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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前司長朱瑞皓收回扣…被判刑7年10月 今發監服刑

台北地檢署。(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圖/報系資料照)

文化部人文司前司長朱瑞皓4年前擔任傳藝中心副主任期間,將標案資訊洩漏給廠商並收回扣180萬元,最高法院上月重判他徒刑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確定,台北地檢署12日傳喚朱到案,並發監執行。

不過,朱瑞皓另在擔任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副司長及司長期間,因投資失利 ,與前妻感情不睦,常在酒店喝花酒,並包養酒店女公關,入不敷出,涉嫌利用展覽補助款機會,向台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盧欽政、副理事長周均亮等人視為收賄,另受招待赴泰國及越南、首爾、北京、美國機票及現金共78萬2885元,護航2人取得特定補助款165萬9400元,本案仍在法院審理中,日後若判刑定讞,檢察官將聲請兩案定應執行刑。因此預估朱最終刑期有可能會超過10年。

朱瑞皓於擔任傳藝中心副主任期間,承辦戲曲裝修案及琴房統包案,擔任標案的評選委員,他為貪圖私利,竟與廠商約定索賄回扣比例並洩漏招標案資訊以朋分賄款,而在標案正式公告之前,交付標案之內部文件予有意合作的廖姓廠商。

朱男與廖姓廠商談妥回扣比例後,洩漏內部採購文件及相關資訊給對方,以利其提前規劃及製作評選所需之服務建議書,復勾選特定評選委員,便於朱在評選過程中護航,廖以最高分得標後,讓朱瑞皓分得戲曲裝修案及其追加工程回扣120萬、琴房統包案回扣60萬元。

一審及二審認為朱男年收入達150萬元,為填補個人資金缺口、貪圖不法財物,竟共同尋找合作廠商承標工程以收取回扣,判刑7年10月,最高法院今年6月駁回上訴,全案確定。朱今到北檢發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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