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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神宏宏加州不動產達1200萬美金 律師專業分析原文

王力宏、李靚蕾曾經恩愛。(翻攝自臉書)

王力宏、李靚蕾曾經恩愛。(翻攝自臉書)

這幾日全台都在追的「蕾神戰宏宏」堪比八點檔精彩,據李靚蕾發文說法,她與王力宏的婚姻關係仍在,兩人之間故事尚未劃下句號。其中財產分配最難處理,王力宏指女方開口要1.5億人民幣以及房子、股票以及保姆,司機等,還有台北億元豪宅,但李靚蕾馬上秀出文件打臉,自清「贍養費確實一毛都沒有要」,而她在英文文件中主張包括洛杉磯房產以及股票投資帳戶則是「各自雙方名下原有的財產」,不在離婚後的分配中,對此擁有美國加州、紐約州與台灣法律業務的律師鄭勝元專業翻譯原文提到Bel Air價值1200萬美金的不動產是由雙方所擁有。

文中提到貝沙灣 (Bel-Air) 是洛杉磯最富裕的社區,王力宏與李靚蕾在這有價值1200萬美金的不動產,這次李靚蕾公布的英文原文中就有提到,律師鄭勝元解析:「因為英文原文提到Bel Air價值1200萬美金的不動產是由雙方所擁有『The parties’ own real property in Bel Air, California』,再加上英文原文內所提到的安排『出售不動產,然後分配賣得價金』通常是用在分配共同財產。」不過他認為李為文件標注的「『各自』雙方名下原有財產 不屬離婚分配財產」未必符合法律面的解讀,他說:「但李的註解可能只是在抒發自己的主觀感受,李可能認為那棟房產她本來就有一部份的權利,她只是拿走屬於自己的東西,所以沒有分到王的財產。」

李靚蕾秀出文件自清「贍養費確實一毛都沒有要」以及「各自雙方名下原有的財產」。(圖/翻攝自微博,下同)
李靚蕾秀出文件自清「贍養費確實一毛都沒有要」以及「各自雙方名下原有的財產」。(圖/翻攝自微博,下同)

而關於李靚蕾的中文註解 「靚蕾放棄贍養費聲明」,律師鄭解釋:「因為美國法律是允許夫妻可以透過婚前協議書,事先約定任一方在離婚後不得向他方請求贍養費(spousal support/alimony)。若婚前協議書有約定其中一方拋棄離婚後的贍養費請求權,除非婚前協議書被認定為無效,不然的話,已簽字同意拋棄權利的李靚蕾想要再向王力宏要求贍養費,可能會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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