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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斷橋3受傷工人竟無勞保 新北市府:代償後追討廠商

新北市五股區的觀音坑溪橋21日下午施作橋梁吊索更換工程時,突然發生斷橋事故,3名受傷工人沒有加入勞保,連職業災害保險也沒有。(圖/黃敬文攝)

新北市五股區的觀音坑溪橋21日下午施作橋梁吊索更換工程時,突然發生斷橋事故,3名受傷工人沒有加入勞保,連職業災害保險也沒有。(圖/黃敬文攝)

新北市五股區觀音坑溪橋21日下午施作橋梁吊索更換工程時,突然發生斷橋事故,當時在橋上施工的3名工人一同摔到橋下,所幸救起後送醫並無生命危險。立委林淑芬卻揭露3名受傷工人沒有加入勞保,連職業災害保險也沒有,痛批新北市府輕忽人命。對此,新北市水利局回應,後續將由高灘處代為賠償受害勞工,再向廠商追償。

觀音坑溪橋由於年久失修,導致橋梁吊索、橋板支承墊出現逐年生鏽劣化情形,水利局從去年11月辦理改善工程,原預定今年8月底完工,前天下午發生垮橋事故,造成3名工人受傷送醫。

事故發生後,水利局邀請技師公會專家昨上午到場鑑定,隨後施作斷橋的拆除作業,預計25日完成拆除作業,配合5月1日汛期開始前將河道裡的阻礙物清除。

林淑芬在事故發生後卻發現3名受傷的工人都沒有加入勞保,且連職業災害保險也沒,痛批新北市政府的公共工程竟如此輕忽工安、輕忽人命,「非常可惡」。

水利局澄清,就工程案查核保險項目包括營造綜合保險、第三人意外責任險及雇主意外責任險,承商皆符合契約規定,以提供工程執行的保障。

水利局指出,契約規定承商有為員工投保勞保的義務,傷者王男為工地主任,審核時有加勞保,現查為中途退保,李男及陳男等2名施工人員則未投保,高灘處將依契約規定按勞保給付標準「該投保薪資以3倍基本工資計算」,由高灘處先代為賠償受害勞工,後續再向廠商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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