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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與卡拉OK女員工熱戀 她喊冤「不知已婚」遭法官打臉

人夫與卡拉OK女員工熱戀,法官判小三賠償45萬元(示意圖/pixabay)

人夫與卡拉OK女員工熱戀,法官判小三賠償45萬元(示意圖/pixabay)

日前台南發生一起外遇事件,台南市一名已婚男子去年在一間卡拉OK,對店內女店員產生好感進而交往發展成婚外情,正宮輾轉察覺男子外遇,憤而向女員工提告求償撫慰金。台南地院判決女員工須賠償45萬,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中指出,正宮與外遇男子結婚10年,老公因長期工作未返家,在她細查之下才發現自己的老公在外有其他女人,小三甚至還將自己跟她老公在床上的猥褻照傳給正宮,企圖羞辱她,認為此舉明顯侵害她的配偶權,依法向小三提告求償100萬元撫慰金。

對此,小三聲稱,她於卡拉OK店工作,因為男子時常來店裡消費,2人才逐漸熟識,男子時常到店裡向她訴苦工作不順,她心生同情才收留男子,去年11月才得知他已經是有婦之夫,男子向她承諾會盡快離婚,卻一拖再拖,她一氣之下才會偷看男子手機,並連繫正宮,事後她隨即與男子分手,2人未再發生越矩之事。

法庭中,男子出庭證稱,女方第一天與他認識就已經知道自己已婚,當時男子與正宮鬧不愉快,有向小三提起離婚一事,還問女方是否介意,女方則回應說不介意,故法官不採信小三的說法。

法官認為,小三明知男子為有配偶之人,卻仍與其交往,同居並發生性行為,以達到侵害正宮基於配偶關係對於婚姻共同應享有圓滿安全的人格身分法益,正宮求償有理,判小三須賠償45萬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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