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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歸國居檢搞失蹤不繳100萬罰款 宜蘭男遭管收

宜蘭縣一名曾姓男子至菲律賓旅遊歸國後,居家檢疫期間外出超過72小時,遭縣府衛生局重罰100萬,因未依期限繳納經執行署向法院聲請拘提,8月23日拘獲曾男,送入宜蘭管收所執行管收。 (圖/報系資料照)

宜蘭縣一名曾姓男子至菲律賓旅遊歸國後,居家檢疫期間外出超過72小時,遭縣府衛生局重罰100萬,因未依期限繳納經執行署向法院聲請拘提,8月23日拘獲曾男,送入宜蘭管收所執行管收。 (圖/報系資料照)

宜蘭縣1名曾姓男子至菲律賓旅遊歸國後,於居家檢疫期間外出用餐、夜宿朋友家超過72小時,遭宜蘭縣衛生局重罰100萬元,因未依期限繳納經移送執行署,申辦分期後又不按時繳納,還搞失蹤屢傳不到,執行署向法院聲請拘提,23日拘獲曾男,送入宜蘭管收所執行管收。

住宜蘭34歲的曾男2020年2月前往菲律賓遊玩,同年7月返國,應遵守當時居家檢疫規定,入境後需隔離14天檢疫,但曾男入境3天後,竟因為太熱、太無聊便擅離居家檢疫處所,每天外出用餐1至2次,甚至夜宿朋友家,總計外出時間超過72小時45分鐘。

因違規情節重大,遭衛生局重罰100萬元,又未依限繳納罰款,經移送執行署強制執行,宜蘭分署扣押曾男名下存款、薪資、保險等財產,仍不足罰鍰金額,曾男同意申辦分期每期繳納3萬元,但總是遲繳或繳一部分,每次都要書記官三催四請才肯再繳一些錢。

原訂分期1年後應繳納36萬元,但曾男僅繳12萬元,加計其他罰鍰案件超過繳納時間總金額達89萬元,經宜蘭分署廢止分期,曾男雖一直說願意再辦分期,卻自去年12月起搞失蹤、屢傳不到,宜蘭分署依法向法院聲請拘提獲准,並於8月23日在住處拘獲曾男。

經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認定曾男從事水電工作,有正當收入,還有能力借別人數10萬元,以曾男可履行義務卻不履行,還隱匿、處分財產及虛偽報告財產狀況,向法院聲請管收,獲法院裁定准予管收,送入宜蘭管收所執行管收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