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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租屋貴 男大生5年後尋仇刺殺二房東「逃死原因曝光」

施姓男子自認房東收較高房租,持刀尋仇打電話給房東,卻將接聽電話卓姓女子殺死,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圖/報系資料照)

施姓男子自認房東收較高房租,持刀尋仇打電話給房東,卻將接聽電話卓姓女子殺死,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圖/報系資料照)

2012年就讀科技大學一年級的施姓男子自認房東收較高房租,5年後他持刀尋仇打電話給房東,卻將接聽電話卓姓女子殺死,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認定施男犯案是情節最重大之罪,但考量他是亞斯柏格症患者,仍有矯正教化之可能性,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施男承租台中市太平區的房屋居住,自認遭當時黃姓房東收取較高房租,持續累積不滿情緒,相隔數年後仍未釋懷,2017年8月2日上午10點,他頭帶假髮持短刀返回當年租屋處附近的便利商店,用公用電話打給黃姓房東,輾轉由卓姓女子接聽。

施男與卓相約在碰面,他明知卓女非其預定行凶之原房東,仍因自閉症類群障礙症患者的行為固著現象,對殺人之想法與行為產生固著,在卓女帶領他上樓介紹房間時,施拿出預藏之短刀殺死她。

台中高分院認為,施男犯案具體情節嚴重,固可認為屬「情節最重大之罪」,但礙於自閉症類群障礙症之特質,難以作出情感上之表示,自難遽謂其毫無悔意,且他有矯正教化之可能性,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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