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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為血癌女兒辭職全心照顧 前主播李猶龍夫妻挺過風雨…任文化局長涉貪不起訴

新竹縣前文化局長李猶龍過去與太太蔡沁瑜都是主播,他在擔任新竹縣文化局長期間,被檢舉用公務車通勤,遭市調站移送,檢方偵查後以不起訴處分。(圖/報系資料照片)

新竹縣前文化局長李猶龍過去與太太蔡沁瑜都是主播,他在擔任新竹縣文化局長期間,被檢舉用公務車通勤,遭市調站移送,檢方偵查後以不起訴處分。(圖/報系資料照片)

媒體主播出身的李猶龍,曾任新聞主播及製作人、配音員,媒體歷練豐富,他的太太蔡沁瑜,過去跟他一樣也是新聞台主播,近年因為擔任郭台銘辦公室發言人一職,再度受到關注。李猶龍與蔡沁瑜這對昔日主播檔夫妻,走過大女兒的血癌難關,李猶龍甚至辭職離開職場,專心照顧到女兒康復,但後來他離開主播工作後,轉任新竹縣前文化局長,但卻被舉報他將公務車開回家私用、並把油費及ETC過路費拿來報公帳,最後經過偵辦,予以不起訴處分。

主播出身的李猶龍,因為媒體歷練豐富,加上和國民黨人士交情不錯,曾任中央廣播電台總台長、連勝文2014年競選團隊幹部,但後來卻因為當了新竹縣文化局長職務惹議。據悉軍人出身的他,行事風格比較強硬,上任後又積極整頓,可能因此得罪相關人士,才衍生了被檢舉將公務車作為私用、並將油費及ETC過路費報公帳等貪污爭議。

新竹縣前文化局長李猶龍。(圖/翻攝李猶龍臉書)
新竹縣前文化局長李猶龍。(圖/翻攝李猶龍臉書)

李猶龍當時使用公務車,當成往返新竹與台北通勤的交通工具,新竹市調查站依刑法公務員假藉職務上之機會犯背信罪嫌送辦。當時攤開新竹縣政府公務車輛管理與使用要點規定,公務車輛,僅限於公務使用,只有縣長、副縣長及祕書長,得將公務車兼作上下班交通工具使用。

當時調查發現,李猶龍從去年1月8日至5月17日,將公務車當成通勤交通工具多達74次,違背公務車僅用於執行公務規定,使新竹縣政府因而增加油料費1萬2322元及ETC費用5598元,總計不法之益為1萬7920元。

但李猶龍在偵查時,稱他未曾就任過公職,不諳公務車輛使用規則,去年5、6月間發現這部公務車非他專屬配車後,就未再以該車通勤,指示文化局人員依法調度使用,並無主觀犯意,後來也繳回1萬8000元費用給文化局。檢方考量李猶龍去年5月17日後,確實未再把公務車兼作通勤交通工具使用,予不起訴處分。

縣長楊文科證稱,他有跟李猶龍說過文化局長有公務車可使用,但沒有詳細說明使用規則。檢方考量李猶龍去年5月17日後,確實未再把公務車兼作通勤交通工具使用,予不起訴處分。而他後來也在調查結果出爐前,請辭了新竹縣文化局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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