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
」 工程 光電板 張文 台南
機車考照去年7.1萬人放鳥! 黑名單新制「缺考1次暫停預約15天」
現行機車考照服務開放民眾線上預約,而去年有高達7.1萬多人預約考照卻「放鳥」占用名額,未到考率24.58%,公路局因此祭出加嚴黑名單制度,原先報考2個月內缺考3次才停權2個月,未來報考後缺席1次就可停權15天、2次停權30天、3次停權60天,採累進停權制,預估1月20日前公告實施。根據交通部公路局統計,110年機車考照預約人數約25.5萬多人,5.7萬人未到考,未到考率約22.42%;111年有34.5萬多人預約,1.9萬人未到考,未到考率約5.77%;112年有35.5萬多人預約,3.3萬人未到考,未到考率9.52%;113年29.5萬多人預約,3.6萬人未到考,未到考率12.35%;114年28.9萬多人預約,7.1萬人未到考,未到考率飆到24.58%。現行機車考照網路預約制度設有「停權機制」,民眾預約考照後如未依約報到應考,且未於考照當日上午7時前完成網路取消者,2個月內累計3次未到考,將暫停預約2個月,暫停期間自最後一次預約日起算,屆滿後系統自動恢復預約權限。為改善缺考率增加的狀況,公路局規劃加嚴黑名單機制,改採累進停權制,民眾預約報考機車考照後,第1次未報到將停權15日,第2次未到暫停30日,第3次則為60日。公路局也舉例,假設有人1月15日預約考照但未報到,第1次未報到,依新制暫停預約15日,直到1月31日才可再次預約。若該民眾2月5日重新預約但又未報到,屬第2次未報到,暫停預約30日,等到3月8日方可再預約;如第3次仍未報到,則暫停60日。要是該民眾任一次暫停期滿,預約並應考取得駕照,則暫停考照紀錄歸零。除此之外,公路局也提出,現行網路預約報名於考照日30天前開始預約,開放至考照日前7日24時截止,未來將調整為「開放至考照日前3日24時截止」,縮短民眾預約與考試間隔時間,降低臨時取消情形,也就是說,可預約天數將由23天延長為27天。公路局未來也將簡化機車預約考照的取消方式,統一採網路取消作業,民眾如無法應考,最遲要在考照當日上午7時前於監理服務網自行取消預約,不會計入未報到紀錄。另外,機車考照筆試自1月30日起,將全面取消是非題,改為50題選擇題。公路局說,目前已完成「預約考照貼心提醒事項」修正作業,預計於115年1月20日前配合監理服務網系統更新後正式公告實施,屆時網站公告及預約頁面將同步更新提醒文字,讓民眾能瞭解新制規定。
突遭追回租屋補助近5萬!她崩潰喊「比年終還多」 一票人都遇到
租屋族要注意了!最近有不少民眾收到相關公文,被要求把過去已領取的租屋補助繳回,有人直接被追3年的錢,總額約4萬多元,還有人一次就必須還近5萬元。文章一出,讓許多網友忍不住感嘆,「以為自己有省到房租,結果只是跟未來的自己借錢」、「我被追討11萬多,我去哪生錢啊?」一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分享,近日自己被追討租屋補助的錢,且一次就遭追回3年的份,而從她PO出的公文內容來看,上面寫著「依據『三百億中央擴大租屋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經查申請資料及稅務資料,因租賃建物無住家用稅率,及登記主要用途含有『住』、『農舍』、『套房』、『公寓』或『宿舍』字樣,不符合作業規定,須撤銷補助並要求繳回溢領金額」。另一名網友則抱怨,近期很多人都有收到公文,「要還快5萬元的錢……要過年的心情都沒有了,年終都沒這麼多,超氣!」相關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也紛紛留言道,「補助審核過了再討回,神操作」、「被討兩年份,申訴沒有用,溢領期間以為自己有省到房租,結果只是跟未來的自己借錢」、「很多房東給申請租屋補助都會提高租金,啊他自己如果有逃漏稅查核後,我們補助又被追回,那漲屁租金」、「我被追討11萬多,我去哪生錢啊」、「2年前也遇到一樣的事,溢領繳回3萬多,說什麼查無住家用稅率」、「2023年也被討回10個月的租補,是用電話通知我的,叫我在幾天內要還清2萬多,否則會被凍結帳號,還以為是詐騙電話,結果查了後發現確實是政府單位打來的電話」。也有人說到,「可以去申請分期!我們也是這樣,而且他分期沒有繳款單,只有給你帳號跟總額,要自己算1個月要匯款多少,匯款紀錄都要收著」、「如果你還留有當初的居住事實證明的話,可以申訴看看,我那時候有被這項駁回申請,附上跟房東的對話和繳費紀錄(租金+水電費)等等照片,專員就給我過了」。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去年9月曾指出,租金補貼111年至114年溢領金額逾5.8億元,半數尚未完成追討,而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主動調取資料確認比對,皆已通知申請人必須繳回溢領款項,對於溢領者均積極持續進行追回作業。國土署表示,租金補貼出現溢領原因,包括申請人資格變動,例如取得自有住宅、租約提前終止、自願放棄補貼、申請人死亡等因素所造成;為防止溢領情形發生,國土署已透過強化勾稽查核機制、跨部會資料比對等措施,運用大數據分析並與地方政府共同合作,以完善租金補貼審查及追繳作業。
稅欠費逾430萬拒不清償! 塑膠公司負責人遭拘提深夜裁定管收
台南市某塑膠公司長期滯欠多項公法費用,累積金額高達新台幣430萬5,897元,包含民國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107年至112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費,以及106年至111年度勞工保險費,另有106、107及109至111年度的勞工退休金費用未繳。相關案件經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等機關移送後,交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惟義務人始終未積極履行清償責任。行政執行官調查指出,63歲蔡姓男子為該公司負責人,在106年至113年間,其個人帳戶累計支出金額高達4億3千餘萬元,但卻從未優先用於清償公司所滯欠的稅捐與保險費用。更引人注意的是,該公司於105年至114年間仍持續有營業行為,總銷售額超過3億元。即便蔡男辯稱部分貨款未實際收回,但經查證後,實際入帳金額仍高達1億6千餘萬元,明顯具備清償能力,卻刻意未履行法定義務。台南分署於1月14日上午依法將蔡男拘提到案,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認定,其行為已符合多項管收要件,包括「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卻故意不履行」、「顯有逃匿之虞」,以及「對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情事」。基於上述事實,台南分署隨即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院當日晚間開庭審理後,於7點10分裁定准予管收,蔡男隨即被解送至管收所。行政執行署強調,對於惡意欠稅、欠費且具清償能力卻刻意規避者,將持續依法強力執行,以維護國家財政及勞工、被保險人權益,並呼籲企業負責人切勿心存僥倖。
宜縣府「拒撥款承包商」二行工程延宕 林茂盛遭痛批阻羅東發展
宜蘭縣政府為整合溪南地區行政資源、帶動羅東鎮發展,規畫興建宜蘭縣第二行政中心,民國109年7月開工,原定112年1月完工,但工程不僅因新冠疫情延宕,縣府還拒撥款給承包商,致工程因「人禍」再拖半年,代理縣長林茂盛歷經縣府祕書長、副縣長等要職,卻未改變工程拖延至今的情形,縣議員痛批縣府執行不力,阻礙精華地段再利用,害羅東鎮發展「倒退嚕」。第二行政中心位於五結鄉,緊鄰羅東鎮,是地下2層、地上6層的聯合辦公大樓,規畫容納羅東鎮警政、消防、地政、戶政、財稅、國稅等機關,待各機關進駐後,原址將活化再利用。不過因預算不足等因素,廠商投標意願低而流標9次,直到第10次以14.3億元完成招標,109年7月開工後,因增加室內裝修、機電設備及物價指數調整,計畫總經費一路修正至23.5億元。111年1月縣長林姿妙涉貪案爆發,同年8月林姿妙等多名官員遭起訴,第二行政中心的承包商也因疫情影響施工進度,向縣府申請展延工期,但縣府不敢決定,後續又延遲付款,就有議員在議會質詢時,指承包商反映,縣府未按進度給付的工程經費高達2.5億元,工程被迫暫停施工。被視為林姿妙左右手的林茂盛,111年底從祕書長陞任副縣長,對第二行政中心案開過數次會議,但工程進度始終未回歸正常,承包商因縣府遲未撥工程款,發函縣府要求終止契約、賠償損失,後續縣府撥付工程款給承包商,工程才復工。縣府建設處坦言,疫情影響工程約2年半,而未給付承包商工程款,承包商暫停施工約半年。民進黨縣議員謝家倫痛批,二行延宕已嚴重阻礙羅東市中心未來開發,如羅東警分局無法遷移,就卡住整塊核心土地再利用的計畫,導致交通、停車、商業與環境改善全部停擺,「民眾洽公還是得東跑西跑,原本集中辦公可以帶來的效益全部落空。」謝家倫質疑,工程一拖再拖,主體結構至今未完成,各單位今年底恐怕也不可能進駐,縣府到底有沒有在督工?羅東民眾普遍認為,二行是牽動羅東整體都市更新與公共服務布局的關鍵節點,但縣府執行不力,林茂盛讓羅東發展被「卡在半空中」,恐害羅東錯過活絡機會,實在令人感到遺憾。
世界級竹林驚傳火燒山!雲林草嶺石壁陷火海 直升機灑水急救
雲林縣古坑鄉草嶺村石壁山區12日清晨驚傳火燒山意外,起火地點位於石壁飯店後方山林,該區不僅是重要的自然林地,更於2024年獲得世界竹組織(World Bamboo Organization, WBO)認證為「世界竹地標」,消息一出引發地方高度關注,火勢在山區地形與乾燥氣候影響下迅速延燒,至今初估已燒毀約5公頃林地,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雲林縣消防局指出,12日清晨7時49分,草嶺分隊接獲民眾通報,指石壁飯店後方山林冒出大量濃煙,隨即派員前往處理,12日火勢一度控制,約燒毀1公頃林地,未料13日清晨火勢再度擴大。消防局於早上6時40分加派草嶺分隊4輛消防車、4名人員進入山區滅火,同時動員義勇消防人員開闢防火通道,防止火勢持續蔓延。由於山區道路狹窄、取水不易,消防局也緊急從斗六市消防局公園分隊調派3輛消防車、6名人員上山支援,單程車程即需近50分鐘,消防局長林文山表示,為提升滅火效率,空中勤務總隊直升機於早上7時22分自高雄起飛支援,並由消防局派出3名人員前往斗六與古坑交界的湖山水庫,協助直升機吊掛水袋取水。空勤總隊直升機於8時20分抵達石壁山區進行空中灑水作業,但受限於油料與續航力,完成2至3架次後即返航,後續由消防署調度其他直升機接續支援,截至目前火勢仍在控制中,相關單位持續戒備。草嶺石壁地區以茂密竹林與自然景觀聞名,近年雲林縣政府積極推動「草嶺石壁森林療癒基地」,自民國111年起推出「森林療癒季」,以竹林為核心,結合健康促進、環境教育與慢旅行,吸引大量遊客。
視察捷運中和光復線新北市段規劃 侯友宜:可行性研究拚年中送審
新北市政府積極推動軌道建設,新北市長侯友宜今(6)日赴秀朗橋站了解中和光復線新北市段(中和公館線)路線規劃及推動進度,他表示,中和公館線由秀朗橋站銜接至臺北市公館,對中永和地區是極為重要的黃金捷運路線,可有效紓緩福和橋、中正橋交通需求及節省民眾通勤時間,市府力拚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於今(115)年年中提報中央審議,滿足地方需求。侯友宜指出,中和光復線早期規劃為捷運南北線,後因故停止推動。為因應中永和居民的期盼,市府以南北線為基礎,重新規劃推動「中和公館線」,於111年獲交通部同意、112年底與臺北市達成路線延伸至臺北市光復南路國父紀念館的共識,更名為「中和光復線」。隨後,雙北市府於113年達成兩階段推動共識,並優先辦理中和光復線新北市段(中和公館線)可行性研究作業。侯友宜說,市府去年正式啟動中和光復線新北市段(中和公館線)可行性研究,目前已完成期中報告,中和光復線全長約 8公里,採中運量捷運系統,全線以地下型式興建。其中,中和公館線起站自新北環狀線秀朗橋站至松山新店線公館站,路線長約3.1公里,規劃設置秀朗橋站(C01)、鄰近成功路與得和路口(C02)、環河東路與福和橋路口附近(C03)及公館站(C04)4座車站。侯友宜指出,目前秀朗橋站已預留銜接中和公館線的地下連通道空間,並規劃使用環狀線十四張機廠作為捷運維修基地,另考量新北市境內沿線多為高齡公寓,規劃以捷運聯合開發方式取得捷運站出入口所需用地,將共構捷運開發大樓與地主、居民共榮共好。市府後續將依現行規劃內容辦理說明會,整合地方意見,全力朝年中把可行性研究報告送審的目標邁進,盼未來完工後有效打通中永和至臺北市的交通瓶頸,並帶動沿線區域發展。
對岸軍演未歇海委高官辦惜別趴惹議 張忠龍澄清屬公務行程
中共解放軍日前對台展開環台軍演期間,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被爆出與多名海巡高層於高級飯店餐敘,引發外界質疑時機不當、觀感不佳。兼任海巡署長的海委會副主委張忠龍今(5)日出面說明,強調相關行程屬公務安排,並非外界所指的飲宴活動,相關決定皆經評估後才進行。本刊《CTWANT》報導指出,中共解放軍於2025年12月29日至31日對台展開「正義使命-2025」環台軍事演習,台海情勢一度高度緊張;然而軍演尚未完全結束之際,管碧玲卻被揭露與多名海巡高層官員於高雄一間五星級飯店餐敘。由於時間點敏感,相關行程曝光後引發輿論抨擊,管碧玲事後也多次公開致歉,並說明未能顧及社會觀感。面對外界批評質疑餐敘時機點敏感引起負面觀感,張忠龍首先指出,管碧玲一向行事嚴謹、體恤部屬,相關行程原本即屬既定公務安排。針對外界質疑軍演尚未完全結束即進行餐敘,他說明,12月30日晚間6時左右,中共海警船與軍艦已全數離開台灣限制水域,當晚9時半經整體情勢評估後,才由他建議管碧玲照常進行會議,並非輕忽當下的安全情勢。張忠龍澄清,該次聚餐為公務行程的一部分,並無外界所傳的飲酒、唱歌等情事。他強調,所有相關動態皆在海巡署與海委會的掌握之中,經評估後所作出的判斷都是正確的,也顯示海巡團隊對周邊海域情勢具有充分掌控能力。至於經費來源,張忠龍說明,相關支出由主委特支費支付,金額約7萬餘元,符合政府相關規定;聚餐時間為12月31日中午,當時中共已對外宣稱東部戰區演訓「取得成果」。他也補充,自民國111年至今,海巡署已因應7次中共軍演,始終展現高度紀律、效率與專業,呼籲國人對海巡及國軍維護台灣周邊海域安全的能力保持信心。
中市府三大政策保障原民居住權 提高租金、修繕補助與社宅原民戶
台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今(5)日指出,7年來積極推動多元住宅支持政策,包括加碼原住民租金補助、保障社會住宅原民戶比率及原民老舊住宅修繕補助等三大政策,用實際行動改善原住民族居住環境與生活品質。原民會說明,市府自110年起將原住民族租屋補助期間由原先6個月延長至12個月,並於113年起將補助金額由每月4,000元提高至5,000元,大幅減輕原民家庭租屋負擔,此舉讓更多原住民在外就學、就業時,能獲得穩定的居住支持。原民會指出,在社會住宅配置方面,台中市社會住宅申請持續納入原住民族為優先保障對象,並逐步提高原民戶比率,以因應原民家庭在都市地區的實際需求,縮短居住資源落差。自市長盧秀燕上任以來,中市社會住宅原住民實際入住比例從早期不到5%,逐年穩定增加,自111年起即已超過5%,112年至114年間平均接近8%。114年族人入住社宅中,以西屯國安1期比例最高,約有7.69%,顯見社宅政策已逐步回應原民家庭的實際需求。此外,原民會表示,建購修繕補助方面,市府與中央協力推動住宅建購及修繕補助,針對低收入、中低收入及一般原住民家庭,提供不同額度的補助方案。原先建購補助每戶最高20萬元、修繕補助每戶最高10萬元,自114年度起分別調增至24萬元與22萬元,補助力道大幅提升。自111年至今,市府已投入補助總額達4,496萬元,累計共有255戶原民家庭受惠,協助改善老舊住宅結構、提升居住安全與品質。原民會強調,居住權是原住民族基本生活條件之一,市府未來也將依照部落實際需求與住宅型態,滾動檢討與優化相關政策,確保每一位原住民都能在台中安心築家,共同邁向永續共榮的未來。
自宅加裝太陽能光電板變「增建」要課房屋稅?稅務局給答案
為推廣再生能源利用,增進能源多元化,改善能源結構,再生能源受到政府的重視及推動,架設太陽能光電板發電已成為潮流,但裝設太陽能光電板是否需課徵房屋稅,仍有許多民眾不清楚。 雲林縣稅務局說明,有頂蓋、樑柱或牆壁的房屋,大多會增加房屋的使用價值,就應課徵房屋稅。如僅以支柱直接支撐太陽能光電板,未於太陽能光電板上方或下方以建材舖設頂蓋,且未設有門窗、牆壁及其他裝備之太陽能光電設施,依財政部發布解釋令,自111年7月起,非屬房屋稅課徵範圍。 稅務局提醒,民眾裝設太陽能光電板時,如有以建材鋪設頂蓋或設有門窗及牆壁等情形,應於建造完成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以免經查獲補稅及處罰。
台灣中油重申:三接工程招標均依法辦理 全力配合司法機關調查 籲請外界勿擅行臆測
有關23日媒體報導質疑台灣中油公司「觀塘接收站外推方案之外廓防波堤新建工程」(三接二期工程)採購案修正招標公告是為特定廠商開後門,台灣中油嚴正澄清,於三接二期工程採購案公告招標期間,因潛在投標廠商宏華營造公司提出疑義要求釋疑,嗣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函釋,並經審慎評估後修正招標公告,台灣中油公司招標過程均嚴格遵守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程序公開透明,絕無報載護航特定廠商東丕公司團隊,籲請外界勿擅行臆測,影響台灣中油聲譽及權益。 台灣中油表示,三接二期工程採購案於111年4月29日第一次公告,期間因潛在投標廠商宏華營造公司於5月13日就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等規定提出疑義要求釋疑,台灣中油依據工程會98年3月27日工程企字第09800055650號函釋處理方式及105年4月8日修訂之「投標須知範本」,於111年6月15日辦理第一次修正公告,增訂工程說明書第14.3.3條,明確規範三接二期工程採購案若決標金額高於廠商依營造業法所規定的承攬造價限額時,將決標予該廠商並通知營造業法主管機關。三接二期工程採購案的投標廠商均無此情形,台灣中油絕無報載護航特定廠商東丕公司團隊。此外,前揭採購案修正公告期間,並無廠商提出異議。 台灣中油重申,對於今日媒體報導所述與事實不符等情事,期盼媒體勿擅行臆測、代司法機關發言。對於經過證實為惡意損害公司聲譽的行為,將採取適當法律途徑,以正視聽並維護公司權益及聲譽。台灣中油仍全力配合司法機關所有調查作為,並嚴守「偵查不公開」的規範,靜候調查結果,以利釐清所有案情。
張文身世曝光家境不差卻走向極端 自編酒駕斷軍旅失聯家人多年
震驚社會的台北車站、南西商圈隨機殺人案持續引發關注,凶嫌張文在犯案後墜樓身亡,其成長背景與過往經歷也逐漸被警方與外界拼湊出輪廓,與外界想像不同,張文並非出身弱勢家庭,反而來自桃園市楊梅區一個經濟條件尚稱穩定的家庭,父親為工程師母親任職工廠會計,家境並不拮据。良好的物質條件並未替張文帶來穩定的人生,警方調查指出,張文自小性格叛逆與家人關係長期緊張,尤其父親管教方式相當嚴厲,讓他難以適應,家庭衝突也逐漸累積,與哥哥之間的感情同樣疏離,兄弟已長達5年未曾見,面張文本人更在2年多前與家中完全斷聯,家人只能透過零星的金流紀錄,勉強掌握他的生活動向。張文過去曾投身軍旅,是空軍的自願役士兵,但這段經歷並未成為他人生的轉捩點,警方指出,他在民國111年間涉嫌自導自演酒駕事件,最終遭到軍方汰除,提前結束軍中生涯,離開軍隊後,張文行蹤更加飄忽,未再返回家中與社會的連結也愈發薄弱。值得注意的是,家屬與警方皆提到,張文對槍械及軍事裝備有高度興趣,警方研判,這樣的偏好可能與他在犯案時使用煙霧彈等手法有關,但是否屬於動機的一環,仍有待進一步釐清,由於張文身亡後,警方並未尋獲其手機,也沒有發現外傳的筆記本,關於他犯案前的心理狀態與真正動機依舊成謎。目前警方僅在張文投宿的旅館內找到兩台平板電腦,正等待破解密碼並進行數位鑑識,希望能從中發現其社群帳號、通聯紀錄或其他關鍵線索,還原他犯案前的思考軌跡。
張文身世曝光!家境不錯卻長年與家人疏離 任空軍志願役自導自演酒駕遭汰除
凶嫌張文昨(19日)在台北車站及中山南西商圈犯下隨機殺人案釀4死(含嫌犯)、9傷,事後警方發現其住處位於桃園市楊梅區,父親則為工程師、母親任職工廠會計,家庭經濟狀況還算不錯。然而,張嫌自幼個性叛逆,與家人互動不睦。警方昨日將張嫌父母帶回偵訊,雙親表示他已超過2年未返家,哥哥更是已有5年未曾見過他。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警方了解,張嫌父親長期採取較為嚴格的管教方式,使張嫌從小難以接受,兄弟之間的感情亦不融洽。相較之下,張嫌對槍械及相關軍事設備表現出高度興趣,警方研判,這可能與他利用煙霧彈犯案的手法有所關聯。張嫌過去曾是空軍志願役士兵,但在民國111年間涉嫌自導自演酒駕事件,隨後遭軍方汰除。此後多年未再返家,家人僅能透過金流紀錄掌握其行蹤。張嫌昨日墜樓身亡後,警方並未尋獲他的手機,也未發現外傳所稱的筆記本,因此目前仍無法釐清其犯案動機。警方僅在他投宿的旅館內找到2台平板電腦,將待破解密碼並進行數位鑑識後,才能確認其中內容,並查明是否留有社群帳號或其他可供追查的線索。檢方昨晚指示將張嫌遺體移置台北市殯葬管理處懷愛館,預計於今(20日)進行相驗,並持續針對其行凶動機與目的展開調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台北恐攻案釀4死!嫌犯張文曾任志願役 鄰居坦言「他自小乖巧」
台北市19日傍晚發生重大恐怖攻擊事件,釀成4死9傷慘劇。行兇男子為27歲的張文,籍貫桃園楊梅,案發時先在台北車站M7出口投擲多顆煙霧彈,期間一名上前制止的民眾遭其持刀砍殺,當場死亡。張文隨後持長刀移動至中山捷運站附近,持續對路人展開隨機攻擊,期間再度使用煙霧彈製造混亂,並闖入誠品生活南西店內砍人。事件最終以張文墜樓身亡告終,警方統計目前已知造成4人死亡(包含張文)、9人受傷。據了解,張文為桃園市楊梅區居民。警方表示,案發後已持搜索票前往其住家搜索,確認是否藏有煙霧彈等違禁品。張文父母當時已前往台北配合調查,未在住處內。鄰居受訪時指出,張家已在當地居住逾30年,平時較少與鄰里互動,「張文自小乖巧,但鮮少與人熟識。」張文背景也引起外界關注。據了解,張文曾服志願役軍人,後於民國111年間因酒駕行為遭國軍汰除。離營後,他仍具備教育召集義務。檢方指出,張文遷移戶籍後未依法申報,導致2024年11月25日送達的教育召集令未能通知到案,因此涉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罪嫌。桃園地檢署遂於2025年7月11日對張文發布通緝,當時已列為追緝對象。警方目前正進一步釐清其行凶動機,並調查其是否有預謀規劃此次攻擊行動。
合庫台大分行行員外出收款「搞丟387萬元」 金管會重罰600萬元
金管會通過對合庫銀行違反法令之裁罰處分案。該行行員行外收付款項機制及行員差勤控管之查核機制,核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其授權訂定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下稱內控內稽辦法)第3條第1項、第8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爰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新臺幣600萬元罰鍰。 金管會表示,該行台大分行行員自111年7月1日至114年5月29日間,執行外出收款作業時,均未依該行規定由2名以上行員共同執行,且未使用可上鎖之手提箱裝置現金,以致運送過程現金387.5萬元遭竊。經查,該行規定行員於簽到後如因公需外出,應於人事差勤管理系統申請外出;惟若屬辦理行外收付款款項等需二人以上同行之情形,現行系統尚無法就單人外出情形進行勾稽或事後查核,致相關控管機制未臻完善。金管會指出,該行稽核人員對行外收付款項作業之查核,僅以書面審核備查簿及外收清單是否合規為主要方式,未建立其他輔助查核機制,致使行員得以事後補齊書面簽核以掩飾實際作業缺失。金管會查出,該行規定運送現金之金額超過30萬元應由2名以上行員共同擔任、並使用可上鎖之手提箱裝置現金及運送過程嚴禁現金無人看管。惟本案行員一人外出收款,以致運送過程現金無人看管,且未使用可上鎖之手提箱裝置現金,將現金袋置於辦公室門口椅子,致遭歹徒竊取裝有現金之手提袋。此外,該行規定員工簽到後公出均應於人事差勤管理系統辦理申請,經簽核後始得離行,惟本案行員未辦理公差手續即赴指定地點收款。該分行未能妥善管理人員外出差勤,致行員一人獨自外出收付款遭竊。金管會發現,該行以資金運送備查簿及外收清單審視外收人員回行後,相關帳務是否確實登帳及分行襄理級人員是否依規向外收客戶照會交易等辦理查核,該分行依規定完成「資金運送備查簿」紙本軌跡,惟覆核人員未能發現外出收付之行員及未實際外出之行員於資金運送備查簿及外收清單上蓋章覆核等之作業與實際情形不合,未確實查證。金管會認定,該行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內控內稽辦法第3條第1項、第8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爰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600萬元罰鍰。
新北第八、第九座哈客館同步啟用 三重・板橋中山雙館亮相 擴大都會客家文化能量
新北第八、九座哈客館同步啟用,都會客家推廣能量大躍進! 新北市政府(15)日迎來客家文化推廣重要里程碑,新北哈客三重館與板橋中山館正式揭牌啟用。新北市侯友宜市長攜手新北市客家事務局劉冠吟局長親自主持啟用儀式,象徵新北都會區新增兩處客家文化聚點。兩座哈客館皆由新北市客家事務局與新北市教育局跨局處合作,分別位於三重明志國中與板橋中山國中,將客家文化觸角延伸至校園,使客家能量自然融入城市生活中。侯友宜市長(左2)與客家事務局劉冠吟局長(右3)及貴賓體驗植物槌染,創作出代表秋收冬藏的槌染作品,展現新北哈客三重館的新氣象。(圖片提供/哈客館)打破文化場域限制,建立更友善的都會客家文化網絡新北市擁有67.2萬客籍人口及55個客屬社團,蘊藏深厚的族群文化基礎。侯友宜市長表示,新北市積極推動「四年五館、八年十館」的「新北哈客館」政策,以建立遍布城市的客家文化聚點為目標。除了新北客家文化園區外,哈客館將作為鄉親交流、語言學習、藝文研習、食農體驗的重要基地,讓都會客家文化更扎根、更生活化。侯市長政績超前達標:八年將累計完成11座哈客館侯市長進一步指出市府推動哈客館的具體成效:自108年起至111年,已陸續完成啟用中和、淡水、新店、新莊及板橋館,隨後於112年及113年分別啟用第6及第7的五股、蘆洲館。根據新北市客家事務局統計,既有的7座哈客館使用情形非常踴躍。其中,中和及五股館每月平均使用人次均超過2,000人,而板橋、新莊館每月平均使用人次亦逾1,000人,成效突出。新北哈客館第八、九館三重、中山館正式啟用,侯友宜市長蒞臨三重館開幕會場致詞,為啟用活動揭開序幕,也代表新北哈客聚點八年十館的目標再往前推進一步。(圖片提供/哈客館)今(114)年第8、9館板橋中山及三重館同步啟用後,客家局更預計於115年建置啟用土城及鶯歌館,8年內累計完成11館,超越「八年十館」的政見目標。地方團體共襄盛舉,以藝文展演迎接全新聚點啟用活動現場氣氛熱烈,特別邀請了明志國中管樂團、啟文幼兒園,以及三重地區客屬社團、美江及紅瓦民族舞蹈團帶來音樂、舞蹈、客語童謠的精采演出,展現跨世代、跨領域共融的客家文化樣貌。同時,貴賓們也參與植物槌染體驗,讓手作工藝走入日常,體驗客家美感與傳統精神。三重啟文幼兒園小朋友透過客語歡迎歌,與侯友宜市長及貴賓共舞,歡迎市民朋友一起來到新北哈客三重館作客。(圖片提供/哈客館)串聯都會與校園,雙館落成打造永續文化路徑哈客三重館及中山館兩館設計獨具巧思:三重館強調現代感與靈活性,設有可啟動亮燈的入口招牌、滑動式黑板及多媒體設備,室內以大面玻璃鏡、六角型燈管及可自由組合的幾何桌椅,大幅提升空間利用效率。中山館則以典雅的藍染意象為核心,入口前設有「新北愛學客」主題文化牆,搭配木格柵招牌;室內天花板以藍染布條柔和妝點,佐以大片鏡面與柔和燈光,打造出優雅且現代的共學環境。客家局劉冠吟局長指出,客家文化推廣不只是場域的建置,更是以空間作為媒介,讓人們「願意到來、願意留下、願意說客家話」,形成文化能量的持續循環。而隨著第九座哈客館的啟用,新北市朝向完整都會客家文化推廣更邁進了一大步,讓更多行政區都能成為客家文化延伸據點。新聞聯絡:陳詩涵小姐(02)2960-3456 #6008,0921-533-885資料詳洽:綜合規劃科許正昌科長 (02)29603456#6004,0988-685-182 綜合規劃科 謝淑萍辦事員(02)29603456#6011持續關注新北客家局FB、IG掌握最新活動訊息。新北市客家局FB:https://www.facebook.com/ntpchakka/新北市客家局IG:https://www.instagram.com/ntpc_hakka/
海科館前館長涉霸凌、違法進用姻親 遭監察院彈劾
監察院今(15)日發新聞稿表示,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下稱海科館)前館長陳素芬於館長任內,對同仁有職場霸凌行為,另明知廖女為其二親等姻親仍進用為臨時人員,並於核定廖女之考核、敘獎及其本人之敘獎均未自行迴避,核有違失。監察院於114年12月2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浦忠成、張菊芳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指出,本件(114年劾字第27號彈劾案)已於114年12月15日公告彈劾案文及其審查決定書。審查委員施錦芳附具決定不成立理由略以,教育部已調整陳員職務,並予一大過懲處,懲處處分應已足夠。監察院表示,被彈劾人於館長任內,對同仁採霸凌式管理行為,且情緒控管能力不足等,經教育部職場霸凌防治及申訴處理專案小組調查後,認定其行為構成職場霸凌,監察院調查後亦認定其行為已符合教育部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作業要點第3點所稱之職場霸凌。監察院再指,被彈劾人明知廖女為其二親等姻親,仍進用為臨時人員,違反教育部所屬機構作業基金進用編制外人員實施原則第6點(二)、海科館臨時人員管理要點第7點(三)、海科館臨時人員勞動契約第7點第1項明定「機關(構)首長不得進用三親等以內之姻親」之規定。監察院提到,被彈劾人於111年至113年間,核定其關係人廖女之考核、敘獎,及其本人之敘獎均未自行迴避,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利衝法)第6條第l項規定,經監察院裁罰新臺幣50萬元。監察院表示,綜上,被彈劾人陳素芬身為海科館之首長,其權威性、貶抑性之管理風格,以及情緒控管能力不足,造成館內員工身心長期承受高度壓力且士氣低落,並呈現敵意且不友善的工作環境;又明知廖女為其二親等姻親,仍違法進用為臨時人員,並於核定廖女之考核、敘獎及其本人之敘獎均未自行迴避,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7條、利衝法第6條第1項及第12條規定,核有違失,且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爰依法提案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全民資料庫2/獨立監管機關「個資會」將成軍 制度框架藏三大風險
憲法法庭於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中,要求政府三年內完成修法,除規範健保資料蒐用規範,也要求補強《個資法》及相關法律缺乏的獨立監督機制。立院今(2025)年10月17日三讀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修正案,成立「個資保護委員會」(個資會),並要求各機關設置「個資保護長」,盼從結構上強化資料治理。不過,由於個資會僅為三級機關、個資保護長也由各政府機關自行指派,加上對公部門違法未設明確制裁機制,監管成效仍遭質疑。立法院在10月三讀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案,除賦予個資保護委員會執法權限外,也明定各機關須設置「個資保護長」,負責通報個資外洩等事故。(圖/報系資料照)政府此次修《個資法》,除了成立個資委員會,也規定公務機關全面設置「個人資料保護長」,並將其納入個資會的檢查範圍;另設置六年過渡期,讓無主管機關的業者優先納管,有主管機關者暫由原機關監理。修法雖被視為台灣個資保護制度邁向更實質的管理,但外界對其實際成效仍存疑慮。依《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個資會定位為中央三級獨立機關,委員可由各部會官員兼任。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周冠汝指出,個資會肩負監督其他機關的責任,卻是三級機關,恐出現權限與層級不對等、「下級監督上級」的問題。民團原建議提高首長職層級或補強職權,但均未納入修法;此外,若委員由部會官員兼任,可能形成利益衝突,易複製過去「多頭權責」、「缺乏統一窗口」的問題。至於主管機關或非公部門違法,周冠汝也指出落差,修法對私部門設有具體罰緩及強制性處罰,然轉向公部門違法,卻沒有相同的制裁制度,僅規定「可要求機關定期召開會議」,實際監督力道似乎有限。在個資法領域深耕多年的律師林鴻文則指出,政府機關在個資蒐集與使用上,最大的問題來自「法律定位不明確」。多數機關雖有「設置法」與「行為法」,但兩者在職權、目的與界線上並未被真正釐清,使得各機關的法定職務與資料使用範圍至今仍有模糊空間。專家指出,個資會能否發揮監管效果,關鍵在於政府授權程度及各部會的配合意願;若缺乏實質支持,再完善的制度也可能流於形式。(圖/黃耀徵攝)他提到,多數人常混淆「資訊安全」與「個資保護」兩個概念。資訊安全僅是避免資料外洩,而個資保護還包括蒐集的正當目的、比例原則,以及後續利用是否符合原先特定目的。儘管修法已通過,但相關細則、作業規範及配套仍未建立,使得各機關未來如何落實查核仍不明朗。過去政府對個資查核本就力度不足,如今即便設立新機關,若沒有充足的預算與人力,恐難以期待真正落實。對於外界質疑個資會層級不足,林鴻文坦言,雖然法律明文保障公務員執行監督不受不利益處分,但現實中「下屬糾正上司」仍不容易。若受監督機關不願配合,委員會即便擁有權限也難查出問題,形同「空有制度、難以落地」。他以會計師查帳為例,「若企業不提供資料,再高明的查核也無從著手。」不過,他認為,制度尚未正式上路,外界不宜過早斷言它一定無效。真正關鍵字在於政府高層是否願意賦予個資會充分權限、以及各部會是否願意配合。如果沒有足夠人力與預算的監督機關,再好的制度也可能淪為「宣示性存在」,難以改善公部門長期的個資外洩與管理問題。
全民資料庫1/健保個資二次利用修法通過 「退出權」放寬侵害人權
全民健保上路施行多年累積龐大資料庫,長期供學術機構研究等用途使用,民眾既沒有同意權,也沒有「退出權」。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3號認定健保資料目的外利用有違憲之虞,要求政府三年內完成修法。三年期限已屆,《全民健保資料管理條例》12月2日三讀通過,版本雖納入「退出權」,卻增列限定要件,機關若以行使「法定職權」為名使用,即使民眾已要求退出,資料仍須被提供,形同挑戰大法官釋憲意旨。憲法法庭2022年做出判決,認定現行法律在個資保護監督機制、法律保留原則和民眾退出權方面存在問題,有部分違憲。(示意圖/黃耀徵攝)健保署蒐集健保資料未經民眾事先同意,引發民團不滿。2012年,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等團體提起行政訴訟,雖於2017年敗訴定讞,但同年年底再向大法官聲請釋憲。2022年8月,憲法法庭第13號判決認定健保署於辦理全民健保之目的外,將健保資料庫所蒐集之民眾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人之二次利用行為部分違憲,應於三年內修正相關規範。如今三年期限已過,政院版「全民健保資料管理條例」日前經黨團協商,2日三讀通過。而版本內容經黨團協商後加入「限定條件」,形同放寬行政機關使用權,引發民團不滿。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周冠汝指出,協商後版本將分屬不同規範的第10條及第19條混為一談。第10條原設計為行政機關可依「法定職權」或「明確的其他法律」向健保署申請資料使用,但必須提出法律依據與安全規範。協商後卻刪除「其他法律」,僅留下法定職權,然而「法定職權」在實務上常被廣泛解釋,恐造成使用範圍過度擴張。另外,第19條賦予人民「退出權」,本應作為民眾控制個資的最後一道防線,協商後版本卻規定「只要行政機關以法定職權申請且通過,即便人民已申請退出,其資料仍須被提供」,等同退出權只適用於「研究機構等第三方」,不適用於「行政機關」,導致退出權切成兩級、淪為「形式存在」。身為健保資料訴訟案原告之一的滕西華直言,政府若要採退出制,法律至少要明確三點:何種情況不得退出、如何行使退出、若不退出資料將如何被使用。現行法規只做到一半,且大量以「授權機關另訂」方式管理,明確性嚴重不足。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指出,若以「授權機關另訂」限制民眾退出權,等同擴大主管機關使用範圍,剝奪民眾權利。(圖/報系資料照)「並且,協商後版本比原本更嚴重」,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指出,原版本至少列出限制,如國家安全、生命財產安全等,協商後改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權所需」即可,等同大幅放寬公務機關使用範圍,民眾在此情境下甚至退出無效。她舉例,近期爆發大量逃兵事件,未來若役政單位調不到資料,是否就能直接調健保資料庫查看役男病史?「在退出權受限的情況下,民眾將無力拒絕,風險極高。」
測速照相密度比日本高307倍 警政署將通盤檢視設置合理性
測速照相話題延燒,內政部警政署最新統計,全台共有1809支。立委今揭露,台灣測速照相每千公里就有82.8支,為日本0.27支的307倍,直指台灣測速密度「真的偏高」。也有立委建議中央與地方齊力針對測速照相設置是否妥當啟動通盤檢討。警政署表示,將以工程改善先行,力拚半年內啟動測速設置與調整標準通盤檢討。民進黨立委林俊憲指出,台灣所有交通違規罰單數量可怕,光六都加國道111年就舉發2071萬件、112年舉發2345萬件、113年舉發2125萬件,平均每輛車每年至少收到一張罰單,這還不包含其他縣市,到底是台灣人愛超速,開車不守規矩?還是本身制度、道路設計有問題。近來台灣測速照相密度引發熱議,國民黨立委魯明哲表示,測速照相是否為交通安全萬靈丹?根據SCDB測速照相全球統計網資料,台灣所有道路每千公里就有82.8支、日本0.27支、新加坡26.99支,以密集度來講,台灣真的偏高。魯明哲說,台灣每十萬人道路交通死亡數12.6人、日本2.6人、新加坡1.69人,若死亡率跟著減少,代表是亂世用重典,不過觀察死亡率其實還是滿高,質疑是否密度愈高,安全性愈低。魯明哲提到,許多駕駛面臨測速陷阱,大大的道路、慢慢的速度,交通部稱車速快若撞行人死亡率高,可理解,不過測速設置數量、速限是否合理皆需再評估,測速照相是希望交通愈來愈好,達到暫時性執法教育目的,但數量卻愈來愈多,與交通教育目的背道而馳,盼交通部與內政部給予地方引導。國民黨立委廖先翔認為,昔有調查指出一條道路竟只有7至8%民眾行駛合法速度,還要設置測速照相取締違規,訂定不合理限速還取締,多為民眾詬病,交通部具交通安全專業,建議多提供指導。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說,台灣測速被藝人批是國恥,訂定速限要有理由,並評估有無符合實際需求,許多筆直道路速限比駕駛感受低,台灣許多路段在發生事故後,會勘就下修速限,沒科學標準依據支撐,下降後若還有測速,大家就會認為是政府搶錢。洪孟楷建議,台灣道路愈來愈多、樣態也不同,現行道路設計與測速能否啟動通盤檢討,或列出各縣市測速照相違規前十名,針對排行檢視設置是否合理,若非安全性因素,代表設置本身有瑕疵,應積極檢討,中央是管原則方向,地方是執行單位,別再叫地方自己去看規定,政府是一體的,應合作檢討。國民黨立委黃健豪則詢問交通部長陳世凱有沒有超速被開單過?陳世凱回應「當然有收過」。黃健豪說,台灣測速密度高,目前改善交通事故原因與超速,看起來兩者間無正向關係,且很多道路速限標準不明確未改善,測速照相反而提升事故機率。陳世凱說明,執法面為警政署業務,測速設置為地方政府和警察單位負責,有9成以上都是地方裝設,執法是必然要做,但執法包含人力與科技,如何調配並非交通部可決定,交通部也沒權力要求特定路段可否執法,對交通部而言,所有路段都要遵照交通規則走。陳世凱說,檢視交通事故後有回來覆議者,調查詳細車禍肇因,發現有20%是因為超速,部分寬闊道路速限規定50至60公里,道路管理有時是要防範失誤,盼意外發生時可降低死亡率,行車效率和安全要抓出平衡點,這並不容易。陳世凱表示,數十年來台灣道路設計與速限規範有其標準,不是憑感覺定,若憑感覺「國家就亂掉了」,公路體系速限部分,已通盤檢討過幾次,盡量合理化,若地方有不合理之處,民眾都可以透過反映管道提出,對於委員督促盼交通部可提醒地方要檢討,另警政署的設置方式,也可再溝通。警政署統計,全台測速照相共有1809處,設置前三多縣市為新北市251處、台中市214處及屏東縣138處。另統計今年1至10月,取締汽車超速前三高的縣市為台北市30萬620件、桃園市23萬9973件、台中市21萬9515件。針對未來精進方向,警政署補充說明,現行「取締一般交通違規作業程序」有規定固定測速照相設置原則,後續將邀集各警察機關、地方政府,共同通盤檢討相關規定,包括現在設置標準是易肇事率、易違規率,概念較抽象,將評估朝量化方式檢討,針對大家的疑慮討論修正,檢討成效部分,目前是依取締件數和肇事率定期檢討,將有更明確指標,另汰除測速標準也是可討論方向。警政署強調,執法是最後手段,將以「交通工程改善先行」為優先,在設置測速前,先確定是否相關工程、會勘都確定已無法透過工程手段改善,再介入執法,近期就會將這些方向給各警察機關調查,結束後會盡速召開會議,盼半年內可做通盤檢討。
《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三讀通過 衛福部:落實健保資料治理法制化
衛福部今(2)日表示,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在朝野黨團、行政部門、專家學者及各界共同努力下,於今日在立法院完成三讀,保障個人資訊隱私權及健保資料合理使用,是落實我國健保資料治理法制化與提高民眾信任的新里程碑。衛福部指出,自111年8月12日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起,衛福部即著手推動「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立法工作,今日立法通過,使健保資料特定目的外利用及管理之規範,從「作業規則層次」提升至「法律位階」。衛福部表示,因應人口老化、慢性疾病人口攀升及醫療財政負擔等,健保資料應用,有助於提升醫療品質與可近性,改善健康不平等,增進公共衛生與社會福利,及推動醫療科技的進步。立法通過可確保健保資料特定目的外利用經依法定程序處理後之安全性與合理性,發揮健保資料應用價值,並完備對人民資訊隱私權及自主權益之保障。「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全文共計27條,重點如下:一、 健全健保資料特定目的外之利用及管理規範:定明提供及使用健保資料應遵行法定要件、正當程序、組織上及程序上之監督防護機制等事項。二、 健保資料停止特定目的外利用(退出權)機制:定明請求停止利用個人健保資料之主體、事由、程序及停止之效力,並自本條例施行起30日內暫停受理申請特定目的外利用健保資料,以完備充分告知及事先同意機制,保障資料當事人於本條例生效後一定期間得選擇其健保資料是否提供特定目的外利用,及例外不許停止利用之情形。三、 定明罰則:申請者及資料使用者如有違反本條例相關規定。衛福部再次感謝朝野立法委員、專家學者及各界之支持,透過本次立法,完善健保資料治理法制,強化個資保護、推動健保資料之合理利用,增進全民健康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