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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宗涉學甲88槍案抗告成功 南院更裁70萬交保理由曝光

南檢先前認定王文宗為88槍擊案幕後指使者,不過南院指出未有足夠證據證明他與共犯聯繫犯案,今日凌晨准許王文宗交保,但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8個月。(圖/翻攝畫面)

南檢先前認定王文宗為88槍擊案幕後指使者,不過南院指出未有足夠證據證明他與共犯聯繫犯案,今日凌晨准許王文宗交保,但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8個月。(圖/翻攝畫面)

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遭指涉台南學甲88槍擊案,南檢日前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王文宗不服提抗告,台南高分院31日發回,今日凌晨更裁,因難以認定王文宗為幕後藏鏡人,裁定7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8個月。

台南市學甲區去年11月10日發生槍擊案,主謀洪政軍及槍手孔祥志潛逃大陸,兩人1月落網,2月25日被引渡回台。南檢溯源追查,於3月下旬指幕後藏鏡人為學甲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並將其拘提到案,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王文宗3月25日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認為涉案仍有疑義,因此昨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南地院更裁。

南院指出,目前證據難以證明王文宗和學甲槍擊案共犯有何犯意聯絡或行為分擔情形,故也難以認定王文宗犯恐嚇罪及持有槍枝子彈罪。惟根據證人所述、卷內證物,王文宗涉嫌藏匿人,且犯罪嫌疑重大,長期於兩岸往返,有逃亡可能性,因此符合羈押條件。

至於藏匿人犯罪嫌,刑法最重可判3年有期徒刑,但王文宗律師已聲請具保,因此南院准許王文宗以70萬交保,但限制其住居及出境出海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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