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回
」 柯文哲 高院 北院 北檢 大陸
突遭追回租屋補助近5萬!她崩潰喊「比年終還多」 一票人都遇到
租屋族要注意了!最近有不少民眾收到相關公文,被要求把過去已領取的租屋補助繳回,有人直接被追3年的錢,總額約4萬多元,還有人一次就必須還近5萬元。文章一出,讓許多網友忍不住感嘆,「以為自己有省到房租,結果只是跟未來的自己借錢」、「我被追討11萬多,我去哪生錢啊?」一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分享,近日自己被追討租屋補助的錢,且一次就遭追回3年的份,而從她PO出的公文內容來看,上面寫著「依據『三百億中央擴大租屋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經查申請資料及稅務資料,因租賃建物無住家用稅率,及登記主要用途含有『住』、『農舍』、『套房』、『公寓』或『宿舍』字樣,不符合作業規定,須撤銷補助並要求繳回溢領金額」。另一名網友則抱怨,近期很多人都有收到公文,「要還快5萬元的錢……要過年的心情都沒有了,年終都沒這麼多,超氣!」相關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也紛紛留言道,「補助審核過了再討回,神操作」、「被討兩年份,申訴沒有用,溢領期間以為自己有省到房租,結果只是跟未來的自己借錢」、「很多房東給申請租屋補助都會提高租金,啊他自己如果有逃漏稅查核後,我們補助又被追回,那漲屁租金」、「我被追討11萬多,我去哪生錢啊」、「2年前也遇到一樣的事,溢領繳回3萬多,說什麼查無住家用稅率」、「2023年也被討回10個月的租補,是用電話通知我的,叫我在幾天內要還清2萬多,否則會被凍結帳號,還以為是詐騙電話,結果查了後發現確實是政府單位打來的電話」。也有人說到,「可以去申請分期!我們也是這樣,而且他分期沒有繳款單,只有給你帳號跟總額,要自己算1個月要匯款多少,匯款紀錄都要收著」、「如果你還留有當初的居住事實證明的話,可以申訴看看,我那時候有被這項駁回申請,附上跟房東的對話和繳費紀錄(租金+水電費)等等照片,專員就給我過了」。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去年9月曾指出,租金補貼111年至114年溢領金額逾5.8億元,半數尚未完成追討,而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主動調取資料確認比對,皆已通知申請人必須繳回溢領款項,對於溢領者均積極持續進行追回作業。國土署表示,租金補貼出現溢領原因,包括申請人資格變動,例如取得自有住宅、租約提前終止、自願放棄補貼、申請人死亡等因素所造成;為防止溢領情形發生,國土署已透過強化勾稽查核機制、跨部會資料比對等措施,運用大數據分析並與地方政府共同合作,以完善租金補貼審查及追繳作業。
雷嘉汭蕁麻疹發作「臉腫到像被家暴」 竟是心病作祟
雷嘉汭今(15日)出席保養品記者會,她自國中起就深受蕁麻疹困擾,發作時嚴重到臉腫得像被「家暴」,更幽默自嘲過了午夜12點症狀就加劇,「我就像是被打回原形的灰姑娘。」雷嘉汭透露,蕁麻疹發作時眼睛、脖子會紅腫並出現紅斑,最嚴重時每天要吞兩顆藥搭配冰敷才能開工。她回憶有次去韓國拍戲,臉腫到連遮瑕膏都蓋不住,旁人甚至誤以為她吃壞肚子或慘遭家暴。為了根治困擾,她曾求助中醫調養,卻被醫師點破可能是「心病」引起,她坦言自己個性追求完美、太在意他人眼光,容易因別人的一句話而不開心,自我要求而造成壓力。近期她正與曾敬驊在台東拍攝新作《樹人》,忙到跨年也僅能與媽媽通電話。原本計畫農曆年要請假兩週帶媽媽去摩洛哥度假,但她苦笑透露,目前「假單已被駁回」。
吳龍滿狠殺鄰居夫妻二審仍判死 家屬慟:能跟孩子交代了
高雄市苓雅區2023年間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命案,63歲男子吳龍滿因懷疑樓上住戶長期發出噪音,竟在其2名孩子面前,持刀砍死樓上夫婦。一審高雄地院一致決,宣判死刑;案經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14日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審死刑。而受害家屬事後發文感嘆,「提心吊膽了好幾天,終於能跟孩子們交代了!」回顧案件,63歲吳男懷疑樓上羅姓夫妻製造噪音,2023年9月間涉持刀當著羅姓夫妻稚子的面,先後殺害35歲羅男妻子及36歲羅男。孩子目睹全部過程,嚇得衝到樓下管理室求救。近日案經上訴二審,吳男維持原審死刑刑度。羅男妹妹14日在Threads發文表示,二審判決出爐前,媽媽提心吊膽好幾天,前一晚更是睡不好,「她跟我說終於能跟孩子們交代了,原本一直很擔心萬一改判,會讓孩子們不能接受」,並坦言台灣的法律常常讓人無所適從,判死刑太難、執行更難,因此一直抱持著「沒有期待沒有傷害」。如今看到二審仍維持死刑,家屬大大地鬆了一口氣,至少現在只剩三審這一關。她表示,事發過去2年多,兇手用著他們的納稅金吃好睡好,還可以無恥要求稚子出席,讓她無奈「這條正義之路真的好遙遠」。羅男妹妹指出,家屬求的就是一個公道,「殺人償命」甚至賠不了兩條命,「不管事隔多久,只要想著嫂子離開當下是看著孩子們走的,而危險還在旁邊,不知道她有多心急,卻無能為力,我就心如刀割。」至於2名幼子的身心狀況,羅男妹妹也透露,孩子們光是被心理醫師詢問出席相關問題,就已經壓力過大,因此醫師有出示更明確的整份報告,法官也同意他們不需出席,「對於他們不用出席,家屬都非常開心。」
台中大雅打手基地血鬥奪命!主嫌判輕 共犯接連棄保潛逃引譁然
民國110年間震驚社會的「台中大雅打手訓練基地大亂鬥案」,歷經多年審理後全案定讞,卻接連爆出共犯棄保逃亡,引發外界高度關注,該案最終造成1死3重傷,檢警調查發現,整起事件源自於長期運作的暴力犯罪組織,其內部管理失序、暴力失控,最終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調查指出,基地負責人管芥寬早在民國106年間,即受人委託於台中市大雅區成立所謂的「打手訓練基地」,場內設有籃球場、健身房及搏擊擂台,並提供食宿與高強度訓練,陸續吸收20多名成員,形同私設武裝組織。110年間,管男懷疑成員連紹雄背叛組織,竟率眾將其手腳打斷,導致雙方仇恨全面引爆。連男事後集結13名同夥,攜帶鎮暴空氣槍、鐵鎚與刀械返回基地復仇,雙方爆發激烈械鬥。管芥寬在衝突中遭痛毆,手腳筋被挑斷倒地不起。然而混亂之中,連男撤退時竟被同夥遺留在現場,隨後遭管男陣營增援人員圍毆致死,身上甚至留有彈孔,場面相當駭人。一審法院原依殺人罪判管芥寬17年重刑,但二審改認其當時已重傷,無法實際指揮,且致命槍擊疑來自連男陣營,最終改以主持犯罪組織罪判處4年6月,其餘13名成員則分別依殺人及組織犯罪等罪,判處12年至14年不等,最高法院去年3月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繼開槍的蔣啟勛與共犯段傳叡棄保逃亡後,共犯林家賢亦於去年8月未到案執行,檢方拘提無果,1月正式發布通緝並沒收其保釋金。司法威信與治安問題,再度受到嚴峻考驗。
狐狸守雞舍1/作弊仔疑洗白搶上億建材檢驗市場 標檢局把持傳鬆動全民陷火劫
多年前因檢驗造假被經濟部撤銷檢驗室資格的「明道防火實驗室」,近期又捲土重來在同一地址重起爐灶,不只在2023年以「台灣防火實驗室」為名蹭到內政部營建署(現改制為國土署)管轄多項建築設備的核可認證資格,今(2026)年更打算取得進一步擴大吃下小型(3m*3m以下)防火門檢驗市場。知情人士爆料,內政部國土署前身的營建署2023年核可了一家名為「台灣防火實驗室」的試驗機構進行特定設備試驗,其權限將於今(2026)年3月截止,這間實驗室近期正卯起來爭取延長試驗許可期甚至擴大業務範圍。(圖/顏瑋辰攝) 知情人士示警,這家實驗室根本是早前「作弊」被抓的原班人馬與設備借屍還魂,一旦標檢局真的放行為特許實驗室,「作弊仔都能來當主考官」大辣辣地評定你我住宅防火門安全,「下一個宏福苑恐怕就是你我的家」。 CTWANT調查,台灣的建築設備是否具備合格防火能力,分別由標檢局和國土署認證的「指定試驗室」負責受理商品的耐火測試,通過後再由政府授予廠商合格證書並上市販售。其中國土署主責防火固定窗、遮煙性試驗等項目,而標檢局則主管小型防火門市場,這可是防火設備的最大宗,在每年夯不啷噹約新台幣600億元商機的防火建材市場中,大概240億就是通用防火門市場,實驗室年營收要破億不是問題,且因為門檻高得幾乎像電信、石油等寡佔市場,能踏入便代表長期穩定商機。 而這次被投訴的「台灣防火實驗室」,原址原設備便是2020年已被監察院認證「作弊」並被經濟部標檢局與內政部營建署雙雙撤銷實驗室資格的「明道防火實驗室」。知情人士解釋,在台灣如果想吃下所有防火建材檢驗資格,首先檢驗實驗室必須取得標檢局長兼任董事長的公設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iwan Accreditation Foundation,TAF)認證,而TAF認證大多只採認「學校與政府部門」或「財團法人基金會」單位,一般民間企業幾乎不得其門而入。 一名消防學者細算,目前全台享有TAF背書可檢驗標檢局管轄防火建材的單位其實屈指可數,包含北部坐落桃園龍潭的中科院、位在桃園龜山的TABC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南部則有在台南歸仁比鄰而居的國立成功大學防火實驗室與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防火實驗中心,而像彰化伸港的台灣防火科技有限公司就因為「有限公司」的民間身分做不了標檢局主管的檢驗生意,只能眼睜睜看著肥肉從眼前溜走。知情人士則續指,像明道防火實驗室原本蹭了「明道大學」招牌並挖了成大防火實驗室技術幕僚,好不容易搶下TAF認證,但2016被爆出防火實驗作弊後,TAF、標檢局、營建署接連取消其指定實驗室資格,而後明道大學本身財務也亮紅燈,幾經波折在2023年宣告自個也成了退場學校。位於彰化縣竹塘鄉的「台灣檢測科技研發基金會防火實驗室」原址過去是「明道大學防火實驗室」,由於「明道」時期被控涉及檢驗「作弊」,繼而接連被標檢局、營建署取消其指定實驗室資格,如今原址更名想再投入試驗市場搶賺新台幣,業界質疑聲浪不斷。(圖/CTWANT攝影組)後頭眼見「明道」招牌已在檢驗界臭不可聞,同夥人索性在2022年初在彰化竹塘慈航宮一旁同樣的地點成立全名為「財團法人台灣檢測科技研發基金會台灣防火實驗室」的台灣防火實驗室,把明道時期的廠房與設備直接重啟使用,2023年以基金會名義分別向營建署與標檢局遞件,希望獲得防火建材檢驗資格,進一步能招攬生意大賺檢驗財。 知情人士揭露,2023年那時標檢局知道「又是明道這夥人在搞事」,在TAF申請階段駁回個痛快,於此同時營建署卻搬出「推動建築新工法」的華麗說帖,經過委員會合議後「有條件」地讓台灣防火實驗室短期成為特定防火建材檢驗單位,在2026年3月7日前,即使還沒取得TAF認證,仍可承攬建築用門遮煙性試驗、防火固定窗、防火捲門、防火牆與大型防火門等國土署主管防火業務。 如今知情人士爆料,由於短期特許快屆滿,台灣防火實驗室近日又再度遞件申請TAF認證,放風聲2025年12月就要搶下TAF認證,喊出「違規都過去了」經營團隊早已換血希望洗白,那時TAF官方確實也依申請流程派人去看,但官員一看黑歷史記憶都回來了「啊就同樣的設備誰敢放行」官方也怕圖利是風聲鶴唳,因此TAF申請還在角力。 還有一位防火門業者透露,現任台灣防火實驗室方姓技術主管其實是過去明道時期實驗室徐姓主任同母異父的哥哥、現任實驗室賴姓執行長更是徐姓主任論文指導教授,「根本都同一夥人」。此外,整塊地持有者謝守禮才剛卸任中華民國防火門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近日據傳還找了立法院一名資深經濟委員會委員全力關注,就是要力拼3月前實驗室取得TAF認證,標檢局基層官員明知亂象不能放行,官員「壓力山大」直喊救命。 標檢局、國土署對此於截稿前未有回應,而TAF副執行長石兆平則強調,所有檢測實驗室可公開資訊都已在官網公告,恕難針對申請審理中案件透露個案消息與評論。
炫富網紅人設大崩塌!下藥迷姦應召女 拿14張玩具鈔白嫖下場曝光
網路名人「台中房董」房姓男子2015年間以炫富形象走紅網路,近年逐漸消失在大眾視野,他卻在2022年間下藥性侵應召女,丟下14張玩具鈔後就離開,女子清醒後憤而報警,他一審遭被依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判刑9年,上訴二審後被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據悉,房男2015年間活躍於台中各大夜店,自稱是模特兒經紀或酒店公關,多次搭訕正妹,還與超跑合影營造土豪形象,卻被拆穿其實是「騎腳踏車上夜店」,更因而得罪黑幫,遭「鯊魚幫」成員動用私刑,被逼自掌嘴、強灌酒後,遭丟包大肚山公墓。房男近年消失在大眾視野,他2022年12月透過媒介聯繫應召妹「小虹」(化名),約定以7000元代價在三溫暖進行性交易,而在女方為他按摩時,房男蜂王膠飲料哄騙對方喝下,聲稱「喝了會變漂亮」,被害人不疑有他,飲用後卻陷入昏迷。女子清醒後,發現自己下體疼痛、衣物遭褪去,房男則已消失無蹤,現場則留下14張千元「鈔票」,女子拿錢去結帳時,才驚覺這些都是玩具鈔,氣得報警提告。台中地院一審時,房男企圖脫罪,辯稱雙方是合意性交,下藥只是為了「降低對方戒心」好使用假鈔,稱自己只想「白嫖」而非性侵,法官根據空瓶檢驗報告及受害者證詞,認定其藥劑強制性交罪證明確,重判9年。上訴二審期間,房男父母出面護子,母親欲以10萬元和解遭拒,父親則提出精神診斷證明及過往遭霸凌的新聞資料,請求減刑。然而,法官認為房男作案時懂得策劃下藥與準備假鈔,思考與常人無異,且過去的社會事件與本案量刑無關,最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案仍可上訴三審。
病患家屬拍桌咆哮護理師「靠背、把警衛當私人保鑣」 判定免罰3萬元
北市一名男子阿明,不滿護理師替母親打點滴的速度過快,對護理人員咆哮長達10多分鐘,更一度氣到拍打護理站的櫃檯,遭台北市衛生局依法裁罰3萬元。阿明提出行政訴訟,一審認為阿明言詞屬一般人可忍受範圍,且不符合強暴、脅迫或恐嚇,因此獲判撤銷。台北市衛生局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認為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判決書指出,阿明2023年7月間在病房內,因不滿護理人員對其母親施打點滴的速度過快,與護理人員大聲爭吵10多分鐘,他一度咆哮、辱罵、拍打桌面,更大喊「你動不動就叫警衛啊,你把警衛當成是什麼啊,當成你的私人保鑣啊?」、「走了還在那邊靠背啊」、「你最囂張」、「態度夠差」等言詞,被依違反醫療法移送法院,台北市衛生局認定阿明妨礙醫療業務執行,貶抑醫事人員專業及名譽,依法裁處罰鍰3萬元。阿明不服提出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主張當天凌晨母親因點滴速度過快而疼痛,他曾要求護理師處理但未被理會,才會到護理站找值班醫師,於是在上午8時許將此事告知護理長,當下他只是在走廊上伸展肢體時拍打到櫃檯,僅對櫃檯發洩情緒,並無違反醫療法,請求撤銷處分。台北高等地方行政訴訟庭一審審酌,阿明沒有說出辱罵用語,尚在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範圍內,屬表意自由保障範圍,不構成醫療法第24條所稱的公然侮辱,而其揮動手臂亦無致傷等行為,也不符合醫療法中「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且拍打桌面只是瞬間動作,此後別無任何舉措,因此判決撤銷處分。台北市衛生局提出上訴,台北高等地方行政訴訟庭二審認為,經查核一審判決撤銷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無違誤,而上訴意旨指摘原判決違背法令,求予廢棄,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全案確定。
秦偉性侵3女被判7年8月! 6度申請假釋均遭駁回
藝人秦偉2016年曾被指控性侵3女,被判刑7年8月後於2020年4月進入台中監獄服刑,秦偉過去曾5次申請假釋均以失敗告終,2025年9月,秦偉再度申請第6次的假釋,但矯正署假釋審查委員會認為其並未達到真正悔悟程度,仍不符合假釋條件,於日前駁回申請。全案源於2016年7月,秦偉被女造型師指控透過邀約對方至信義區的住所做造型,然後請她到房間挑衣服之際性侵得逞;另名女編劇也指控其以談論偶像劇劇本為由,同樣邀約對方至住處以後性侵;還有一名女子則是加入秦偉的粉絲專頁後,與秦偉約吃飯以後遭其誘騙回家性侵。台北地檢署調查以後,認定共有8名女子遭到秦偉性侵,且其中有2人未成年,甚至其中1人年僅14歲,起訴求刑41年。案經審理以後,北院認定造型師、女編劇以及女粉絲受害,其餘5人因證據不足而判無罪。秦偉性侵女編劇、女粉絲部分於2020年4月9日,最高法院駁回秦偉上訴後定讞,最終秦偉2案各被判刑4年須入監服刑,至於性侵女造型師部分,雖一度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但最後仍判4年定讞。秦偉最終於2020年4月14日入監服刑,檢察官以秦偉涉犯3件性侵案,聲請定應執行刑,台灣高等法院於2021年2月裁定秦偉應執行徒刑7年8月確定。秦偉目前已經服刑5年8月,先前5次申請假釋,但均被駁回。秦偉於2025年9月第6度申請假釋,但矯正署假釋審查委員會認為秦偉犯行造成多名被害人身心受創,至今未彌補被害人所受危害,並未達到真正悔悟程度,仍不符合假釋條件,於日前駁回申請。◎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陳水扁疑踩紅線節目突喊卡 柯文哲談保外就醫讓社會難信任法律
獲准保外就醫的前總統陳水扁,原訂與《鏡電視》合作主持 YouTube 國政訪談節目《總統鏡來講》,首集卻在播出前臨時喊卡,引發外界關注。對此,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今(4)日表示,從陳水扁交保事件即可看出,台灣司法處理方式已讓人民不會信任法律,相關問題歷經蔡英文、賴清德兩任總統,政府應向社會說清楚、講明白。陳水扁卸任後因多起弊案被判刑20年定讞,2010年底入獄,2015年因健康因素獲准保外就醫至今;依規定須遵守「不進入競選會場、不上台、不演講、不接受媒體採訪、不碰政治」的「五不原則」,但保外就醫期間多次公開活動甚至主持節目,引發在野黨質疑其行為逾越規範,形同司法「雙標」。柯文哲表示,自己曾是陳水扁的醫師,對其健康狀況有所了解,但從陳水扁保外就醫事件可看出,台灣司法處理方式已讓人民不會信服法律。他強調,交保就是交保,特赦就是特赦,若不給予特赦,卻長期放任其四處「趴趴走」總不是辦法。柯文哲也直言,相關問題歷經蔡英文與賴清德總統任期,應當清楚說明如何處理,「行就行,不行就不行」。台中監獄則指出,有關陳水扁首播主持電視台節目一案,中監本於權責,按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覈實審核其所提申請與病況,依法予以駁回,也將落實督管,務必恪守相關規範。
應徵碰壁開貨車撞「館長」健身房 台中男「5年8月改判1年半」 理由曝
台中市30歲林姓男子因應徵未果,駕駛小貨車衝撞網紅「館長」陳之漢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旗艦店,一、二審原均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8月。案件上訴後,最高法院認定林男欠缺殺人犯意,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改依強制罪判4月(得易科罰金)、毀損罪判1年2月,最高法院於12月30日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判決指出,林男於2024年5月間前往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館應徵教練未果,事後透過通訊軟體傳訊給館長欲拜師亦未獲回應,心生不滿。2024年6月12日晚間7時許,林男替許姓友人駕駛小貨車載運物品返程途中,執意將車開往健身房,並強行奪取許男手機,阻止其報警。當晚7時39分許,林男將車停於健身房對向車道,約6秒後,未按鳴喇叭即加速左轉,衝上健身房門前階梯並撞破大門後隨即煞停。撞擊導致大門、磁磚及部分設施毀損,館內櫃檯與管制區約10餘人一度受驚,所幸無人傷亡。台中地檢署原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台中地院一審於2024年10月判處5年8月徒刑;二審於2025年3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勘驗監視影像,認定林男撞破大門後即停車,未持續朝館內人員區域衝撞,且事後立即離開現場,未對任何人施以暴力,採信其僅欲毀損大門、報復館長的說法,認定不構成殺人未遂。更一審並審酌林男已賠償許男7萬5000元損失,並依判決賠償館方13萬7620元,且自案發起即遭羈押,羈押期間已逾判決刑期,遂於2025年9月23日撤銷原判,改判強制罪4月(得易科罰金)、毀損罪1年2月。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12月30日駁回,全案確定。
謝銘洋等5大法官為總預算翻案暖身? 憲法法庭新年復活藍白剉在等!
憲法法庭今天(1月2日)在僅5位大法官評議的爭議下,下午做出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3位大法官仍然未參與評議。至於參與評議並作出憲法判決的司法院代理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等5位大法官此舉,是否同時在暖身,以便未來讓執政的民進黨所提總預算釋憲案過關,朝野都很關注。對此,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等人,在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中,刻意略而不提僅現行5位大法官參與評議,不論在《憲訴法》修正前或修正後,都不符法定門檻。謝銘洋等5人認為,不論因法律的規定而使大法官無法行使憲法審判權,或因大法官應迴避、持續拒絕參與評議,致長期無法做成憲法裁判,均屬憲法審判的拒絕,當非憲法所許。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是林姓槍砲犯在2022年底於屏東地院「視訊」開庭,受命法官當庭諭知羈押,律師於5日法定期限內提「準抗告」,卻受限疫情未讓林男簽名,遭屏東地院駁回,林男認為該裁定違反《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權及訴訟權,聲請裁判《憲法》審查。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等5位大法官認為刑事訴訟法第416、419、346等相關條文未違憲,但屏東地院上述裁定牴觸憲法,應予廢棄,並發回屏東地院。
嫌夜吵動殺機!7旬老農霰彈槍近距離轟鄰居 2審判14年半定讞
嘉義縣中埔鄉於2024年8月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鄰里殺人案件,78歲余姓老農因長期不滿隔壁殷姓女鄰居在夜間製造噪音,影響家人休息竟未循合法途徑解決糾紛,反而選擇以極端暴力手段宣洩不滿,最終釀成無可挽回的悲劇。法院查明,余男明知非制式長槍及子彈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列違禁物,仍於2024年6月間,從不同來源取得霰彈槍與多顆子彈,並藏放於嘉義縣中埔鄉灣潭村林班地內的筍寮,他更將槍彈帶回住處,不僅進行維修保養,還長時間存放於房間內,顯示其持槍並非一時衝動,而是早有準備。2024年8月19日下午3時許,余男站在自家後方防火巷內,將子彈上膛後,朝僅相距約2至3公尺、正在廚房洗手台清洗物品的殷女上半身開槍,霰彈近距離擊中被害人右上胸,造成多根肋骨骨折,雙側肺葉及縱膈腔多處彈丸射入口,引發嚴重血胸與氣胸,殷女最終因急性呼吸衰竭不治身亡,余男在犯案後主動報警,但已無法挽救一條性命。一審由嘉義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法官不採信余男「只是想嚇人、朝地面射擊」的辯詞,依據解剖鑑定,彈道為「右往左、上往下、前偏後」,且被害人上胸至少有18處彈丸射入口,明顯顯示射擊高度與方向皆直指人體核心部位,法院認定余男具備殺人之直接故意,判處有期徒刑14年6月,併科罰金6萬2000元,並沒收槍彈等物,案件上訴至台南高分院後,二審認為一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馬英九三中案二審無罪有爭議? 知情人士:高院判決避重就輕、令人遺憾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維持一審台北地院見解,判決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所涉三中案無罪。知情人士指出,臺北地檢署起訴三中案符合社會公平與正當性,當初北檢已把相關事證、起訴書等內容刊登網路,歡迎國人上網詳閱公評,本案不僅係不當處分國民黨黨產問題,更對國家社會資源與財產公平正義的重大戕害,可惜高院判決均避重就輕或略而未論,令人遺憾。知情人士指出,三中案有五大理由不該判決無罪:一、 三中案「不法暴利進入特定人的私囊」「不法利得總價新臺幣(下同)72億元,其中中影部分共計24億元,已依起訴書所載金額繳還國庫」,臺北地檢署起訴三中案涉犯非常規交易等罪,符合社會公平與正當性。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在「三中案」一、二審都無罪。(圖/報系資料照)1.三中案造成中投、光華公司相關損害高達新臺幣72億9,174萬9,716元,其中很多暴利都進入特定人的口袋,經過臺北地檢署起訴以後,這些不法利得及物品已陸續返還國庫,目前總價值高達近24億元。2.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於107年7月9日起訴三中案後,黨產會經依起訴書認定之事實,於110年9月17日與中影公司達成和解,讓中華民國國庫向中影公司取回9億5千萬元入庫,並追回「梅花」、「八百壯士」、「飲食男女」、「人間四月天」等330部屬於國人共同記憶,並耳熟能詳之電影、戲劇作品版權返還國庫(依中影公司於94年8月間委託展碁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勘估結果,上開影片總值高達14億675萬1,000元),兩者總價將近24億元,對國家實質利益及無形文化資產的價值無法估計。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起訴該案,符合社會公平與正當性無庸置疑,相信國人自有公評!中投總經理汪海清涉及「三中案」但一、二審判無罪。(圖/報系資料照)二、「時間雖然會讓國人淡忘事實的真相」,上訴二審審理期間長達4年,然107年7月9日臺北地檢署起訴三中案事證詳盡,將陸續把相關事證、起訴書、一、二審補充理由書、論告書及上訴書等數千頁以上的內容依法刊登網路,在公開透明的陽光下,歡迎國人上網詳閱公評。三中案所涉犯罪金額龐大,所造成之總損害高達72億餘元,惟臺北地檢署於偵辦期間屢屢遭受不實資訊干擾偵查,為此更前後發佈近20篇新聞稿予以澄清,該案起訴時,臺北地檢署除以全文762頁、51萬餘字之起訴書詳述全案犯罪事實,並檢附全案卷宗3百餘宗、扣得之文件資料246宗及錄音光碟數百片等事證外,更將該案相關新聞稿、新聞簡報及起訴書節本等集結出書,並陸續將相關事證、起訴書、一、二審補充理由書、論告書及上訴書等數千頁以上的內容依法刊登網路(https://www.tps.moj.gov.tw/16314/958559/1358722/Lpsimplelist),歡迎國人上網瀏覽並自為公評。 三、三中案犯罪事實嚴重損害國家社會公平正義,不僅係不當處分國民黨黨產之問題,更係對國家社會資源與財產公平正義的重大戕害。1. 中投公司、光華公司於案發時分別為資本額高達349億及132億元之公開發行公司,吸取投資大眾之資金,負有依法經營之社會責任,該二公司之資產並非國民黨所私有。2. 中投公司、光華公司亦向金融機構申請借款、發行商業本票,及以發行公司債等方式,向金融機構及社會投資大眾籌集資金使用,迄三中案交易前之94年6月30日,該等債務未清償餘額,分別高達120億2,200萬元、68億7,100萬元,至94年12月31日,則仍各有96億6,192萬元、67億1,900萬元之債務尚未清償。3. 因此,該二公司之財務狀況及財產處分事項除與公司及股東國民黨之利益相關外,尚涉及公司員工、債權人及一般投資大眾之權益,且中投公司、光華公司之資本額、債務均龐大,其財務狀況之良窳及資產處分之事項均足以影響證券市場之穩定及社會金融秩序。「三中案」僅蔡正元判有罪。(圖/報系資料照)四、 被告馬前總統等處分三中案時並無急迫性,其等非常規交易之行為確使特定人獲取不法暴利,並使中投等公司蒙受72億元之重大損害。二審判決理由謂,當時國民黨處分三中案,係為符合廣電法規定,然臺北地檢署於107年10月31日新聞稿已詳盡說明,依廣電法之規定,國民黨及黨營事業當時並無退出媒體經營之急迫性,如政府公股亦係於廣電法所定期限後,始退出台視、華視之經營,而被告馬前總統於94年12月28日國民黨第17屆中常會第16次會議,亦明確表示,「儘管法律上並沒有明文規定,…所以我們沒退出也沒關係。」相關事證均已詳載於臺北地檢署起訴書。五、 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金上重訴字第61號判決駁回被告馬英九等無罪上訴之其餘理由,在107年臺北地檢署之起訴書及蒞庭相關補充理由書均已論述詳實,並附有相關事證,一一指駁,事證明確。惜該二審判決均避重就輕或略而未論,令人遺憾。
三中案馬英九無罪判決主文公布了! 高院僅對蔡正元判刑還要沒收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上午審結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及蔡正元,涉嫌賤賣三中被訴《證券交易法》等罪,合議庭駁回北檢對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一審無罪所提上訴,至於原判決關於蔡正元業務侵占及沒收部分撤銷。高院判決主文指出,蔡正元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未扣案蔡正元之犯罪所得新臺幣2億3千919萬7983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蔡正元的妻子洪菱霙因蔡正元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4113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參與人財團法人文青福慧傳世基金會之財產不予沒收。其餘上訴駁回。一審時,北院判決蔡正元業務侵占罪遭判3年6月徒刑,商業會計法部分判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沒收2億8032萬犯罪所得。三中案緣於《廣電法》要求在民國94年12月26日以前,黨政軍須退出 媒體經營,馬英九94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以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等股權及舊黨部大樓。
8旬母悶死癱瘓50年兒!二審翻供不認殺人 辯護人主張「加工自殺」
台北市一名80歲劉姓婦人,長年獨自照顧癱瘓、重度身心障礙的兒子超過50年,因擔心自己年老無法再照顧孩子,便於112年5月拿紅包袋塞住兒子口中後將他悶死,一審依殺人罪被判2年6月,並建請特赦。二審昨天(30日)開庭時,老婦多次當庭崩潰痛哭,均由辯護人答辯,否認殺人犯行,主張並非殺人,而是「加工自殺」。回顧此案,劉婦的兒子在出生幾個月後得了肺炎,並因小兒麻痺導致終生癱瘓,劉婦便照顧兒子的生活起居50年,直至112年4月劉婦確診COVID-19,在隔離期間考量自己年事已高、身心狀況惡化,且兒子情況未改善,便在當年5月12日將裝有1萬元的紅包塞進兒子嘴巴,再摀住兒子口鼻使其窒息而亡。113年5月底,一審台北地方法院量處老婦有期徒刑2年6月,並在判決書最後表示「考量被告犯罪的情狀又有顯堪憫恕之處,本院建請總統,考慮依赦免法規定對被告特赦,附此敘明」。案經被告上訴至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114年12月30日二審開庭,公訴檢察官表示,劉姓老婦案發時曾對兒子說出「我先送你走、不要怨嘆」、「一分鐘就好」等語,相關言詞足以顯示具有奪取生命的主觀犯意。檢方強調,台北地檢署當初基於被告認罪,才同意不行國民法官參審,如今被告上訴,就是否定先前認罪內容,推翻一審所認定的犯罪事實,請求法院駁回上訴。高院法官也質疑,被告是否刻意改口,以逃避一審讓國民法官審理的程序。對此,辯護人杜俊謙表示,老婦在偵查期間、一審審理時,長期情緒崩潰、哭泣,案發當下房間裡實際情形僅母子兩人知道,後來老婦心境隨著時間推移慢慢釋懷,才得以陳述多年照顧過程及當天事發經過。辯方認為,老婦沒有故意殺人之犯意,加上兒子長期病痛,過去曾在情緒低落、身體不適時有自殘或撞牆行為,因此老婦是在協助兒子「體面離開」,因此應認定為「加工自殺」,而非殺人。關於法官質疑是否有刻意規避一審國民法官審理的情形,杜俊謙指出,老婦是一名盡責照顧孩子的母親,但並非一名稱職的被告,由於家屬主張案件屬於家庭內部事務,才請求不採國民法官程序,加上檢方於偵查階段提及應坦承犯行,老婦才選擇認罪。此外,原先辯護人曾聲請鑑定老婦是否符合《刑法》第19條所定、無法辨識自身行為違法的情形,但已於此次庭審中當庭撤回。◎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夜騎飆破90挨罰不服 台南男辯「只是去海邊」遭法院打臉
台南市李姓男子2024年6月20日凌晨0時42分許,騎乘機車行經安平區安港路段時,與他人並行高速行駛,速度飆破時速90公里以上,警方認定其行為已構成「二輛以上汽車共同在道路上競駛」,依法逕行舉發,裁處罰鍰新台幣3萬元、吊銷駕駛執照,並命其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李男不服氣提起行政訴訟,強調沒有測速記錄且並非競速,認為裁決違法,但法官認為是主觀見解,駁回告訴。李男主張,當時只是騎車前往海邊,行駛距離僅約350公尺,且警方未提出實際測速紀錄,認為並非競速行為,認為裁決違法,因此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綜合員警舉發資料及相關事證,可認定李男在速限僅50公里的道路上,與他車並行高速行駛,速度遠超一般合理範圍,已達危險駕駛程度,符合道路競駛構成要件,並不以須有測速器數據為限。法官指出,李男主張之理由僅屬個人主觀見解,無法動搖原處分之合法性,且裁罰內容已依法量處,並無裁量過當情形。法官強調,李男有「二輛以上汽車共同在道路上競駛」違規事實明確,駁回其訴請,原處分維持,另須負擔裁判費300元。
原配控遭雙重背叛!丈夫與閨蜜涉重婚 她精神受創「一夜白髮」
大陸陝西省安康市一名女子結婚多年,直到在丈夫車內意外發現一份人工流產醫療資料,才揭露丈夫與多年閨蜜之間的婚外關係。女子指出,資料上的陪同簽名人正是其丈夫,進一步追問後,對方承認雙方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女子在庭前受訪時表示,自己在得知丈夫與閨蜜長期維持不正當關係後,短時間內承受巨大精神打擊,甚至出現「一夜白髮」的情況。該案先前一審僅判處丈夫有期徒刑6個月,未認定第三者涉罪,女子不服判決結果,持續循司法途徑追究第三者法律責任。陸媒報導指出,回顧事件起因,女子表示,結婚多年來一直未察覺異狀,直到某日於丈夫車內發現一份人工流產醫療資料,文件顯示陪同簽名人為其丈夫,而手術當事人則是她相識多年的閨蜜。她隨即向對方求證,對方承認與其丈夫發展婚外關係,並曾懷孕後終止妊娠。女子指出,真相曝光後,她曾低聲下氣要求閨蜜退出這段關係,希望保住家庭,但不僅未獲回應,反遭對方封鎖聯絡。她形容,自己在極短時間內情緒崩潰,身心狀況急遽惡化,頭髮在短時間內大量變白,外貌變化明顯,至今仍難以走出陰影。她進一步指控,丈夫與第三者並非短暫交往,而是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相關行為對家庭結構與子女造成嚴重影響。她認為,第三者明知對方已有婚姻,仍持續介入家庭,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司法程序方面,法院於2023年進行一審審理,認定女子的丈夫長期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共同生活,構成重婚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但法院認為第三者行為尚未達刑事犯罪構成要件,未予判刑。女子對判決結果不服,依法提起上訴。二審法院於2025年6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不過,女子仍持續蒐集相關事證,主張第三者應負刑責,再次向法院提出申訴。本案於26日在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後續結果仍待司法機關裁定。另據了解,女子與丈夫曾共同經營文化傳媒公司,丈夫也曾在短影音平台累積一定知名度。女子表示,丈夫正是在工作合作過程中,與後來成為第三者的友人相識,原本出於同情對方為離異單親母親,未料最終演變成婚姻破裂與長期司法糾紛。
批憲法死在賴清德與5位綠袍大法官手裡 吳宗憲:明天只能過行憲弔唁日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24)日表示,明天是行憲紀念日,全國放假,但心情無比沉重,因為中華民國憲法已經死在賴清德總統與5位綠袍大法官手裡。「明天,我們只能過『行憲弔唁日』」。吳宗憲說,2017年,在野黨將「前瞻特別條例」聲請釋憲(第1476次決議)。當時法定聲請門檻「立法委員現有總額3分之1」,也就是38位立委,但大法官說因為立委高金素梅未參與投票,不算行使職權,以「少一人」為由,直接駁回「不受理」,連案件內容都不看。吳宗憲表示,輪到自己,人數門檻就變成「可以喬」。就算依憲訴法舊法,門檻要求6位出席,現實也只有5位,司法院還大言不慚說「只有少一人」?什麼鬼邏輯?當年擋在野黨釋憲,少一個都不行;現在為了幫賴清德護航,少一個也無所謂?寬以待己,嚴以律他,再度展現「綠能你不能」。吳宗憲說,蔡彩貞大法官的意見書承認,人數不符大法官總額3分之2,然「僅短少一人」,是「非常時期」選擇先讓法庭運作。明知一台程序違法的「失速列車」,硬要「先開再說」,沒有踩煞車,還幫忙剪斷煞車線。問題不在法定門檻太高,而是賴清德失職不補人。面對這班違法「失速列車」,蔡彩貞選擇跟著衝鋒;而另外三位大法官,選擇「拉手煞車」。誰在真正守護憲法?誰在縱容憲政危機?相信國人自有答案。吳宗憲提到,大家還記得去年國會改革釋憲案嗎?當時被側翼戲稱違憲三寶的黃國昌、翁曉玲和他,前後兩次出席憲法法庭的言詞辯論,在鏡頭前與大法官、執政黨政府委派律師直球對決,接受全民檢驗。但「114憲判1」完全沒有公開的言詞辯論。5位綠色大法官明知「違法會議」經不起檢驗,連「當面說服人民」的勇氣都沒有,躲在冷氣房搞「密室判決」。缺乏公開透明,徹頭徹尾的黑箱會議。吳宗憲指出,賴清德眼中只有選舉,沒有憲法。這場憲政災難的根源就是賴清德,在他眼裡,權力比憲法重要。關係到選舉,已指示行政院長提名「中選會委員」;但對於守護憲法的「大法官」,到現在連「審薦小組」都擺爛拖延。賴清德不願和在野黨協商補提名,卻把缺額當政治籌碼,用5人憲法法庭,企圖持續阻擋國會法案。在行憲紀念日此刻,親手用「5人密室判決」把憲法送進靈堂。吳宗憲說,憲法明定「15人」,「5人幫」就是違憲篡權。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不同意意見書」的重點是,憲法第82條和增修條文第5條,把「大法官15人」的組織規則交給立法院,立法院訂的法律有「絕對拘束力」。5位綠色大法官,帶頭違法,自行將堅守程序的3位大法官同事剔除,宣稱自己過了人數門檻,這不是解釋憲法,而是把憲法改裝成無賴家法。吳宗憲強調,如果容忍「少一人」也沒關係的荒謬邏輯,明天賴清德就會說「沒有立法院也沒關係」、「不聽話的國會、就用大法官判決修理」。「行憲紀念日前夕,我們弔唁。悼念被5人幫謀殺的憲法與程序正義。」
網戀要小心!男子「把女友賣到緬甸」爽拿22.5萬 下場慘了
大陸廣東梅州市一名女子因網戀受騙,遭「男友」以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5萬元)價格賣到緬甸詐騙集團,至今下落不明。事後拐賣網戀女友的男子被逮捕,法院依法判處18年有期徒刑,併罰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5萬元)。根據陸媒《梅州日報》報導,這起案件發生於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期間,犯罪嫌疑人羅姓男子透過網路發布交友及招聘信息,假意與廣東梅州的陳姓女子談戀愛,當取得女方信任後,再以「到泰國開辦銀行帳戶跑分洗錢可獲高額報酬」為由,誘騙陳女偷渡出境;陳某經寮國、泰國後進入緬甸苗瓦迪,至今下落不明。據了解,羅男以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5萬元)價格與詐騙集團成交拐賣陳女,且不只有陳女一名受害人,其他受害人被羅男及同夥以人民幣4萬元(約新台幣18.2萬元)至6萬元(約新台幣27.3萬元)不等價格出售。直到2025年1月6日,陳女的家屬向公安機關報案,警方迅速立案偵查,於1月10日逮捕羅男。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檢察院隨後對羅男提起公訴,認定羅男以非法牟利為目的,多次非法幫助他人到海外,並將女性拐賣至境外給詐騙集團,已觸犯多項罪名。2025年7月法院依全部公訴意見判處羅男有期徒刑18年,併罰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5萬元)。羅男不服宣判,提出上訴,但於11月二審被駁回,維持原判。最令人痛心的是,陳女至今仍下落不明,家屬等不到她回家。對此,檢察機關提醒,犯罪分子利用受害人急於賺錢的心理,以假意戀愛哄騙女性,手法新穎難辨;特別呼籲民眾應提高警覺,慎防類似網路誘騙與跨境拐賣案件發生。
房稅勾勾纏1/一幢多棟認定角力 新北耶誕城地標槓上稅捐處慘連敗
一年一度的「新北歡樂耶誕城」正如火如荼展開,連串活動總妝點得新北板橋新板特區繽紛異常,而一旁的新板希爾頓飯店與趣淘漫旅也因此大發觀光財。然而近期一樁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卻揭露,原來他們背後的宏國集團槓上了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針對房屋稅認定角力不斷,官司纏訟一晃眼就5年多,近期最終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原告仍憤憤不平,直斥新北市府「邊打訴訟邊修規則」即使大如財團都無奈認栽。新板特區的希爾頓飯店、趣淘漫旅與凱撒宴會廳是同章使用執照的1幢3棟式建築,由於高度差距甚大影響了房屋稅計價基準,持有者宏國集團為了徵稅問題與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鬧上了法院。(圖/顏瑋辰攝) 最高行政法院近期終局駁回了一樁備受矚目的案子,因為牽扯到宏國集團在新板特區的3棟飯店建築,分別是主打五星級400間時尚客房的31層希爾頓酒店、定位337間年輕商務客房的19層趣淘漫旅,還有樓高4層可席開200桌的多功能宴會廳,這3棟建築都打出知名建築師李祖原招牌,立面採用垂直的V型造型柱及金屬折板線條,頂部還有七層樓高的巨型「天燈」,強勢盤據新板特區天際線,來耶誕城觀賞者肯定印象深刻。 風光完工在2017年落成取得使用執照後,隔年繳房屋稅的日子卻讓宏國「臉綠了」,原來這3棟房屋從申請建照到核發使用執照都綁在一起,因此新北稅捐處一律以「超高樓」建築水準計算每坪構造單價,連帶影響到房屋稅額度。 CTWANT調查,每年5月全台屋主要繳的房屋稅的課徵基礎就是「房屋現值」,而計算現值的核心要素之一就是「標準單價」。在台灣的建築法規與稅務實務中,房屋的總高度越高,理論上設備與工法就愈好,以新北市政府公布的鋼筋混凝土(RC)建築造價標準來說,若是4層樓建築,每坪認定造價31,273元,但若31層「超高」樓建築,每坪認定造價68,132元那可不只翻倍。 問題來了,由於宏國集團這3棟建築被「綁」在同一張執照,因此4樓那棟宴會廳與19樓那棟趣淘漫旅都被依「超高」樓建築核課,搞得宴會廳一年被課了至少新台幣1,005萬元、趣淘漫旅一年則被課了近1,349萬元,這可與宏國自己粗估的一年分別700萬元、1,100萬元整整多了約500萬元,每年這樣課下來宏國當然不接受,2020年訴願失敗後無奈走向行政訴訟。宏國集團在房屋稅訴訟的代理人張福源會計師(圖)認為各大樓若能「獨立進出」便不可恣意綁定計稅,可惜他的論點未被行政法院合議庭認同。(圖/報系資料照)身兼宏國集團派出代理人的資深會計師張福源就怒批,「1幢3棟」使用執照是板上釘釘沒錯,但3棟本來就可獨立進出,只是一開始申請建照時併送罷了,然而稅捐處卻老是以「彼此有空橋連通」當成說帖硬是「包」在一起課稅「那也有空橋連通台北市信義計畫區101層大樓豈不該與7層高的新光三越適用相同稅基」?他直斥這種說法太荒謬。 張福源訴訟中進一步指控,新北市政府在審理期間「邊打訴訟邊改規定」,原來2024年4月新北市府還真的改了「新北市簡化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要點」,但細看內容已與內政部國土署編定的「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相扞格,無奈高等行政法院老是導向稅事問題,對於國土署背書「建築可獨立進出」的基礎事實認定棄之一旁,實在遺憾。 張福源更直言,行政法院法官不可能懂得稅務評定,因此準備程序只能函詢主管機關,但「主管機關新北市政府稅捐處就是被告啊」,他直指在「球員兼裁判」情況下,即使其中一名承審法官認同原告訴求,合議庭仍以函詢結果評議駁回原告之訴,上頭的最高行政法院一樣吃鱉,「難怪行政法院老被譏為駁回法院」他喪氣地說。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長連文娟則澄清,新北市房價評估要點只是在2024年增加說明文字,並無修改或與母法扞格,稅捐處與宏國集團的房屋稅官司每次都贏,宏國也已依法補繳了房屋稅與滯納金,本案已結案。新北歡樂耶誕城期間新板特區空地開了不少特色小店,人潮更帶動暢旺周邊百貨買氣與飯店住房率,宏國集團持有的希爾頓飯店等事業也受益其中。(圖/CTWANT攝影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