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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殺警案/林母曾閹割同居人潛逃9年 看子犯大罪嘆:槍決給社會交代

在台南犯下殺警案的林信吾,他的母親從電視新聞報導才得知,自己眼中「管不動」的兒子,竟然犯下了殺警察的滔天大罪。林母哽咽地說,自己做的事情自己要承擔,「要槍決還是怎樣都好,總是要給社會一個交代。」(圖/張進安攝)

在台南犯下殺警案的林信吾,他的母親從電視新聞報導才得知,自己眼中「管不動」的兒子,竟然犯下了殺警察的滔天大罪。林母哽咽地說,自己做的事情自己要承擔,「要槍決還是怎樣都好,總是要給社會一個交代。」(圖/張進安攝)

在台南犯下殺警案的林信吾,連高中都沒畢業,1991年於雲林憲兵隊退伍,與大陸籍前妻生有3名子女,離婚後都交由前妻照顧撫養,後來又結識一名女友生下一女。原本從事清潔工作月收入約4 、5 萬元,後因故被辭退而無業,面臨斷炊窘境讓他選擇持玩具槍搶劫超商,犯下強盜罪面臨牢獄之災。但「成功經驗」讓他產生「搶錢容易」的錯覺,才會在這次犯下殺警滔天大罪後,直覺式地「重操舊業」,卻也因固定的犯罪模式,成為被鎖定的關鍵因素,讓他快速落網。

但令人驚訝的一段林家黑歷史,也在這次風波後重新被世人檢視。林信吾母親曾在1993年間,因不滿男友讓她向地下錢莊借錢卻遲遲不還,又在外面養其他女人,想不開輕生未遂後,竟憤而持刀割下男友生殖器丟棄,隨後獨自展開9年逃亡路,終在2002年2月落網,被判刑3年6月。當時年僅約16歲的林信吾,在這樣的破碎家庭背景下度過他的慘綠少年歲月,也間接造成他日後的成魔之路。

出獄後深居簡出的林信吾母親,從電視新聞報導才得知,自己眼中「管不動」的兒子,竟然犯下了殺警察的滔天大罪。她無奈表示,兒子沒有住在一起,工作也不穩定。之前還會偶爾到監獄探視,買一些生活用品或拿些零用錢給她,但自己發生車禍後行動不方便,就沒再去過。對於兒子未來的下場,林母只能哽咽地說,自己做的事情自己要承擔,「要槍決還是怎樣都好,總是要給社會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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