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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上路 明確規範不得擅自收集使用者資訊

大陸《個人信息保護法》11月1日起正式上路。(示意圖/shuttertstock)

大陸《個人信息保護法》11月1日起正式上路。(示意圖/shuttertstock)

備受關注的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1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大陸首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的專法,對包含個人資訊處理規則、跨境傳輸、個人資訊處理活動的權利與資訊處理者的義務、監管部門職責、罰則等進行全面規範。具體包含禁止網路平台擅自收集使用者信息、不得對個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不合理差別待遇的「大數據殺熟」等狀況。

根據界面新聞報導,《個人信息保護法》也規定通過自動化決策方式向個人進行資訊推送、商業行銷,應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徵的選項,且須提供便捷拒絕方式。同時處理生物識別、醫療健康、金融帳戶、行蹤軌跡等敏感個資,應取得個人單獨同意。

此外,該新法也對在公共場所安裝攝影機、人臉識別設備等問題進行規範。當在公共場所安裝圖像採集、個人身份識別設備,應設置顯著提示標識;收集個人圖像、身份識別資訊也僅能用於維護公共安全目的。

同時《個人信息保護法》也對違法處理個人信息作出處罰,情節嚴重將被沒收違法所得,最高處5000萬元(人民幣,下同)或上年度營業額5%罰款,可責令停業、吊銷營業執照等,直接責任人員至高將被處罰款100萬元,及被禁止擔任董監高等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