所呈現的價值判斷,已經超出了單一家庭所能承受的範圍,攸關整個社會如何看待重大性侵殺人案件,以及司法制度如何回應極端暴力。鍾母提到,判決理由中,法院一方面明確認定,被告事先選定偏僻地點、長時間觀察女學生夜間行徑、攜帶已打好「上吊結」的麻繩作為犯案工具,並在前一次性侵未遂後,並未停止行為,反而升高犯罪強度,再度鎖定落單女學生下手;同時也認定,被告以極端殘忍的方式剝奪被害人生命,並於被害人瀕死狀態下施以性侵,對被害者及其家屬造成「既深且鉅之痛苦」。鍾母強調,凱旋醫院與嘉南療養院在本案的專業評估,均指出被告具有高度再犯風險,顯示其人格結構與行為模式並非短期可矯正,屬於教化困難之對象。然而,法院在明知上述專業鑑定結果的情況下,仍以「長期監禁、輔以治療與教化,當可改善更生」作為量處無期徒刑、排除最嚴厲刑責的重要依據。鍾母質疑,當專業醫療與矯治機構已明確指出再犯風險高、教化成效有限,司法卻仍以「可期待教化」作為理由,「是否已將希望凌駕於風險評估之上?又是否因此,將社會安全與潛在被害者的風險,置於過於樂觀的假設之中?」鍾母提到,本案已發生一次性侵未遂,卻未能阻止被告升高暴力、最終奪命,這樣的再犯風險評估,本應被視為量刑時的重要警訊,而非被輕描淡寫地納入「仍可期待更生」的結論中,且在具體認定上述高度準備行為、反覆升高暴力,以及專業鑑定所示高度再犯風險的情況下,法院卻仍以「尚難認定事前預謀殺人」、「非情節最重大之罪」為由,排除死刑的適用。鍾母質疑,當一個人帶著打好上吊結的麻繩,長時間埋伏、觀察女學生,且經專業評估顯示難以教化、再犯風險高,這樣的行為與人格危險性,「究竟還欠缺哪些要素,才會被司法認定為最嚴重的犯罪?」鍾母表示,當一個人攜帶明確具致命風險的工具、選定犯罪地點、反覆鎖定特定對象,並在被害人反抗時選擇痛下殺手,且經專業評估顯示再犯風險偏高、教化困難,這樣的行為,是否真的仍不足以被視為「情節最重大」,「如果連這樣的案件,都被認為尚未達到最嚴重的程度,那麼,法律對於保護社會、預防再犯所要傳達的界線,究竟在哪裡?」鍾母強調,她並非要求司法迎合情緒,也不是否認被告依法受審的權利,她質疑的是現行制度在量刑判斷上,是否一方面承認犯罪行為的極端殘忍與高度風險,另一方面卻在面對專業鑑定指出之再犯可能性時,仍過度依賴抽象的教化期待,而未能將社會安全與潛在被害者的保護,置於同等重要的位置。鍾母也提到,在生命最後的那段時間裡,女兒不是抽象的「被害者」,而是一個清楚感受到恐懼、疼痛與無助的孩子。她在黑暗中遭到暴力攻擊,被拖行、被毆打、被勒住喉嚨,身體一次又一次承受重擊,無法逃離,也無法呼吸。她並非瞬間失去意識,而是在被暴打、被控制、被侵犯的過程中,清楚知道自己正在走向死亡,卻無力阻止。對我而言,這些不是判決書中的冷靜文字,而是我一輩子都無法抹去的畫面與心痛。鍾母認為,這樣的判決對被害者家屬而言不只是法律結果,而是在告訴他們,即使付出一條生命,即使過程如此殘酷,即使專業評估已示警再犯風險,只要仍被認定「尚可教化」,仍可能被視為制度所能承受的代價。而鍾母之所以站出來發聲,是希望社會能正視,在重大性侵殺人案件中,現行量刑標準是否已經出現落差?法院在面對高度再犯風險與教化困難的專業鑑定時,是否需要更審慎、更具體地說明,為何仍選擇相信教化而非防範?以及,被害者與其家屬的痛苦與社會安全,是否真的在量刑中被實質地看見與回應?鍾母也強調,她不希望再有任何一位母親,必須在判決書中,一邊讀著對犯罪殘忍的詳盡描述,一邊卻被告知,這樣的案件仍不足以被視為最嚴重。這不只是她個人的悲痛,而是制度必須正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