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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父為罹患罕病兒針灸  檢察官不忍裁罰獲緩起訴

台北地檢署。(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圖/報系資料照)

廖姓男子兒子罹患罕見疾病,因病情逐漸惡化導致行動能力喪失,須長期復健延緩病情,卻因疫情嚴峻,無法對外復健,廖男靠自學在家中為兒針灸,被定期拜訪的醫護人員發現沒有醫師資格的廖男,卻從事針灸醫療行為,廖男被依違反醫師法遭送辦,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考量廖男是為了罕病兒,沒有犯罪惡意,13日給予廖男緩起訴處分,但廖不必支付處分金給公庫。

據了解,廖男的10多歲兒子,罹患罕見疾病,愛子心切的廖男,下班或假日時間都在照護兒子,為了延緩兒子病情惡化,帶兒子分別到西醫、中醫診所復健、針灸療法。

但今年因肺炎嚴峻,醫療院所限制看診,廖男心疼兒子病況,遂向中醫師求教加上自學,自行在家裡為兒子針灸治療,有次廖因在兒子頭上施針時,剛好被到府提供復健服務的醫療人員發現,通報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處理,廖男被依違反醫師法送辦。

檢察官調查時,廖坦承沒有醫師資格而從事醫療行為,而家防中心人員也不忍心,向檢察官為廖男求情,指廖非常用心在照護兒子,過得很辛苦。

檢察官考量廖是為了兒子,沒有犯罪惡意,給予廖男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