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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開96公里遭開單...他氣炸嗆:政府搶錢 網見「1關鍵」秒謝警察

國道公路警察局。(圖/翻攝臉書國道公路警察局)

國道公路警察局。(圖/翻攝臉書國道公路警察局)

一名男網友在臉書社團貼出罰單,稱自己在國道速限110公里之路段行速96公里,卻遭到警方開罰,讓他氣得大罵「政府搶錢」,沒想到被眼尖網友發現「1個關鍵」指出開罰合理,其他網友看完後也紛紛留言表示「感謝辛苦的警察」。

一名男網友在臉書社團《反區『監』測速》曬出罰單,並在文中寫道「現在政府是想搶錢想瘋了是嗎?限速110公里,我行駛96? 裡開我罰單!?」希望網友能替他評評理;沒想到有眼尖網友發現,違規事項上面寫著「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行駛車道者-小型車未已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內側車道,速限110公里,行速96公里。」是因為該名男網友行駛在內側車道,但車速實在太慢才遭開罰,並非國道警察刁難。

一名男網友在臉書控訴遭警方亂開單。(圖/翻攝自臉書)
一名男網友在臉書控訴遭警方亂開單。(圖/翻攝自臉書)

該名男網友見風向不對趕緊刪文,不過貼文已被其他網友截圖PO到其他臉書社團,許多人看到貼文後,紛紛留言「真棒,難得的罰單,感謝辛苦的警察」、「內線開96,該罰」、「令人開心的罰單~警察大人加油」。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2項指出,小型車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內側車道,可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