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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稱火鍋有小強敲詐得手逾7千元 男遭店家識破報警下場GG

男子自導自演在火鍋店吃到蟑螂,遭店家識破錄影報警。(圖/翻攝自搜狐新聞)

男子自導自演在火鍋店吃到蟑螂,遭店家識破錄影報警。(圖/翻攝自搜狐新聞)

中國深圳1名蔡姓男子,上個月(5月)17日兩度前往當地一間品牌火鍋店用餐且均吃到蟑螂,氣憤要求店家賠償,前後共獲得1800元人民幣(約台幣7787元)的賠償金;業者事後察覺事情有異報警,才讓男子惡行曝光。

根據《搜狐新聞》報導,蔡男在當日中午12時31分許,先前往一間火鍋店用餐,快結束時招來店內的服務生並從鍋內撈出一隻蟑螂,隨後質問店員要討一個說法;店員當下表示為了表示歉意,將不收取任何費用,蔡男卻不依不饒,提出賠付1000元(約台幣4326元)的要求,還威脅要打電話投訴。最終店長出面進行賠償,蔡男才甘心離去,但事後業者卻認為事情不單純,報警處理。

警方接獲報案抵達店內後,調閱監視器畫面查看發現,蔡男用餐過程手部姿勢相當怪異,其左手曾掉出黑色異物,但隨即用手機遮擋並轉移至右手,並藉著煮火鍋料時用手指掩護將黑色異物一同放進鍋內烹煮。警方掌握證據後,隨即將蔡男逮捕到案。

警方審訊時,蔡男才坦承,自己之前也從事餐飲業,明白若客人在餐點中發現異物,店家一般都會選擇免單賠錢,希望息事寧人。因使自己在前往火鍋店用餐前,先在附近草坪找到一隻死蟑螂放在口袋中,待吃飽後才開始行騙。據悉,蔡男因曾得手一次,隨後食髓知味,於當晚再度前往該品牌旗下另一間火鍋店,並以相同手法騙取800元(約台幣3461元)的賠償金額。目前蔡男已被警方進行行政居留;報導指出,蔡男行為觸及中國刑法第274條規定,最重可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