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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翻車事故釀18死 司機尤振仲二審強調已盡責沒有過失

司機員尤振仲。(圖/報系資料照)

司機員尤振仲。(圖/報系資料照)

2018年10月21日台鐵普悠瑪列車在宜蘭新馬站翻覆,造成18死、116人輕重傷,一審將司機員尤振仲依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6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18日開庭,尤振仲否認有過失,強調已盡責,對18名往生者感到抱歉與愧疚。庭末,法官諭知25日進行辯論程序。

尤振仲之前庭訊時也否認犯罪,他說有ATP系統減速,沒有超速駕駛釀禍,他說要聲請調查普悠瑪採購缺失,及調查2018年1至3月台鐵的受訓狀況,他稱自己受的是不完整的訓練,18日開庭,他又說沒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的情況,自己沒有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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