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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修法延長減徵貨物稅 購節能家電最多領5千

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將購買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優惠,再延長2年,持續鼓勵民眾購買能家電。(圖/方萬民攝)

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將購買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優惠,再延長2年,持續鼓勵民眾購買能家電。(圖/方萬民攝)

行政院院會今(30)日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優惠再延長2年,以持續鼓勵民眾購買能家電,達到節能減碳的目標,此修正案送交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民眾購買節能電器將可享有減徵貨物稅最高2000元,若再加上汰舊換新補助,共可節省5000元。

行政院表示,為持續鼓勵民眾購買節能家電,朝綠色消費邁進,行政院會今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依據修正條文規定,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每臺最高減徵貨物稅新臺幣2千元,實施期間延長2年,至2025年6月14日。

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本項措施實施至今,不僅節省民眾電費支出,有效創造節電效益,也促進節能減碳,對社會經濟有相當正面效益。本次修法將購買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最高2000元的優惠,再延長2年,持續鼓勵民眾購買節能家電,朝綠色消費目標邁進。

陳建仁指出,財政部的本項退稅,加上今年經濟部推出的汰舊換新補助3千元,民眾最多可領5千元,既環保又省錢,也請相關部會多加宣傳,讓民眾皆能善加利用。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財政部及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早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