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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上班6分鐘…清潔工摔倒顱內重創亡 公司卸責不賠「仲裁結果出爐」

大陸遼寧大連一名男子到一間公司應聘清潔員,沒想到他才上班6分鐘,就因摔倒導致顱內重傷身亡。(示意圖/pixabay)

大陸遼寧大連一名男子到一間公司應聘清潔員,沒想到他才上班6分鐘,就因摔倒導致顱內重傷身亡。(示意圖/pixabay)

大陸遼寧大連一名男子到一間公司應聘清潔員,沒想到他才上班6分鐘,就因摔倒導致顱內重傷身亡。死者妻子認為丈夫死亡應是工傷,但公司表示死者才剛到公司才6分鐘,雙方也還沒簽訂勞動合約,因此不應當認定為工傷,仲裁委經審理後認為,該案符合勞動關係成立的構成要件。最終裁定,死者當天與保潔公司存在勞動關係,預估將賠償超過1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43萬)。

綜合陸媒報導,2021年6月,李陽到一間公司應聘清潔員,公司通知他第二天報到,次日李陽來到公司,公司向其發放了工作服和清潔工具,並領他到社區從事清潔工作,沒想到李陽剛上崗6分鐘突然暈倒,單位同事立即將其送往醫院搶救,經診斷為重度顱腦損傷,並於當日經搶救無效死亡。

李陽妻子張紅認為,丈夫死亡應是工傷;但清潔公司卻認為,李陽剛到公司才6分鐘,公司主管還沒有面試,李陽還沒有被正式錄用,所以雙方未簽訂勞動合約,公司也沒有為他繳納保險,故不應當認定為工傷。

張紅隨後委託律師申請仲裁,經律師調查,清潔公司與李陽出事的社區簽訂了清潔服務合約,承擔清潔工作。從社區物業調取的監視器畫面看,事發時李陽身穿工作服手持水管工作,工作過程中李陽暈倒。同時還有一段影片顯示,張紅向清潔公司現場經理要回李陽的身份證影本和發放工資的銀行卡影本。仲裁委經審理後認為,該案符合勞動關係成立的構成要件。最終裁定,李陽死亡當天與清潔公司存在勞動關係。

律師王金海表示,經測算,2023年全國工亡補助金標準為985660元,再加上喪葬費為6個月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李陽的工傷保險賠償將超過100萬元;張紅也提醒,勞動者就職一定要先簽勞動合約,否則恐像她一樣繞好大一圈才追回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