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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樓上「尿尿聲」敲天花板抗議 鄰居帶人理論!飆罵三字經遭判罰5000元

高雄某住宅黃女因不滿樓上邵女的尿尿聲過大,前去理論,過程中卻飆罵對方三字經,讓黃女感到受辱,憤而報警,邵女因此遭判5000元罰金。(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某住宅黃女因不滿樓上邵女的尿尿聲過大,前去理論,過程中卻飆罵對方三字經,讓黃女感到受辱,憤而報警,邵女因此遭判5000元罰金。(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市某民宅中,黃姓女子因不滿樓上邵姓住戶「尿尿聲」太大,形成噪音,因此拿鐵鎚敲及天花板,以示抗議,而邵女也因不滿黃女,找管理員一同到黃女家理論,過程中更朝黃女飆罵三字經,黃女不滿受辱,因此報警處理,邵女因此慘遭法官依公然侮辱罪判5000元罰款,得易服勞役。

判決書表示,黃女為邵女樓下鄰居,於今年1月11日晚上9點,因不滿邵女上廁所時的尿尿聲過大,拿起鐵鎚就朝天花板敲擊抗議,不料邵女不滿黃女行為,請同居友人找來大夏管理員,一同到黃女家將事情說清楚。

待邵女等3人到黃女家門口時,黃女隔著門和對方解釋,雙方卻吵了起來,過程中邵女口出惡言,飆罵「衝三小」、「撞三小」、「XX娘」等話,讓黃女感到人格受辱,憤而報警,要求提告。

事後在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邵女表示自己的確有罵髒話,但不是罵黃女,純屬抒發情緒而已,然而法官認為「衝三小」、「撞三小」、「XX娘」等話,在語意上有輕視汙辱之意,足以讓對方感到難堪與屈辱,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處邵女5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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