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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女服刑獄中結婚 尪先出獄竟變心「交新歡失聯半年」

桃園一名女子在監獄中和男子因書信往來,和對方產生情愫。(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桃園一名女子在監獄中和男子因書信往來,和對方產生情愫。(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桃園一名女子在獄中服刑期間,和另一名同樣入監服刑的男子,因書信往來產生情愫,雙方在監獄內結婚,沒想到男方假釋出獄後馬上變心,結交了新的女友,讓女子相當難過,於是向法院訴請離婚,判決結果曝光。

判決書指出,女子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11個月,在2013年11月入監,直到2031年才服刑期滿,服刑期間和另一名男子因書信往來,雙方互相喜歡,2020年5月在監所內完成結婚手續,然而丈夫假釋出獄後,原本1、2周會來探視,但後來次數逐漸減少,直到去年3月後就沒再會面。

女子和男子在獄中結婚。(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女子和男子在獄中結婚。(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女子認為,當初2人決定結婚太過草率,而丈夫曾來信告知不想離婚,但又表明無法照顧她,另外她還從婆婆那邊得知,丈夫在外曾結交新女友,雖然已經分手,但已經影響到她的心情,難以繼續經營此段婚姻。

法院審理,雙方都在監獄服刑,僅有書信往來就決定結婚,婚姻感情基礎實屬薄弱,且男子服刑期滿,超過半年沒有聯繫,可見其已經無心經營這段婚姻,兩造間僅具婚姻形式,而沒有實質的婚姻生活,已悖於婚姻乃夫妻以組織家庭共同生活為目的,因此女子主張婚姻難以維持有憑有據,依法判准2人離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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