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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年假後沒上過班 曠職70天、積200案「月領18萬」

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周靜妮因審理案件要求少年自打巴掌,引發爭議,最近再遭爆料過年後未曾上過班。(圖/中國時報李京昇攝)

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周靜妮因審理案件要求少年自打巴掌,引發爭議,最近再遭爆料過年後未曾上過班。(圖/中國時報李京昇攝)

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周靜妮因審理案件過程要求少年下跪自摑耳光引發外界關注,並遭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近日再傳出她春節年假過後,都沒有上班,累計200多件案件未處理,讓法官同事替她善後。苗栗地院14日表示,已建議司法院對周靜妮停職處分。

外界質疑周未上班仍坐領乾薪,每月可領18萬元薪資。苗栗地院指出,若周被停職,將只能領取本俸的一半、約2萬多元薪水。

周靜妮是司法官訓練所第41期結業,2002年原任職檢察官,後來轉任法官,目前擔任苗栗少年法庭及家事庭法官,多年來爭議事件不斷,其中引發社會譁然的是2019年審理1名涉嫌對父母家暴的少年時,要求少年當庭自摑耳光,體驗被打滋味,並下跪磕頭認錯,被批是動用私刑。

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上月底認定周靜妮違背法官倫理情節重大,建議免除法官職務,並不得再當公務員,全案移送懲戒法庭審理。不過最近周靜妮再被爆出懲戒法庭判決出爐前未盡職責,不僅近2年累計曠職逾70天,且從今年農曆春節過後均未到法院上班。

據了解,周靜妮因曠職1周以來,已累積216件家事案件,其中逾5、60件是家暴保護令案件,受暴者保護令因此受到延宕,苦等不到公權力的保護,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

苗栗地院昨證實,周靜妮確實春節過後未曾上班,理由是必須準備法評會事件答辯,且身心狀況不佳。法院目前將她未處理的案件,分配給其他法官處理。

苗栗地院表示,已建議司法院對周停職處分,也會調整她到非訟中心,司法院預計最快這周會先停止她的法官職務。

司法院表示,周從年假結束後,於2月7日至2月11日未到院上班,昨則有進辦公室。苗栗地院7日將周調整至非訟中心,司法院已啟動停職程序,依行政程序法,通知周陳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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