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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北不要!新竹6旬男恐怖追求站崗盯哨 嚇壞心上人報警

新竹縣60多歲男子為追求心上人竟站崗尾隨,被害人不堪其擾而報警處理。(圖/翻攝畫面)

新竹縣60多歲男子為追求心上人竟站崗尾隨,被害人不堪其擾而報警處理。(圖/翻攝畫面)

跟騷法於上周正式上路,新竹縣也開出2起書面告誡單,此2案都是年約60歲的男子為追求心儀女性,不斷傳訊息示愛外,還到對方的住處、家中站崗,被害女子不堪其擾,多次勸說卻都不見改善,女子只能報警處理,而倘若男子還有騷擾行為,被害人則可向法院申請跟騷法保護令。

竹北警分局近日接獲2起報案,皆是60多歲男子想追求心上人,除連傳訊息和致電示愛外,甚至到被害者住處和工作場所外站崗,更在其必經路上等候尾隨,導致被害人心生恐懼,更擔心後續會有偏激手段,不得已報警處理。

竹北警分局獲報後啟動專案受理,對2人的不當追求進行約束,並開立書面告誡單,倘若2人持續犯行,被害者則向法院申請保護令,要求加害者不得靠近自己、住家和工作場所。

警方解釋,依據「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只要符合監視觀察、尾隨接近、不當追求、妨害名譽等8大樣態,有反覆持續性、涉及性與性別等就可能觸法,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書面告誡後,行為人再繼續為跟蹤騷擾,被害人可向法院申請跟騷法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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