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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實現居住正義?2/靠囤房稅爭取居住正義 學者憂恐適得其反

政大財稅系教授陳國樑認為,房屋稅是地方稅,貿然開徵,屋主或房東仍可轉嫁,未必有利實現居住正義。(圖/報系資料庫)

政大財稅系教授陳國樑認為,房屋稅是地方稅,貿然開徵,屋主或房東仍可轉嫁,未必有利實現居住正義。(圖/報系資料庫)

國民黨、民眾黨、時代力量等在野立委相繼提出調高稅率的「囤房稅」版本,將在下週一立院財委會中進入實質審查,由於目前待審各種版本中,也有民進黨立委的個人版本,針對朝野立委競相提案、呼應「還我居住正義」的民意,打臉財政部「期盼中長期研議」的說法,但也有財稅學者力挺財政部,擔心貿然實施囤房稅,未必就能壓抑房價,反而有可能適得其反。

長期關注「租稅正義」的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就指出,居住正義確實是台灣目前遭遇的嚴重問題,很多年輕人都抱怨要不吃不喝工作十多年才能在台北市買房,儲蓄都投入買房,也不敢結婚、生育,因為沒有多餘的錢,而炒房也成為部分富人的金錢遊戲工具,引發社會反感。在此之下,朝野政黨想要藉著囤房稅加倍打壓房價,實現居住正義,爭取青年選票支持不令人意外。

但現在的問題是,囤房稅能不能實現居住正義,能不能打壓房價?陳國樑認為,居住正義問題十分複雜,要解決必須搭配各種配套,若只靠不斷調高房屋稅(囤房稅),最後結果有可能適得其反。

他進一步解釋,中央早已授權地方政府可開徵囤房稅,但多數縣市都保留、不敢開徵,迄今只有台北市、宜蘭縣及連江縣,因地方對房屋需求夠大,縣市政府敢開徵囤房稅,其他縣市都怕建商、民眾不到當地投資買房,因此不敢開徵。這也證明,就算「囤房稅」稅率再高,地方政府在擔心「縣市比較效應」下,如果隔壁縣市不開徵,該縣市也不敢開徵。由於房屋稅(囤房稅)收入歸於地方,若縣市祭出「囤房稅」,導致屋主不出售、不出租,或者民眾不敢到該縣市買房、租屋,囤房稅是否導致縣市收入減少,也應一併討論。

陳國樑說,為了居住正義, 朝野長期聚焦房屋稅,但實際上房價卻仍漲多跌少,顯見調整房屋稅的效果未必如外界預期,原因在於房屋稅(囤房稅)調高,房東仍可轉嫁給買方或租屋者,導致房價、租金跌不下來,他建議政府不妨從調高土地稅著手,因為土地稅由地主負擔,要轉嫁買房者或租屋者比較有難度。

他也建議,要實現居住正義,最直接方法是「政府增加供給」,讓想買房的青年可以買得起;除了地方興建社會住宅,中央政府也應釋出公有地、委託民間承包商興建租售公宅,公宅的地點未必要在蛋黃、蛋白區,但應強化周邊交通建設,年輕人可先從較為偏遠的「蛋殼區」租屋或買房,再隨著資金逐步累積,換到蛋黃區,才不會有「一輩子永遠買不起房」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