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詐專法納「窩裡反」條款 立委籲設高額破案獎金
立法委員蔡易餘、莊瑞雄、王美惠、陳冠廷及吳沛憶19日舉辦「司法應設置檢舉詐騙獎金及代位求償制度」記者會,呼籲打詐專法應納入「窩裡反」條款,設置檢舉破案獎金,並由政府代位被害人訴訟取得執行名義,由政府單位擔任公益訴訟人。 蔡易餘表示,現在詐騙集團多是使用跳板的形式,雖然人在國內或其他地方,但因為IP註冊在第三國、第三地,少了司法互助關係導致無法成功溯源,是科技上目前的障礙。建議行政院正在研擬的打詐專法應設置高額的檢舉獎金,透過高額獎金讓內部組織分化,瓦解內部結構才是打詐能夠成功的方式。檢舉獎金係因與檢舉查獲金額連動而有道德風險,法務部仍可透過編列預算方式避免,「窩裡反條款」仍要有獎金制度,才有足夠誘因策反詐騙基層。蔡易餘說,政府要站在被害人的角度,民眾被詐騙後面對應訊、開庭等陌生法律程序,已沒有精神及能力提起民事訴訟,但唯有勝訴取得債權憑證後,未來加害人名下有財產,民眾才能追討回被詐騙的財產。被詐騙沒有立即提起民事訴訟,民眾也面臨罹於時效,未來無法向加害人追討的問題。莊瑞雄說,政府積極打詐,除了將打詐工作提升到院層級,也藉由整合公私資源及修法來遏止詐欺判罪。目前多縣市有制定獎勵查察詐騙案件辦法,期望政院後續打詐專法能將檢舉破案獎金制度入法,並參照金管會檢舉金融違法案件,依違法程度設計獎金階距。莊瑞雄表示,目前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人頭門號亂象也頒訂多項措施,建議政院可參考日本的「手機非法使用防止法」,若警方發現有手機門號可能涉及詐欺或恐嚇取財罪,可要求電信業者對契約對象進行確認,並有相關停止通話的公權力,藉此強化第一線警察端於犯罪預防及嚇阻功能,降低詐騙發生率以保障公眾財產安全。陳冠廷說,打詐最主要訴求三點:找得到人、扣得到錢、擋得了詐。透過高額獎金吸引詐騙集團底層的車手、青少年提供資訊,分化集團組織犯罪;透過名下財產追溯請求權延長,扣住詐騙集團的不當得利;並使用持續使用公權力控管、阻斷非法使用的電信門號、簡訊。王美惠認為,她經常接獲民眾陳情表示自己受騙、錢財卻要不回。法務部在去年7月1日推動「檢察機關電信網路詐欺案件罪贓返還作業計劃」,直至今年2月底為止,歸還被害人統計金額有11億2,008萬元,然同樣時間,國人全般詐欺財損金額就高達75億8975萬元,突顯相關打詐、偵查之措施似無達到行政單位預期之效果。王美惠呼籲,政府應有更具體的作為,也盼內政部儘速將打詐專法送至立法院審議,避免更多國人受騙上當。吳沛憶表示,很多跨境犯罪使用虛擬貨幣。但虛擬貨幣的金流並不是無法追蹤,在黃子佼案中就有業界平台自發性的提出金流追蹤報告。相關查緝技術請執法部門要盡速掌握,同時政府也要業界建立合作,讓詐騙集團無所遁形。
離婚後才知前夫婚內出軌 她提告求償「精神損失費」法官這樣判
離婚後才知道過去另一半婚內出軌,還能提告求償嗎?中國大陸江蘇一名江姓女子,得知前夫離婚後短短1個月內再婚、生子,驚覺自己早就被劈腿,氣得提告求償人民幣50000元(約新台幣22萬元)。據《搜狐新聞》報導,江女與曹姓前夫曾有合計10多年婚姻並育有1子,但兩人時常爭吵且離婚又復婚。這段複雜的感情最終在2023年因為疏遠與冷淡再次畫下句點。但曹男離婚後的發展卻遠超出江女預料。江女發現,前夫完成離婚手續僅14天就和另名楊姓女子再婚,楊女1個月後甚至替前夫生下1子,驚覺對方早在離婚前就出軌。江女進一步打聽消息後得知,前夫與她婚姻存續期間曾匯款給楊女,氣得一併對前夫、前小三提告。江女主張楊女不當得利要求返還;提告曹男索討精神損失50000元。楊女挨告後付給江女一定金額款項,雙方以達成和解方式收場;法官則判曹男須賠償人民幣10000元(約新台幣44203元)。法官認定,江女所提出證據、曹男出具的資料,以及關聯案件的庭審記錄,雖無被告與第三人存在婚內不軌行為的絕對證據,但已符合民事訴訟證據高度蓋然性要求,可認定曹男在與江女在婚姻中有重大過失導致離婚,再考量江女在離婚協議中分得較多財產,酌情判曹男賠償10000元。
14歲女兒「點開爸語音」崩潰!怒聯手母做這動作 要小三吐還百萬
大陸一名唐姓男子出軌王姓女子,結果無意間被女兒發現2人的語音訊息,被李姓妻子告上法院。綿陽市涪城區人民法院審理後,王女須將不當得利25.8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13.2萬元)返還給李女。根據《紅星新聞》報導,李姓女子與唐姓男子婚後育有女兒,今年已14歲。婚後夫妻倆共同經營生意,家庭生活美滿,怎料到自2022年底開始,唐男經常不回家,一回家就跟李女吵架,2人處於分居狀態。2023年11月,女兒拿唐男的手機玩遊戲,無意間點開語音訊息,結果居然聽見「我花20萬養妳半年」、「你的人生中怕是沒有遇到這麼懂事的小三哦」等內容,立即把證據錄音備份,提供給李女。李女之後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小三將25.8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13.2萬元)返還。對此,王姓小三在法庭上辯稱,和唐男沒有不正當男女關係,2人只是牌友關係,這筆錢是唐男打牌換取的資金。唐男則說,和王女只是普通朋友,轉帳就是消費和打牌時兌換的現金,因為近一年一直跟妻子吵架,所以自己的消費都對外借款。綿陽市涪城區人民法院審理後,依照通話紀錄,要求王女將不當得利25.8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13.2萬元)返還給李女。
獨拿亡父數十筆不動產還不夠 男告胞姊討母親百萬扶養費遭法官駁回
中市康男獨繼承亡父數十筆房地產,遺產公告現值逾2000萬元,母2019年過世,他向胞姊提返還代墊扶養費告訴,稱他獨力扶養老母17年,追討140萬餘元。姊稱,母生前名下4筆不動產、擁600多萬現金、月領老農津貼7000元,生活無虞,怒批弟未扶養,還常向母借錢。法官以康未舉證一人扶養及代墊費,裁定駁回,可抗告。康男向胞姊提出返還代墊扶養費告訴,指控老父在2002年去世,老母無謀生能力, 17年來由他一人負擔生活支出及照顧就醫,母簽六合彩賭輸錢,都向他伸手要錢。康男說,母名下雖有4筆土地,但都為共有,且地處偏僻,又建有廠房,難覓買主變賣以維持生活,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之平均每人消費支出標準,請求胞姊給付2008年至2019年期間所代墊撫養費共140萬餘元。康姊抗辯,母生前不僅有4筆不動產,父過世時還留給她存款391萬餘元,另2006年賣掉1間透天店面獲272萬餘元,還月領7000元老農津貼,生活花用綽綽有餘,不至於無法維生。康姊說,她出嫁後,常探望獨居老母,往來送生活物資,鄰里皆知,且母並沒賭博,反而是弟將財產花完,還常向母親伸手借錢,弟所指控與事實不符。法官追查,康父過世時,留下數十筆不動產、存款及現金,遺產依公告現值核定價值高達2331萬餘元,姊弟均坦稱,父房地遺產由康一人繼承及得知母賣房獲逾百萬。但康稱,不知母取得父遺產391萬餘元現金。康姊兒子證稱,母親與阿嬤常互探視往來,阿嬤做資源回收,但不缺錢,老農年金都是舅舅領;康男兒子則作證,阿嬤平日自己料理3餐,逢年過節才到他家吃飯,父有時會給她幾千元。當地里長作證,康父很有錢,他不知康男有無扶養老母,但康母不需付房租,做回收是做「運動的」,她過世時,留有4筆不動產,依公告現值核定為156萬餘元。依《民法》規定,直系血親宗親屬受扶養之權利,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法官認定,康男與母互動是家族間交際往來,與扶養、照顧不同,且無法認定他所支出的扶養費超出應負擔義務或有代墊;康母死亡時尚有相當財產,還未達不能維持自己生活之程度。法官以康未舉證老母不能維持生活,而曾提供的金錢屬孝道表現,並未使胞姊有免除扶養義務的不當得利,且未舉證他一人扶養,又代墊胞姊應負擔的扶養費,請求返還代墊扶養費並無理由,裁定駁回。
陶晶瑩、李李仁爆欠貨款「判賠315萬」!品牌辣杯杯恐遭查封 她親上火線回應了
明星夫妻檔陶晶瑩、李李仁於2021年進軍餐飲業,創立麻辣燙品牌「辣杯杯」,先前曾一度進駐百貨公司,「辣杯杯」礙於缺工問題,去年8月底正式退出美食街,撤櫃事件才剛落幕,如今辣杯杯又捲入債務官司,遭到供貨商指控積欠貨款。經新北地院審理,辣杯杯涉「不當得利」判賠315萬元,陶晶瑩夫妻倆的公司恐遭法院查封資產。陶晶瑩、李李仁與吉品養生總經理劉姓男子等人,共同合夥創設辣杯杯公司,產品由吉品養生公司供貨,不過近期辣杯杯卻遭供貨商控訴,採購5萬多包的貨物卻拒絕付款,新北地院日前判決出爐,認定辣杯杯敗訴,應付款315萬元,另劉男已向法院聲請假執行,獲准查封辣杯杯公司資產。此外,陶晶瑩夫妻倆也反控劉姓合夥人為獲取代工利潤,以高價出售自家產品,涉嫌背信詐欺,台北地檢署認為,辣杯杯公司確實有收到貨物,且交易往來賺取合理利潤合乎商業常規,因此不構成詐欺及背信,劉男獲不起訴處分。爭議事件曝光後,陶晶瑩今(22日)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時回應,怒控劉姓合夥人抹黑、帶風向,「你知道他是什麼樣的人嗎?企圖讓員工沒薪水,當時還壓新聞,結果我們告上去了,他就惡人先告狀!」陶晶瑩稍早也在臉書預告,中午左右要開直播說明,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留言質疑「想一口吞掉貨款啊?」陶晶瑩也親上火線反擊,「貨款怎麼吞?如果是背信烘抬價錢轉賣給自己人你要付嗎?」直指對方找媒體亂說話。
地被占為停車場8年多...德音國小晚3年提告 損失逾百萬
新北市德音國小用地因產權糾紛,被私人占用上千平方公尺作為獨資停車場長達8年餘,德音國小2014年起取得該土地管理權,卻遲至2022年才向私占土地的民眾要求返還不當得利,雖然一審新北市府贏得官司,獲賠244萬餘元,但因「消滅時效問題」白白「送給」私占土地民眾使用3年,換算損失將近146萬餘元。德音國小主張,王姓男子2008年起獨資設立自強停車場,占有德音國小兩筆土地合計1536平方公尺。德音國小2022年5月、10月發函給王男限期給付補償金都被置之不理,為此提告向王男討還不當得利244萬餘元。王男則稱,土地是他家族所有,他早在1997年以前就占有使用土地,並與其他共有人達成共有協議,即使沒有分管共識,他亦符合時效完成,有使用土地權利。新北地方法院發現,爭議土地部分為王男持有、部分為德音國小用地,但王男持有部分僅有56平方公尺左右,蓋的停車場卻有1536平方公尺大,認定王男占用國小用地,依土地地價加上利息等換算成王男出租停車場的不當得利,判全賠244萬餘元。但因德音國小2022年才向王男追討,在2017年以前的追討不當得利權利已罹於時效,等於新北市府白白「送給」王男上百萬元租金。德音國小回應,財政局對於侵占部分有列管,教育局在取得這塊學校用地後,就開始定期發文向王男追討,盼能先透過協調方式取回用地,但都未獲得回應,秉持著敦親睦鄰的精神,才會遲至2023年以司法途徑討回。
同居男友剛離世…她拿民法喊「我是繼承人」轉走百萬 法官打臉了
中國大陸四川發生罕見「遺產」糾紛,楊姓女子用剛離世的黃姓男友手機,把對方在銀行內的100多萬元(約新台幣436萬元)轉進自己帳戶,遭「繼女」依不當得利,一狀被告上法院。據《央視》報導,在成都與男友共同經營畫廊的楊女,於61歲黃男去世的隔天起擅自用對方手機,陸續將黃男帳戶內的100萬元轉進自己銀行帳戶,隨後又拒絕繼女歸還遺產的要求,被繼女告上法院。楊女在庭上辯稱,自己與男友有締結婚姻意願,並以公開的夫妻身分共同生活長達20多年,本質上與事實婚姻無異,男友晚年及病重時都是自己照顧對方生活起居,與拿出大陸《民法典》中「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主張自己擁有繼承權。不過,法官仍因雙方不存在事實婚姻、欠缺共同經營畫廊證據、女方擅自轉走黃男存款,判楊女應把款項返還給法定繼承人的繼女及黃男的80多歲母親。楊女不服提出上訴後,拿出共同經營畫廊的相關資料並請證人作證,但二審法院還是因為證據不足或證詞不足採信,駁回楊女上訴。另外,依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在民政部1994年《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發布後的同居情侶,不屬於可分配另一方遺產的同居人,2005年起和黃男同居的楊男,不在同居即事實婚姻的範圍內。且即便楊女符合,也須具備同居期間由男友「扶養」、兩人「共同勞動」經營畫廊的條件,否則不會被認定為法定繼承人。
恐嚇「敢賣房就殺妳」 人夫虐待又毆妻:做X是用房子換來的
北市一名男子因為前妻過世再娶,他繼承亡妻台北的房子,把房給新婚妻,但兩人發生爭吵,男子對妻子性虐待又毆打,還嗆,「做愛是用房子換來的」、「敢賣房子我就殺了妳」等,這讓妻子向法院訴請離婚。判決書指出,男子在2020年11月跟第二任妻子結婚,而婚後不久男子強迫妻子行房,對她性虐待又毆打她,他甚至恐嚇,「做愛是用房子換來的」、「早晚會被你吃垮」、「要撕爛你的臉」、「敢賣房子我就殺了妳」等侮辱、恐嚇言詞。妻子說,老公還有一個女兒,也不諒解再婚的事,常對她罵髒話,把她當幫傭使喚,老公毫無挽回婚姻行為,甚至鎖房門不讓她回家,婚姻有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所以訴請離婚。男子說,妻子婚後常以雙方生活習慣為藉口,說他是拖油瓶,主動挑釁起衝突,還鎖門不讓他進去,他沒有主動攻擊或虐待妻子,妻子回娘家後,2人就沒聯絡,妻子想對他提告,只是要詐騙奪他財產,讓他感到悲痛絕望。法官表示,2人結婚僅約1年,人妻就對老公提妨害自由罪的刑事告訴,請求遷讓房屋及不當得利的民事訴訟,她雖然不能證明已達不堪同居虐待程度,但2人沒維持婚姻意願,夫妻關係無回復之望,雙方都要負責,一審判決廢棄,改判2人離婚,目前該案上訴到最高法院審理中。◎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女教授執行研究計畫挨告「霸佔辦公室」判賠553萬元 上訴二審逆轉免賠
某國立大學女教授原為教評中心主任,但自2017年卸任後,她的計畫研究助理仍繼續使用教評中心辦公室,而校方便主張女教授3年來未繳納租金,提告求償「不當得利」,女教授也在一審被判須返還新台幣553萬多元。不過,女教授上訴過後,台灣高等法院審酌所有情況後,改判她為免賠,全案可再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校方向法院提出告訴,主張女教授曾擔任3年的教評中心主任,並於106年7月31日卸任,而女教授陸續承接了幾項研究計畫與教評中心並無關聯,卻一直占用教評中心的電腦機房與部分辦公室,直到109年挨告後,才如約將辦公室返還,因此指控她嚴重侵害辦公室的使用規劃及管理,要求對方應返還其不當得利。該案經過台北地院審理,一審判決女教授須賠償校方新台幣553萬多元。後來,女教授不服提出上訴,而二審高院則認為,女教授在擔任教評中心主任之前,就已經借用了辦公室,因此不能以她卸任的時間點作為返還辦公室的期限,應該以借用之目的來考量;再者該辦公室雖屬教評中心專用空間,但女教授承辦的研究計畫有關保密事項,涉及了資料庫運用,須使用經資安認證的教評中心辦公室進行,如果執行地點變更,便涉及資安認證事項,還須經過委辦機關同意。最終,高院指出,校方與委辦機關簽訂協議進行研究計畫,依約有義務安排適當的處所,也就是提供女教授及其助理空間,而女教授在執行研究計畫的同時,也是為校方來履行義務,但在女教授的研究計畫尚未全部執行完成前,校方並未協助她更換到其他適當處所,因此女教授在還沒找到其他空間前,使用辦公室並非無權占有,也不構成「不當得利」,故改判為免賠,全案可上訴。
「賴皮寮」登熱搜榜冠軍…長胖變長 他酸:為撇關係「把兒說成親戚」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的萬里老家一度被網友Kuso,Google街景上被改成「賴皮寮」,網友更狂刷評價成5星觀光景點,但沒多久就被下架,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賴清德過去說那是親戚的房子,真相是旅美兒子的房屋,為了撇清關係把兒子說成親戚,心態可議。網友指出,本月17日的Google搜尋趨勢排行榜結果顯示,「賴皮寮」以2萬筆以上的懸殊差距,擊敗YouTuber阿傑、象鼻岩斷掉和網球女將戴資穎年終賽奪冠。另外,據了解,以先前曾曝光的空拍圖比較,賴家住宅不僅長高、長胖,還變長。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在臉書指出,賴清德過去創民主自治史上232天不進議會的紀錄,說李全教賄選案未釐清之前不進議會,也不准市府官員出席李全教主持的會議,被監察院糾正還義正詞嚴自我褒揚,可見他的韌性夠強大,他要形塑特立獨行的高道德標準,他展現不染塵埃的政治潔癖。賴士葆直言,然而在昨是今非之間,未免過度矯情,如今任憑媒體輿論撻伐揶揄,就是不動如山,兩種截然不同的人設,「哪一個才是賴清德的真面貌?更不堪的是動輒啼哭,且不只是偶一為之製造選戰被打壓的悲情,甚至再三哽咽,宛如受到多大委屈,沒有人欺負他,社會對這種寬待自家違建,享受不當得利,贏局還要贏話,他竟不知已經引起眾怒了。」賴士葆提到,通常一個謊言需要更多的謊言來遮蓋,老家的違建推疊了太多的謊言,過去說那是親戚的房子,如今被拍到動用憲兵站崗還打掃清理,「如果是親戚的房子需要耗費民脂民膏維安嗎?真相是賴清德旅美兒子的房屋,為了撇清關係把兒子說成親戚,心態可議。過去他口中所謂的破工寮,結果是花木扶疏的新蓋透天別墅,建物未登記,沒有繳稅紀錄,是道地的違建,只是非優先拆除的列管違建,當別的政治人物都拆了,唯有賴清德還負隅頑抗。」賴士葆說,網友把GOOGLE街景改成「賴皮寮」,不久就被下架,這樣逼得網友再另闢戰場,「賴皮寮公園」、「賴皮寮道路」,同樣很快的被下架,他的副總統官邸又被網友改成「中華民國副總統賴皮寮官邸」,顯然這事沒完沒了,仗勢位高權重,集謊言、違建、雙標元素的萬里老宅,與鄉民對抗自家違建的不公不義,賴清德最沒有資格談居住正義。
熊孩子偷媽15kg黃金變現2500萬買藍寶堅尼 網歪樓:這麼多金子,不能沒有大牛吧
中國湖北武漢近日發生一起變賣黃金的超扯事件,一名未成年的少年為了買藍寶堅尼,竟偷走媽媽15.5公斤的黃金,並換得人民幣565萬元(約新台幣2492萬元),更誇張的是,少年還將人民幣21萬元(約新台幣92萬元)當作謝禮送給同夥的呂姓男子。根據中媒報導,一名婦人在網上發文,聲稱她發現家中15.5公斤的黃金憑空消失,經詢問後發現兇手竟是未成年的兒子。據了解,兒子是在呂男的幫忙下,成功變賣黃金,得到現金後,兒子不僅開始「大撒幣」狂買奢侈品,還慷慨的拿出21萬元人民幣來「報答」呂男。得知事件原委後,婦人氣到報警,警方幫忙協調後也成功將藍寶堅尼退回,不過在呂男的部分,他堅稱錢是少年自願給的,只願意歸還5萬元人民幣,婦人只好向呂男提告,法官認為呂男協助變賣金條、購買藍寶堅尼等行為屬非合法勞動所得,判決呂男必須將不當得利的21萬人民幣全數歸還。這起事件曝光後,中國網友們對整起事件的看法,竟是感嘆少年的家產,紛紛表示「要是我家裡有31斤黄金,讓我開豪車住別墅都願意。」、「只有我在計算每克金價嗎?」、「家裡有金礦的孩子果然敢」、「這麼多金子,不能沒有大牛(藍寶堅尼)吧?」
她帳戶突「多出4416萬」嚇傻…全場超嗨:快花掉 銀行緊急回應了
大陸浙江省寧波一名陳姓女子日前登入寧波銀行APP,結果發現帳戶突多了10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416萬元),嚇到截圖PO上微博。對此,寧波銀行回應了。根據陸媒《上游新聞》報導,陳姓女子日前登入寧波銀行APP,結果發現自己的帳戶居然多了10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416萬元),每更新一次,帳戶上的餘額都不一樣。陳女看到數字嚇傻表示,跳出來的餘額好像是別的客戶的財富情況,甚至能點開看到別人的帳單名目,感覺個人資訊都被洩漏了。陳女資產總額有10000017.79元。(圖/翻攝自上游新聞)從截圖中可以看見,陳女資產總額有10000017.79元,其中活期金額17.79元,投資金額1000萬元,理財產品是「精選理財,穩穩的幸福」。貼文一出,不少人留言「快點轉出去呀」、「趕緊花掉」。不過也有人提醒,不當得利,小心刑責。此外,有網友也反映遇到類似狀況,自己寧波銀行帳戶的餘額也突然增加了不少。對此,寧波銀行回應,是內部系統有一個升級維護造成的,目前顯示都是正常的了。
基泰台大建案曝違建200坪影響安全 北市府強硬回應了
位在北市羅斯福路三段的基泰台大建案,遭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踢爆涉及違建,不僅將屋突加蓋隔成住宅,還將地下停車場隔成多間倉庫,置大樓住戶生命財產安全不顧,要求北市府應追討不當得利,台北市長蔣萬安強調,依法處理,不改善就會強制拆除。陳怡君指出,基泰台大的大樓是地上19層、地下6層,共80戶,但她日前接獲基泰台大住戶陳情,發現基泰台大內藏違建超過200坪,R1層「屋突1」加建200多坪住宅並隔成2大戶出租,涉不當得利並影響公共安全。陳情人更質疑,R2「頂二層」、R3「頂三層」屋突還可以放置鋼琴跟健身房及倉庫,且該B1停車場隔間多間;雖然建築物高度36公尺以下可由土木技師簽證即可變更,但大樓超過36公尺,加上二工擅自變更增加樓地板重量達160噸,依規定須結構技師簽證,但基泰台大欺騙住戶,只找土木技師簽證。陳怡君翻出查報紀錄,發現北市府查報基泰台大房屋頂1層、頂2層、頂3層平台,皆為新增違建,但連市府人員要上頂樓稽查,也疑似遭到管委會阻擾,痛批基泰遭勒令所有建案停工,如今卻再被抓包「已完工的竟是違建」。他批評,基泰建設在公安及誠信上不僅已是累犯,而且還是極度惡劣的故意累犯,要求北市府依法嚴格執行,以彰顯市府公信力。台北市建管處表示,已訂在本月11日辦理會勘,如基泰台大的管理委員會未配合會勘,將依《行政執行法》處5000元至30萬元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孽子換鎖逼走父母 被不孝條款制裁「仍分到房產」…律師揭1招結局反轉
新竹縣一名葉姓男子獲得父親贈與的房屋後,翻臉換掉大門門鎖,並對無家可歸、暫住工寮的父母不聞不問。案件進入司法後,法官雖判房屋由葉父的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但高齡9旬葉父在判決前離世,無緣見到勝訴。這起案件除引發各界討論,律師兼主持人謝震武也在節目討論民眾可能忽略的關鍵眉角。該名葉姓男子和2個哥哥曾與父親簽署分家協議,之後卻說服老父把房子過戶給他,並在獲得房屋後對生病父母不聞不問,還換掉大門門鎖,害兩老有家歸不得,慘住山上工寮。葉母傷心表示,自己曾因此在與小兒子的爭吵中受傷,亡夫則是曾被載去丟包給另個兒子,離世後小兒子一家竟無人出席葬禮。法官審理後依《民法》贈與人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返還贈與物,判房屋應由葉父的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圖/翻攝自高點電視YouTube)主持人謝震武對此在節目《震震有詞》點出2個問題,表示葉父曾與3個孩子簽協議書,之後卻把房子過戶給小兒子,「那張協議書算什麼」;葉父還有2個兒子,為何仍無處可去,「難道房子跟老子畫上等號嗎」、「最慘的是,判決出來之後,小兒子還是能分到」。來賓蘇家宏律師則表示,如果換成自己「絕對不會讓小孩簽什麼協議」,還要讓孩子知道「爸爸會用法律,用保護令、妨害自由」來保護自己,其中保護令不只能讓自己在警察幫助下回家,還能「立場翻轉」讓孩子必須離開家;阻止回家的妨害自由還是刑事罪名。最後,如果父親生前多提出1句「我要剝奪他繼承權」,就能阻止此案的小兒子還是能分到房產。
房客霸佔民宿540天 要求房東「給我300萬不然不搬」法律竟還力挺
根據《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報導,美國洛杉磯一名女子在租房網站Airbnb租了一間豪宅,租約到期後卻不願意搬走,一共住了540多天,還向房東要求支付300萬台幣的搬遷費,甚至當地法律也幫此行為背書。薩沙約萬諾維奇(Sascha Jovanovic)2021年9月在Airbnb出租豪宅客房,他與伊麗莎白赫希霍恩(Elizabeth Hirschhorn)簽下租約,租期從2021年9月13日到2022年3月19日,共6個月、每晚房價約台幣3388元,費用總額達到台幣67萬元,而伊麗莎白則在租約到期後,要求寬限制2022年4月12日,沒想到,從此之後伊麗莎白就再也沒離開,也拒絕支付住宿費,至今霸佔客房長達540天的時間。無奈的是,法官判定根據洛杉磯市的《正當理由條例》,薩沙無權驅除房客,反而必須支付一筆搬遷費。《正當理由條例》全名《正當理由驅逐條例》(Just Cause Ordinance)是美國保護租客的一種形式,內容文明規定房東驅逐租客僅能出於特定原因,從而防止任意、報復性或歧視性驅逐。由於薩沙是透過Airbnb出租他的公寓,當初雙方也沒有簽屬正式的租約、提供入住證明,洛杉磯法院認為這不算正式租賃關係,因此薩沙並無權以「非法房客」的名義驅趕伊麗莎白。伊麗莎白的律師阿曼達斯沃德(Amanda Seward)更主張,伊麗莎白居住這套包含衛浴的套房經鑑定是加蓋違建,出租違建本就屬於違法行為,因此薩沙不但無權驅離伊麗莎白,更應該退還「不法所得」,即伊麗莎白一開始所支付的67萬元租金。另外,阿曼達也爆料指出,在合約期間伊麗莎白向薩沙投訴房間內電子窗簾故障,薩沙竟然以維修為由「邀請伊麗莎白跟他同居」,其心可議有騷擾的嫌疑。阿曼達一口氣向薩沙提出包括疏忽、騷擾、故意造成情緒困擾、非法商業行為以及違反洛杉磯新冠條例等15項指控。薩沙的辯護律師塞巴斯蒂安魯奇(Sebastian Rucci)則出示當初雙方協商內容,指出阿曼達在信件裡說「300萬元對薩沙來說是最便宜的解決方式」有勒索的嫌疑,並直言,若伊麗莎白的「違建不得出租」主張成立,那豈不是每個租客都可以永久免費居住,塞巴斯蒂更以「地獄來的租客」來形容伊麗莎白,提出違反租約、不當得利損害賠償、侵占不動產等指控。薩沙則向媒體投訴表示,一切都是從電子窗簾故障開始的,當時他請維修人員入內察看時,發現伊麗莎白疑似不當使用造成浴室多處長黴菌,他有心第一時間處理,但伊麗莎白以疫情為由拒絕短期搬離,從此之後雙方的關係就鬧得很僵,甚至當他對伊麗莎白下達最後通牒時對方也不予理會,而如今伊麗莎白就住在離他女兒房間只有幾步距離的地方,令他全家人夜不成寐,完全不知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