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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約鯉魚潭散步!噁男手伸副駕狂摸 她「上下失守」忍辱裝睡3小時

(示意圖/Pixabay)

(示意圖/Pixabay)

一名胡姓男子2019年間和女同學小花(化名)相約前往東華大學領取畢業證書,因學校行政人員未上班,遂提議前往鯉魚潭踏青。沒想到,胡男見小花在副駕駛座上閉目養神,竟趁機伸出狼爪摸胸、摸下體猥褻;被害人雖然害怕,卻擔心激怒對方,只好繼續閉著眼睛裝睡,忍辱3小時終於逃脫,嚇得趕緊報警處理。

判決書指出,胡男和小花為大學同學,2019年8月31日,2人相約在花蓮市區用餐,之後一起前往東華大學領取碩士畢業證書,結果剛好碰上學校行政人員休息,男方隨即提議前往鯉魚潭散步,並在結束後開車送女同學回家;途中胡男見小花在副駕駛座上閉目養神,誤以為對方已熟睡,竟心生淫念伸手猥褻。

小花擔心自身安危,選擇不動聲色繼續假寐,誰知胡男膽子越來越大,竟多次把車停在路邊,先是隔著外衣碰觸女方胸部,接著直接把手伸進衣物摸胸、猥褻下體,短短20分鐘路程就開了3小時才抵達;好不容易脫困後,被害人隨即將上述遭遇告知母親,接著在媽媽陪同下前往花蓮縣吉安警分局報警。

花蓮地院審酌,被告未能尊重小花之身體自主權,竟認對方於車上小憩而有機可趁,對其為猥褻行為,造成被害人心靈受創,其行為應予非難,復斟酌胡男於準備程序時坦承犯行,並與女方達成調解,小花也同意從輕量刑等一切情狀,依乘機猥褻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確定。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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