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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心共諜案「不起訴」遭發回 高檢要求詳查台澳司法互助

向心夫婦捲入王立強共諜疑雲,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部分,台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向心夫婦捲入王立強共諜疑雲,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部分,台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向心共諜疑案涉嫌違反《國安法》遭台北地檢署做出不起訴處分,改依違反《洗錢防制法》起訴後,北檢依職權將向心、龔青夫婦等人涉犯《國安法》部分送請再議,高檢署審查後,認為北檢未釐清台灣和澳洲司法互助事宜,今天(28日)將向心、龔青、王強華、蘇錦隆4人部分,發回北檢續查。向心夫婦租客蘇劍鋒、林旭2人再議部分,已遭高檢署駁回確定

自稱共諜的王立強2019年11月24日接受澳洲媒體採訪,自曝來台從事情報工作、介入選舉,向心夫妻是他頂頭上司,夫妻倆2020年11月24日從桃園機場離境時,當場遭調查局幹員攔截約談,並依違反《國安法》發展組織罪嫌送辦、遭限制出境。檢方掌握夫妻倆2017年購入北市信義區「冠德遠見」10樓2戶打通,還有14樓1戶,分別租給香港企業家林旭及大陸企業家蘇劍鋒。

由於當時正值總統大選期間,蔡英文總統藉本案批評「中國介入台灣選舉意圖非常明顯」,但北檢偵查2年,還向澳洲提出司法互助,澳方以「不符應提供司法互助之情狀」為由拒絕,也找不到向心夫妻是共諜的證據,去年11月12日將向心夫婦、租客蘇劍鋒、林旭臉書粉絲團經營者王強華、蘇錦隆6人全部不起訴。高檢署則認為應進一步釐清台灣和澳洲間司法互助事宜,要求北檢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