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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就亂來…竹科男當人夫仍繼續偷吃 女同事羞喊「用你的香腸充電」

新竹有一名人夫,在結婚前就和公司女同事有不正當關係。(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新竹有一名人夫,在結婚前就和公司女同事有不正當關係。(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新竹一名在科技公司上班的人夫,結婚前和公司女同事有不倫關係,就連婚後也沒有斷連,甚至傳各種訊息引誘,妻子知道後崩潰提告,求償80萬元,法院判決結果也曝光了。

判決書提到,人夫在2年前結婚,女同事明知他已婚,仍脅迫對方上班前在家中和她發生關係,還不斷傳送挑逗訊息,強迫他們夫妻間不准有正常互動,主動引誘挑逗表達愛意,還擅自盜取人夫手機,竊取妻子的電話號碼,傳訊威脅:「我會展開報復我不會仁慈了」、「我會最先告訴他媽媽,這不是威脅!是報復,徹底報復,我會非常硬」,導致元配身心受到極大痛苦,經診斷患有失眠及情緒障礙,憤而提告求償80萬。

事實上,人夫在結婚前2個月,就和女同事有不正常關係,婚後仍繼續交往,坦承2人發生關係的次數算不出來,而且訊息相當鹹濕,像是「你滿足了我嗎、我不會只有喘息聲而已喔、性感姿勢很多、愛你」、「用你的香腸充電」、「我的肉體讓你飽了」等。

即使人夫結婚,女同事仍頻傳訊息挑逗。(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即使人夫結婚,女同事仍頻傳訊息挑逗。(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法官認為,女同事明知人夫已經結婚,卻還是和對方發生關係,並傳訊示愛、思念之露骨、煽情等情節之字句,還表達對人夫的夫妻互動不滿之情緒,足見2人有非正當往來之婚外情行為,故意侵害其配偶權且情節應屬重大,導致元配受到精神上痛苦。

法院一審判賠20萬,雙方提上訴。不過,高等法院認為,兩方所提出的證據不足以影響判決結果,因此駁回,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