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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處罰中天已被法院11度打臉 法務部長坦言「確實不多見」

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在立院答詢時指出,NCC對中天新聞台裁罰、遭中天控告違法,NCC在法院卻已10連敗,在行政機關處份中,確實不多見。(圖/翻攝自中天電視)

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在立院答詢時指出,NCC對中天新聞台裁罰、遭中天控告違法,NCC在法院卻已10連敗,在行政機關處份中,確實不多見。(圖/翻攝自中天電視)

針對台北高行政法院昨日判決、撤銷NCC通訊傳播委員會在民國109年不讓中天新聞台換照的處份,以及NCC先前對中天新聞台裁罰在法院10連敗、遭質疑「嚴重不公」,法務部長賴清祥今天在立院司法委員會答詢時表示,他以「個人身分」「多年服務仍有限的經驗」來看,一個行政機關做出的裁罰在法院10連敗,確實是不多見。

質詢蔡清祥的立委曾銘宗則說,他與賴清祥一樣,都在政府公務機關服務30年,以他昔日擔任金管會主委的經驗為例,金管會如果處份金融機關,卻被法院撤銷處份,只要是一件案件被撤銷,這對金管會而言,就會很緊張的面對,還不要說行政機關的裁罰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法院撤銷打臉,還拖到第九件裁罰都被法院說「不」還沒有檢討因應,這在中華民國行政法的歷史上,NCC「已經創了歷史」。

曾銘宗說,蔡清祥願意對中天面對NCC不公裁罰、被法院連續撤銷一事表達意見,很難得「我就不為難你(多問)」了。蔡清祥則說,這件事的發展也要感謝司法院,因為過去行政法院的判決,幾乎都是站在對政府機關有利判決的這邊,曾銘宗應該也很了解。慢慢的司法院站在開放的態度,駁回政府機關的處份,大家也慢慢感受到這個趨勢,這就是「比較」的問題,包括時間的比較與機關的比較、個案情節的比較,應該是沒有絕對性的。

曾銘宗昨日質詢時,問司法院若政府機關行政處分被撤銷多次正不正常,司法院怎麼看,當時台北行政法院針對中天控告NCC違法撤銷執照的案件還沒有正式宣判,但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得知曾銘宗問的是NCC處份中天、連續被法院撤銷的案件時,不願作答,引發曾銘宗痛斥「司法院在怕什麼」,林輝煌在連番質問下坦言,若特定機關行政處分被撤銷機率較高,內部可能要做討論。

曾銘宗今天再度以相同的問題詢問蔡清祥,蔡清祥一開始也不太願意直接回答,表示這是法院針對個案的判決,他身為「行政院法務部」的部長,有責任替行政院下機關提供法律諮詢,但是不便表達個人主觀的認定。曾銘宗回應,他瞭解官員「有口難言」,隨即要求主席立委劉建國指示司法委員會主秘現場唸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條文內容,凸顯官員在立院不可以任意拒答立委的質詢。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第二項規定,「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回答有關國防、外交有立即危害,或依法有必須秘密執行的事項者外,不得拒絕答覆質詢」,曾銘宗立即追問蔡清祥,中天被NCC不當裁罰被法院撤銷「是不是國防外交機密」,蔡清祥說當然不是,蔡清祥隨即表達上述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