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徒刑
」 NONO 柯文哲 高院 京華城 台中地院
菲籍女移工宿舍產子竟拋屍水溝!死嬰裝桶從2樓丟下 法院判6月緩刑2年
來台工作僅5個多月的25歲菲律賓籍艾姓女移工,去年在台中某公司宿舍獨自產下一名男嬰,因未曾產檢且缺乏醫療協助,嬰兒出生後不久死亡;艾女為掩蓋嬰兒之死,竟將嬰屍裝入桶內,從宿舍2樓曬衣場直接拋入鄰近水溝,當天即遭民眾發現報警。台中地院審理後,依遺棄屍體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檢警調查指出,艾女於2025年5月來台,受聘於中部一家上市公司。當年10月29日,她在公司宿舍內獨自分娩,由於懷孕期間未接受任何產前檢查,也未前往醫療院所生產,導致早產風險提高。相驗結果顯示,男嬰因肺部發育尚未成熟,出生後不久即失去生命跡象。艾女在處理完胎盤後,發現孩子已經死亡,擔心事情曝光影響工作與生活,遂將嬰兒遺體放入桶內,從宿舍2樓曬衣區往外丟棄,桶子連同遺體墜落至旁邊水溝。案發當天,有民眾行經台中市潭子區潭富路附近時,發現水溝旁疑似棄嬰,立即通報警消到場處理。警方循線追查後,確認遺體為艾女所生嬰兒,並將她依法送辦。台中地院審理認為,艾女明知嬰兒已死亡,卻未妥善處理遺體,也未循正常程序報案或安葬,而是任意棄置,欠缺對生命及死者應有的尊重,因此認定其涉犯遺棄屍體罪。不過法官也考量,艾女到案後始終坦承犯行,配合調查,且過去並無任何犯罪紀錄,綜合其犯案動機、生活背景及犯後態度後,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另因無證據顯示其有再犯或危害社會安全之虞,因此未裁定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
高檢署不上訴兩點理由揭密 NONO二審判2年6月糟了!
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遭控7次性侵、猥褻6名女子,一審認定成立一次強制性交未遂,判2年6月徒刑,高等法院上月駁回上訴,昨天是上訴期間最後一天,高檢署決定不上訴,希望NONO趕快抓去關。檢方起訴指出,NONO加入藝人吳宗憲所組的「憲憲家族」後知名度提升,自民國97年至102年間利用自身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6名被害人,涉嫌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強制性交未遂等罪高檢署指出,一、本件被告陳宣裕所犯妨害性自主案件,關於部分告訴人經第二審法院維持第一審所為無罪諭知部分,認無合於刑事妥速審判法第 9 條規定而得為合法提起第三審上訴之理由,不再提起第三審上訴。二、至第一審法院就被告所犯強制性交未遂而科處有期徒刑 2 年 6 月,第二審法院以第一審科刑並無違誤或不當而駁回檢察官上訴部分,核其理由難認有何違背法令之情事而得為提起第三審上訴之理由,此部分亦不再提起上訴,俾判決早日確定以利執行。
鄭孟洳批高市警性騷連環爆 陳其邁下令引入外部調查機制
高雄市議員鄭孟洳今(19)日在議會總質詢時,痛批高市警局近年性騷事件頻傳,從員警偷拍、AI合成裸照到長官壓案,直言警方內部機制失靈,要求全面檢討。對此,高雄市長陳其邁回應,已要求警察局重新檢視案件、保存證據,若有新事證將移送地檢署偵辦,並要求性騷審議機制改由外部人員主導。鄭孟洳指出,三民一分局涂姓員警涉嫌利用職務偷拍女性隱私部位,甚至透過AI技術合成裸照,已有6名女子受害,案件遭檢方依個資法及性影像罪起訴,並建請重判3年6月徒刑。不過她質疑,涉案員警當天曾兩度關閉密錄器、頻繁查看手機相簿,甚至在返回派出所前刪除照片,內部監督機制顯然出現漏洞。她也提及,六龜分局一名女警依法提出性騷申訴,卻遭長官壓案半年,直到媒體曝光後才啟動調查;另有主管涉性騷遭調職,但調查期間仍能回原單位活動,讓被害者備感壓力。根據統計,高市警局自108年至115年間共受理30件性騷案,其中23件為內部案件,且涉及「權勢性騷」比例接近5成,但最終成立案件僅6件。鄭孟洳要求,警局不能「球員兼裁判」,調查制度應獨立化。陳其邁表示,已要求警察局積極協助被害者保存證據,若密錄器有刪除、調整等疑點,應重新調查,發現新事證立即移送地檢署。他也下令比照校園霸凌調查模式,未來性騷審議會將以外部委員為主,建立獨立調查機制。警察局長趙瑞華則坦言,涉案員警中斷密錄器「確實不正常」,強調警方執勤應全程錄影,涉案人員已依法嚴懲,並承諾1個月內修正辦法,提高外部專家參與比例,強化性平教育與友善職場環境。
涉閃兵今現身新北地院!薛仕凌避談高血壓 雙手合十致歉
金鐘影帝、前團體「大嘴巴」成員薛仕凌捲入閃兵風波,新北地檢署日前認定他涉嫌透過假體檢方式規避兵役,甚至在案發後試圖以「遭詐騙」說法脫罪,態度不佳,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具體求刑2年6月。新北地方法院今(14日)上午召開準備庭,薛仕凌在律師陪同下出庭,庭訊不到半小時便結束,他步出法院時雙手合十向外界致歉,表示目前仍屬準備程序階段,「還沒有什麼內容可以跟大家報告」,相關說明會等正式開庭後再向法官陳述,也感謝外界關心,並為事件造成社會紛擾致歉。至於外界關注的高血壓問題,薛仕凌面對媒體詢問則未正面回應,僅低調表示,相關內容會在正式庭審時向法官說明。此案源於藝人王大陸涉嫌閃兵案件擴大追查,檢警進一步查出,薛仕凌也曾找上閃兵集團首腦、有「黑哥」之稱的陳志明,以30萬元代價協助逃避兵役。檢方指出,薛仕凌自2002年起,便以就學、出境等理由多次延後入營,之後於2011年間透過陳志明安排,以高血壓為由申請變更體位複檢。根據檢警調查,陳志明不僅教導薛仕凌在體檢時利用「憋氣」等方式,營造血壓異常狀態,還在赴高雄榮民總醫院進行複檢時,由薛仕凌領取24小時血壓監測器後,轉交給陳志明代為測量,讓陳男擔任「槍手」,藉此取得「中度高血壓」診斷證明,最終成功變更為免役體位。然而,檢方認為薛仕凌在案發後並未坦承犯行,反而利用劇組與相關人士協助草擬不實聲明,對外聲稱自己是遭到詐騙,試圖進行公關操作與形象洗白,甚至透過律師聯繫劇組顧問醫師,希望對方出庭作證,企圖藉由不知情的專業人士替自己背書。即便主動到案,薛仕凌仍堅稱是自己親自量測血壓,只承認支付費用被騙,但刻意隱瞞自己花錢找槍手逃兵的關鍵事實。檢察官認定,他所謂主動投案,只是擔心遭拘提的權宜作法,並非真誠悔悟,因此痛批他態度惡劣,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具體求處2年6月徒刑。
NONO性侵案一審宣判無罪!吹哨者小紅老師:震驚、難過到說不出話
藝人陳宣裕(NONO)2023年間被多名女子指控性騷、性侵、猥褻,士林地檢署依7次犯行起訴,一審、二審都認為僅成立1件強制性交未遂,二審高等法院上月維持2月6月徒刑;另有2名女子另案控告分別被他在按摩店、汽車內性侵、猥褻,檢方原本不起訴,但高等檢察署撤銷發回重啟調查,士檢再次偵辦後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2罪起訴陳,士林地院今(13日)宣判,仍認為此兩案的證據不足,判NONO無罪。可上訴。此次判決涉及兩名被害女子。其中一名在按摩店工作的女子指控,NONO前往消費按摩時,突然當面露出生殖器,接著強壓她在美容床上,涉嫌性侵得逞;另一名女子則表示,自己透過社群平台認識NONO,遭對方邀約出遊後,在車內被強吻、揉胸猥褻。對於判決結果,吹哨者小紅老師表示:「我現在不知道該說什麼,難過到說不出話,聽到這個消息我真的很震驚。」她坦言需要時間平復情緒,後續將待收到完整判決書後,再與律師討論相關法律問題。小紅老師也強調:「我相信壞人自有天收!」語氣中難掩失望與憤怒。《時報周刊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黃子佼免入獄判決定讞 吹哨者吐心聲:法律保護壞人
藝人黃子佼2023年捲入「#MeToo」性騷擾風波後,後續又因非法持有大量色情影片遭檢警查辦,其中部分內容涉及未成年影像,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案件歷經審理後,7日最終判決出爐,法院判處黃子佼1年6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全案確定無須入監服刑。對此,黃子佼案吹哨者Zofia也發聲了。根據判決內容,高等法院審酌黃子佼已與37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加上過去沒有前科,因此改判1年6月徒刑,並給予4年緩刑,同時須接受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3場法治教育課程。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在採證、認事及量刑裁量上均無違法,檢方主張不應給予緩刑,以及黃子佼主張未違反個資法等理由,均不符合第三審上訴要件,因此駁回雙方上訴,全案確定,也代表黃子佼確定不需入獄。消息曝光後,引發外界討論。揭露相關事件的吹哨者Zofia,也透過Instagram限時動態發文,坦言得知結果後內心感到沉重,並提出對兒童保護與司法制度的看法。Zofia表示,希望社會能更加重視兒童隱私與未成年人的交友安全問題,並感嘆在現行法律制度下,「犯錯都是可教化」,認為法律反而保護了壞人。她也坦言,事件至今仍讓她感到害怕,「說我不害怕是騙人的」,即使目前人不在台灣,每天仍會把家中門鎖好。Zofia透露,目前住處附近有警察鄰居,家門口也設有監視器,但未來返台探親時,仍會更加小心謹慎,避免公開個人行蹤。她同時向關心她的網友表示,自己目前生活平安,也不會做出傷害自己的事情,「我很幸福,我的小孩還很小,我要看他們長大。」Zofia對於黃子佼的判決發聲。(圖/翻攝IG/Zofia)
黃子佼案正式定讞判1年6月須服180小時勞務 與37受害者和解成緩刑關鍵
藝人黃子佼涉入「創意私房」未成年性影像案,最高法院今(7日)駁回上訴,全案正式定讞。黃子佼因購買、持有2341個未成年不雅影像,一審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8個月;二審則考量其認罪、與37名被害人全數和解並完成賠償,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判處1年6月徒刑、緩刑4年,須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及參加3場法治教育課程。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在採證、認事及量刑裁量上均無違法,檢方主張不應給予緩刑,以及黃子佼主張未違反個資法等理由,均不符合第三審上訴要件,因此駁回雙方上訴,全案確定。判決指出,黃子佼自2014年2月12日註冊成為「創意私房」論壇會員後,長期購買、蒐集並下載37名女童及少女裸露胸部、性器官及性交行為等性影像。即便《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於2023年2月17日增訂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刑責後,他仍持續以行動硬碟保存相關影像與個資。此外,黃子佼另涉及持有10名未成年、共503個性影像部分,因目前無法確認被害人身分與實際年齡,日前已由高院退回台北地檢署,另案持續偵辦中。 《時報周刊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宜蘭「無照男密醫」替400人做假牙 3年不法獲利215萬
宜蘭一名朱姓男子沒有合法醫師執照,卻在4年前開立診所,私下替超過400個病患製作假牙,獲利至少超過215萬元,直到他被民眾檢舉才曝光。日前宜蘭地院審理後,依違反《醫師法》判處朱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沒收不法所得215萬元。根據判決書指出,朱男雖有齒模製造技術員登記證,但卻沒有合法醫師執照,2022年4月起,他在宜蘭羅東承租民宅,並擺放牙科設備,替病患進行口腔檢查、研磨牙齒,製作安裝假牙等醫療行為。直到2025年10月16日,有民眾發現朱男並非合法牙醫,於是向衛生局檢舉。檢警獲報後,持搜索票前往診所查緝,當場查扣約診簿、診療台、齒模、高壓消毒設備及藥品等醫療器材,並依違反《醫師法》起訴朱男。檢方偵查期間,朱男坦承犯行,供稱他透過病患口耳相傳介紹等方式,在短短幾年間,幫助約300至400名病患製作假牙,每人收費數千元到數萬元不等,每月所得約10萬至20萬元,扣除成本淨賺約5萬元,累計不法所得至少215萬元。宜蘭地院審理後,考量朱男已認罪,且與檢方達成協商,遂依《醫師法》第28條之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朱男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同時沒收215萬元不法所得,全案仍可上訴。
網咖產子掐死親兒!冷血伴屍16小時 台中狠母判11年6月
台中24歲潘姓女子3年前在網咖包廂產下一名男嬰,卻以掐頸、悶口鼻方式致其死亡,還將遺體裝袋藏包廂長達16小時才報案。全案經台中地院國民法庭轉軌由一般程序審理,今日宣判,合議庭法官認定潘女犯「成年人對兒童殺人罪」,判處11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未婚的潘女於2023年1月入住台中中區一處網咖包廂待產,當晚腹痛難耐,緊急聯絡幸姓女友人協助。未料幸女趕抵時,潘已自行產子,現場滿是血跡與羊水,且男嬰已無呼吸心跳,甚至目擊潘仍以手掐住嬰兒頸部,當場嚇壞並出手制止。檢警調查,男嬰死亡後,潘女一度慌亂,隨後要求友人購買止痛藥、濕紙巾、免洗褲與黑色垃圾袋,將嬰兒遺體及胎盤裝袋塞入背包,放置包廂角落。幸女離開後良心不安,隔天下午報警揭發此案。警方到場時,潘僅淡淡表示「小孩已經走了」,並指示遺體在背包內。法醫解剖發現,男嬰頸部有出血點,研判曾遭掐頸及悶口鼻致死。檢方另查出潘手機中曾搜尋「偷偷生產」、「福馬林」等關鍵字,認定具事前準備跡象。檢方原依「生母殺嬰罪」偵辦,但認定潘並無不得已情狀,且明知行為將致嬰兒死亡,改依殺人罪起訴;案件一度由國民法庭審理,後因案情複雜轉為一般程序,歷經法官更替與醫療鑑定爭議,審理逾3年。法院審酌證人證詞、鑑定報告及相關證據,認定潘女故意施以致命行為,最終依成年人對兒童犯殺人罪判刑11年6月,可上訴。
NONO性侵案「二審駁回上訴」!維持2年6月徒刑
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捲入性侵指控風波,案件歷經偵查與二審審理後,高等法院今(23日)稍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的結果。檢方原先認定他對6名女子犯下性侵相關罪行並提起公訴,但法院審理後,僅認定其中1次強制性交未遂成立,其餘部分未獲採信。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2023年5、6月間,台灣#MeToo運動從社會各界延燒至演藝圈,直播主網紅「小紅老師」當年6月表示,已整合多名受害女子的指控並向檢方提告。檢方隨即展開調查,台北地檢署於同年8月指揮搜索NONO住處,並查扣手機、筆記型電腦等相關證物。訊後,檢方諭令以50萬元交保,同時核發保護令,禁止其接近或騷擾被害人。整起事件中,共有10人提出告訴,案件曝光後亦引發輿論譁然。在偵查階段,台北地檢署認為其中3名告訴人的指控因證據不足,作出不起訴處分,其餘7名被害人的部分則因管轄權移轉至士林地檢署續行偵辦。士林地檢署於2024年5月完成偵查,認定NONO利用藝人身分與知名度,於2008年至2013年間,多次以介紹工作或錄影後邀約吃消夜為由,將被害人帶至住處、飯店或車內等私密空間,進而實施性侵或猥褻行為,甚至在過程中說出帶有性羞辱意味的言語。檢方認定其共侵害6名被害人,涉及7項罪名,據此提起公訴。然而,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後,未完全採納檢方指控,僅就其中一案認定構成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6月徒刑。對於此結果,多名被害人認為量刑過輕,遂提起上訴。案件進入二審後,高等法院於去年10月首次開庭,NONO出庭時仍維持一貫低調態度,身穿白襯衫與黑長褲並配戴口罩,對媒體提問不予回應。最終,高院認定一審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外,NONO尚涉及另1宗案件,內容為涉嫌對2名女子進行性侵與猥褻。該案最初由士林地檢署作出不起訴處分,但經被害人聲請再議成功後,案件被撤銷並發回續查。士檢於去年8月重新偵查後,改為提起公訴,目前該案仍在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中,尚未作出判決。◎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不爽逃兵集團首腦收錢不辦事 王大陸找白道查個資遭判6月徒刑
藝人王大陸為了逃兵,找上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並支付360萬元費用,但他不滿陳志明「收錢不辦事」,透過車商小開游翔閔,找上時任北市刑大偵三隊代理隊長劉居榮暗查個資,一審於22日偵結,王大陸遭判6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王大陸花費360萬元請陳志明偽造醫療診斷紀錄,但陳2025年2月因案入監,王大陸懷疑他「收錢不辦事」,透過游找上劉居榮查陳男個資,而王大陸女友闕沐軒則因與潘姓男子有400萬元投資糾紛,王又請四海幫陳子俊及其小弟幫忙討債,相關人等則被檢方依《個資法》起訴。在審判期間,王大陸、闕沐軒和劉居榮皆不認罪,游翔閔、陳子俊則是認罪求輕判,全案於22日一審宣判,王大陸和闕沐軒遭判6月有期徒刑,2人皆得易科罰金18萬元。而游翔閔和陳子俊遭判3月有期徒刑,2人可以易科罰金9萬元,劉居榮則因涉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一審遭判1年4月,是5名被告中唯一不得易科罰金者,全案仍可上訴。
鷹眼閃鏡頭1/朱海君躲媒體緊牽「護花使者」 現身電影院與老友熱聊
陳宣裕(NONO)遭控強制性交及猥褻等罪,一審判處2年6月徒刑,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案件目前已在高等法院辯論終結,將於4月23日宣判。其妻朱海君受到牽連一度停工,近期終於逐步復出,日前她參加「玉梅十周年紀念音樂會」,卻在見到在場媒體時變臉快閃。時報周刊CTWANT則直擊演出結束後,男性隨行人員將她送到車上,一路「護花」十分謹慎。男性隨行人員一直站在朱海君不遠處。(圖/本刊攝影組)4月11日朱海君出席「玉梅10週年紀念音樂會」並演唱3首歌曲,由於演出前媒體採訪時問及與NONO的近況引起一陣騷亂,身邊的男性隨行人員接下來特別警惕,小心翼翼地護著朱海君。下午3點半,演出結束後,男子緊跟著朱海君身邊,並不時抓著對方的手臂,甚至將對方摟著,離場時2人手還緊牽在一起。演出結束後,該男子隨即摟著朱海君快步離開。(圖/本刊攝影組)面對媒體朱海君立刻垮下臉與男子牽手離去。(圖/本刊攝影組)在男子護送下朱海君抵達台北車站。(圖/本刊攝影組)在車站朱海君遇到當天同場演出的翁立友。(圖/本刊攝影組)4點10分,一行人搭乘廂型車抵達台北車站,助理先下車取票。大約10分鐘後,換了衣服的朱海君才下車,該名男子陪伴去車站乘車。進站前遇到同場演出的翁立友,2人聊了一下才進站乘車。讀者在電影院巧遇朱海君。(圖/讀者提供)此外,本刊讀者4月8日也直擊朱海君現身電影《高雄有顆藍寶石》的首映會,只見她頭上戴著大髮箍,並相當低調地戴上口罩,她也跟同樣來觀賞電影的康康與孔鏘聊天,心情看起來還算放鬆。不過朱海君沒有放下警惕,見到讀者的手機還揮手要他別拍照,對於鏡頭十分敏感。NONO出事後,屢次被傳與朱海君離婚。(圖/翻攝自朱海君臉書)自從NONO的醜聞爆發後,屢次被傳與朱海君離婚,不過朱海君至今都未接受訪問,因此兩人的婚姻狀況處於未知狀態。兩人的好友康康先前受訪,被問到朱海君多次參與他主持的《綜藝一級棒》錄影,期間是否曾見到NONO?康康表示並未碰面,但仍透過朱海君轉達關心之意,「請她幫忙跟老公問好,畢竟大家都是老朋友,而且現在真相如何我們也不知道。」沈文程同樣被問到NONO與朱海君的婚姻關係,也說自己並不清楚,多半也是透過媒體報導得知。他以自身擁有兩段婚姻經驗為例,認為現代社會感情分合屬常態,即便關係改變,仍可彼此關心與祝福。◎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判了!陳歐珀涉貪 一審判16年
民進黨前三連霸立委陳歐珀遭控任內收賄護航業者,並涉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金額共新台幣874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今(14日)宣判,依相關罪名合併判處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全案仍可上訴。台北地檢署表示,將待收到判決書後研議是否提起上訴。民進黨則回應,尊重司法判決,並將依規定送廉政委員會處理。本案起於2023年陳歐珀遭爆料,涉及im.B吸金案主嫌提供辦公室與座車等資源,當時他宣布退出立委連任選戰。隨後再遭檢舉於立委任內長期收賄,案件進一步擴大。檢方調查指出,陳歐珀自2016年起聘任特別顧問洪文宗與許仁圖,實際薪資卻由聯興國際物流公司前董事長洪英正代為支付,每月約新台幣5萬元,並透過旗下公司以顧問費名義支出,至2023年累計金額達新台幣413萬餘元。檢方認定,陳歐珀於收受利益期間,利用立委職權推動對相關業者有利的政策,包括撤銷高雄洲際碼頭公開招募案、降低港區土地租金,以及納入疫情紓困方案等。此外,在基隆港橋式起重機遭撞事件後,他也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主席身分推動《商港法》修法,涉及業者利益。另在租賃業者部分,檢方指出,陳歐珀於2018年協助召開協調會,促使交通部暫緩執行裁罰規定,相關業者其後透過洪文宗交付現金新台幣50萬元行賄,並以協會捐款名義掩飾資金流向。檢方去年依不違背職務收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洗錢等罪起訴陳歐珀,並對其求刑24年2月及罰金新台幣5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判處其應執行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徐慧諭則因涉詐領助理費及侵占等罪,遭判處4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洪文宗因過世,公訴不受理。全案仍可上訴,後續發展備受關注。
不畏老公NONO判決將至 朱海君音樂會彩排露燦笑
藝人陳宣裕(NONO)遭控強制性交及猥褻等罪,一審判處2年6月徒刑,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案件目前已在高等法院辯論終結,將於4月23日宣判。其妻朱海君因受到波及,一度停工沉寂,近期逐步復出。今(11日)她為「玉梅十周年紀念音樂會」登台演出,稍早彩排面對台下粉絲更露出燦爛笑容,狀態穩定。據了解,目前她將重心轉向工作,不僅積極接下演出邀約,也拓展不同形式的音樂活動,若以近期演出酬勞推估,每月收入粗估可達數十萬元。朱海君彩排面對台下粉絲露出燦爛笑容。(圖/蘇聖倫攝)針對外界關心的婚姻狀況,身為朱海君夫妻好友的康康,日前在《鑽石舞台之夜》演唱會前受訪時透露,曾請朱海君「幫我跟老公問好」,間接顯示兩人關係未如外界傳言緊張。不過他也語帶保留表示:「現在到底真相如何,我們也不知道。」另外與朱海君相識多年的沈文程,兩人近期一起錄影《綜藝一級棒》,沈文程大讚她舞台表現「無懈可擊」、「教科書等級」。他也提到曾在後台關心對方狀況,「她很好,very good,也很開朗」,並未如外界所傳出現暴瘦情形。對於離婚傳聞,沈文程坦言並不清楚,多半也是透過媒體報導得知。他以自身人生經驗看待感情變化,認為「這個時代分分合合很正常,就算離婚,也可以互相關心與祝福。」此外,朱海君後續也將參與屏東縣政府主辦的音樂活動,擔任導聆人,並與張秀卿、趙詠華、蕭煌奇等歌手同台演出,從「歌后」視角解析經典歌曲,持續深耕音樂領域。朱海君將參與屏東縣政府主辦的音樂活動,擔任導聆人。(圖/屏東縣政府文化處提供)《時報周刊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貨車衝撞館長健身房!求償百萬商譽敗訴 二審認「只剩網友嘴砲」判免賠確定
台中北屯「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前年遭貨車衝撞,經營者「館長」陳之漢主張事件重創商譽,向肇事林男求償100萬元;法院認定僅憑網路留言,無法證明會員流失或營收受損,難認商譽受損,二審駁回上訴,判免賠確定。回顧案情,林男因為到「成吉思汗健身房」應徵未果,心生不滿,前年6月駕駛小貨車衝撞健身房大門,造成玻璃與地磚毀損,所幸未釀傷亡;刑事部分歷經審理,一、二審原認定具殺人不確定故意,判刑5年8月,更一審則認定犯強制、毀損罪,改判1年6月徒刑;民事部分,場館硬體損失約13萬元已判賠確定。不過,陳之漢另主張,事件經媒體與網路發酵,網友在論壇留言「太危險暫時不去」、「先請假避風頭」,導致會員恐慌、潛在客戶卻步,已嚴重損害品牌信譽,因此提告求償商譽損失100萬元。林男則反駁,網路相關留言多半在嘲諷他的衝撞行為,與健身房服務品質無關,且留言者身分難以確認,無法證明為實際會員或消費者,也未證明影響入會意願。法院審理指出,企業商譽受損須有具體事證,如退會、退費或營收下降等客觀資料;本案所提留言多屬情緒性發言,未見實際消費行為改變,難認與事件具相當因果關係。一、二審均採相同見解,最終判決林男無須賠償商譽損失,全案確定。
前軍聞社中校涉共諜案!判刑5年4月定讞
國防部《軍事新聞通訊社》(簡稱軍聞社)前中校副主任孔繁嘉,在服役期間遭中國大陸情報單位吸收,之後試圖以旅遊名義接觸並拉攏現役軍官,企圖在軍中擴展組織,但最終未能成功。案件歷經檢方起訴與各級法院審理,一審法院嚴詞指其行為形同叛國,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二審則略為減刑,改判5年4月。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於今(7日)稍早遭駁回,正式定讞。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整起案件與金門退役上尉邵維強所涉共諜案密切相關。邵維強退役後在金門經營旅社,同時也擔任電視台駐地記者,藉此建立人脈。然而他隨後遭中國情報單位「中國廈門市人民政府第四辦公室」吸收,自2002年起開始在台灣積極發展共諜組織,並成功吸收多名軍中人士,其中包括曾任金防部金門守備上校大隊長、裝甲第564旅副旅長及八軍團作戰處副處長的向德恩。向德恩在被吸收後,不僅簽署2份投降誓言書並提供個人名片,還曾身穿軍服與邵維強合影留念,神情輕鬆。邵維強其後每月提供向德恩4萬元報酬,直至案件曝光,累計金額達56萬元。邵維強最終於2023年11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6月定讞,入獄服刑後被診斷罹患惡性腫瘤,並於去年6月病逝;向德恩則被判刑7年6月確定,目前仍在服刑中。至於孔繁嘉,則是在2006年遭邵維強以金錢利誘吸收,開始協助發展組織。當時孔仍具現役軍人身分,利用職務與人脈接觸現役與退役軍官,並以免費招待前往越南旅遊為掩護,試圖安排軍官出國,使其與中國情報人員接觸。然而,他所接觸的軍官最終均未成行出國,導致整體滲透計畫未能落實,共諜組織的擴展亦告失敗。檢方認為,孔繁嘉長達10餘年參與發展共諜組織,不僅收受不法利益,還使昔日軍中同袍蒙受質疑,更將國家安全置於高度不確定的風險之中,因此依法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其行為嚴重危害國家利益,並以「叛國」措辭予以強烈譴責,判處5年6月徒刑。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改認其同時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收賄罪,以及《國家安全法》中的發展共諜組織未遂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最終,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全數判決確定。
應曉薇加保3000萬重獲自由 遭判15年牽動中正萬華選局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捲入京華城土地容積爭議案,被控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5250萬元賄款,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並裁定加保3000萬元。應曉薇歷經一夜留置候審室後,於昨(27)日湊齊保釋金,重獲自由。其女兒應佳妤全程陪同,並強調「媽媽沒有貪污,絕對上訴到底」。京華城土地容積率爭議,除柯文哲外,背後牽涉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應曉薇等人。翻閱判決書指出,應曉薇過去以民意代表身分,透過議會質詢、約見及索資等方式,向相關單位施壓,協助京華城取得不法利益。期間更被認定收受沈慶京5250萬元賄款,並透過領取現金、繳納信用卡費等方式製造金流斷點,增加查緝難度。承審法官認為,應曉薇在檢方搜索前曾輾轉前往桃園機場,再轉往台中機場,疑有出境潛逃意圖,加上偵查期間否認犯行、辯詞反覆,最終判處15年6月徒刑,並裁定高額保釋金。應曉薇交保後步出法院,其女應佳妤陪同在側。回顧審理期間,應佳妤多次現身陪伴母親出庭,外貌亮麗也在網路上引發討論。加上近期她在個人社群媒體頻頻針對政治時事議題發聲,外界解讀有意投入政治,甚至出現「代母出征」意味濃厚。隨著應曉薇遭一審遭判15年6月徒刑,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規定,「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這也意味著,應曉薇在年底選舉的連任之路恐將嚴重受阻。此外,國民黨內部亦有規定,一審遭判刑者原則上不予提名,等同為其參選之路形同「宣判死刑」。應曉薇遭重判進一步牽動中正萬華選區布局。國民黨原規劃提名4席,現任包括郭昭巖、吳志剛、鍾小平及應曉薇,如今應曉薇深陷官司爭議,能否參選仍充滿變數,未來選局勢必出現變化。另一方面,應佳妤頻繁曝光、並擔任母親特助,未來是否投入選戰,成為後續觀察焦點。
柯文哲判17年 歷年貪污政治人物刑期一次看
前台北市長、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與政治獻金侵占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一審宣判,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其中京華城案貪污部分判刑13年,全案仍可上訴。隨著判決出爐,歷年因貪污遭判刑的政治人物刑度也再度引發討論。回顧過往案例,前南投縣長李朝卿因風災重建工程收取回扣等罪,累計判決刑期達656年4月,最終裁定應執行21年2月;前總統陳水扁涉及龍潭購地等案,三審定讞合併執行20年,並科罰金與褫奪公權10年。另外,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一審判處12年6月,目前仍在上訴中;無黨籍前立委蘇震清因SOGO案收賄,被判10年、褫奪公權5年;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圖利案,一審判處8年6月徒刑。在其他案件中,前營建署署長葉世文因貪污案最終判刑8年6月、褫奪公權4年定讞;新竹市長高虹安則因詐領助理費案,一審依貪污罪判7年4月,二審改依偽造文書罪判6月,目前仍有爭議並持續上訴。此外,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華亞科案收賄新台幣500萬元遭起訴,檢方建請判刑12年,全案尚未定讞。整體而言,柯文哲一審判刑17年,在歷年貪污政治人物案件中屬於中高刑度,也使相關案件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焦點。
柯文哲重判17年!鼎越遭沒收121億鉅額不法所得 京華城案判決主文曝光
京華城案26日一審判決結果,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賄罪、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遭法院重判應執行有期徒刑 17 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國民黨市議員應曉薇則因收賄與洗錢罪,判處應執行15年6月徒刑,法院也裁定沒收鼎越公司高達 121 億餘元的不法利益。 北院判決主文如下:(一)柯文哲:1.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參年。褫奪公權陸年。2.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年。3.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4.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柒年。褫奪公權陸年。(二)應曉薇1.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肆年。褫奪公權陸年。 2.犯洗錢防制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後段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年,併科罰金新臺幣壹仟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褫奪公權陸年。(三)沈慶京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拾年,併科罰金新臺幣貳仟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褫奪公權伍年。(四)黃景茂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陸年陸月,褫奪公權參年。(五)彭振聲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褫奪公權壹年。緩刑參年。(六)邵琇珮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褫奪公權壹年。緩刑參年。(七)李文宗1.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2.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3.被訴違背職務收賄罪部分無罪。 (八)李文娟1.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年。2.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九)端木正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十)吳順民無罪。(十一)張志澄無罪。二、沒收:(一)柯文哲應沒收1,260萬元。(二)柯文哲、李文宗應共同沒收827萬1,095元。(三)應曉薇應沒收5250萬元。(四)鼎越公司應沒收121億545萬6,748元。(五)木可公司應沒收6,134萬6,790元。
京華城案一審宣判 2人無罪、沈慶京判10年、應曉薇15年6月
京華城案一審判決今(26)日出爐,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結果顯示,多名被告判決結果分歧,其中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顧問吳順民,雙雙獲判無罪。張志澄原遭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起訴,吳順民則被控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法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事證不足,均判決無罪,成為本案11名被告中唯二全身而退者。其餘被告方面,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遭判處10年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2000萬元;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收賄等罪,判處15年6月徒刑。此外,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因圖利罪判刑2年、褫奪公權3年,但因審理期間認罪,法院宣告緩刑3年。本案後續是否上訴,仍待檢方進一步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