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主管
」 主管 警察 所長 霸凌 派出所
股王好苛2/2萬底薪拚出鴻勁兆元市值 陰陽班表藏月加班200小時
股王「鴻勁精密」除了遭控逼退過勞工程師,還被揭露該公司有「陰陽班表」,A工程師說,勞基法規定每月加班不得超過46小時,但該公司卻有兩套班表,真實的班表,每個人動輒超過150、甚至達200小時,只是名稱改為「辛勤費」,可見,該公司股王業績,是員工賣肝賣命拼博來的。A姓工程師的薪資單顯示,堂堂科技新貴,底薪居然只有兩萬二。(圖/讀者提供)因過勞心肌梗塞而被「鴻勁」不當解雇的A工程師透露,該公司雖然是「股王」,股價最高8500多元,當時市值破兆元台幣,可是,「鴻勁」的工程師,卻與大家想像中的「科技新貴」待遇不一樣,非主管的工程師,底薪多數都只有兩萬兩千多至、兩萬七、八千元,比工地搬磚的外勞還少!但是,他們的加班費,往往比正薪還高,因為「鴻勁」工程師經常加班150至200小時,遠超過勞基法規定的「法定加班時數」46小時。這當然是違法的!如果碰上勞動檢查,公司肯定要被重重開罰,因此,該公司有了「陰陽班表」。陽的班表,就是表面上作假、給勞工局看的班表,所有人都符合法規,在三十幾至四十六之間;陰的班表,就是真實加班時數,係「給勞工局看」的加班時數,加上超時、違法的「辛勤費」所組成。而且,為了要讓加班表看起來真一點,總不能每個人都是加班46小時,管理部門採電腦亂數,隨機排表;因此,即使兩個員工時薪相同,當月加班時數一樣,因為「陽」的班表數字不一樣,連帶超時的「辛勤費」時數也不一樣,問題來了,雖然總時數不變,但46小時之內的加班費,是正常工時的1.36倍,而非法超時的「辛勤費」,卻是1.67倍,這會造成同樣加班時數,實際領到的錢不一樣。鴻勁薪資結構扭曲,工程師底薪兩萬多,加班費卻高達八萬,加班時數動著每月150小時以上。(圖/讀者提供)不過,股王畢竟是股王!雖然工程師底薪只有兩萬七,但年終獎金相當豐厚,問題是,公司撥多少年終獎金,全看老闆心情。鴻勁在上市前,一直鼓勵員工認股,當時為了上市上櫃,必須激發員工士氣,每年提撥公司純利一定比例當員工年終獎金,那是老員工懷念的黃金年代,A坦承,也因為公司曾經慷慨過,他才會一幹十八年。後來,有一年總經理突然認為,紅利不必給員工那麼多,這不合理,應該回饋股東才是!那年起,年終獎金大幅下降,但是,早年有買公司股票的老員工都賺了不少。A透露,老闆很重視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具體展現的方式,就是得多多加班、多多買公司股票,甚至連買其他公司的股票,也會被認為是「背骨」的行為。因此,加班文化在「鴻勁」十分盛行,似乎不加班個150小時,就不是好員工。事實上,在該公司「買設備、送工程師」政策下,不經常出差、超時加班,也是很困難的。A感慨的說,他們公司這種畸形的薪資結構,是員工過勞的根源,他們的高薪的表象,掩蓋了血汗工廠的陰暗面,公司都賺那麼多錢了,難道不能給員工合理薪酬?不要再讓工程師們過勞而短命?目前本案正在台中地院訴訟中,A男已聲請法院傳喚資訊部門人員到庭作證,但公司則否認有美化數據(陰陽班表)情事。對此,律師許哲維指出,雇主若刻意製作不實紀錄以掩蓋超時,不僅使工時上限形同虛設,更可能構成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因此而生之身體健康損害,得依民法第193條、第195條請求賠償。鴻勁精密表示,對於A姓工程師的資遣,完全依照勞基法,給予資遣費,且經台中市勞工局調解成立,雙方對金額無爭議,該公司強調,A病發之後,依規定給予休假,他也回到崗位繼續任職一年多。對於薪酬部份,鴻勁表示,該公司除了本薪外,還包括各項津貼、員工酬勞及獎金,整體薪資福利優於同業,非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平均年薪328萬,名列上市公司第六名,薪資待遇在業內名列前茅。至於延長工時部份,均依規定給付報酬,A工程師出勤記錄皆交給法院,其疾病是否與工作有關,法院已經函請專業醫療機構進行職業病鑑定,本案目前審理中,為尊重司法審判,公司不對個案細節另作評論。
股王好苛3/買設備送工程師血汗內幕! 專家揭恐涉強制罪、偽造文書
「鴻勁」A姓工程師心肌梗塞遭無情逼退,算不算過勞死?公司是否構成「非法解雇」?勞動部獨任調解人陳慧明指出,平均加班150至200小時,已屬於「長期工作過重」狀態,符合過勞認定;且鴻勁於解僱A之前,並未善盡「安置前置義務」及「解雇最後手段性原則」,當然屬於不當解雇!有上千件勞資調解、仲裁經驗的陳慧明指出,法令上無「過勞」一詞,但如果「職業上的工作負荷」是造成腦心血管疾病促發或明顯惡化的原因,則可認定為職業病。過勞之認定,需依照「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之認定參考指引」第六條規定,需有「工作負荷過重」事實,其認定要件包括:一、異常的事件:發病前一天的期間,是否持續工作或遭遇到天災或重大人為事故等嚴重之異常事件。二、短期工作過重:發病前(包含發病日)約一週內,勞工是否從事特別過重的工作。三、長期工作過重:發病前(不包含發病日)1至6個月內,是否因長時間勞動及工作負荷造成明顯疲勞的累積。此外,2016年勞委會職安署邀集職業醫學、心臟內科、流行病學及法學等專家開會研商,將原本發病前1個月「因加班產生之工作負荷與發病之相關性極強之加班時數」由原本92小時修正為100小時,發病前2至6個月月平均加班時數,由72增為80小時;而A姓工程師每月平均加班150至200小時,已屬於「長期工作過重」狀態。「鴻勁精密」標榜:「買設備、送工程師」,其結果就是員工過勞。(圖/翻攝鴻勁官網)由於該公司打出「買設備,送工程師」,強調到廠服務,因此工程師動輒國內外出差好幾個星期,甚至兩三個月,幾天不睡覺是常事,加上老闆喜歡員工加班,認為多多加班就是對公司忠誠。對此,陳慧明指出,「鴻勁」是採「強制、明示、默示」等手段,且在薪資制度設計上故意壓低底薪方式,威逼勞工將超時加班變成常態,此作為恐觸犯《刑法》第304條之強制罪,《勞動基準法》第5條強制勞動罪、第42條強制加班罪等。「陰陽班表」部份,「鴻勁精密」除了規避《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2項「每月加班上限46小時之限制」,且為掩飾其不實紀錄,還刻意以「電腦亂數排」方式,偽造低於46小時之加班工時,再將其餘加班時數轉列「辛勤費」工時。對此,陳慧明指出,鴻勁精密自作聰明,捏造加班紀錄已構成《刑法》第215條:「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另違反《勞動基準法》第530條第5項之規定,最重可處9萬到45萬之罰緩。此外,「陰陽班表」與「電腦亂數排班」產生浮動不實之「加班費」與「辛勤費」計價方式,亦分別觸犯《勞動基準法》第24條及25條「加班費計算不實」與「同工不同酬」之規定。至於A姓工程師的遭遇,是否算是不當解雇?陳慧明指出,公司於解僱勞工前並未善盡「安置前置義務」及「解雇最後手段性原則」,鴻勁精密已然構成不當解雇;他強調「鴻勁」試圖以「陰陽班表」掩飾其罪刑在先,不當解雇無利用價值弱勢勞工在後,實令人不齒,呼籲鴻勁精密員工腰桿挺直,籌組企業工會,團結起來共同面對惡質雇主,並勇於向勞工主管機關舉發。鴻勁精密表示,對於A姓工程師的資遣,完全依照勞基法,給予資遣費,且經台中市勞工局調解成立,雙方對金額無爭議,該公司強調,A病發之後,依規定給予休假,他也回到崗位繼續任職一年多。對於薪酬部份,鴻勁表示,該公司除了本薪外,還包括各項津貼、員工酬勞及獎金,整體薪資福利優於同業,非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平均年薪328萬,名列上市公司第六名,薪資待遇在業內名列前茅。至於延長工時部份,均依規定給付報酬,A工程師出勤記錄皆交給法院,其疾病是否與工作有關,法院已經函請專業醫療機構進行職業病鑑定,本案目前審理中,為尊重司法審判,公司不對個案細節另作評論。
股王好苛1/鴻勁工程師險死竟遭逼退 18年老臣被拘禁為這事
股價曾經飆漲到一股8465元,被譽為「設備股股王」、公司市值曾破兆元的「鴻勁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驚傳員工過勞疑似遭非法解雇,該公司被告上法院,請求損害賠償,當事人A姓工程師指出,他為公司賣肝18年,2023年在公司心肌梗塞發作,出院後公司不斷找碴,某日,因為外包人員中風,主管嚇到了,立刻逼他自願離職,過程十分無情。據了解,位於台中市大雅區的「鴻勁精密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知名的半導體後段自動化測試設備與溫控系統廠商,2025年底,「鴻勁」轉上市進行公開申購時,引爆市場抽籤熱潮,成為台股最受矚目公司,若從2024年10月才登上興櫃市場的股價來算,短短14個月,鴻勁股價已翻了3.5倍,穩坐台灣「設備股」股王寶座。A工程師指控,他心肌梗塞病癒返回公司上班,不斷被刁難,公司還要他颱風假上班。(圖/讀者提供)該公司標榜「買設備、送工程師」,只要鴻勁出廠的IC測試分選機(Handler)出狀況,公司就會立即派工程師24小時駐點協助,直到問題完全解決為止。過勞被不當解雇的A工程師說,他們員工在國內外出差兩三個月,或連續半個月未休假,甚至兩三天通宵熬夜,是家常便飯。A工程師在「鴻勁」工作十八年,2023年公司社團活動時,他在籃球場倒下,送醫後診斷出心肌梗塞,差點丟掉半條命,當他回到公司上班,管理階層並未為他調整適當職務,而是展開一連串的逼退。該公司有個拿不上檯面的制度,就是每個部門每季必須選出「績優」與「積差」人員,但評分標準沒有具體公佈,全憑主管心證,這一招讓「鴻勁」的員工總是戰戰兢兢,公司的文化就是不敢違逆主管。動過手術的A,回公司上班後,一直被列為「積差」,這是主管自己告訴他的。A表示,這也就算了,上面還不斷找碴,例如,他明明是軟體工程師,卻被派到國外維修硬體,假日被逼著幫別人修改程式,甚至還在颱風天他身體不舒服時,逼他銷假上班,A實在無法出勤,就成了主管拿捏的把柄。此外,該公司雖然是「股王」,但工程師底薪只有兩萬兩千多元,全靠超時加班,每月才能領到七、八萬,再加上高額的年終獎金與股利分紅才得到高收入,而A男生病後,公司以他「健康風險」被評為D級,只能加班在法定時數46小時之內,比起過去150至200小時的加班,收入銳減。A姓工程師在公司突然心肌梗塞發作,送醫後做了支架手術。(圖/讀者提供)真正引爆他被逼離職,是2024年某日,因為外包公司的員工突然在廠區中風,差點死掉!這嚇壞了公司管理階層,立刻逼A這個潛在高風險者簽下「自願離職書」,A工程師不願意,還被控制在辦公室裡,不得離開。A妻說:「我先生好歹也為公司賣肝、賣命18年,他身體不好,轉任內勤人員,少賺點無所謂,就算當個守衛也好,但公司無情逼退,還不願意按照勞基法資遣,甚至在談判期間,主管坦承:「就是因為你有心肌梗塞病史,公司才不要你」,A妻強調,這口氣他們嚥不下,於是委託律師向台中地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A的委任律師許哲維指出,雇主使勞工過勞,最主要的請求權基礎,是民法第184條第2項「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而勞動基準法第30條(正常工時)、第32條(延長工時每月原則不得超過46小時)等規定,目的正是避免勞工長期處於精神或體力緊繃狀態而危害健康,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重勞上字第53號判決,即明確肯認工時規定「屬於民法第184條第2項之保護他人之法律」。鴻勁精密表示,對於A姓工程師的資遣,完全依照勞基法,給予資遣費,且經台中市勞工局調解成立,雙方對金額無爭議,該公司強調,A病發之後,依規定給予休假,他也回到崗位繼續任職一年多。對於薪酬部份,鴻勁表示,該公司除了本薪外,還包括各項津貼、員工酬勞及獎金,整體薪資福利優於同業,非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平均年薪328萬,名列上市公司第六名,薪資待遇在業內名列前茅。至於延長工時部份,均依規定給付報酬,A工程師出勤記錄皆交給法院,其疾病是否與工作有關,法院已經函請專業醫療機構進行職業病鑑定,本案目前審理中,為尊重司法審判,公司不對個案細節另作評論。
台積電運動會被颱風吹沒了!魏哲家照發大紅包 每人3萬元創新高
薔琵颱風來襲,全球晶圓代工龍頭台積電(2330)原訂10月24日舉辦的年度運動會,因天候不佳及安全考量宣布取消。不過,員工期待的特別獎金不僅照常發放,金額還進一步提高。董事長暨總裁魏哲家透過內部電子郵件宣布,今年符合資格的基層及非主管職員工,每人可獲得3萬元獎金,比去年增加5000元,創下歷年新高,預估全球受惠員工超過8萬人。台積電原先規劃於24日舉辦一年一度的員工運動會,但受到薔琵颱風影響,新竹縣市23日宣布停止上班上課,相關籌備工作也受到干擾。考量颱風期間可能出現強風豪雨,以及員工和家屬往返活動現場的安全問題,公司最終決定取消今年運動會。雖然年度活動無法如期登場,魏哲家仍透過內部信件向員工表達感謝。他表示,對於運動會因天候因素取消感到遺憾,但同仁在籌備活動過程中展現的團隊精神與凝聚力,本身就是重要收穫,也感謝員工及家屬長期以來的支持。魏哲家也在信中提醒同仁,颱風影響期間應隨時留意天候變化,並以自身安全為優先。至於原本配合年度運動會發放的特別獎金,公司仍將依照規劃辦理,不會因為活動取消而受到影響。今年獎金發放對象主要為基層與非主管職員工,包括部分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及一般職員。依照相關資訊,符合資格的職級涵蓋6X、2X,以及31至33等不同職等,實際領取資格仍以公司內部規定為準。若將台積電位於台灣、美國、日本及中國大陸等地的廠區納入計算,外界估計符合資格的員工人數超過8萬人。以每人發放3萬元推算,整體獎金支出將超過24億元。回顧台積電近年運動會特別獎金,發放金額呈現逐年增加趨勢。2024年符合資格的台灣員工每人可領取2萬元,2025年提高至2萬5000元,當年總發放金額約18億7500萬元。到了2026年,每人再增加5000元,調升至3萬元,相較兩年前已增加1萬元。除了獎金調整受到關注,今年運動會原本也有重要嘉賓預計出席。據了解,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原先已答應參加今年活動,但因颱風影響,最終無法依原定計畫與員工在運動會上見面。
保七爆霸凌1/前科長控長官霸凌反遭下屬告 首宗成案就是她
保七總隊核稿秘書李蕙蘭先前爆出其怒告保防科科長郭元榮批評其「脫褲子放屁」,以羞辱性言語損害其名譽,提告求償50萬元,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遭判敗訴。不過有知情人士指出,李蕙蘭狀告科長涉嫌霸凌,但在保七總隊內真正涉嫌霸凌的人反而是她,甚至成為保七總隊設立以來第一件遭判定霸凌案成立的主管。有知情人士透露,李蕙蘭時任保七總隊後勤科科長時,讓原本人人艷羨的單位,瞬間成為地獄般的存在。據了解,李蕙蘭時常對組員惡言相向,疑似因長期對科內成員進行言語霸凌,造成編制8人的科室一度幾乎全數成員調離,僅剩2名成員因剛調來才「跑不了」。據悉,先前曾因疫情緣故導致警方不少單位辦伙全數暫停,為解決吃飯問題,保七內有員警自發性跳出來幫大家訂餐,成立群組,協助統計訂單數量與聯繫廠商,總算解決大夥吃飯問題;然而有一次恰逢遇上颱風天,平時協助大家訂餐的員警擔心颱風天商家恐不會營業,就算有營業若風雨太大恐也難將午飯送達,因此前一天特別在群組內提醒大家隔天務必自己解決午飯問題,避免餓肚子。然而就算該名員警已盡到提醒義務,卻仍遭李蕙蘭攻擊,李疑似未看到群組內員警的提醒訊息,因此未帶到午餐,沒帶到午餐的李當場大發雷霆,認為員警怎麼可以擅自取消訂便當,就算颱風天無法得知商家訂餐狀況,那員警也應要「未卜先知」提前準備才對,讓對方當場氣得直接將協助訂餐群組全部解散。但事件卻還沒結束,當事員警越想越氣,決定怒寫報告調離保七,在報告上委婉地表示自己因「能力不足,無法達到長官要求」,期望能調走,但李蕙蘭看到報告後不但未批准,還將人叫來洗臉,怒罵對方「你哪的自信說你有能力」,並拒絕同意其調離。所幸後續當事員警憑自己的能力,成功調離保七,事後怒回頭提霸凌申訴,而後續霸凌申訴也經認定成立,成為保七總隊成立以來第一件霸凌成立案例。事後,李蕙蘭也因此被調離科長職務,改任核稿秘書。李蕙蘭的特殊事蹟還不只一件,有員警也因無法忍受李蕙蘭持續性的言語霸凌,因鄰近退休時間,期望能在剩餘的幾個月調離保七,卻被李冷嘲熱諷表示就算要退休也應要戰到最後一刻。後續儘管同意對方調離,卻疑似在明知當事人住新店,其原編制大隊位於台南的情況下,將當事人歸建調回原大隊;或是上班時間異常關注大家的一舉一動,就曾有人將公文交到其桌上,便前往上廁所,孰料李蕙蘭看完公文後暴跳如雷,怒吼要對方出來,同事回以對方去廁所時,李竟一度欲衝進男廁叫對方出來,直到被其他同事緊急攔下。針對媒體關切本總隊前後勤科長李蕙蘭涉及職場霸凌及受懲處乙案,保安警察第七總隊昨(20)日說明如下: 一、秉公落實申訴調查,主動提供心理諮商關懷:本總隊於接獲同仁申訴後,即啟動調查程序。經本總隊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下稱防護小組)於113年12月30日召開會議審議,認定被申訴人於擔任主管期間,採取高壓強勢手段對待所屬,管理措施不當且言語失當,已構成職場霸凌。同時,為關懷撫平受害同仁身心受創狀況,本總隊亦已主動轉介其接受專業心理諮商與協助。 二、召開考績會審議懲處,並調離主管職務:本總隊隨後於114年1月7日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決議採納防護小組調查結果,核予李員記過之行政懲處;並於114年1月10日將李員由後勤科長改調為非主管職務,以維護內部紀律與工作秩序。 三、本案經保訓會實質審查,確認處分合法妥當:李員不服記過處分向公務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案經保訓會實質審議,認定本總隊於調查過程中均給予當事人充分陳述意見之機會,程序完備;且其言行失當、影響警譽屬實,本總隊依據《警察人員獎懲標準》所為之記過處分洵屬合法妥當,保訓會已於114年12月23日正式作成「復審駁回」之決定。 四、李員對其遭受記過及調職處分提起救濟,目前仍在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五、持續改善工作環境,打造友善職場:本總隊強調,對於任何職場霸凌或不當管理行為均採取「零容忍」態度。未來將持續強化內部溝通管道與主管管理素養,落實職場安全與身心健康保障,確保全體同仁皆能在公平、尊重的環境中安心工作。◎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保七爆霸凌2/北院認「脫褲子放屁」無損社會評價 女秘書求償吞敗
保七總隊核稿秘書李蕙蘭2025年時為一份保防科採購案簽呈,與保防科科長郭元榮撕破臉,雙方對簿公堂,李蕙蘭主張郭元榮在保七總隊行政大樓辦公時,手持簽呈怒罵她:「妳很行嗎」、「妳這樣簽長官怎麼蓋章」、「脫褲子放屁」,認為郭元榮以羞辱性言語損害其名譽,提告求償50萬元,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判處李蕙蘭敗訴。判決書指出,李蕙蘭2025年於保防科採購案的簽呈加註意見,卻在同日下午於辦公室時,被保防科科長郭元榮手持簽呈靠近李蕙蘭怒罵表示,「妳什麼意思」、「妳很行嗎」、「妳這樣簽長官怎麼蓋章」等語,李蕙蘭隨即回應表示,「最好的方法是分成兩案辦理,這個提示也沒有反對這個簽」,卻再被對方辱罵是「脫褲子放屁」。李蕙蘭認為郭元榮以粗俗、引發對生理上具體事務聯想之俗語,對生理性別相異的她辱罵,破壞友善職場環境,以帶有貶抑、羞辱或足以引發其心理壓迫與不安的不當言語,明顯已逾越一般職務互動的合理界線,更對其人格尊嚴與職場專業評價造成具體損害,因此對郭元榮求償50萬元。庭審時,郭元榮則回應表示,當時是前往辦公室請教簽呈相關事宜,期間或有言語爭論,卻沒有李蕙蘭所稱的強勢之舉,縱使有李蕙蘭所稱之相關言論,也都是因為李蕙蘭在簽呈上加註的內容為多此一舉之意見表達,並沒有侮辱李蕙蘭的意思。台北地院審理李蕙蘭提告案,法官認為科長所言並未貶損她社會上之評價,判其敗訴。(圖/周志龍攝)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郭元榮對李蕙蘭稱「妳什麼意思」、「妳很行嗎」、「妳這樣簽長官怎麼蓋章」等語,頂多是質疑李蕙蘭在簽呈上所加註的內容妥適與否,核屬意見表達,是郭元榮對雙方工作事項內容的合理評論,縱使其用語強烈導致李蕙蘭心生不滿,但客觀上並未有貶損其社會上之評價。法官認為,針對言論中「脫褲子放屁」等語,從李蕙蘭主張之事發經過來看,可見該等言論是因郭元榮不滿李蕙蘭在簽呈中加註,指其多此一舉,儘管用字粗俗,但在客觀上並無性別羞辱、貶損李蕙蘭於社會上評價之意,不能認定郭侵害李蕙蘭之名譽權。儘管李蕙蘭曾聲請傳喚證人,以此證明郭元榮確實曾說過這些言論,但法官認為郭元榮所說之相關言論,並未侵害李蕙蘭的名譽權,因此判定李蕙蘭主張求償50萬元無據。全案仍可上訴。針對媒體關切本總隊前後勤科長李蕙蘭涉及職場霸凌及受懲處乙案,保安警察第七總隊今(20)日說明如下: 一、秉公落實申訴調查,主動提供心理諮商關懷:本總隊於接獲同仁申訴後,即啟動調查程序。經本總隊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下稱防護小組)於113年12月30日召開會議審議,認定被申訴人於擔任主管期間,採取高壓強勢手段對待所屬,管理措施不當且言語失當,已構成職場霸凌。同時,為關懷撫平受害同仁身心受創狀況,本總隊亦已主動轉介其接受專業心理諮商與協助。 二、召開考績會審議懲處,並調離主管職務:本總隊隨後於114年1月7日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決議採納防護小組調查結果,核予李員記過之行政懲處;並於114年1月10日將李員由後勤科長改調為非主管職務,以維護內部紀律與工作秩序。 三、本案經保訓會實質審查,確認處分合法妥當:李員不服記過處分向公務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案經保訓會實質審議,認定本總隊於調查過程中均給予當事人充分陳述意見之機會,程序完備;且其言行失當、影響警譽屬實,本總隊依據《警察人員獎懲標準》所為之記過處分洵屬合法妥當,保訓會已於114年12月23日正式作成「復審駁回」之決定。 四、李員對其遭受記過及調職處分提起救濟,目前仍在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五、持續改善工作環境,打造友善職場:本總隊強調,對於任何職場霸凌或不當管理行為均採取「零容忍」態度。未來將持續強化內部溝通管道與主管管理素養,落實職場安全與身心健康保障,確保全體同仁皆能在公平、尊重的環境中安心工作。◎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中華電信年薪164.6萬冠電信三雄 工會仍上凱道喊加薪
勞工團體今(19)日集結凱達格蘭大道,提出「企業要加薪」、「勞退雇提提高」、「勞工要分潤」、「安全要革新」等訴求,中華電信工會也現身參與。根據公開資料顯示,2025年非擔任主管職務全時員工薪酬中位數達164.6萬元、平均169.8萬元;公司平均月薪為73,738元。相較同業,台灣大哥大非主管員工薪資中位數約103萬元、遠傳約101.5萬元,中華電信高出超過60萬元,約為同業1.6倍,薪資水準已居電信三雄之冠。若與全台灣受僱員工相比,差距更為明顯。主計總處最新全年統計顯示,2024年工業及服務業全體受僱員工全年總薪資中位數為54.6萬元,本國籍全時受僱員工則為58.5萬元,未滿30歲青年更只有46.8萬元。換言之,中華電信164.6萬元的薪資中位數,約為全體受僱員工的3倍。然而,中華電信工會目前仍提出全員每月加薪1萬元的訴求。一年增加12萬元,若以公司公布的平均月薪73,738元估算,相當於單次調薪幅度約13.6%。在中華電信今年已定額加薪2,400元、平均調幅逾3%,另發放一次性獎勵金等措施後,且再要求全員一次增加1萬元,也讓這項訴求的合理性及資源配置問題受到檢視。中華電信近年投入大量資源在青年、家庭與育兒支持,包括每胎8萬元生育補助、0至6歲子女每月1,000元育兒補助、91天產假、10天產檢及陪產假,並設置職場教保服務中心;有6歲以下子女的員工還可申請每日減少1小時工作、薪資照給。育嬰留停第7月至第24月,公司另提供補助,最高累計可達41萬元。此外,中華電信這些年也新增3天身心調適假、1天生日假,提高有薪事假及家庭照顧支持。這些措施的共同目的,都是降低年輕員工在成家、生育、育兒與工作之間的壓力。也因此,勞資雙方真正需要面對的,已不只是薪資,而是「有限的人事成本應該如何被分配」,薪資、退休保障、育兒津貼、教保服務、人才培育、留才獎勵,本質上都屬於企業對員工的投入,若新增的大量資源集中在不分職務、績效與世代需求的齊頭式加薪,其他福利與長期人才投資的空間自然可能受到壓縮。尤其在AI、雲端、資安、AIDC與次世代網路快速發展之際,中華電信正面臨新一波人才競爭與企業轉型。對剛進入職場的年輕世代而言,需要的不只是每月薪資,而是能不能接受新的技術培訓、能不能負擔成家育兒、能不能看見升遷空間,以及資深世代退場後,是否真正有機會接棒。工會爭取合理薪資與勞動條件本是勞工權利,但當一家公司的薪資已大幅領先同業與全國水準,如何兼顧不同世代與不同人生階段的需求,更應該成為討論的一部分。
罷工內幕2/延後退休罷工訴求引爭議 中華電工會理事長遭控自肥
中華電信工會於10月14日起啟動罷工投票,工會若要想拿到罷工權,至少得有全體會員(近2萬人)過半數同意。工會採取各地分會分批投、各地先開票的模式,目前已公布的投開票日為高雄10月14-15日投票、15日開票;桃園10月14-16日投票、16日開票;台中10月20 -22日投票、22日開票,其餘地區尚未公布。工會此舉引起中華電信公司的質疑,並發文表示:「法律要的是全體會員對同一件事做出一個集體決定,工會過去也都是各地投完才統一開票;這次先開票,後投的人等於帶著別區的結果去投票。」中華電信工會此次醞釀的罷工訴求主要有四點。分別是:1.全員一次性加薪1萬元、2.勞退新制雇主提撥提高至15%以上、3.符合65歲法定強制退休年齡之員工可全面延後退休、4.依工會草案版本簽訂團體協約,要求對經營權與加班調度具實質同意權。不願具名的鄭姓工運人士表示,這四大訴求的確完全站在勞方角度,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天方夜譚,「這樣的訴求有可能在20年後達成,但不會是現在。」他認為,勞工權益的爭取應是循序漸進,中華電信工會現在提出的訴求,沒有一家企業會完全接受,「應該是作為其中幾項的談判籌碼。」中華電信董事長簡志誠表示,2027年的調薪幅度預計不低於4%。(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中華電信已連續五年為員工調薪,董事長簡志誠表示,2027年的調薪幅度預計不低於政府軍公教調薪的4%。以中華電信目前非主管類平均每月薪資73,738計算,全員加薪1萬元相當於13.5%的調薪比例,完全不切實際。此外,勞退新制雇主提撥要有目前的6%提高至15%,也完全沒考慮到現實面的政策與執行困難度。工會的年輕基層幹部則私下透露,延後退休的訴求可能才是「包裹裡的核心」。據本刊調查了解,在74名工會幹部與調專人員中,便有27人在五年內屆滿65歲法定退休年齡,其中16人在三年內就屆滿,包括今年63歲的工會會長鄧克廉。「所以這項訴求表面上看起來理直氣壯,其實不免有自肥的嫌疑。」對此,中華電信工會總會理事長鄧克廉則嚴正回應:「工會早在3年前我還未擔任理事長之前,就已通過延後退休的訴求,何來自肥之說?」鄧克廉表示,現任的董事長簡志誠也知曉此事,並承諾一但有其他國營單位開啟先例,他也會盡力協助推動。本刊記者私下到台北市金山南路的中華電信金山大樓採訪時,也有多位年輕的中華電信員工對延後退休的訴求表示不滿,他們表示,「資深員工退休時間延後,在職缺有限的情況下,年輕員工的升遷等待時間將更久。」鄧克廉表示,早在3年前他尚未擔任中華電信工會理理事長之前,工會就已通過延後退休的訴求。(圖/報系資料照)中華電信近年積極推動5G、AI、雲端與數位轉型,這些都需要年輕員工不斷學習新技術、承接新業務來追求績效,若資深員工無法與時俱進,只會造成「好用的人想跑、冗員卻想延退」的矛盾。
網傳瑞芳分局長宴飲毛手毛腳遭拔官 義刑中隊長幫喊冤:有監視器可能嗎
新北市瑞芳警分局長高繼鴻日前被人爆料指出,其與秘書室主任在飯局中「叫傳播還亂摸」,新北市警局也在3日澄清,儘管強調席間是瑞芳義刑顧問安排歌唱班女性友人與2名陌生女子到場,但高繼鴻仍因沒有敏感性,未約束在場警員行為,將其調離主管職。對此,瑞芳義刑中隊長胡天榮也忍不住發文替分局長叫屈,強調2名女子到場大家均不認識,且分局長席間與在座多數同仁在一起,根本沒有毛手毛腳與大打出手之情形。胡天榮還原當時場景表示,針對抽菸問題,當天參與聚會的人只有3個人抽菸,且抽菸的3個人都在戶外陽台抽,沒有人在視聽室裡面抽;當時餐廳營業僅到晚上10點,過程中老闆娘曾多次上來提醒營業時間僅到10點,當時也都有答應會在10點前離開,在距離營業時間還有6分鐘時,老闆娘就將電源全數關閉,眾人也隨即離開。胡天榮說,針對不明女子部分,2名女子為晚間9時25分許到場,大家均不認識2人,2人也僅僅待了半小時後即離開,讓他怒批,「難道只要看到不認識的人就得馬上離開嗎?那也太不禮貌了吧。」;其次,針對分局長被指控對在場女性毛手毛腳,甚至大打出手一事,胡天榮指出,在當下大家都在場,甚至還有監視器畫面,根本不可能做出這樣的事情,且視聽室的監視器,畫面與收音都超清楚,「沒有各說各話,沒有羅生門,調出來看就可還原」。新北市警局對此也在3日回應指出,針對近期網路流傳之Line截圖畫面,內容陳指高繼鴻等人飲宴過程,疑有言行失檢,並違反警察風紀一案,警察局接獲情資後,立即由督察室靖紀小組啟動調查。經調閱監視器影像、訪談相關人員與蒐集相關事證後,查明該聚會場次為合法旅宿視聽室,參與人為瑞芳警分局員警、義刑顧問及幹部夫妻,席間義刑顧問安排歌唱班女性友人到場,再由該女性友人帶著2名陌生女子進入。新北市警局表示,期間業主明確告知該場地禁菸,並多次提醒場地使用時間至晚間10時,要求人員盡快離場,但現場人員未予理會,仍持續飲酒歡唱,直至業主關閉視聽設備後才離開。10月2日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後,核予高繼鴻等6名員警各記過1次,以資警惕,針對高繼鴻未能以身作則、謹守分際,業者已多次提醒該處為禁菸場所且已逾營業時間,高繼鴻未予理會,也未約束在場員警行為,並對身分不明陌生女性到場後,未立即離開,敏感度不足及言行失當,致引發社會關注與非難,將建請警政署調整高繼鴻為非主管職務。新北市警局強調,將持續秉持「警紀警辦、勿枉勿縱」原則,對於違法違紀情事,不論職務高低,均依法嚴予查處,以維護警察風紀及警察機關公信力。
議員揭監院致電詢問蔣得立交換生案 蔣萬安:坦然接受檢驗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8)日赴北市議會進行總質詢,有關長子蔣得立赴美交換一事,藍營議員柳采葳指出,監察院目前沒有監察委員,也非主管機關,卻有人致電教育局詢問相關案件。對此,蔣萬安說,坦然接受檢驗,但公共政策應回歸法規與理性溝通。蔣萬安表示,身為政治人物本就應接受檢驗,他也坦然面對,但一切調查與檢視都應秉持客觀事實,恪守依法行政與程序正義,台灣是民主法治社會,公共政策應回歸理性溝通與討論。蔣萬安重申,政風處已釐清並無利益衝突迴避問題,他已依既定程序清楚申報父子關係及北市公職身分,完全符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6條規範,且依施行細則規定,各機關得依自治原則簡化表格。蔣萬安強調,自己坦然接受檢驗,但公共政策應回歸法規與客觀事實理性討論,避免淪為選舉操作。
總預算拚14日表決 卓榮泰籲立院守憲政分際:盼今年預算儘速審完
立法院力拚明(14)日院會表決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3)日在行政院會表示,目前仍有不少預算遭到違法刪減或凍結,希望最後能獲得合理解決。他強調,只要立法院嚴守憲政分際、權力分立並依法運作,行政、立法兩院就能共同維護憲政秩序,也期待與立法院長韓國瑜持續努力。卓榮泰表示,預算審查「個人事小、國家事重」,中央及地方施政都不能因此受到延誤。他指出,下週行政院就將提出11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如果屆時今年度總預算仍未完成審議,將形成前所未有的憲政情況,因此希望立法院儘速完成相關程序。談及薪資政策,卓榮泰指出,軍公教人員2024年調薪4%、2025年調薪3%,政府上月也宣布自今年7月1日起增加軍公教定額加給2000元至4000元,並規畫明年再調薪4%。卓榮泰表示,將定額加給及明年調薪合併計算後,非主管人員薪資增幅約為5.88%至9.98%,主管人員則約為6.39%至11.56%,政府希望透過不同方式持續提高國人薪資所得。卓榮泰並引用主計總處8月10日公布的薪資統計指出,本國籍全時受僱員工今年6月經常性薪資年增3.56%,今年上半年合計成長3.14%。不過,目前薪資所得低於平均數的就業人口仍占相當比例,政府仍須持續改善。卓榮泰指出,行政院將透過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及發展振興等政策提升薪資水準,同時推動「人口對策新戰略」,從安心生養、強化托育、教育加碼、友善職場到居住減壓等面向著手,希望降低育兒負擔並支持青年成家。卓榮泰強調,下週行政院會將提出11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政府也會持續推動各項政策,讓經濟成長成果能與全民共享。他期盼今年度預算儘速完成審議,也希望新會期開始後,行政、立法兩院共同努力,在法定期限內完成明年度總預算審查。
刑事局2線3星警官慶功宴喝茫 「想闖總統官邸睡覺」遭拔官調職
刑事警察局某2 線3 星高階警官,10 日晚間與新北市中和警分局偵查隊慶功,離開後不勝酒力遺失手機,他竟誤將總統官邸認作自家辦公室而試圖闖入,遭特勤哨兵攔下並報警,轄區中正二分局已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進行裁罰;刑事局也迅速開鍘,對該名警官祭出記過一次、拔除主管職處分。據了解,該名高階警官與中和偵查隊共同偵辦假網拍詐騙案,10日晚間相約慶功,他結束後獨自搭乘計程車準備返回辦公室休息,但行經中正紀念堂時遭司機拒載,他下車後發現隨身手機不翼而飛,於是沿著愛國西路一帶徒步搜尋,先是誤闖台北教育大學操場外圍遭校警攔阻,隨後又晃悠步行至總統官邸周邊區域。該名警官走到官邸警衛哨口時,當場遭戒備的特勤人員攔查,他隨即表明自己為刑事局警官身份,更竟誤將總統官邸誤認成自己的辦公室,並向現場警衛表示「想進去裡面休息」,哨兵當場嚴正拒絕並出言攔阻,他則轉身離去,官邸特勤人員基於國家安全職責,隨即通報轄區中正二分局與刑事局到場處置。刑事局接獲通報後火速派員趕往現場將該名警官帶回,返回途中接獲中正二分局通知,表示官邸警衛室已登錄事件,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8 條「藉端滋擾公共場所」等規定製作筆錄,同仁隨即陪同他前往中正二分局接受調查,該名警官到案後供稱,當時急著尋找遺失的手機才在周邊四處走動,並稱「醉到完全不記得」為何會誤闖官邸。刑事局表示,督察單位已深入查明完整經過,對此重大違紀行為絕不寬貸,已決議予以記過一次處分,並立即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及列入輔導考核對象。刑事局強調,將持續嚴格要求員警嚴以律己,公私場合均應嚴守法紀,切勿因飲酒導致脫序行為,以維護警隊形象。
「楊珍妮遭彈劾賴沉默卓沒事」 國民黨:民進黨「霸凌零容忍」遇自己人就轉彎
針對監察院彈劾行政院經貿總談判代表楊珍妮,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今(30)日表示,監察院認定楊珍妮因職場霸凌前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通過彈劾,然而面對如此嚴重彈劾案,行政院回應竟是「尊重監察院職權」,輕描淡寫避重就輕的態度,令國人無法接受!陳以信指出,兩年前勞動部發生公務員輕生案,當時賴清德總統與卓榮泰院長均為此道歉,勞動部長何佩珊下台,民進黨還高喊「霸凌零容忍」,推動修法制度改革。但如今顏慧欣案爆發,楊珍妮遭監察院彈劾,結果賴總統至今不發一語,卓院長只說尊重程序,整件事沒有人道歉、沒有人下台!陳以信質疑,這是哪門子的「霸凌零容忍」?陳以信表示,楊珍妮是行政院政務委員,卓榮泰院長就是楊珍妮的直屬長官。如今監察院認定她涉及職場霸凌並予以彈劾,請問身為上級主管的卓榮泰,難道完全沒有管理責任?陳以信更指出,顏慧欣案不是一般的行政疏失,而是有人因此憤慨離世,留下許多未解的霸凌疑雲。兩年前面對類似事件,賴總統還願向家屬道歉,雖非主管的卓院長,也公開道歉並要求部長何珮珊下台負責。對比如今顏慧欣案,賴總統卻沉默至今,卓院長更未道歉下台,政府如此倨傲態度,才最讓社會大眾感到寒心!陳以信痛批,民進黨最愛講「霸凌零容忍」,但現在變成是「霸凌零負責」。不是自己人就高喊改革要求究責,一旦涉及自己人,就講程序講尊重不道歉不負責。陳以信要求賴總統應公開向顏慧欣家屬及社會公開道歉,卓院長身為楊珍妮的上級長官,應為自身管理不當負起政治責任下台!陳以信更強調,上週六凱道廿萬人為食安向政府大怒吼,但集會過後政府依然置若罔聞視而不見,賴總統拒絕道歉,卓院長堅持不下台,相關部會首長更沒人出面究責。陳以信痛批,無視民意已成民進黨政府對全民的「政治霸凌」,還遠比楊珍妮的職場霸凌要嚴重千萬倍!
柯文哲逢甲「辣椒水之亂」真相落幕!前分局長遭拔官又挨告 檢認非執勤不起訴
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今年4月到台中逢甲夜市掃街時,現場突瀰漫刺鼻辣椒水氣味,引發多人咳嗽、掩鼻,外界一度懷疑遭人惡意攻擊。事後查出竟是時任台中市警六分局長周俊銘測試破損辣椒水噴罐時外洩所致,不僅因此遭記過、拔官調任非主管職,還被依傷害罪函送。不過台中地檢署近日認定,周當時並非執行警察職務,加上告訴人已撤告,依法不起訴。全案發生於4月17日晚間,柯文哲偕民眾黨台中市議員參選人劉芩妤前往逢甲夜市掃街拜票,活動進行到晚間8時許,柯文哲、劉芩妤及隨行志工、支持者突然聞到強烈刺激性氣味,現場不少人當場掩鼻、劇烈咳嗽,外界一度盛傳有人朝人群噴灑辣椒水,劉芩妤隔天前往第六分局報案,並提出傷害告訴,台中地檢署也隨即分案偵辦。台中市警局成立專案小組,調閱多達385支監視器畫面後,才還原事件始末。調查發現,負責現場維安的周俊銘察覺隨身攜帶的辣椒水噴頭疑似出現裂痕,為確認是否故障,先後4次朝地面按壓試噴,未料辣椒水霧氣外洩並隨空氣飄散,導致周邊民眾受到波及。事件曝光後,警察局長吳敬田公開向柯文哲、劉芩妤、民眾黨志工及受影響民眾致歉,並對周俊銘記過處分、調離主管職。檢方調查指出,周俊銘噴灑辣椒水的位置,距離劉芩妤及其他民眾約8.75公尺至21.1公尺不等,且噴灑方向均朝向地面,並非刻意針對特定人士,也非為驅離群眾或執行其他依法行使警察公權力的勤務;檢方認為,周的處置雖有疏失,但難認屬於執行職務行為。檢方進一步表示,刑法傷害罪原則上屬告訴乃論,僅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犯傷害罪,才不受告訴限制。由於周俊銘當時並非依法執行警察職務,本案仍屬告訴乃論案件,而劉芩妤已撤回告訴,因此依法對周俊銘作出不起訴處分,全案告一段落。
軍公教待遇提升拍板 最高加薪11.56%、72萬人受惠
行政院會今(2)日拍板「軍公教員工待遇提升方案」,依照職等不同,非主管職將加薪9.98%至5.88%,主管職部分,以委任第5職等,也就是組長為例,最高調幅可達11.56%,包括專業加給、主管職務加給各定額調增2000元,以及通案調薪4%,軍公教、技工工友及約聘僱人員約72萬人受惠。人事總處簡報指出,對於專業加給、主管職務加給各定額調增2000元部分,提前於今年7月1生效,今年所需經費約112億元的預算,將以追加預算辦理。至於通案調薪年度4%的部分,新增經費約383億元,則納入明(2027)年度總預算。人事總處提到,考量台灣經濟成長率優於全球及主要經濟體,其中2025年8.76%、2026年預計9.64%,另消費者物價指數持續上漲,2025年及2026年累計成長將逾3%,此外,民間企業平均薪資與最低工資均持續成長,因此決定加薪。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資料,軍公教近5次調薪在2011年、2018年各調整3%,2022年、2024年各調整4%,2025年3%。
退休金泡湯!高雄色警約女下屬開房 遭記2大過免職
高雄市六龜警分局傳出離譜性騷案,已婚的勤指中心吳姓主任,2025年10月以同事爬山為藉口將女下屬約出,女子到場後發現只有2人,吳員還想約她開房遭拒,被害人事後向上申訴,卻疑似因負責性騷業務的督察組陳姓組長,與吳員私交良好而遲遲未處理,直到案件曝光後才引發重視,六龜警分局4日公布,吳員記2大過免職,也失去領退休金的權利,陳員則建請記一大過懲處,並改調非主管職務。據了解,被害人於2025年9月到六龜分局報到,吳員同年10月底以「同事一起爬山」為由邀約她出門,被害人到約好的地點,這才發現僅有他們2人到場,吳員還想約她泡湯開房間,遭被害人強烈拒絕。被害人事後向上提出申訴,卻疑似因陳員與吳員私交良好,此案遲遲未有進度,先後拖了半年都沒有處理,直到市議員吳銘賜4月底於議會總質詢公開揭露,全事才曝光並引發熱議。高雄市警察局長趙瑞華4月28日大動作懲處,將吳員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並停職,六龜警分局4日公布,證實跟蹤騷擾案調查屬實,報請地檢署依法偵辦,並建請吳員記兩大過免職。陳員則涉及職場霸凌,職場霸凌調查小組1日認定霸凌成立,建請予以一大過懲處,並改調非主管職務。
警官邀泡湯開房遭控性騷 高市警重懲拔主管、恐延退送懲戒
高雄市警局某分局二線三星主管遭女警指控,以聚會名義誘約至溫泉會館欲開房泡湯,經調查性騷成立。市警局祭出重懲,記一大過、拔除主管並移送懲戒法院,且自屆退日起先行停職,該涉案警官恐無法如期退休,全案並交由社會局續辦。據了解,這名兩線三男警官於去年10月間,對分局某內勤女警多次言語挑逗,甚至開黃腔,並以邀約爬南橫、泡溫泉為由,試圖誘導對方一同開房間;女警當場嚴詞拒絕,事後提出性騷擾申訴,案件隨即進入調查程序。分局成立性騷擾調查小組,歷時12天完成調查,並經性騷審議委員會審議後,認定該警官行為已違反《性騷擾防制法》,性騷擾情節成立。市警局表示,後續將移由主管機關社會局依法辦理相關程序。高雄市警察局長趙瑞華透過錄影對外說明,強調該警官身為幹部卻言行失檢,嚴重損害警察形象,市警局絕不護短,已採取最嚴厲處置;除記一大過外,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同時追究相關督導考核責任。此外,該案亦同步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市警局指出,懲戒期間將自其屆齡退休日起先行停職,意味該名警官恐無法如期退休,須待懲戒程序結束後再行處理;此外,該分局督察組長因督導不周,也遭撤換職務,改調交通組長,顯示市警局針對本案採取連帶究責的態度,全面檢討內部管理機制。
28歲蘆洲警盜檢舉人個資狂訂披薩 分局長鞠躬致歉:記大過移送
新北市蘆洲警分局勤指中心28歲馮姓員警,盜用檢舉人個資惡意訂餐和訂位,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發現共有5位民眾受害,訂餐金額更高達9萬,蘆洲警分局22日召開記者會,分局長王耀輝鞠躬致歉,表示已對馮員記大過並調離現職,全案依法移送,其直屬主管、勤指中心主任則立即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據了解,被害人之一的何姓男子18日兩度致電110,檢舉五股區芳州公園有車輛違停,此後竟收到火鍋店訂位和披薩店訂餐資訊,訂餐資訊更是「方州六」,何男懷疑個資外洩而向警方辦案。蘆洲警分局獲報後展開調查,發現訂餐者以VPN(虛擬私人網路)為跳板,其IP顯示在歐洲,警方透過店家訂單資訊與資通資料交叉比對,鎖定馮員涉案,21日深夜突破其心防,馮員這才坦承因個人情緒失控而犯案。王耀輝22日鞠躬致歉,表示除目前已報案之4名民眾外,警方主動透過比對分析,另擴大清查出另名未報案之受害者,並已主動聯繫完成偵詢程序,總訂餐次數高達19筆,總金額逾9萬元,警方將持續向受害民眾說明偵辦進度,全力協助保障其合法權益。王耀輝強調,本案為該名員警個人偏差行為,無其他員警參與,並非系統漏洞或個資外洩所致,馮員涉犯刑法《妨害信用》、《偽造私文書》、《個資法》中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等罪,訊後將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召開考績會記一大過並調離現職,其直屬主管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後續再依刑事偵審結果及民事和解情形,續行檢討處置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王耀輝表示,對於員警不當行為深表痛心遺憾,並代表蘆洲分局向被害民眾、及受影響店家及造成警譽受損致上最高歉意。
民眾檢舉違停「被冒名狂訂披薩」 嫌犯竟是28歲蘆洲警
新北市五股區1名何姓男子日前檢舉違停後,竟接連收到餐廳訂位與與披薩訂單簡訊,因此懷疑個資遭到外洩。蘆洲分局獲報調查後,發現勤指中心1名員警涉案,昨日該名員警也已坦承犯行並遭處分,訊後移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日前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我是蘆洲人」發文指出,18日上午行經五股區芳洲六路時,因看見現場有多輛汽車違停,於是撥打110檢舉。不過,第1次未見警方到場,之後再次打電話通報才確認檢舉成功。沒想到,隨後該名網友便開始收到多筆餐廳訂位與披薩訂單簡訊,且訂位名稱為檢舉地點的諧音「方洲六」,讓他懷疑個資遭到外洩。貼文曝光後,也有網友表示,他6日向蘆洲分局打電話檢舉道路占用後,也遭人冒用本名與電話訂購披薩騷擾,顯示事件並非個案。對此,蘆洲分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調查,透過清查自檢系統與調查餐廳訂單資料,鎖定勤務中心1名28歲馮姓員警涉有重嫌,馮員於21日深夜坦承犯行,目前已確認至少5人受害。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馮員在今年3、4月期間曾透過VPN連線國外IP,利用報案民眾個資,共訂購19次必勝客餐點,首先是在今年3月24日傍晚,冒用陳姓男子的名義,訂購4筆總價2萬696元的訂單;3月25日再冒用另一名陳姓男子個資,訂購5筆總價2萬6740元訂單;4月6日下午再冒名另一名陳姓男子,訂購2筆總價8447元的訂單;同日下午又冒名胡姓男子個資,訂購4筆總價1萬9996元的訂單;最後一次就是冒名在社團發文的何姓男子,於18日上午訂購4筆,總價1萬6445元的訂單。據悉,馮員為警專36期畢業,2019年被分發至蘆洲分局延平派出所任職,並於去年10月調入分局勤指中心。蘆洲分局表示,分局已召開考績會,將馮員記1大過並調離現職,其主管勤指中心主任也被連帶處分,調離非主管職。另外,馮員行為已違反妨害信用、偽造私文書、個資法(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等罪,涉及刑事、民事、行政責任,已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逢甲夜市辣椒水烏龍!分局長誤噴釀傷害 記過拔官送辦
台中逢甲夜市17日發生辣椒水外洩事件,波及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與隨行人員,引發不適。市警局調查確認,此事件係六分局分局長周俊銘勤務處置失當、誤噴導致騷動,警政署證實,已將周記過、拔官,且為昭公信,依傷害罪嫌將全案函送地檢署偵辦。警察局長吳敬田召開記者會,說明辣椒水事件原委,並宣佈已火速將周俊銘拔官調職。(圖/報系資料照)警察局長吳敬田指出,當晚柯文哲陪同市議員參選人劉芩妤掃街拜票,過程中接連於文華路多處地點傳出疑似遭辣椒水攻擊,引發現場一度混亂;經調閱385支監視器後釐清,並無外力攻擊,而是分局長周俊銘發現噴頭損壞的辣椒水罐,未依規定封存停用,反而按壓測試導致滲漏。據了解,周俊銘因辣椒水外漏,以甩手方式試圖將液體甩至地面,卻造成氣體逸散,波及距離約15公尺外的柯文哲等人,出現咳嗽與不適症狀,形成「烏龍誤傷」事件;警方認定其臨場判斷失當、處置違規,屬重大疏失。台中市警局表示,依規定損壞裝備應立即封存並停止使用,周俊銘不僅未依程序處理,亦未即時通報,事後更延遲24小時才坦承,嚴重影響警察專業形象,已調整為非主管職並記過處分。由於劉芩妤已提出傷害告訴,市警局為昭公信,將全案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警政署強調,面對2026地方選舉維安任務,將全面強化風險評估與應變訓練,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