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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援單親母女10年起色心 強壓少女摸胸被訴26個猥褻罪

台北地檢署起訴少女母親男同事猥褻案,認定觸犯26個猥褻罪。(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起訴少女母親男同事猥褻案,認定觸犯26個猥褻罪。(圖/報系資料照)

少女小芳(化名)的父親早逝,10多年來與媽媽相依為命,媽媽的男同事阿立(化名)經常資助母女倆,阿立眼見小芳長大、長得亭亭玉立,色心大起,利用每週2次到小芳家裡探望機會,趁兩人獨處之際,藉口幫小芳按摩卻上下其手。小芳去年鼓起勇氣向老師求助。台北地檢署認定,阿立猥褻小芳26次,依26個強制猥褻罪起訴他。

據了解,單親家庭的小芳從小與母親相依為命,生活過得並不寬裕,母親的同事阿立不捨母女頓失經濟支柱,相當照顧她們,阿立每周2、5定期探望母女倆,金援她們長達10多年,母女倆相當感念。但隨著小芳逐漸長成荳蔻少女,幾年時間出脫得亭亭玉立,長期資助她家的暖男阿立看在眼裡,轉變成獸慾色心,利用每週固定2次探望機會,趁小芳母親還沒回家,對她上下其手。

阿立藉口小芳上課辛苦為她按摩,卻用膝蓋強壓她的雙腳,伸手撫摸她的下體及胸部,小芳因長期接受對方經濟援助,不敢反抗,只能壓抑內心苦楚,被他猥褻數10次。直到去年終於受不了,向學校輔導老師請求協助,老師驚聞此事,立即向學校通報並報警處理,案件才曝光。

檢察官調查時,阿立坦承他只有在2020年5至7月,小芳就讀高中一年級下學期,尚未升至高二期間,曾有2次「不小心碰觸」。但檢察官不信,認定若他每周2、5固定會去小芳家,2020年5月1日至7月31日止共13週,依每週2次頻率估算,總計有26次猥褻犯行,依26個強制猥褻罪起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