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
」 車禍 酒駕 毒駕 新北 聯結車
獨/竊電24元比「通知執行費」少!法官未追討 檢卻為64元電費上訴
台北市大直地區有公寓住戶裝監視器對鄰居蒐證,卻偷接公共電源2個月,遭竊盜罪起訴,一審審查庭法官判處罰金4千元但並未宣告沒收,因為竊電金額僅有24元,寄信通知被告到案執行的費用還比較貴,但檢察官認定被告沒有收手,持續竊電5個多月(電費約64元),提起上訴,二審合議庭3名法官認為檢方擴張犯罪期間已超出起訴範圍,駁回上訴,本案確定,為了最多損失88元的竊電案,一審加二審共動用4名法官審案。以汽車多媒體維生的張姓男子,與樓上鄰居吳姓男子因噪音、環境髒亂問題長期不合並有多起官司,他認為吳家小孩下樓時會朝他家大門吐口水,在樓梯間裝監視器,卻被吳姓男子抓到監視器使用公寓的公共插座,因此報警提告。台北地檢署以竊盜罪起訴張姓男子,他在北院審查庭上承認竊電,法官以簡易判決處刑,處罰金4千元。犯罪所得通常會宣告沒收或追徵,一審法官以本案小米監視器的耗電度、約2個月的用電量算出張姓男子竊取24.192元的電能「犯罪所得價值低微」,如果開啟沒收程序,掛號通知張姓男子到案的郵務費用只怕就超過24元,執行成本遠高於沒收實益,欠缺剝奪被告犯罪利得的重要性,因此不予宣告沒收及追徵價額。北檢上訴主張,張姓男子被警方約談時就應該知道偷接公共電源可能犯法,仍未拔掉監視器插頭,直到一審開準備庭才停止竊電,以此認定他多偷了5個多月的電力,只罰4千元太輕,應加重改判。二審法官引用刑事訴訟法,「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本案起訴書認定的竊電時間是2025年1月1日(鄰居報案)到同年3月4日(警方約談),檢方上訴卻把犯罪時間擴張到同年8月12日(一審開庭),這和張姓男子去年1月到3月間的竊電不屬於同一次犯罪行為,並非本案起訴效力所及,原審量刑並無違誤,因此駁回檢方上訴,判罰被告4千元確定。本案不只檢察官上訴,張姓男子也想打到二審,他卻在上訴期滿兩天後才遞狀,遭合議庭駁回,但因為檢方有上訴,讓他發現起死回生的機會,開始委任律師,並且推翻一審認罪的立場,主張他繳給台電的電費已包含公共電源的費用,不知私家監視器接公共插座會觸法,請求改判免刑。二審法官認定,張姓男子明知公共插座多接監視器會增加公寓整體用電量,讓其他住戶都得多付電費,「不知者無罪」的辯詞不合理,因此也駁回他的上訴。
移動凶器!聯結車深夜自撞中央分隔島 運將爛醉上路驚人酒測值曝光
新北市五股區7日凌晨發生自撞車禍,56歲李姓男子酒後駕駛聯結車上路,行經新五路二段時自撞分隔島,警方到場後見其眼神渙散、渾身酒氣,檢測後發現其酒測值高達1.16毫克,立刻將車輛移置保管並吊扣李男駕照,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7日凌晨1時許,警方接獲報案稱五股區新五路二段附近路段發生交通事故,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轄區德音派出所及交通分隊警力,立刻趕赴現場處置並了解狀況。警方調查,李男當時駕駛聯結車沿著新五路二段由八里方向往板橋方向行駛,途中因不明原因自撞分隔島,強大撞擊力道造成車體與路緣受損,所幸整起事故並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警方依法對李男實施酒測,發現其酒測值竟高達 1.16 mg/l,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開單,可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外,並執行當場移置保管該聯結車輛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並於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將其移送偵辦。
外送工會控Uber Eats疊單計算方式「偷工時」 勞動部認定違法
《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簡稱外送專法),於今年7月21日正式實施,而台灣外送聯盟總工會籌備處8月6日批評Uber Eats玩文字遊戲,將2筆訂單重疊工時「切半算」,再假裝依法補差額,造成擔筆訂單計算時間變短,根本是公然違法。對此,Uber Eats回應,疊單是以外送員實際總投入時間計算報酬,各趟行程仍分別適用完整的基本報酬最低金額保障。勞動部則認為,平台計算方式違法,每案可處2萬元以上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台灣外送聯盟總工會籌備處指出,Uber Eats費用計算方式,表面上說依法補足報酬,實際上在疊單時,會將2筆訂單重疊的工作時間直接平均分攤,舉例來說,根據Uber Eats自行公布的範例,1張疊單共配送32分鐘,其中前25分鐘2筆訂單同時進行,Uber Eats將25分鐘平均切割,第1筆只計算12.5分鐘,第2筆加上後續時間也只計算19.5分鐘。籌備處說,依《外送專法》第3條規定, 每筆訂單的外送服務期間,應從接受該筆訂單起,算至完成該筆訂單止;第5條則要求,每筆訂單的基本報酬必須分別計算。而勞動部也曾說明,疊單、合併派單或順路配送,仍須依每筆訂單分別計算服務時間及基本報酬,不得將多筆訂單視為一筆計價。籌備處認為,專法要求的是「一單一單算」,Uber Eats卻擅自改成「重疊時間切半算」,這是直接刪除外送員已付出的工作時間,Uber Eats將時間砍掉,報酬就跟著被拿走,結果再拿縮短後的時間計算所謂「差額調整」,最後還包裝成依法保障,此舉根本是公然偷走外送員的血汗錢。籌備處也要求Uber Eats立即停止疊單重疊時間平均分攤的違法計算方式,全面清查所有疊單、夾單及合併派單,重新逐筆計算報酬,補發背少算的報酬,也呼籲勞動部及地方政府立即介入調查,依法進行裁罰。對此,Uber Eats回應,疊單行程是依外送員「實際總投入的時間」為基礎計算報酬,當疊單的多趟行程同時進行時,重疊時間會由同時進行的行程平均分擔,總投入時間不受影響;當疊單只剩下其中1趟行程,該段時間則全數計入該趟行程。Uber Eats強調,疊單內的各趟行程仍分別適用完整的基本報酬最低金額保障,每趟行程不低於45元、每小時外送服務期間不低於245元。Uber Eats也強調,外送員可以透過依法提供的報酬明細查看所有行程的報酬,平台將持續向主管機關說明實際運作方式,並依據後續指引檢視及調整。勞動部則表示,據目前外送平台業者Uber Eats提供外送員之報酬明細計算方式,其中所列疊單的計算,並未依《外送專法》第3條第13款及第5條規定,將每單的外送服務時間如實計入,如此報酬給付作法即屬違法。勞動部呼籲外送員,務必詳加檢視訂單及報酬明細,如於外送平台業者與外送員約定的給付日期屆至後,仍未獲得法規規範之應有基本報酬,即可依法向勞務提供地之地方勞工局處提出檢舉。勞動部指出,地方勞工局處如於受理檢舉並查證後,確認有違反《外送專法》第5條規定情形,將依法採「按人處罰」方式裁罰,且每案處以2萬元以上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若屆期仍未依法補足短少的基本報酬,會按次連續加重處罰至改正為止。勞動部重申,《外送專法》係經立法院審議後完成的立法,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都必須依法落實執行。另一家平台業者Foodpanda經初步檢視,於疊單之基本報酬計算已有配合外送專法規範,若Uber Eats最終仍按目前提供的報酬計算方式給付每筆疊單訂單基本報酬,地方勞工局處將依法裁罰。
億萬富豪遭兒「大義滅親」!偷生子怕曝光 竟盜鄰居身份辦假證落戶
大陸近日有一則「兒子實名舉報身價上億父親」的社會新聞引發輿論廣泛關注,舉報人寇先生通過網絡發布實名舉報影片,控訴其親生父親為了給外面的私生子辦理落戶,竟然冒用老家鄰居的身份信息,並偽造結婚證。更令寇先生震驚的是,若非因為人口普查的契機,全家人至今仍被蒙在鼓裡,而這名私生子甚至比寇先生自己的親生女兒還要大兩個月。綜合陸媒報導,據舉報人寇先生透露,其父親經商多年,身價已達上億元人民幣。長期以來,家人都以為父親只是專注於事業,直到近期國家開展人口普查,相關部門在核對戶籍與人員信息時,意外發現了其父親名下離奇的戶籍關聯與偽造證件線索,這樁隱瞞多年的「法外生子」案才終於曝光。經深入了解,寇先生驚覺父親在婚外擁有一名私生子。令人咋舌的是,根據出生日期推算,這名私生子出生的時間,竟然比寇先生女兒(即該富豪的親孫女)還要早兩個月。冒用老家鄰居身份 跨區域辦理假證為了隱瞞婚內出軌的事實,並順利讓私生子取得合法戶籍,該名億萬富豪動起了歪主意。他刻意盜用並冒用了自己老家鄰居的身份信息,透過非法管道偽造了一套結婚證件。隨後,他利用這張由鄰居身份「拼湊」而成的假結婚證,矇騙了戶籍管理部門,成功為該名私生子辦理了出生登記與落戶手續。此舉不僅嚴重侵害了被冒用鄰居的合法權益,更直接挑戰了大陸當地戶籍管理法律的底線。寇先生在掌握確鑿證據後,毅然決定「大義滅親」,手持身份證件進行實名舉報。寇先生表示,父親的行為不僅背叛了母親和家庭,更觸犯了法律,不應因其「身價上億」就逃脫法律的制裁。截至目前,該事件已引起當地公安機關及相關權責部門的高度重視。法律專家指出,涉案父親的行為已涉嫌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以及盜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罪。一旦查證屬實,除了違規取得的戶籍將被依法撤銷外,該名富豪恐將面臨嚴厲的刑事處罰。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與取證當中。
昔日警界楷模淪圖利共犯!仁武警涉「假開單救扣牌車」 二審駁回仍判4年2月
雄市仁武分局前陳姓警員涉嫌與租車業者、代辦業者勾結,利用法規漏洞,替遭吊扣牌照車輛開立不實罰單,讓車主得以提前重新驗車領牌上路,半年內協助14輛車恢復行駛,替業者創造逾700萬元利益。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陳男違法圖利且量刑適當,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有期徒刑4年2月、褫奪公權4年判決,全案仍可上訴。檢警調查指出,依當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車輛因嚴重超速等違規遭吊扣牌照6個月,期間不得上路;但若在吊扣期間因「未懸掛車牌」或使用他牌行駛而遭裁罰,牌照反而會被吊銷,車主只要重新驗車即可申領新牌照,無須等到吊扣期滿。部分代辦業者因此看準漏洞,向有需求的車主收費,再找警員配合開立不實罰單,藉此讓車輛提前恢復合法上路。判決指出,陳姓警員2020年任職仁武分局仁武派出所期間,與林姓、李姓租車業者及多名代辦業者合作,明知車輛未實際違規上路,仍刻意在舉發單填載虛假的違規時間、地點及事實,陸續開出14張不實罰單,讓遭吊扣牌照的車輛改以吊銷方式重新領牌。一審法官認定,租車業者因此讓14輛車提前恢復出租,依每日約2000至3000元租金計算,共增加約711萬元收益;另有9名代辦業者藉協助車主辦理提前領牌,收取每件1萬至2萬多元代辦費,共獲利約27萬元。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11罪,判處陳姓警員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褫奪公權4年,其餘涉案車行及代辦業者分別判刑並宣告緩刑。陳男不服上訴,他主張自己曾因執勤遭追撞,罹患思覺失調症且智力受損,未從中獲取不法利益,希望法院依《刑法》第59條減刑並給予緩刑。高雄高分院審酌醫院鑑定及相關證據後認為,陳男對交通法規及警察勤務內容相當熟悉,智力測驗也有配合度不足、刻意誇大缺損情形,且受傷後仍曾成功協助民眾找回百萬元失款並獲表揚,足認其辨識及執行職務能力未受明顯影響。法官並指出,陳男身為執法人員,卻利用職權違法圖利他人,嚴重損害司法與警察公信力,且11罪合計刑度原達15年2月,一審定應執行4年2月已屬從輕,認定不符減刑及緩刑條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毒駕無照還肇逃!南港瑪莎拉蒂連撞2車 男到案認了
北市南港區向陽路5日晚間疑似發生一起毒駕肇事逃逸案。一輛瑪莎拉蒂行經該處時,突因不明原因與停放在路旁的2輛自小客車發生擦撞,然而駕駛卻未停留在現場,直接肇逃,事後有民眾疑似拾獲從肇事車輛上遺落的電子菸,經查確認該電子菸呈現依托咪酯陽性反應。警方目前已鎖定肇逃駕駛身分,稍早44歲的洪姓男子也已到案說明。 據了解,有多項毒品與公共危險前科的44歲洪姓男子,5日晚間駕駛和友人借來的瑪莎拉蒂,沿向陽路(南往北)行駛至向陽路事故地點前,突因不明原因擦撞停於卸貨停車格旁2輛自小客車,肇事駕駛肇事後儘管曾下車查看,卻未停留現場再度上車逃逸。受害車主發現後,也在地上拾獲疑似從肇逃自小客車上遺落之電子菸,經警方初步檢驗呈現依托咪酯陽性反應。警方後續也循線找到肇事的瑪莎拉蒂,並將洪男通知到案,洪男到案後坦承現場遺留的菸桿和菸彈均為其所有,會肇逃是因自己先前酒駕被吊照,一時心慌,才會駕車逃逸。全案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外,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訊問後函請士林地檢署偵辦 。南港分局呼籲,吸食毒品害人害己,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強力掃蕩毒品犯罪,維護社會治安。
GD反擊網路霸凌!經紀公司曝官司最新進度 酸民最高挨罰7百萬韓元
南韓歌手G-Dragon(本名權志龍)長期遭遇網路惡意留言與不實資訊攻擊,所屬經紀公司Galaxy Corporation近日公布法律追訴進度,表示已針對約100名涉嫌發布惡意貼文、散播謠言及侵害藝人名譽的網友提出告訴,目前已有部分案件獲法院裁定處罰,展現維護藝人權益的強硬立場。韓媒報導,Galaxy Corporation於4日發布聲明指出,公司為保護旗下藝人的名譽與合法權益,持續監控網路平台,針對涉及名譽毀損、散播虛假消息、侮辱、惡意誹謗,以及侵犯人格權與私生活等違法行為,採取法律行動。公司表示,相關證據主要來自粉絲舉報及內部監測系統,蒐集完成後,已向司法機關控告約100名涉嫌發布或轉傳惡意內容的人士,罪名包括違反韓國《資訊通信網利用促進及資訊保護相關法律》中的名譽毀損相關規定。根據公司說明,目前多起案件仍在警方、檢察機關及法院程序中處理,其中部分案件已確認犯罪嫌疑成立,相關人士被移送檢方或正式進入刑事審判程序。部分被告則已遭法院發布簡易判決命令,處以200萬韓元至700萬韓元(約新台幣4.5萬元至16萬元)的罰款。Galaxy Corporation強調,這些司法結果顯示,網路匿名並不代表能免除責任。即使使用匿名帳號發布攻擊性內容,執法單位仍可透過調查追查發文者身分,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近年韓國娛樂圈頻繁發生藝人遭網路霸凌、惡意造謠及人格攻擊事件,經紀公司也逐漸加強法律防護措施。Galaxy Corporation表示,對於目前正在調查中的案件,將持續追究到底;未來若發現新的侵權行為,也會立即採取提告等法律手段。公司最後表示,對於任何嚴重損害G-Dragon名譽及造成實際傷害的非法行為,將採取「零容忍原則」,不接受無條件和解或姑息處理,並會透過民事與刑事途徑追究相關人士責任。
淡水三寶違規跨雙黃線左轉 女騎士遭撞飛全身傷
新北市淡水區4下午發生車禍,64歲林姓男子行經沙崙路時,違規跨越雙黃線想要左轉,對向的48歲潘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上而重摔在地,導致全身多處擦挫傷,所幸經救治後無生命危險,林男辯稱自己「沒看到」,警方對他開出2張罰單,最重可處3600元罰鍰。根據當時監視器畫面,林男駕車沿淡水區沙崙路往淡江大橋方向行駛,而他想開進某連鎖賣場停車場,竟未依規定行至路口,而是直接違規跨越雙黃線強行左轉。對向車道的潘姓女騎士閃避不及而撞上林男車輛,潘女重摔倒地,導致全身多處擦挫傷,更險些波及後方的2名自行車騎士,救護車趕抵後連忙為潘女緊急包紮並送醫救治,所幸經急救後已無生命危險。警方調查確認雙方沒有毒駕和酒駕,林男則辯稱自己「沒看到」,警方針對林男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及跨越雙黃線部分,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6項「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及第60條第2項第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製單舉發,2張罰單可處1500元到3600元罰鍰,確切事故肇責則仍待調查釐清。
5隻狗未牽繩衝車道!女騎士急閃重摔 飼主沒道歉嗆:看到狗本來就該閃
新北市汐止區汐碇路日前發生一起自行車摔車事故。一名女子騎乘公路車行經山區下坡彎道時,為了閃避突然衝入車道的狗,不慎失去平衡摔車,還波及後方另一名騎士。事發後,飼主不僅未立即致歉,還以「沒關係」回應,甚至認為騎士應自行閃避犬隻,引發外界批評。事件發生於2日上午9時左右。當時一名男子帶著至少5隻犬隻行經汐碇路山區,但狗隻皆未繫上牽繩,並在道路上四處活動。根據現場畫面,女騎士下坡通過彎道時,狗群突然散開,其中一隻黑狗衝向自行車前方,導致她來不及反應而摔車倒地,另一隻受驚的犬隻則撞向後方騎士,造成現場一度陷入混亂。同行騎士事後立即詢問犬隻是否為男子所飼養,以及為何未替狗繫上牽繩。男子坦承狗是自己所養,但表示外出時並未使用牽繩。當騎士提醒放任犬隻在道路上活動相當危險時,男子卻回應「沒關係」、「不會啦」,甚至還說騎士看到狗就應該主動閃避。黑狗突然衝出,女騎士閃避不及撞上倒地。(圖/翻攝Threads/@weichia_tpe)事件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烈討論,不少人認為飼主未善盡管理責任,導致騎士受傷,卻未展現應有的態度,紛紛批評「隨口說不要緊,這會要命,還不要緊,真缺德」、「我舉報過動保處有人沒繫繩,動保處說,我要講出對方是誰,我講不出來,就……不處理了」、「他一點都不覺得他有錯耶」、「請務必把他抓出來,完全沒有悔過之意,一定會有下一個車友遭毒手」、「這種我之前也遇過,還叫囂說我騎太快……只能說沒遇過的人不懂」。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表示,飼主攜帶犬隻進入公共場所時,應依犬隻體型及種類使用牽繩、提籠或其他適當防護措施,避免寵物失控影響他人安全。若違反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1萬5000元罰鍰;若放任犬隻進入道路妨礙交通,也可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罰600元。動保處也提醒,山區道路彎道多、視線容易受阻,若犬隻突然闖入車道,可能造成自行車、機車甚至汽車駕駛閃避不及,引發交通事故。呼籲飼主外出遛狗時應確實做好管理措施,共同維護道路安全,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5台籍男女涉人口販運!馬來西亞遭逮「姓名曝光」 最重恐關20年
馬來西亞北海法庭近日審理1起人口販運案件,5名台灣籍男女被控涉嫌販運1名喀麥隆籍女子,並利用其弱勢處境進行勞動剝削。5名被告於當地時間3日出庭應訊,均否認有罪。法院裁定全案延至9月1日再次開庭。根據當地法律,若人口販運罪名成立,這5名台灣人最高恐面臨20年監禁及罰款。馬來西亞《中國報》報導,5名被告分別為27歲曾德斯(音譯,以下皆同)、36歲廖少偉、35歲洪明宏、35歲曹志穎及29歲鄭薇婷。5人3日上午由威中警方押送至北海法庭,聆聽訴狀宣讀。根據檢方指控,5名被告涉嫌於今年7月16日晚間7時許,在威中大山腳北武拉必路(Jalan Utara Berapit)1處住宅單位,共同販運1名成年的喀麥隆籍女子,並利用其弱勢處境進行勞動剝削。檢方依據馬來西亞2007年《反販賣人口及反販運移民法令》(第670號法令)第12條文,並援引刑事法典第34條文提出起訴。若罪名成立,被告最高可面臨20年監禁,並可能另處罰款。被告在通譯員以中文翻譯宣讀控狀後,有人表示不理解控罪內容,也有人當庭否認稱「我們沒有販賣人口,我不認罪」。報導指出,5人目前皆否認指控。由於警方查不到他們的入境紀錄,法官暫不准予保釋。被告代表律師納文向法庭申請3週時間,以協助查證被告入境資料。法庭最後裁定,案件延至9月1日再次開庭,後續將進一步釐清相關案情。
直升機「上馬路」勾落電纜害號誌故障 駕駛無「臨時通行證」遭開罰
新北市汐止區3日發生罕見車禍,44歲鄭姓男子上午9時許,駕駛營業貨運曳引車載運直升機行經大同路一段與南陽街口時,因未拆卸直升機螺旋槳,導致槳葉於行進間不慎擦撞監視器機箱並勾落路邊電纜線,造成現場交通號誌故障癱瘓,警方立即指派6名警力趕赴現場疏導交通,並發現駕駛未依法申請「臨時通行證」,警方當場依法對其進行舉發開單。3日上午9時許,鄭男駕駛營業貨運曳引車載運該架直升機,沿汐止區大同路一段往基隆方向行駛,當車輛行經南陽街口時,因載運高度與寬度超標,直升機螺旋槳先是猛烈擦撞路邊監視器機箱,隨後更勾落懸掛的電纜線,導致周邊號誌當場故障,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汐止警分局獲報後隨即派遣6名警力實施現場交通管制與引導,並緊急通知台電公司派員前往處置,順利於上午10時35分將掉落的電纜線全面排除、恢復現場通暢。警方調查後確認鄭男酒測值為0,但他載運超長、超高貨物,卻未申請臨時通行中,警方因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依法舉發開罰,確切事故原因則仍待釐清。
太子集團「幕後大哥」日本落網遣送美國 FBI接手調查內幕曝
跨國犯罪集團「太子集團」的幕後核心人物胡小偉(又名胡石、胡晏銘、陳小二),已於7月29日被日本當局遣送至美國。美國聯邦調查局(FBI)人員已隨即與其接觸,相關執法單位後續將在美國境內展開進一步的追查與審訊,全案跨國調查行動正式升級。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警方調查指出,胡小偉過去持塞浦路斯護照並以「胡石」假身分在日本活動,近3年來頻繁出入境。他於2023年取得日本針對高階經營者頒發的「高度專業職」居留資格,並於2025年10月再度入境,長期滯留於多家高檔飯店。今年6月,他因涉嫌違反日本《出入境管理及難民認定法》遭日警逮捕。針對胡小偉涉及的違法入境行為,日本檢察機關已於7月24日對其提起簡易訴訟,並裁處罰金約新台幣45萬元。隨著日本司法程序告一段落,日本當局隨即決定將其遣送至美方接手調查;據調查單位與權威機構揭露,胡小偉在太子集團中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更是集團要員陳志進入網路灰色產業的「幕後大哥」。早在2010年,胡小偉就曾是大陸重慶警方查獲的「騎士攻擊網絡」非法入侵電腦系統案的主謀,當時陳志僅為其手下成員之一。後續資料更證實,無論是遭美國實施制裁的「陳小二」、被香港律政司發布限制令的「胡晏銘」,或是名震一時的「胡小偉」,皆為同一人。
俄籍姊弟泰國遇害!警逮2嫌又扯出「一家三口命案」 泰總理怒了:依法嚴懲
泰國春武里府(Chon Buri)俄羅斯籍姊弟失蹤案出現重大進展!經警方追緝調查後,在沙繳府(Sa Kaeo)逮捕兩名前科犯,兩人供稱已將22歲的黛安娜.納齊莫娃(Diana Nazimova)與17歲弟弟羅曼.納齊莫夫(Roman Nazimov)殺害並掩埋。泰國總理阿努廷.參威拉恭(Anutin Charnvirakul)痛批凶嫌不僅奪走5條人命,更重創泰國國際形象,要求依法嚴懲。警方表示,43歲塔納(Thana Kerdthong)及39歲通猜(Thongchai Srinil)於一處龍眼園內落網。據了解,這對俄籍姊弟於2021年來到泰國與母親同住,日前卻在春武里府邦拉蒙縣失蹤,警方先前在嫌犯親屬住家附近發現被拆解並埋藏的機車,因此鎖定兩人展開追查。通猜供稱,案發當天他坐在塔納騎乘的機車後座尾隨姊弟倆,之後塔納下車與兩人交談,不久便傳出兩聲槍響。案發後塔納持續威脅他挖坑埋屍,否則將危害他的妻子與家人安全。他表示,當時因吸毒神智不清,只能配合,並坦承協助掩埋遺體,願意帶警方前往埋屍地點。塔納則供稱,他開槍射殺弟弟羅曼,並毆打姊姊黛安娜致死,聲稱犯案動機是搶奪姊弟的機車,並否認涉及性侵。不過,警方目前仍未完全採信兩名嫌犯供詞,將持續進行偵訊,並押解兩人前往指認埋屍地點及尋找遺體。此外,2嫌帶警方前往埋屍地點後,又牽扯出另一件一家三口命案,3人自7月7日起便已失蹤,警方表示,目前仍在追緝另外兩名嫌犯「Ball」與「Fluke」(均為綽號),涉嫌參與殺害一家三口,包括父母及孩子。另一方面,泰國總理阿努廷得知案情後,特地縮短原定行程趕赴春武里府。他表示,嫌犯「不只是殺害兩名外國人和三名泰國人,更等於摧毀泰國多年來建立的國際信譽」,希望相關人士受到最嚴厲處罰。◎《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暖心!高雄「路上滿地散落麵包」學生急幫撿 11萬人按讚:都是很棒的孩子
高雄林園日前一台麵包車疑似未關好車門,導致大量麵包、吐司及籃子散落在馬路中央,當下多名國中生與居民見狀,紛紛上前幫忙撿拾,而這暖心畫面也被民眾拍下分享至網路,並稱讚「現在的教育真的做得很好」,不過也有網友提醒還是得注意人身安全。民眾在Threads上發文提到,「剛剛麵包車打翻了,同學書包就丟旁邊,過去幫忙撿,現在的教育真的做得很好。」貼文吸引逾11萬人按讚,不少網友留言表示,「希望這些弟弟的爸媽看到~知道自己小孩多棒」、「這些都是很棒很棒的孩子」、「這才是我上網要看到的」、「非常有愛心熱心的同學⋯你們真棒」。不過也有網友提醒幫忙的同時還是得注意一下人身安全,「馬路上有點危險,做善事之餘也要注意自身安全,孩子的善心還是值得鼓勵」、「一方面覺得學生願意幫忙很棒,一方面又覺得好危險」、「要有人負責提前示警前方有散落物,才不會來不及反應撞到小朋友們」。另一方面,麵包車駕駛在運送過程中因未注意導致麵包散落馬路的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依法處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
酒駕賓士女9分鐘連撞3起肇逃!僅機車駕照竟開車 酒測1.19
高雄市鼓山區1日下午發生一起令人傻眼的連環交通事故。一名45歲陳姓女子酒後駕駛賓士自小客車,在短短9分鐘內接連發生3起交通事故,不僅擦撞機車後肇事逃逸,途中還自撞路旁花盆,最後再撞上停放路邊的機車,離譜行徑讓附近民眾直呼不可思議。警方獲報後趕往現場攔查,經酒測發現陳女酒測值高達1.19毫克,遠遠超過法定標準,更查出她僅持有普通機車駕照,竟違規駕駛自小客車,依法遭移送偵辦,並面臨高額罰鍰。警方調查指出,事故發生於當天下午3時53分,陳女駕車行經鼓山區明誠三路時,與同向行駛的重型機車發生擦撞。然而,她並未依規定停車處理事故,也沒有報警,而是直接加速逃離現場。沒想到逃逸過程中,她疑似因酒後反應遲鈍、無法正常操控車輛,於下午4時1分在美術東四路與美明路口失控撞上路旁大樓花盆,但仍未停車。更誇張的是,僅過1分鐘,陳女又在美術東四路北向南方向撞上停放於路旁的機車,形成短短9分鐘內連續3起事故的誇張紀錄。警方循線趕到後立即將她攔下,並實施酒測,結果酒測值高達1.19毫克,已嚴重超過法定標準,顯示其酒醉程度相當高,依法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警方進一步清查發現,陳女除了酒後駕車外,還涉及肇事逃逸、不依規定處理事故、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以及僅持有機車駕照卻駕駛小型車等多項交通違規。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所有違規項目合併計算,最高可處新台幣18萬6600元罰鍰,同時也須承擔刑事責任。
70萬紅牌重機遭左轉轎車攔腰撞飛!女騎士空翻重摔送醫 驚悚瞬間曝光
高雄市彌陀區7月31日上午發生一起驚險的交通事故,一名34歲叢姓女騎士騎乘新車售價約69萬8,000元的GasGas SM700紅牌大型重型機車,於上班途中行經中正東路與鹽埕大路2巷口時,遭對向一輛準備左轉的自小客車攔腰撞擊。由於撞擊力道猛烈,女騎士與重機瞬間被拋飛至半空中,連人帶車翻滾數圈後重摔落地,造成頭部受傷且一度意識不清,現場情況相當驚悚,路過民眾見狀立即報警並通報救護人員到場協助。警方表示,事故發生於當日上午9時40分左右,岡山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派遣員警趕赴現場進行交通疏導與事故處理。經初步調查,叢姓女子當時沿中正東路由北往南直行,正準備前往新崛江附近工作;而42歲戴姓男子則駕駛自小客車沿對向車道行駛,準備左轉進入鹽埕大路2巷,疑似未依規定禮讓對向直行車,導致雙方發生猛烈碰撞。由於事故發生突然,女騎士根本來不及閃避,直接撞上轎車側面,巨大衝擊讓整輛重機騰空翻飛,現場散落大量車體零件,畫面令人怵目驚心。救護人員到場後,立即將頭部受傷的女騎士送往醫院急救,經搶救後生命徵象逐漸穩定,所幸沒有立即生命危險;戴姓駕駛則未受到明顯傷勢。警方也針對雙方進行酒測,結果均為零,確認事故與酒後駕車無關。警方初步研判,事故主因為戴姓駕駛左轉時未禮讓直行車先行,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6款開立罰單,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不過,警方也強調,詳細肇事責任及事故原因仍有待交通大隊進一步鑑定分析。此次事故再次提醒所有駕駛人,行經路口進行左轉時務必確認對向來車狀況,切勿搶快通行,以免釀成嚴重傷亡事故。
鐵塊突飛砸斷電桿!五股大貨車釀道路瞬間癱瘓 整條民義路全面封閉
新北市五股區1日中午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一輛載運大型鐵塊的大貨車行經民義路二段時,疑似因車斗上的貨物未妥善固定,導致沉重鐵塊突然從車上掉落,並直接砸中路旁電線桿。巨大的撞擊力道造成電線桿當場斷裂,倒塌後橫跨整條道路,使民義路瞬間無法通行,現場交通一度陷入癱瘓,所幸事故發生時沒有其他車輛或行人遭到波及,也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警方表示,事故發生於當日上午11時許,29歲李姓男子駕駛大貨車沿民義路二段行駛,途中車斗上的大型鐵塊突然滑落,重擊路旁電線桿,導致電桿應聲倒下,阻斷整條道路。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迅速拉起封鎖線並實施交通管制,同時引導用路人改道,避免發生二次事故。由於電桿倒塌涉及供電設施安全,警方也立即通知五股區公所及台電人員前往搶修,並透過警廣發布道路封閉資訊,提醒駕駛人提前改道。此外,警方也在民義路與壟鉤路口實施大型車輛管制,限制大型車輛上山,同時協請林口分局協助疏導粉寮路往民義路方向的車流,以減少交通壅塞情形。警方初步調查指出,駕駛並無酒駕或毒駕情形,但此次事故疑因貨物固定不當所致,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有關裝載貨物未依規定綑綁固定的規定,可處新臺幣3,000元至1萬8,000元罰鍰。後續仍將釐清貨物掉落原因及相關責任歸屬。這起事故雖然未造成人員傷亡,卻凸顯大型貨車載運重物時,貨物固定的重要性。一旦綑綁不牢或裝載方式不當,不僅可能造成財物損失,更可能危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
桃機重拳整頓!接機占位最高罰2.5萬 違停科技執法同步啟用
暑假旅遊旺季加上來台旅客持續成長,桃園國際機場接機人潮明顯增加,旅行社、飯店及接機服務需求也隨之攀升。不過,近期桃機發現,部分接機人員會以接機立牌、行李箱及其他私人物品占用接機大廳公共空間,不僅影響旅客通行,也造成現場動線混亂,甚至因搶占位置引發口角糾紛。為整頓接機秩序,桃園機場宣布7月底前為宣導期,自8月1日起,若仍違規占用公共空間且經勸導未改善,將依《民用航空法》開罰5000元至2萬5000元;同日起,第一、第二航廈指定接送區也將同步啟用科技執法,車輛停留超過3分鐘,最高可處1200元罰鍰。桃園機場公司表示,近來巡查時發現,占位情況有增加趨勢,部分旅行社、飯店及接機服務人員,會將接機立牌、行李箱或其他私人物品放置在旅客出境口旁的矮牆及公共通道,占用位置等待旅客,不僅妨礙其他旅客通行,也讓接機區秩序變得凌亂,甚至曾因占位問題引發接機人員彼此爭執,影響旅客觀感及國門形象。針對相關情形,桃園機場公司已正式發函通知旅行社等相關業者,重申接機大廳屬於公共通行空間,不得以任何物品占位。即日起至7月31日列為宣導期,期間將持續派員巡查及勸導,協助業者調整接機流程,希望在正式執法前改善現場亂象。機場公司指出,自8月1日起,若仍發現以立牌、行李箱或其他物品占用公共空間,且經勸導仍拒絕改善,將依《民用航空法》處以5000元至2萬5000元罰鍰;若情節重大,也可會同航空警察局要求違規人員離開機場範圍,以維護航廈秩序及旅客權益。除了接機占位管理同步加嚴,航空警察局也將於8月1日起正式啟用桃園機場違規停車科技執法,第一航廈13至23號會面點,以及第二航廈21至29號、31至33號會面點均納入取締範圍。系統將透過攝影設備自動拍照、錄影蒐證,只要車輛在指定接送區靜止停留超過3分鐘,即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600元至1200元罰鍰,希望提升道路周轉效率,改善航廈周邊交通壅塞。航警局也提醒,接送親友的民眾可善用第一、第二航廈停車場提供的30分鐘免費停車優惠,先將車輛停妥後再步行進入航廈接機,不僅可避免違規受罰,也能讓接送流程更加順暢。對於新措施,部分接機業者坦言,旅行團接送常需同時辨識多名旅客,一名工作人員往往只能拿著一面接機牌,若司機全都下車協助接人,實務上並不容易執行,因此希望機場能兼顧管理與作業需求。也有業者指出,即使沒有擺放接機牌,現場仍可能聚集旅客、司機及導遊,建議未來能透過更完善的動線規畫改善問題。對於接機亂象,不少民眾則表示支持加強管理,認為機場屬於公共空間,不應因個人或業者便利而長時間占用通道,否則容易影響其他旅客通行,也破壞整體秩序。桃園機場公司強調,接機服務是旅客抵台後的重要交通環節,未來除持續提高巡查頻率及落實執法外,也將持續與旅行社、飯店等業者保持溝通,透過宣導、管理及配套措施並行,改善接機占位及違停亂象,營造更順暢、安全的國門迎賓環境,提升旅客來台第一印象。
現行法令無法有效管制網路賭場 監委籲政府完善法制
監察院今(30)日表示,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之刑法,已將以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之方法賭博財物之行為,明文納入處罰。惟近年來網路賭場蓬勃發展,並透過各式管道大肆宣傳,部分甚至結合電信詐騙,造成民眾重大財產損失,一些民眾甚至傾家蕩產,嚴重危害社會安全。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日前通過林文程、賴振昌及張菊芳3位監察委員提出之調查報告,除函請數位發展部檢討改進外,調查意見亦送請行政院研處見復。調查報告指出,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下稱遊戲分級辦法)第6條第6款所定之「使用虛擬遊戲幣進行遊戲,且遊戲結果會直接影響虛擬遊戲幣增減之棋弈類、牌類及益智娛樂類遊戲軟體」與網路賭博之核心要素具有高度相似性,因此,由數發部主管的線上遊戲軟體與網路賭博之間,實僅一線之隔。加以數發部對於遊戲軟體之行政管制鬆散,由於遊戲非特許產業,線上遊戲非採事前審查後上市之機制,爰遊戲不會預先通過審查後上市。現行遊戲分級辦法所採之分級管理制度,係要求發行或代理遊戲軟體之人應於遊戲軟體上市前,自主依該辦法標示分級資訊。調查報告續指,而實際上使用該等遊戲軟體之用戶端,是否確實具備各該遊戲軟體級別所對應之年齡要件,由於實務上基於「個資最小化原則」與保護消費者隱私考量,遊戲軟體之會員註冊並未採行實名認證制,爰尚無從確實進行檢核把關。調查報告表示,至於業者若未正確標示遊戲級別,或未依該辦法規定標示相關警語,雖有罰則規範,數發部卻均以成立自律委員會抽查、輔導改正之方式處理,未動用罰則。倘線上遊戲涉及賭博行為,現行法制面迄未明定主管機關之行政管制或裁罰措施,致數發部將查禁網路賭博之責任全面推向警察機關,核有法制欠備情形,顯不利遏止遊戲軟體變相成為網路賭博平臺之歪風,允應積極研謀改善。調查報告並指出,政府近年來於政策上支持遊戲產業持續發展,於相關產業鏈中也附帶造就一批從事以遊戲幣與法定貨幣間兌換為業之遊戲幣業者(俗稱幣商),網路博弈業者或成立幣商或結合幣商以規避從事賭博之事實,惟既有法令對於此等業者之規範付之闕如,長久以來甚至連主管機關都沒有。然而,此一未納管現象不僅形成遊戲軟體業者得藉以規避賭博刑責之法外空間,更已成為不肖之徒從事洗錢之管道行政院允應通盤研議並儘速擇定妥適之主管機關。林文程、賴振昌及張菊芳3位監委調查亦發現,針對目前充斥於電視、各大網路平臺或社群媒體之博弈類線上遊戲廣告,相關權責機關畫地自限或互相推諉,致許多網路賭博業者可堂而皇之公然於電視或網路媒體大肆宣傳,不僅使未成年人暴露於輕易即可接觸賭博平臺之網路環境,亦有誤導社會大眾錯認透過該類線上遊戲進行賭博屬合法範疇之虞,亟待政府跨部會協調與規劃,針對該等廣告施以必要且合理之規範。此外,調查報告也提及,我國目前尚乏針對特定賭博網站之及時阻斷機制,是否有必要參採他國之類似運作機制,以有效降低非法賭博網站之危害性,誠值行政院所屬相關各部會共同審慎研析,辨明利弊。
毒駕拒測一律沒入車輛! 律師點「2大問題」:看起來不是很公平
立法院28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針對毒駕祭出更嚴格處罰,其中規定毒駕或拒絕毒測者,不論車輛屬於何人所有,一律沒入。對此,律師林智群表示,修法雖有助遏止毒駕,卻也可能衍生兩大問題,租車業者及失竊車輛車主都可能因此受到波及。此次修法明定,毒駕或拒絕接受毒品檢測者,一律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重新考照;拒測者最高可處新台幣27萬元罰鍰,且不論車輛所有權屬於何人,均將依法沒入。若毒駕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更將終身不得再考領駕照。林智群在臉書發文表示,修法方向確實大快人心,也有助於提升毒駕嚇阻效果,但他特別點出「不論車輛屬何人所有,一律沒入」這項規定,認為實務上恐怕會衍生新的爭議。他指出,第一個問題在於租車業者。由於租車公司沒有公權力,也無法查詢承租人是否有吸毒或毒駕前科,如果承租人租車後吸毒駕駛遭查獲,車輛卻遭政府沒入,業者將承擔難以預防的損失,對租車業者而言並不公平。此外,林智群也提出另一項疑慮,若車輛遭竊後,被竊嫌拿來毒駕,依照新法規定,失竊車輛同樣可能遭到沒入。他認為,車主原本就是竊盜案件的被害人,若最後還因此失去車輛所有權,恐怕將面臨雙重損失。林智群表示,加重毒駕處罰符合社會期待,也有助於維護交通安全,但如何避免無辜第三人的財產權受到影響,以及相關配套措施是否足夠周延,仍有待後續實務運作與主管機關進一步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