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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中生輕生調查結果「少1人」獨缺校長 教育局說話了

台中市2月間發生公立高中生輕生身亡事件,調查結果昨晚已出爐。(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市2月間發生公立高中生輕生身亡事件,調查結果昨晚已出爐。(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市2月間發生公立高中生輕生身亡事件,包括校長等 8人列為相關人員,教育局10日深夜發文表示,調查結果出爐,前學務主任等4人不當管教,移送考核會或相關委員會做行政議處;教官等3人並無不當管教情事。不過,文中卻獨缺「校長」,教育局表示,校長責任在於事件發生後,疑過於消極並未依程序立即啟動調查,教育局已主動移送校長成績考核會。

台中市教育局昨深夜11時發文指出,學校10日傍晚召開校事會議,調查結果出爐,前學務主任、主任教官及2名學務創新人員共4人有不當管教,造成該生身心傷害,移送考核會或相關委員會做行政議處;至於教官兼生輔組長與另名教官及學創人員共3人,並無不當管教情事。

高中生輕生案包括校長等8人列為關係人,教育局將校長共7名相關人員調離現場,學務主人則遭教評會決議停聘3個月,但昨天教育局發文調查結果,僅有前學務主任等7人,並未見「校長」部分,遭外界質疑少了1人。

對此,教育局指出,校長非第一線的管教人員,校長的責任在於事件發生後,疑過於消極並未依程序立即啟動調查,教育局已經主動移送校長成績考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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