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法官
」 法官 柯文哲 高等法院 性侵 最高法院
陳佩琪認赴北京旅遊 「台灣人去北京都有罪?」
有網友爆料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去北京。對此,陳佩琪表示,自己去上海、杭州、北京旅遊一周是怎麼了嗎?一介平民百姓為何不能去北京旅遊?青鳥和綠營眼中、台灣人去了北京都有罪?虧我們還自封自己是民主國家哩。陳也指出,柯文哲所有退休金帳戶和信用卡全被鎖死、扣押,現在他就是乞丐,要想辦法乞討過零元的生活。陳佩琪於臉書發文表示,今早柯文哲又早早出門幫候選人輔選去了,前幾天出門旅遊不在家,某天他Line跟自己說,他要上網買火車票回新竹( 他去新竹搭火車較方便,可以騎U-bike就能回家) ,結果帳戶變零元,包括所有退休金帳戶和信用卡全被鎖死、扣押,現在他就是乞丐,要想辦法乞討過零元的生活。陳佩琪指出,他在北市長任內,就積極推動電子支付的普及率,也自己親身力行,會上網買車票或用信用卡付chat Gpt的費用,現在是踢到鐵板了,自己也不知道該怎麼解決,一個當25年重症醫師和八年首都市長和五年創黨主席的人,竟被兇殘的民進黨和賴暴君凌虐至此, 想想人生也真可悲。陳佩琪說,青鳥都說不要貪汙就好了啊?真的 夠了,你們這些人, 監察院說要裁罰的5579萬, 請問哪一筆貪入我們私人口袋的?上週三有因監察院裁罰先生5579萬,所以開了個高院的行政法庭,先生自己沒去,由三位律師代他出庭,說實在的,他自己出庭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因為這些都是他不知道或沒經手處理過的事情,他出庭能夠說什麼呢?陳佩琪提到,有網友質疑自己為何不寫出被裁罰5579萬的理由來,好像在隱匿什麼,自己就說過,不寫是因為不知道且看不懂監察院在罰什麼啊,新聞也寫到高院法官在最後也請監察院的羅XX代表儘速釐清說明裁罰5579萬的理由是什麼,監察院裁罰的理由的正當性和邏輯在哪裡, 連高院法官都看不懂,自己又怎麼能看懂呢?!陳佩琪指出,一、監察院派羅XX代表監察院來出庭, 一個監察院派出的代表,應該是要在法庭上述明監察院裁罰的法條和裁罰事實理由,監察院派妳來應該是要秀妳的法律專業的,妳怎麼把自己當狗仔一樣,專門去查人家什麼財產要怎麼交易的,竟還汙衊我們說我們脫產,脫什麼產?脫給江俊彥和許芳瑜判的7000萬交保金上面啦...柯文哲當市長的財產申報,八年來多在2000萬到2400萬之間,就算自己再怎麼厲害,把每本存摺的一分一毫全拿出來押在交保金上,事實結果是我們還是要跟人借幾千萬才夠交保金啊,先生那時只能忍酷暑等到三天後自己借到了錢才出來,往後還面臨龐大的律師費,請問自己不能賣房產來籌措交保金和付律師費嗎?監察院這位狗仔羅大代表,請問我們家被裁定7000萬的保釋金,接續還要打官司、是不用律師費嗎?「要是換成妳,不賣房地產,那要賣什麼?要我去賣淫嗎?」陳佩琪表示,『立委翁曉玲批評前基隆地檢署林姓檢察官涉嫌違法放高利貸、撈取4300多萬元暴利,法院卻僅裁定2萬元交保,金額比一般竊盜或酒駕案還低,並對柯文哲案7000萬元交保的標準,批評司法裁量落差太大。』陳佩琪再指,二、青鳥老是罵我們貪汙犯,罵人貪汙卻從來不討論理由的,能否請青鳥以後罵人貪污要拿出證據、說出理由來,雖然青鳥常理直氣壯說證據都在判決書上啊,就是那江俊諺和許芳瑜判的民眾黨接受210萬政治獻金是貪汙啊,柯文哲說這210萬是在被林俊言抓去關的第二個月、在獄中訂報才知道的,台灣司法真的是滑天下之大稽,當事人不知道的政治獻金竟可以拿來當貪汙判13年,法院怎麼不學監察院,一審就來扣押民眾黨的政治獻金專戶呢?一小撮人把台灣司法搞到如此難堪,後世會留名的,自己會好好準備這一條,以便日後開國際記者會向國際媒體說明台灣司法之荒謬,不過以政治角度來看,幕僚分析給自己聽了,說這兩個法官的判決啊,賴清德絕對滿意極了,第一:先生不能再選任公職了,他賴皇當穩了;第二:青鳥可以利用這判決書罵我們是貪汙犯,只要搬出『江俊彥和許芳瑜認定的啊,陳佩琪沒在看判決書嗎?!』這種論調,就可以讓青鳥、綠媒、網軍在社群媒體繼續黑我們, 然後讓先生不能再選任何公職,真是一石好幾鳥的計謀呢。陳佩琪表示,三、回到法律實務面,請問監察院裁罰的5579萬內容項目,哪一筆是我們貪汙到自己口袋的?綠媒的綠師說 :『會計師認罪業務登載不實,柯文哲慘了,要被抓去關了?!』 上綠媒的綠師邏輯都是這麼差嗎? 登載錯誤,改正就好 ,偏偏要抓會計師來給他判刑,給他電子監控,然後不對的帳目2400多萬,全苛柯文哲刑責和要求他賠償,就只有登載不實,過程也沒人把錢放到私人口袋去,最終帳目數字都吻合的,這樣就能抓我先生去關一年?木可公司部分,更可笑了,小草買柯P的競選小物,收入和先生開演唱會的盈餘77萬全都算貪汙侵占,最離譜的是說他貪汙不只是77萬,還包括演唱會的支出成本500萬,都算貪汙侵占,還有賣小物的錢連成本支出全都算柯文哲貪汙侵占、也列入裁罰額度,請問天底下有哪國的司法這樣整人民的,賣東西、開演唱會都不准有成本?再次應證台灣司法真的是滑天下之大稽 ,將來開國際記者會會是貽笑天下的爆笑題材。至於有網友爆料陳佩琪去北京,陳佩琪表示,是啊,自己去上海、杭州、北京旅遊一周是怎麼了嗎?一介平民百姓為何不能去北京旅遊?青鳥和綠營眼中、台灣人去了北京都有罪?虧我們還自封自己是民主國家哩。陳佩琪指出,自己在醫院工作35年,連肺癌開刀也從沒請過長假,退休後用自己工作賺得的錢去旅遊,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錯在哪裡了?青鳥是要爆什麼料?就是要再利用青鳥綠媒、影射汙衊自己幹了什麼壞事就是了,真是可惡的民進黨和他們養的綠媒網軍,shame on you!陳佩琪表示,自己PO幾張圖片給大家看,陳佩琪在哪裡?陳佩琪底呷啦,這一星期的旅遊行程,除了跟店員、旅館服務員和公車司機有過些許對話外,全程沒和人有過任何接觸交談,先生早上出門前還問自己旅遊感想,自己說amazing、 grate,先生笑笑說要自己別寫出來, 說等會青鳥就圍上來把自己殺了,自己反問他,台灣是被鐵幕圍著、還是威權獨裁?人民寫旅遊感想還要審查啊?自己跟先生說,放心啦,青鳥和綠媒不會報導這幾句的啦。
獨/「設計界奧斯卡」救援成功!他勾國中女嘿咻6次 秀獎狀再賠150萬免關
台北市一名年約二十多歲的方姓設計師,以交友軟體認識未滿14歲的少女,不到一個星期就發生關係,從公司廁所、圖書館廁所、公園廁所、學校廁所及雙方住家共激戰6次,其中2次還拿手機錄下性行為過程,遭起訴妨害性自主罪,一審他認罪、願賠70萬元,少女母親不接受,判刑5年4月,二審賠償金提高為150萬元達成和解,法官考量少女母親已原諒,加上設計師提出他兩度參加德國紅點設計獎(Red Dot Design Award)的得名紀錄,認定設計師留在社會上工作可以有更大貢獻,因此改判2年、緩刑4年。德國紅點設計獎有70年歷史,競賽項目分為產品設計、品牌暨傳達設計、概念設計三大項,每年超過60國、上萬件作品參賽,與德國「iF」、美國「IDEA」並列世界三大設計獎,亦有「設計界奧斯卡」的美名。方姓設計師分別在2019年和2022年獲獎。2024年3月,方姓設計師透過約會交友平台「OMI」結識台北市文山區一名國中少女,6天後在他公司廁所第一次嘿咻,接下來在77天做了5次,分別在文山區某圖書館廁所、少女家中、設計師住家、文山區某公園廁所以及某所國中的廁所,在設計師公司及他家這兩次還有拿手機錄影。少女無意提告,但因為未滿14歲,即使你情我願,設計師仍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可判刑3年到10年。方姓設計師接受檢察官偵訊時不認罪,還說不知道少女未滿16歲,直到起訴後到法官面前才承認犯行,他寫下悔過書並提出70萬元和解,希望有緩刑的機會,但少女母親拒絕,請法院重判,台北地院判刑5年4月,因刑度超過2年,依法不得宣告緩刑,也讓設計師面臨牢獄之災。上訴二審後,方姓設計師主張他和少女「雖然沒有明白確認雙方是男女朋友關係」,但具有一定感情基礎而做出兩情相悅的行為,跟陌生人性侵未成年的情節相比,即使只判最輕的3年有期徒刑仍然太重,應該可以減刑;他在高院審理期間與少女母親以150萬調解也支付完畢,已經盡力彌補被害人損害。方姓設計師還提到,他曾參加很多國際競賽表現出色,如果他能免於入監服刑繼續工作,可對社會更有貢獻。高院法官對這些上訴理由全部買單,認為方姓設計師頗有悔意、犯後態度良好,也得到少女母親諒解,沒有執行刑罰的必要,但為提防他心存僥倖,除改判2年並宣告附條件緩刑,在判決確定2年內向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機構或團體提供80小時的義務勞務,並接受6場法治教育課程「避免再度犯罪」。
水泥屍救女2/姑嫂只因關冰箱釀殺機 她為閃無期徒刑要求傳喚小孩
「水泥封屍案」兇手張芳馨為了從委託監護人手中解救女兒、兒子,跟新北市社會局對簿公堂,其實她為自己犯下的殺人案辯解時,也向法官提過兩個孩子,她接受律師的訴訟策略打「同情牌」,還引用聯合國的兒童權利公約,主張應該聽一聽她小孩的意見,將孩子當成她爭取輕判的藉口,不過最終沒有改變結果,從一審到三審都維持無期徒刑。回顧這起駭人聽聞的大嫂殘殺小姑案,清潔工張芳馨住在新莊,家裡除了丈夫、兩個孩子,還有先生的妹妹葉秀鳳。葉秀鳳嫌張芳馨深夜關冰箱太大聲,姑嫂經常吵架,葉秀鳳明知大嫂看她不爽,仍在冰箱貼上「小聲關冰箱門,謝謝」的紙條提醒張芳馨,甚至打電話到張芳馨的娘家,要娘家人勸一勸,種種行為讓張芳馨理智斷線,決定將小姑送上黃泉路。張芳馨預謀殺人,先買大型膠帶回家,趁葉秀鳳剛洗完澡叫她到神明桌前面,假裝談事情實則動手殺人,先推倒葉秀鳳,拿膠帶綑綁口鼻三到四十圈,再拿啞鈴猛敲數葉秀鳳頭部數十下,後來發現葉秀鳳還沒斷氣再拖進浴室,將她的頭部浸泡在臉盆內溺死。為了掩藏屍臭味,張芳馨買36包乾拌水泥砂回家調水,分三天「施工」水泥塚,直到葉秀鳳的公司老闆得知她沒上班也沒參加路跑活動,報警找到家裡,才揭露這件水泥封屍案。一審宣判前5天,張芳馨跟葉秀鳳的弟弟達成和解,須在15年內給付400萬元,新北地院以家暴殺人罪量處無期徒刑,但後來張芳馨和解金一毛都沒付。案件到了高等法院,張芳馨跟法官說,之前做月薪2萬4的清潔工,現在又被關,無力支付400萬元。張芳馨為撤銷無期徒刑,向法院主張應傳喚她小孩。(圖/AI示意圖)辯護律師為求二審輕判,上訴主張葉秀鳳已死,張芳馨沒有再犯的可能性;律師還搬出張芳馨的子女,如果繼續判媽媽無期徒刑,無法早日回歸家庭及社會,即使有機會假釋,也會因為是無期徒刑,小孩無從預測媽媽何時回家,應改判有期徒刑。張芳馨律師團在訴訟策略中引用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圖/報系資料照)高院仍判張芳馨無期徒刑,律師團上訴最高法院時,訴訟主張再度提及張芳馨的孩子,既然二審認同張芳馨是未成年子女的主要照顧者,依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應考量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高院法官卻沒給張芳馨小孩表達意見的機會,沒顧到她和子女的生活狀況,也沒提及孩童權利的保護,因此二審判決違背兒童權利公約。最高院合議庭認為,除非兒童是性侵、受虐等刑事案件被害者,或者跟兒童監護教養有關的案件,才需要維護他們發表意見的權利,如果是兒童的父母犯罪,不找孩子出庭陳述並不違法,再審酌水泥封屍案的手法兇殘,最終在2019年駁回張芳馨的上訴,判無期徒刑定讞。
獨/騎機車不滿吸二手菸反噴芳香劑!他喊「淨化空氣」仍犯強制罪
兩名機車騎士互看不順眼,一個讓對方吸二手菸,另一個「回敬」芳香劑,後來鬧上法院,結果噴芳香劑的騎士敗在抽菸騎士當下有個「轉頭」的反應,遭法官認定涉犯強制罪,因而輸掉官司。邊騎機車邊抽菸,堪稱用路人極為厭憎的交通亂象,網友曾兩度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討伐」,提議禁止邊騎車邊抽菸或提高罰款至6千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去年年底初審通過,對於汽機車駕駛手持香菸或抽菸導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將從600元罰鍰提高至1200元。這件二手菸PK芳香劑的案件發生在2025年4月9日中午,陳姓男子騎機車行經台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84巷22弄,他不滿前方蘇姓騎士一路上讓他聞到菸味,騎到對方旁邊說:「可不可以不要邊騎車邊抽菸?」,蘇姓騎士回嗆:「X你娘,甘你屁事」,講完後揚長而去。陳姓男子一邊追上去一邊掏出芳香劑,以右手催油門、左手伸長朝右側的蘇姓騎士噴芳香劑的方式表達不滿,但也因此被蘇姓騎士報案處理,經台北地檢署起訴強制罪。陳姓男子辯稱,二手菸對身體有危害,蘇姓騎士的菸味很臭,朝他前面噴芳香劑很合理;不過他也坦承,聽到蘇姓騎士回罵三字經,的確讓自己「情緒上來」。蘇姓騎士是否真的因為抽菸引發衝突?法官說,光從卷內勘驗的「案發片段」看不出來,何況兩人機車前後位置多次互換,很難確認陳姓男子一直吸到二手菸。台北地院比對監視畫面及蘇姓騎士的證詞,他自稱眼睛、鼻子、喉嚨會癢會刺痛,監視器也確實拍到芳香劑一朝他面前噴出去,他就向右撇過臉,而這個受到干擾的反應會影響行車安全,因此認定噴芳香劑構成強制罪,判處陳姓男子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陳姓男子上訴仍主張無罪,強調蘇姓騎士在前面抽菸又有菸灰從他正面襲擊,「嚴重違反呼吸安全」,也影響空氣品質,他噴芳香劑目的是淨化空氣、排除二手菸危害,無意干擾蘇姓騎士的行駛路線。高院法官也注意到蘇姓騎士轉頭迴避的動作,這代表芳香劑造成不適,也使他無法注意車前狀況,已具體妨礙正常行駛的權利。二審特別指出,就算蘇姓騎士一路上都在抽菸,頂多行政罰,不會構成可處刑罰的不法侵害,但陳姓男子「淨化二手菸」的動機與「噴別人芳香劑」的做法並無合理關聯性,社會上大多數人不會認同,最終駁回上訴,判15天拘役定讞。
超商女店員大夜「喝拿鐵忘結帳」遭判刑!律師轟:某些人濫用業務侵占
一名女子去年5月在超商擔任店員期間,因支援店家大夜班連續上班18小時體力不支,在凌晨自製一杯75元的燕麥奶拿鐵後忘記結帳,遭店長提告,一審被判刑3月、易科罰金9萬元,女店員不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逆轉改判無罪。對此,律師呂秋遠表示依照這案例來看,要請立法院可以好好考慮,這種偏向資本家的立法,是不是該有一些調整的空間?呂秋遠在臉書發文提到,對於辯護律師來說業務侵占是一種很討厭的罪,特別是在犯罪金額很少的情況下更是如此,根據刑法規定,業務侵占的最低基本消費額,就是6個月。「只要犯了這種罪,『原則上』,除非所謂的『情堪憫恕』,否則,就算可以易科罰金,最低也就是18萬。」那什麼是業務侵占呢?呂秋遠解釋:「只要是在工作時間內,把自己掌管的錢或者物品據為己有,就是業務侵占。例如負責結帳的超商店員,在上班時,把收銀機內的錢拿走,或是把店裡的食物飲料在未結帳的情況下使用,就會有這個問題;顧客偷走店裡的東西,這叫做竊盜,一般就是5年以下,可以拘役、可以易科罰金。如果是很低的金額,甚至可以職權不起訴。但如果是所謂的『內賊』,最低起跳就是6個月,易科罰金18萬元。」呂秋遠說因為有這樣的刑度,所以有些老闆就會得理不饒人,他舉例如員工拿走了收銀機100元,或者是吃了店裡價值20元的麵包,老闆就會要求員工賠償「天價」。表面上的理由是「我發現你這一次,但私底下你不曉得做幾次了,所以我要求你要賠償高額的金額。」但呂秋遠怒斥:「沒抓到就是沒抓到,怎麼可以用這種理由來要求這麼高額的賠償?」依照本次超商女店員的案例來說,呂秋遠表示士林地院一審依業務侵占罪判處3個月徒刑,而且還是減刑後的數字,易科罰金就要9萬元,「原本一杯拿鐵是是18萬元,現在減為9萬元,聽起來不錯,是吧?」結果二審到高院就逆轉改判無罪。呂秋遠提到高等法院的法官認為台灣的超商店員事務繁多且什麼都要會、值班時間又很長,而且夜間工作會讓人精神渙散,因此超商女店員「太累忘記結帳」、「真要偷喝會避開監視器」、「先前已預購的燕麥奶拿鐵案發時還剩26杯」等說法是有理可循的,高院法官質疑一杯價值75元的燕麥奶咖啡,應可透過內部程序處理就好,為何要來法院解決?「檢察官也奇怪,明明可以以微罪不舉的方式來處理,法院也應該看整體脈絡,貫徹無罪推定原則,為什麼對於一個過勞的超商店員這麼嚴苛?」呂秋遠進一步說明,這位雇主要求的和解金額是1萬5千元,這種金額店員怎麼可能會想和解?「但是不和解,看看一審法院的判決,9萬元。這時候,店長可能在偷笑,你看吧,不給我1萬5,最後變成9萬。」呂秋遠認為:「有些人,就是會濫用業務侵占這種最低基本消費額,即使是小錢、小東西,也要故意要求天價賠償,不和解,就讓對方背負巨額罰金,這公平嗎?」他也呼籲這種偏向資本家的立法,立法院是不是該有一些調整空間,「對於公務員貪污,立法院都修法放寬了,對於這種小額的業務侵占,難道不能考慮調整嗎?或者是,就不能考慮某些員工的苦楚嗎?」
中工提名前高院法官紀凱峰當獨董 大法官尤伯祥曾替鍾文智辯護
遭寶佳集團鎖定的中華工程今天(4月11日)公布第 28 屆董事提名名單,曾審理多件重大金融案件的前高等法院紀凱峰名列獨立董事提名人之一。中工指出,針對115年股東常會,正式公布第 28 屆董事(含獨立董事)足額提名名單,由現任經營團隊核心領軍,並全面延攬具備法律治理、財務金融、綠色建築等領域之賢達碩彥入列。中華工程新聞稿指出,紀凱峰律師入陣獨董,強化法治底線與財務內控,紀凱峰具備台大與美國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及東吳大學會計學研究所碩士之跨領域雙重專業,並曾任高等法院法官及現任台灣法治會計學會秘書長,將為中工的法遵與內控制度提供最高規格的監督。已轉任律師的紀凱峰曾任高等法院及台北地方法院金融專庭法官,曾因審理鍾文智案引發社會關注,深綠立場的尤伯祥擔任大法官前,曾任鍾文智辯護律師,尤聲請當時擔任高院受命法官紀凱峰迴避,主張紀將鍾限制出境,審判有偏頗之虞,但最高法院認定紀沒有執行職務偏頗,裁定駁回尤的聲請,不過,後來遭重判的鍾文智還是跑了。大法官尤伯祥曾任鍾文智辯護律師,認為紀凱峰承審鍾案應迴避且不該將鍾文智限制出境,鍾文智目前已潛逃出境。(圖/報系資料照)媒體報導指出,寶佳對中工經營權之爭升溫,5月全面改選董事,寶佳機構透過「堡新投資」等持股中工逾16.6%,爭奪經營權。中工董事會剔除寶佳提出的董事提名名單,寶佳對此向商業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指控公司派違法,並表示已向檢調提出刑事告訴。中工則指控寶佳相關投資公司在掌握內部財測利多訊息後仍買進股票,涉嫌「內線交易」,雙方法律戰打成一片。
猥褻性騷書記官、女法官 士院噁心審判長「發毒誓」遭打臉二審判更重
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明宏2007年及2022年間,先後對女書記官及女法官性騷猥褻,被看不下去的法官踢爆全案才曝光,而蔡毫無悔意,一審遭判2年2月,二審於24日出爐,加重改判他3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一審判決認定,蔡明宏早在 2007 年擔任士院行政庭長時就已伸出魔爪,他藉口感謝女書記官協助公務,邀約共進晚餐,隨後竟將車開往陽明山偏僻處,謊稱幫女方按摩卻趁機強吻、掀衣吸胸。女方憤怒質問他「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男竟噁心回覆「早就不想做了」、「再5 分鐘就好」,書記官推開車門逃離,但在蔡的怒視下,只好又坐上其車輛返回法院。然而蔡明宏並未收手,2022 年 11 月他故技重施,約出一名女法官至陽明山土雞城用餐,餐後他再度將車停在偏僻產業道路的避車彎,宣稱頭昏休息,隨即出手揉捏女法官頸肩。儘管女方驚恐閃避並要求下山,蔡男仍厚顏要求「再給我 5 分鐘」,隨後隔著褲子強行摳碰、觸碰女法官私處。此舉最終引發法界正義人士不滿,於 2023 年在「法官論壇」以「你不孤單」為題發文踢爆其惡行。而蔡明宏犯後毫無悔意,還大動作在論壇上PO文,甚至以「身家性命賭上詛咒」發毒誓,強調自己絕對清白,指控一切都是抹黑。直到檢方介入調查,順藤摸瓜查出14年前其對女書記官下的毒手,蔡男才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一審遭判處1年6月與1年,合併執行2年2月,蔡男仍堅稱無罪並上訴。高等法院判決於24日出爐,高院法官認為,蔡明宏身為資深法官,理應具備高度法律素養與道德操守,卻利用權勢地位滿足私慾,對後輩女性造成長久難以抹滅的陰影,一審量刑未能充分評價其「知法犯法」與「犯後狡辯」的惡劣態度,因此撤銷原判決,將兩罪刑期分別提高至2年10月與1年10月,合併應執行3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
獨/高金枝掌司法院秘書長只欠東風 擁高、反高打成一片殃及無辜
即將屆齡70歲退休的高等法院院長高金枝,經本刊在1月20日獨家披露內定為司法院秘書長人選後,引來司法界反高派和擁高派連日透過媒體爆料廝殺,雙方或翻舊帳指責對方不堪大任,或操作政治立場鞏固己方論點,戰況激烈還殃及無辜,讓外界嘆為觀止,其實高金枝就任司法院秘書長似乎只欠東風。不管高金枝出路為何,她需要反省的是,以其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畢業的學歷,不但榮登司法官訓練所第18期金榜,還有多年審判及行政經驗,為何竟能對於幼子一度重病的法官口不擇言,何況這位法官還是審判品質及結案速度俱佳。這恐怕不能以她向來直來直往、無差別發言的個性所能卸責,根本原因在於她缺乏對人應有的尊重和溫度,如果對法官同事都這樣,外界就很難想像以往她在審判台上對當事人,又會是怎樣的態度。其次,高院經常喊辦公廳舍不足,卻能撥辦公室給退休的前高院院長李彥文,理由是李目前是司法院民事訴訟法研修委員會召集人,有承擔修法的重責大任,依內規彈性撥用並未違法。平心而論,李彥文在民事審判的造詣有目共睹,問題是司法院研修的法律不少,也沒聽說哪一位負責的優遇或退休大法官,享此尊榮待遇,至於參與修法的學者就更不用說,此點高院無法自圓其說。司法院發函,指約聘書記官可以開庭製作筆錄,引發爭議。(圖/翻攝Dcard)現在讓審判界公認最無辜的是曾遭高金枝言語霸凌的那位高院法官,明明當初已放棄申訴,竟因兩派相爭被當成棋子推上火線,還重提孩子生病的往事,情以何堪。至於在法官論壇上放話,揚言要告發高金枝撥給李彥文辦公室、已涉嫌貪污的匿名法官,各界也在等待這位法官何時發揮道德勇氣,挺身而出,讓真理愈辯愈明。不過如果接掌司法院秘書長的不是高金枝,在目前司法界內、甚至退休司法官中,是否有人更適合,也值得討論,有些望重司法界者,或許視立法院備詢為畏途,寧願素其位而行、不願乎其外。當然也有積極爭取此一職位者,已浮出檯面,至於是否適任,或比高金枝的問題來得更大,自有公斷。撇開司法院秘書長花落誰家的爭議不談,目前對司法影響最大的事情,莫過於人力問題,現在又以新北地院書記官職缺最為嚴重,去年底就傳出該院缺額71個書記官,正取填志願的時候只有6個人,受訓時還有4個說不會來。現在新的一年開始了,卻不見司法院和高等法院有何精進作為。司法院雖在1月15日發函高院,再由高院在1月19日轉發各地方法院,允許約聘書記官可以開庭製作筆錄,可是記錄品質呢?最後還是要其他正職書記官幫忙善後,就算從其他法院臨時調人力支援,也非長久之計,司法院和高院高層應確實檢討和面對問題。民國初年北大校長蔡元培面對層出不窮的學運紛擾,引用白虎通義和詩經名句「殺君馬者道旁兒,民亦勞止,汔可小休。」蔡元培希望領袖人物應體恤民力,不可在群眾狂熱中無限制地透支信任與能力。一百多年後的今天,司法界為了一個五院秘書長職缺,擁高、反高陣營打成一片,「殺君馬者道旁兒,民亦勞止,汔可小休。」這句話現在也適用。
8旬母悶死癱瘓50年兒!二審翻供不認殺人 辯護人主張「加工自殺」
台北市一名80歲劉姓婦人,長年獨自照顧癱瘓、重度身心障礙的兒子超過50年,因擔心自己年老無法再照顧孩子,便於112年5月拿紅包袋塞住兒子口中後將他悶死,一審依殺人罪被判2年6月,並建請特赦。二審昨天(30日)開庭時,老婦多次當庭崩潰痛哭,均由辯護人答辯,否認殺人犯行,主張並非殺人,而是「加工自殺」。回顧此案,劉婦的兒子在出生幾個月後得了肺炎,並因小兒麻痺導致終生癱瘓,劉婦便照顧兒子的生活起居50年,直至112年4月劉婦確診COVID-19,在隔離期間考量自己年事已高、身心狀況惡化,且兒子情況未改善,便在當年5月12日將裝有1萬元的紅包塞進兒子嘴巴,再摀住兒子口鼻使其窒息而亡。113年5月底,一審台北地方法院量處老婦有期徒刑2年6月,並在判決書最後表示「考量被告犯罪的情狀又有顯堪憫恕之處,本院建請總統,考慮依赦免法規定對被告特赦,附此敘明」。案經被告上訴至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114年12月30日二審開庭,公訴檢察官表示,劉姓老婦案發時曾對兒子說出「我先送你走、不要怨嘆」、「一分鐘就好」等語,相關言詞足以顯示具有奪取生命的主觀犯意。檢方強調,台北地檢署當初基於被告認罪,才同意不行國民法官參審,如今被告上訴,就是否定先前認罪內容,推翻一審所認定的犯罪事實,請求法院駁回上訴。高院法官也質疑,被告是否刻意改口,以逃避一審讓國民法官審理的程序。對此,辯護人杜俊謙表示,老婦在偵查期間、一審審理時,長期情緒崩潰、哭泣,案發當下房間裡實際情形僅母子兩人知道,後來老婦心境隨著時間推移慢慢釋懷,才得以陳述多年照顧過程及當天事發經過。辯方認為,老婦沒有故意殺人之犯意,加上兒子長期病痛,過去曾在情緒低落、身體不適時有自殘或撞牆行為,因此老婦是在協助兒子「體面離開」,因此應認定為「加工自殺」,而非殺人。關於法官質疑是否有刻意規避一審國民法官審理的情形,杜俊謙指出,老婦是一名盡責照顧孩子的母親,但並非一名稱職的被告,由於家屬主張案件屬於家庭內部事務,才請求不採國民法官程序,加上檢方於偵查階段提及應坦承犯行,老婦才選擇認罪。此外,原先辯護人曾聲請鑑定老婦是否符合《刑法》第19條所定、無法辨識自身行為違法的情形,但已於此次庭審中當庭撤回。◎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柯文哲律師絕地大反擊! 求法院告發檢察官偽造文書、林欽榮偽證罪
台北地院今(12月17日)審理京華城案,本案目前進入預計為期8天的言詞辯論程序,上午為柯文哲辯護律師鄭深元、蕭奕弘答辯。鄭深元律師當庭請求鈞院向北檢告發檢察官林俊言偽造文書以及時任台北副市長、現任高雄副市長林欽榮偽證罪。鄭深元律師表示,關於隨身碟中的工作紀錄簿excel檔「小沈1500」,根本是檢察官騙票後拼湊的證據,何況工作簿不如病例、銀行單據,內容會有錯誤不能夠當證據,並強調有關於1500萬的金流、時間、金流檢方皆沒有證據,無法證明柯文哲涉犯貪汙罪。此外,鄭深元也表明,檢察官指控,沈慶京指示秘書吳彩仙提領1600萬元後,以1500萬元行賄,但過去檢察官的證據中完全沒有提到沈慶京在2022年每月中平均提款1000萬元,且有回存1000萬元至帳戶,批評檢方證據東拼西湊,迫使法院羈押被告。鄭深元說,柯文哲沒有「踐履賄求」的行為,批評檢察官是因為沒有證據,才會透過媒體渲染,如果證據充足的話,檢察官早就直接辦了,直言檢方是「對自己辦的案件沒有信心才會這樣子做」。鄭深元也舉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貪汙案以及3個前高院法官貪瀆案表示,2案皆是在確定對外公布以後,外界才得知案件全貌。答辯的最後,鄭深元表示為了維護司法的尊嚴,請法院告發偵辦此案的檢察官林俊言涉嫌偽造文書罪,以及對林欽榮告發涉嫌偽證罪。
濫用職權查個資追女性 前高院庭長遭降級、緩起訴1年
前台灣高等法院庭長陳貽男,為了「把妹」,涉嫌冒用高院16股法官承審案件、或不實案件案號,輸入司法院網路系統偷查134筆個資,包括欲追求的同院女法官、女職員或房客、妻子主治醫師在內,事後陳退休並遭監察院彈劾、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決議將陳降2級改敘,陳日前被告發涉嫌偽造文書罪,台北地檢署因陳男認罪,17日給予緩起訴處分1年,命他須向公庫支付12萬元。陳貽男是司法官17期結業,1993年擔任高院法官,2009年9月至2011年9月擔任高院庭長,陳自2009年2月至2011年9月2日止,假借法官職務機會,冒用高院16股法官承審案件、或不實案件案號、自己承審案件案號,輸入司法院單一登入窗口戶役政之電子閘門、公路監理車籍查詢等系統,查詢女法官、房客、醫師等與公務無關的個資資料達134筆,女性達24人。陳在事件爆發後,於2022年1月16日退休。監察院調查發現,陳貽男私下查詢已婚、未婚女法官等人資料,有多人是重複查閱,其中至少有2人是高院女法官。陳貽男於監院約詢時稱,他是因為妻子過世,知道某些女士未婚或無婚姻關係,因好奇心驅使而查詢,並未列印、下載,沒有任何不法利用行為。監院通過陳彈劾案,移送公懲會。公懲會決議將陳降2級改敘。陳貽男因此案在55歲提前退休,還被記大過,除少了退休金近800萬元,年終考績被打丙等,少拿3個半月的考績獎金和年終獎金共63萬3000多元,合計超過860萬元。民眾日前向北檢告發陳貽男涉嫌偽造文書,檢方調查時,陳自白認罪,檢方因他認罪且沒有前科,加上早已退休,不致再犯,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須向公庫支付12萬元。
中高行院長擬由最高行法官簡慧娟接掌 宜蘭、基隆、苗栗三院長將換人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簡稱中高行)等部分一、二院長等司法行政職務將有異動,司法院擬派最高行政法院法官簡慧娟接掌中高行院長,簡慧娟曾任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長、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長等要職,簡慧娟主審過許多重要判決,在行政法界享有盛名,她的夫婿是法務部長鄭銘謙。至於宜蘭地院、基隆地院、苗栗地院院長,則分別由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黃斯偉、李麗珠、黃潔茹接任。簡慧娟在司法院行懲廳長任內,完成公務員懲戒法修正,推動將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改制成懲戒法院,並建立一、二審制度,還推都市計畫審查程序,績效卓著。司法院司法行政廳長高玉舜、憲法法庭書記廳長楊皓清、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處長陳婷玉擬調最高法院辦事法官,司法院刑事廳副廳長擬由高等法院法官顧正德接任,行懲廳副廳長擬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鄭凱文接任,少年及家事廳副廳長擬由新北地院庭長黃繼瑜接任,法官學院主任秘書擬由高院法官汪怡君接任。另外,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徐福晋、林玉珮、王本源、汪梅芬、江翠萍、蔡憲德等6人擬補實。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賴惠慈、黃明發、蔡和憲、胡宏文、邱景芬、林婷立、林庚棟等人調派為高等法院庭長。上述人事案將在6月3日召開的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預料過關可能性極大。
黃子佼 二審與10被害人和解! 為確保配合審判程序「緊急加保50萬+境管」
藝人黃子佼被控在「創意私房」論壇,購買未成年兒少不雅影片, 一審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8月,併科罰金10萬元,上訴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安排與5名被害人調解,都成立調解,2日再進行調節又與5名被害人和解了,但高院法官為了要確保他配合審判程序進行,裁定將他加保50萬元,並限制出境、限制出海,加上先前保證金共85萬元。本案被害人眾多,高院也陸續訂出多次調解庭,此外,5月14日將再傳訊黃子佼。如果黃子佼與多位被害人成立調解,有可影響二審量刑輕重,或是爭取緩刑、免入獄執行。此外一審將12名身分不明、沒有報案的未成年被害人、586個性影像檔案退回檢方,但檢方認為,黃持有這12名被害人的性影像,與前案具有法律上一罪關係,移請高院併辦審理。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獨/搶救台商鄭文逸連兩敗 聲請評鑑最高法官和續行審判都遭駁回
台商鄭文逸炒作大同公司股票,狠撈12億5717萬多元,最高法院去年7月維持高等法院見解,重判13年6月徒刑,鄭文逸遭拘提到案,發監執行。不過律師界和司法界盛傳鄭文逸入獄後,除了透過媒體造勢喊冤,「律師團也同步展開會外賽、如同搶救雷恩大兵」,除了劍指當初判決鄭文逸有罪確定的最高法院受命法官江翠萍等人,把江送請法官評鑑,還聲請最高法院續行審判、停止執行和召開大法庭,不過皆遭法官評鑑委員會及最高法院駁回,鄭文逸及律師團凌厲攻勢為之一挫。在聲請評鑑江翠萍法官的部分,曾被稱人權法官的前最高法院法官的律師錢建榮,及被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罵為側翼的帥哥律師李荃和等人主張,二審重判鄭文逸具有多達至少14處違背法令事由,江翠萍逕依刑事訴訟法第380條規定「無害瑕疵」為由,駁回上訴,侵害其訴訟防禦權,危及正當法律程序;也沒適用增訂刑事訴訟法第211 條之1關於專業法律問題之鑑定程序進行審判;還不顧法律見解歧異,未提案到大法庭討論,因此請求評鑑江翠萍。不過法官評鑑委員會認為,根據法官法規定,法律見解不得據為法官個案評鑑之事由;且憲法第80條明揭法官從事審判僅受法律之拘束,不受其他任何干涉;司法自主性與司法行政監督權之行使,均應以維護審判獨立為目標,不得違反審判獨立原則,因此駁回本案法官評鑑,以免影響審判獨立。其次在聲請續行審判並停止執行及聲請提案大法庭的部分,鄭文逸的律師團陣容也很堅強,包括前最高法院院長吳燦之子吳孟勳、前最高法院庭長陳世淙、前高院法官王國棟等3位律師。律師團主張:原審判決未及適用刑事訴訟法增訂之第211條之1規定進行審判程序,依程序從新原則,應撤銷原審判決發回原審法院更為審判,始能保障聲請人之聽審權。另外,本案有諸多法律爭議,卻未提案召開大法庭,即逕以程序判決駁回聲請人之上訴。此外,復有濫用無害瑕疵理論等嚴重違誤。律師團認為,本件判決係將鄭文逸合法之上訴誤為不合法之無效違法判決,自應回復原訴訟程序繼續審判,並停止執行。最高法院則認為,專業法律問題徵詢意見之制度早為司法實務所運用,且行之有年。此次刑事訴訟法增訂第211條之1規定,難認係新賦予當事人之訴訟法上權益,而應解為是鑑於專家學者就法律爭議所為之法律上意見,並非釐清事實爭議之證據資料,與鑑定(法定證據方法之一)之法律定位及功能有別,從而,刑事訴訟法第211條之1第1項雖於原審宣判後始公布施行,也未違反程序從新原則。此外,鄭文逸以有濫用無害瑕疵原則,侵害其訴訟權,有違憲疑義為由,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憲法審查部分,已於114年3月20日以114年審裁字第297號裁定不受理。最高法院認為,鄭文逸的證券交易法案件,經最高法院以上訴不合法,而判決駁回確定,鄭文逸即無繫屬最高法院案件。卻主張最高法院裁判之法律見解產生歧異,且該聲請歧異提案與聲請繼續審判,兩者互有關聯,而聲請提案予本院刑事大法庭裁判,為法所不許,其聲請亦應一併駁回。
「橘子」遭通緝…調查局網站塞爆 陳佩琪自爆「每天跪地磕頭」:求司法公平審判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遭到裁定延押,雖提抗告但被高院駁回。而他的貼身秘書「橘子」許芷瑜至今滯留海外未到案,遭北檢通緝,調查局「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昨(10日)晚公布通緝資料,結果因瞬間流量過高,導致登入緩慢。對此,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今天也發文,向檢察官和法官喊話:不要看到「柯文哲」就說會逃亡串證。調查局「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公布「橘子」許芷瑜的通緝資料,外傳遭朝聖的網友塞爆,造成網路緩慢。調查局今天澄清,網站沒有當機斷線,但網站後台紀錄顯示昨天深夜11點到午夜,因瞬間流量過高而有登入緩慢狀況,並無遭外力攻擊跡象。「橘子」許芷瑜遭到通緝。(圖/翻攝自法務部調查局)針對柯文哲近日情形,以及調查局發出的通緝新聞,陳佩琪今天在臉書希望檢察官和法官,不論是延押或駁回,請把律師和黨團提出的證據,撥冗看一下,哪裡不合理,請高抬貴手說明一下,不要看到是「柯文哲」,理由也不看,就說會逃亡串證,「他是你們的眼中釘沒錯,但他是國家有權主張自己權利的公民,他也是我結縭35年的先生啊!」陳佩琪表示,自從知道柯文哲身體狀況,現在又被羈押延押、抗告駁回後,她每天向天公跪地磕頭,磕頭觸地,心中默念求檢察官、地院法院、高院法官們,祈求給予一個公平的審判機會,「我不是要你們的施捨和憐憫,我要的是司法對他公平的審判」。
支持合法使用!追緝酒駕誤殺後座乘客 派出所長判無罪
前桃園市八德警分局曾姓副所長2020年為追緝酒駕、拒檢衝撞警車的車輛,連開5槍不慎打死後座楊女,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一、二審都認為情況緊急,符合用槍時機,判決無罪,高院法官甚至直言別「事後諸葛」。桃警重申全力支持員警合法用槍,已升任所長的曾則低調婉拒回應。高院指出,警械使用條例「合理使用槍械」,應以客觀合理標準當判斷依據,身歷其境警察的觀點,而非以「事後諸葛」的角度,尤其案發現場瞬息萬變,若要求警察一定要縝密思考,或以事後結果評價用槍合理性,警察將因擔心事後遭究責而延誤用槍時機,甚至危害到警察人身安全。若要求警察消極執法,則無法立即防止危害,甚至恐威脅到第三人安全,無法有效行使國家任務,因此判決曾警無罪。因一二審皆無罪,依《刑事妥速審判法》,曾警幾乎將獲判無罪確定。桃園市警局對判決表示尊重,將持續協助同仁維護權益,並全力支持員警依法正確使用警械執行職務,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國中割喉案二審開庭!死者父母被乾哥怒瞪 楊母氣哭:盼重判30年以上
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於2023年12月發生一起校園割頸命案,導致楊姓國中生死亡,而犯案的「乾哥」郭姓少年一審判處9年,「乾妹」林姓少女8年。6日二審開庭後,楊男父親發布聲明,盼高院法官可以重判兩人30年以上刑期。楊姓國中生的雙親在議員石一佑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談及6日開庭竟被加害者怒瞪,讓楊父崩潰表示,「我是受害者家屬,居然瞪我」,楊母更怒吼,「你們(郭男)家的環境不好,殺人就可以減刑,哪有這種事情!」直言犯罪的青少年都不用處罰了,憶起兒子無辜慘死,夫妻倆傷心不已。此外,楊父也發布了聲明稿,全文如下:昨天的開庭主要是學校案發現場的師生,有看到驚悚的殺人現況後受到的驚嚇恐慌,夜不能寐造成日後長久的心理傷害,我們從法院端申請調閱學校的輔導紀錄,初步大概知道這些師生幾百小時的記錄從學校調閱出來,因個資法保護,法官會審酌可以讓我們看的方式,再來就是我們受害者的父母也因此受到的心理、生理一生不可磨滅的喪子之痛。而一審法官完全無視此狀況,我們需去透過公正的第三方證明向法官申請做心理衡鑑,確定醫院才可以成為傷害證據,我們受害者在法庭上公開諸多事情才能成為新事證,兒子是新北資優生,國中班排名第二,國中五個學期47個嘉獎優秀的學生,卻沒有受到學校國家的保護,我們要強調的是一審法官一再縱容殺人之心如此強烈的兇手做出輕判,如此先例一開必然會造成學校社會之動盪不安,期望高院的法官能夠公正廉明,重判兩人30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如果輕判,他們出獄後誰能保證他們不會再犯,之前的少事法對這兩殺人犯之處遇都在保護他們,我們所看到的結果就是造成他們更加肆無忌憚,更表示需要帶刀感覺才安全的人,殺人就應該付出最重的代價,我們的社會沒辦法承接惡意凶殘殺人犯回歸社會!近日新聞報導美國一名16歲因槍殺同學,法官希望以成年人的法來重罰他,因此我希望法官也能夠參照美國法官針對他當時殺人時的情況來審視加害者,而非事後的官方表現、官方就醫紀錄、家庭不張以及未成年等因素來衡量他們的刑期,未成年就可以因為一時氣憤就殺人,日後將有更多受害者出現,所以這些都不能當成參考依據。傷心的楊爸謝謝大家
鐵鎚爆頭性侵高雄女師!兇手「逆轉逃死」 被害者夫心碎:只有我的痛苦無期!
高雄左營一名曾經獲得師鐸獎的退休女教師,2014年遭素未謀面的劉姓男子強盜性侵殺害。事後,兇手劉志明因手段兇殘,遭5度判死。但高等法院更4審認為「不符合情節最重大」改判無期徒刑,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於2024年10月4日駁回確定,成為死刑釋憲後首例死囚逃死確定的案件。對此,被害女教師的丈夫、退休教授張介能2日在立法院公聽會表示,法官認為此案「非犯最嚴重之罪」,因此將劉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但他而言「台灣的無期就是有期!」,因此法官的判決其實「是對我的無期痛苦宣判!」劉志明10年前強盜性侵殺害高雄左營陳姓女教師,5度被判死後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對此,被害女教師的丈夫張介能2日在立法院「行使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同意權案」公聽會上表示,公聽會的第2天,就是太太遇害的10周年。10年前的那天,他的妻子到高雄哈囉市場買菜,沒想到卻遲遲未回家,最後他才在車內看到妻子慘不忍睹的遺體。張介能哽咽地說,10年來案件從一審到二審,最後憲法法院第八號釋憲,近日大法官認為此案「非犯最嚴重之罪」,因此最高院改判無期徒刑。他憤怒表示,「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台灣的無期就是有期!卻是對我的無期痛苦宣判!」更讓他無法接受的是,從更一審開始,劉志明身邊就有法律扶助基金會的3名辯護人幫忙,而他卻只有犯罪者保護協會的1人協助。另外,他的妻子被性侵、強盜及殺害,明明車內行車紀錄器有錄下劉志明用鐵鎚敲擊妻子頭部的聲音,也錄下錢包拉鍊被打開、零錢散落的聲音,但法官卻不斷要求他們提出2000元被搶走的證據,感嘆民眾有時都不確定買的東西多少錢,法官竟會要求受害者家屬記住被搶多少,上述兩點讓張介能覺得非常不平等。張介能表示,憲法法院第8號釋憲出爐2個禮拜後,最高院法官判決逆轉,將劉志明改判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且認為劉的犯行「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他質問大法官,「什麼叫最嚴重之罪,請問大法官能解釋嗎?」最後,張介能提醒大法官,「觀期所以,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期望台灣司法不要崩潰,大法官的人格專業就是萬民所依賴的。」
柯文哲強碰綠色法官!記者問「會怕出不來嗎」反應曝 收押與否最快這時候揭曉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弊案,2日凌晨北院對其裁定無保請回,4日北檢抗告成功,高院撤銷北院裁定,發回更裁,柯文哲今(5日)早9點30分再開羈押庭,強碰過去曾被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指控「自稱綠色法官」的呂政燁。對此,柯文哲9時許現身北院,面對媒體疑問「會怕出不來嗎?」他微笑著不發一語走進北院,最快午後揭曉柯是否遭收押。高院昨晚根據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及朱亞虎的供述、證人邵琇珮的證述、朱亞虎與應曉薇的對話記錄,以及柯文哲被扣案的隨身物品內容,裁定撤銷柯文哲無保請回,認為有必要查明柯文哲有無積極介入京華城案,以及實際情況是否真如柯所供述:「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高院法官認為,無保請回的裁定未綜合考量檢察官提出的全部事證,且認定檢察官沒釋明柯犯罪嫌疑重大,此舉並不妥適,因此昨裁定撤銷無保請回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台北地院昨晚約7時許收到高院送回的卷證,據悉將交由強制處分庭值班法官、過去被「台灣曼德拉」施明德指控「自稱綠色法官」的呂政燁承審,並預計於今早9時30分在北院第15法庭開庭,最快午後揭曉柯是否遭收押。對此,呂政燁隊此前回應:「沒遇過,不知道該怎麼說,有關程序與案件部分,今天開庭會一併處理,相關訊息會由行政庭長發布。」
柯文哲委任「王牌律師」鄭深元 曾遭美魔女控傳A片告白、用腳性騷獲不起訴
針對京華城容積率飆增弊案,北檢與廉政署合作,30日一早兵分多路,前往前台北市長、現任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金山南路二段住處,以及位於台玻大樓的辦公室等地搜索。柯文哲上午11時53分在前特偵組檢察官、律師鄭深元陪同下現身,還表示「我非常坦蕩。」有媒體指出,柯文哲的委任律師鄭深元,雖然在業內名聲響亮有「王牌律師」之稱,不過他4年前確曾爆出遭美魔女指控「用腳性騷擾」而提告,但因已超過告訴期間,獲檢方不起訴處分。北市京華城容積弊案狂燒,台北地檢署偕同廉政署30日帶著辦案人員到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住處及「台玻大樓」辦公室、民眾黨中央黨部、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住處等地進行搜索。經4小時多的搜索後,柯文哲在律師鄭深元陪同下在家門外受訪,強調:「我非常坦蕩,我知道我沒問題,希望執政當局要清楚說明,今天是有什麼證據執行這個動作。」柯文哲在受訪後上車轉往廉政署接受訊問,柯文哲妻子陳佩琪隨後也抵達廉政署,而30日約中午11時56分,柯文哲的另名委任律師陸正義抵達廉政署。據《中天新聞網》報導,柯文哲的2位委任律師之中,以有「王牌律師」之稱的鄭深元較受到外界矚目。鄭深元是法官40期結業,過去曾任台南、台北黑金專組檢察官及前特偵組檢察官,曾偵辦過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關說案,於2014年轉任律師後,在法律界名聲響亮,有「王牌律師」之稱。不過在2020年間,鄭深元曾遭週刊爆料,一名代號為W的美魔女指控2016年有案件要委託律師幫忙,找上了鄭深元的律師事務所。當時鄭雖然把W的案子傳介給事務所內的律師,對她僅提供法律諮詢,但兩人見面後,鄭深元時常透過通訊軟體,傳一些鹹濕文字跟A片網址給她,還會在見面時對她毛手毛腳,連兩人見面喝咖啡討論事情時,鄭的腳還曾在桌下勾過W,嚇得她封鎖鄭,並對媒體爆料這件事。2020年間,鄭深元曾遭週刊爆料,一名代號為W的美魔女稱鄭「用腳性騷擾」而向他提告,但因已超過告訴期間,獲檢方不起訴處分。(圖/報系資料照片)當時W女還向週刊提供兩人私訊截圖,對話中可發現鄭深元多次傳送成人網站連結給W女,並問她:「妳覺得這算猥褻嗎」;並曾私訊給她告白「我想念妳的胸部」、「我一定要抱著妳入睡」等話語,讓W女不勝其擾。不過,性騷擾罪屬於告訴乃論,告訴期只有半年,而女子指控的情節發生於2016年,卻到2020年才提告,遠遠超過告訴期間,檢方依法諭令鄭深元不起訴處分。另據《中天新聞網》說法,鄭深元會擔任柯文哲的委任律師,可能是由立委黃國昌牽線,因鄭、黃兩人均為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主要成員之一。加上鄭深元具國際反洗錢師證照及證券、會計相關專業,對涉及會計金流相關案件相當擅長。據稱他曾經手太電掏空案、元大金控結構債案、開發金內線交易案、前總統陳水扁二次金改案及前總統李登輝國安祕帳案、高院法官貪汙案、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收賄案等矚目案件。◎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