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
」 毒駕 依托咪酯 喪屍煙彈 交通部 修法
蔣萬安支持重罰喪屍煙彈犯罪 籲中央地方聯手遏止毒駕危害
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近年快速擴散,引發毒駕及公共安全問題。行政院長卓榮泰今(4)日宣布將依托咪酯由第二級毒品提升列管為第一級毒品,並加重相關刑責。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支持,強調地方政府將全力配合中央推動相關措施,共同打擊毒品犯罪。行政院今日公布多項毒品防制新作為,包括提高依托咪酯列管層級、強化查緝機制以及加重毒駕處罰,希望從源頭管理到末端執法全面升級。蔣萬安下午赴議會備詢前受訪表示,對於中央與立法院推動加重刑責方向,他一直抱持支持態度。面對毒駕案件頻傳,社會普遍期待更強力的法律規範與執法作為,地方政府也將全力配合執行。蔣萬安指出,台北市警察局持續針對高風險場所及重要路段加強臨檢與查緝工作,並透過溯源追查方式,從毒品供應鏈源頭進行打擊,希望有效降低毒品流入市面的機會。他表示,毒品防制不能只依靠單一措施,而是必須從源頭查緝、嚴格處罰以及戒治輔導等面向同步進行,建立完整防制體系,才能真正降低毒品危害。針對未來中央修法方向,蔣萬安認為,提高刑責與加強管理有助於提升嚇阻效果,尤其毒駕行為不僅危害駕駛人本身,更直接威脅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必須以更積極態度面對。蔣萬安強調,中央與地方應持續合作,透過更完善的法制與執法機制,共同遏止毒品犯罪與毒駕問題,維護社會治安與交通安全。
卓榮泰宣布依托咪酯升列一級毒品 毒駕刑責與管制全面加重
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近年快速擴散,引發毒駕與治安問題。行政院長卓榮泰今(4)日在行政院會中宣布,政府將推動依托咪酯由第二級毒品改列為第一級毒品,並同步強化毒品查緝、電子煙管理及毒駕處罰措施,希望從源頭到末端全面遏止毒品危害。行政院今日聽取法務部、內政部、衛福部及交通部相關專案報告後,針對毒品防制與毒駕問題提出多項改革方向。卓榮泰表示,政府將從源頭管理、執法查緝及加重刑責三大面向同步推進,提升整體防制力道。在毒品管制方面,卓榮泰宣布將依托咪酯提升至第一級毒品管理層級,未來涉及製造、運輸及販售等重大犯罪行為,將面臨更嚴格法律責任。同時,也要求相關部會加速完成法制作業及審議程序。行政院也規劃進一步強化電子煙管理制度,包括提高違法供應與販售責任,並研議擴大相關處罰規範,避免新型毒品透過電子煙載具流入校園及社會。針對毒駕問題,卓榮泰表示,現行處罰已不足以回應社會期待,未來將推動提高法定刑度,並加重行政處分。相關修法完成後,毒駕行為將面臨更嚴格的駕照處分與刑事責任。此外,行政院也要求相關單位研議導入更多科技執法工具,包括擴大快篩檢測機制與檢驗量能,縮短案件認定時間,提高第一線執法效率。卓榮泰強調,毒品問題已成為影響公共安全的重要議題,尤其毒駕不僅危害駕駛人自身,更可能造成無辜民眾傷亡。政府將以最快速度完成修法與配套措施,展現打擊毒品與毒駕犯罪的決心。法務部則表示,預計於6月17日召開相關審議會議,針對依托咪酯列管等議題進行審查,後續將配合法制作業加速推動相關措施。
侯友宜籲加速修法打擊毒駕 主張加重刑責並強化源頭管理
近年毒駕案件頻傳,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交通部日前宣布研議修正相關法規,希望進一步強化對毒駕行為的管理與處罰。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今(4)日表示,毒駕已成為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要問題,呼籲中央加快修法腳步,透過更嚴格的制度遏止毒品危害。侯友宜今日與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李四川出席金山區金包里慈護宮上樑典禮,受訪時針對毒駕議題發表看法。他指出,近年警方持續加強查緝與取締,但毒駕案件仍層出不窮,對社會造成極大衝擊。侯友宜認為,除了強化執法力度之外,更重要的是從毒品流通源頭著手管理,透過跨部會合作阻斷供應鏈,同時提高違法成本,才能真正發揮嚇阻效果。他表示,目前中央已著手研議修法方向,包括是否將涉及毒駕案件的相關交通工具列入查扣範圍,以及後續處置機制等內容,都值得進一步討論與完善。侯友宜指出,毒駕不僅危害駕駛人本身,更可能波及無辜用路人與家庭,因此社會普遍期待政府展現更積極的作為。他呼籲中央儘速完成法規修正,回應民眾對交通安全的期待。侯友宜強調,面對毒品問題不能掉以輕心,中央與地方應共同合作,從預防、查緝到司法處理全面強化,才能有效降低毒品對社會造成的危害,維護民眾生命安全。
西門町再爆坑殺外國客「2杯水果520元」! 消保官、商業處出手了
台北西門町又傳出水果攤坑殺外國客事件!一對馬來西亞母女在西門町某間水果攤買一杯鳳梨和一杯紅毛榴槤,被收520元台幣,馬來西亞母女向警方求助,警方表示因為已經完成交易,無法處理,消費者最後自認倒楣;對此,商業處表示近日將會同法務局進行抽查,如經查核違規屬實,且經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將依《消保法》處2萬元至10萬元以下罰鍰。西門町水果攤「2杯520元」嚇壞外國客一名馬來西亞網友在Threads發文表示,日前帶母親到西門町知名麵線店附近的水果攤買一杯鳳梨和一杯紅毛榴槤,被收520元台幣,原PO後續查看西門町其他水果攤, 類似份量大多只要50~60元台幣一杯,因此回去問攤販「為什麼其他攤販才賣50~60元?」沒想到對方竟回「那些吃了會拉肚子」,原PO也向執勤警察求助,不過警方表示,因為已經完成付款交易,如果現場沒有價格爭議或證據,確實很難處理,原PO最後當作繳學費買經驗,並提醒其他外國客西門町買水果要先問價格。水果攤販向《三立新聞網》記者喊冤,「我們都有明確標價,如果覺得不划算,為什麼還要買呢?」,特定季節水果雖然標時價,但攤販強調不論外國客還是台灣客來買水果,價格都是一樣的,絕沒有坑殺遊客行為。水果攤販喊冤有明確標價,並強調外國客、台灣客來買水果價格都一樣。(圖/記者賴俊佑攝影)商業處、法務局近日將抽查!違規重罰2萬元至10萬元以下罰鍰對此,台北市主任消保官林傳健回應,有關商品價格之訂定,基於私法自治與契約自由原則,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通常係由市場供需機制決定。惟消保法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明定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不得有誤導、隱匿或欺罔之行為。故業者就其所販售之商品,應充分揭露重要消費資訊,如單價、份量等,以供消費者判斷是否與其完成交易。如有違反,經通知限期改正拒不改正者,得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消保官強調,業者應本於誠實信用原則經營,完整標示商品價格與計費方式,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與觀光客之信賴。另消保官呼籲消費者,於選購商品或接受服務前,務必主動詢問並確認價格與內容,並妥善保留交易憑證,以維護自身權益。後續如肇生消費爭議,可向各縣市政府提起申訴。後續北市消保官將配合北市商業處規劃不定期至西門町商圈店家抽查是否有明確標價。臺北市商業處表示,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條暨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9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商業處表示,每月會同本府法務局不定期至西門町商圈邊店家抽查是否有明確標價,Threads民眾所說店家本處近日即將安排會同本府法務局進行抽查,如經查核違規屬實,將依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9條及第39條第2項規定辦理,若經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將依情節輕重,處2萬元至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獨家/西門町又爆坑殺外國客!水果2杯520元 攤販喊冤:不划算幹嘛買. 藏壽司DINOTAENG 13款扭蛋登場! 絨毛提袋、毛毯入手辦法曝. 超越玉荷包!「荔枝界精品」限量開賣 果實大如50元硬幣
國外合法呼麻返台小心!未開車被驗出也違規 恐遭吊銷駕照
近期社會上毒駕害人致死事件頻傳,交通部表示,毒駕不僅嚴重危害用路人生命安全,更對道路交通秩序造成重大威脅,將推動修法及強化管理機制遏止毒駕行為。其中包括吸毒者未駕車也會面臨吊扣或吊銷駕照,代表民眾若去大麻合法國家體驗,返國被驗出就會吊銷駕照,引發各界熱議。交通部指出,毒駕行為同時涉犯有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及《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依法將優先追究刑事責任,以有效遏止毒駕行為。為了進一步強化毒駕防制作為,交通部規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點包括將吸食毒品後駕車者由現行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加重為吊銷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對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者,即使未有駕車行為,亦將吊銷其駕駛執照並限制重新考領,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者則吊扣其駕駛執照;同時提高毒駕初、累犯罰鍰額度,並增訂年滿18歲同車乘客明知駕駛人施用毒品仍搭乘者之處罰規定,藉由共同責任機制提升社會防制效果。若民眾前往像是泰國開放大麻合法的國家,體驗抽大麻後返國被驗出就可能在未駕車情況下面臨被吊扣或吊銷駕照處分。對此,交通部也指出,各國有各自法令規定,國外合法的行為在台灣未必合法,原則是進到我國境內就要遵守我國法令,故大麻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屬二級毒品,即使吸食行為在國外,返國經警方確認有施用毒品情形並通報,未來就可依修法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處罰。除此之外,交通部也將建立毒駕者及施用毒品者的駕駛資格管理制度。未來受吊扣、吊銷駕照處分者,須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並於一定期間內未再施用毒品,始得重新考領或換發駕駛執照,透過結合交通管理與戒癮輔導機制,促使行為人戒除毒癮,降低吸毒後駕車違反交通安全的風險。在短期措施方面,交通部將優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要求經確認施用毒品者,須完成相關治療或講習,並持續符合規定條件後,始得換發短期駕駛執照或重新考領駕照,以儘速落實源頭管理及風險控管機制。交通部強調,政府對於毒駕行為絕不寬貸,未來將持續與相關部會密切合作,透過法制精進、執法強化及戒癮管理等多元措施,全面落實「毒駕零容忍」政策,共同守護全民交通安全。
綜所稅逾期申報別慌!財政部曝補救方法 趕緊「做1事」可免罰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限已正式截止,不少民眾近日才發現忘記完成報稅。對此,財政部提醒,納稅義務人若在未遭檢舉或未經稽徵機關查核前,主動補辦申報並補繳稅款及利息,依法可免於處罰,呼籲尚未完成申報者儘速辦理。財政部表示,逾期未報稅的民眾應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人工申報;若不便親自前往,也可至鄰近任一國稅局查調個人所得資料及填寫申報書,再將相關文件郵寄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完成補報程序。不過,跨區查調僅限本人所得資料,無法查詢申報戶全員資訊。此外,民眾查詢所得資料時,須攜帶本人身分證正本;若委託他人代辦,則需準備委託人身分證正本或影本、印章、委任書及受託人身分證正本等文件。如有應補繳稅額,須持「綜所稅自動補報稅額繳款書-15H」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以現金繳納,郵局不提供代收服務。財政部指出,自原繳納期限屆滿翌日起至實際補繳日止,將依115年1月1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1.725%,按日加計利息。完成補報後,民眾須將綜所稅結算申報書、繳款書證明聯及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或郵寄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若有新增扣除額或退稅需求,也應一併附上相關證明及金融機構帳戶資料。財政部提醒,主動補報補繳可避免後續裁罰,民眾若有相關稅務疑問,可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或洽詢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圖/財政部)
夏季電價上路引關注 盧秀燕憂連帶推升物價增加民眾負擔
台電6月起實施夏季電價方案,住宅用電量超過1000度者,每度電最高將達新台幣8.86元。面對電價再創新高,台中市長盧秀燕今(3)日表示,民眾已面臨不小的生活壓力,若電價持續上升,除了增加家庭支出外,也可能帶動整體物價上揚,進一步加重民眾負擔。盧秀燕上午出席太平區行政中心啟用典禮,會後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電價調整不只是影響用電戶帳單,對企業營運成本、商業活動以及民生消費都可能產生連鎖效應。她表示,目前台灣電價已來到歷史高點,在經濟環境與生活成本持續攀升的情況下,民眾普遍感受到壓力。政府在研議相關政策時,應充分考量對物價及民生的衝擊,避免形成進一步的通膨效應。盧秀燕認為,當電力成本提高後,許多產業可能將增加的支出轉嫁至商品與服務價格,最終仍由消費者承擔,因此政府在推動相關措施時,應兼顧能源政策與民眾生活需求之間的平衡。此外,針對近期社會高度關注的毒駕問題,中央正研議修法加重相關處罰。盧秀燕表示,毒品駕駛對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社會普遍期待更強力的嚇阻措施。她呼籲中央在修法過程中提高刑責標準,展現打擊毒駕的決心,透過更明確且具威嚇效果的法律規範,保障用路人安全,避免悲劇一再發生。盧秀燕強調,不論是民生經濟議題或公共安全問題,政府都應站在人民立場思考,讓政策在推動過程中兼顧社會需求與實際影響。
毒駕逆向撞路邊車!高雄男持「喪屍煙彈」菸油與毒咖啡包遭逮
今天凌晨,高雄市三民區大昌二路發生毒駕車禍事故,一名34歲林姓男子駕車逆向行駛,擦撞停放路旁的2輛轎車,警方到場處理時,發現林男不僅無照駕駛,毒品快篩也呈陽性反應,並在車內查獲含依托咪酯菸油的電子菸主機及毒品咖啡包,依法送辦並追查毒品來源。警方是在今天凌晨0時30分許接獲報案,指三民區大昌二路發生交通事故。員警趕抵現場後發現,林男駕駛轎車沿大昌二路由北往南行駛時,疑因未注意車前狀況,逆向駛入對向車道,擦撞路旁停放的2輛轎車,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員警進一步盤查時,查獲林男持有1組內含依托咪酯菸油的電子菸主機,以及5包第三級毒品卡西酮咖啡包,並使用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檢測,結果呈現毒品陽性反應,當場將其逮捕帶回偵辦。警方初步調查認為,林男涉及毒後駕車、無照駕駛及違規駛入來車道等情事,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檢方偵辦,並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同時持續向上追查毒品來源。警方指出,無照駕駛可處3萬6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及扣繳車牌;違規駛入來車道可再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至於毒駕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
校園瘋傳新興毒品「一口暈」 媒體人驚爆:開學季還打折促銷
謝震武律師主持《震震有詞》,節目日前針對毒駕連環奪命的社會亂象展開深度探討,律師陳立怡說明台灣的法律目前傾向「以治療代替處罰」,來賓們也紛紛揭露新興毒品氾濫的駭人現況。資深媒體人林裕豐指出,近期新興毒品「依託咪酯(俗稱喪屍煙彈)」導致多起慘絕人寰的社會案例,不僅有前科累累的嫌犯因監所滿額未被關押,再度毒駕倒車造成七旬姊妹一死一重傷;更有父親在火鍋店門口無辜被毒駕撞死,讓二女兒哭得撕心裂肺。萬華分局員警張景義也無奈表示,現今毒品價格太便宜且極易取得,成年人累犯眾多,這種將依託咪酯加入煙油的「喪屍煙彈」更是防不勝防。新興毒品的魔爪如今已深入校園,嚴重危害年輕學子。員警張景義透露:「一瓶煙油僅需數百元,高中生非常容易買到。」媒體人林裕豐更驚爆:「現在校園內正流行被稱為「一口暈」的毒品,1毫升只賣1250元,甚至惡劣到在「開學季」推出打六折的促銷手段,導致毒品深入國、高中生校園。」林裕豐也提到,不僅校園淪陷,許多富二代也沉迷於吸食毒品,但拿到的毒品往往被摻雜了不明的廉價毒物,極易引發猝死,過去就曾發生富二代在租屋處與傳播小姐一同吸食不明毒品而暴斃的悲劇。面對毒駕不斷拆散無辜家庭,社會大眾對遲遲無法重判感到不解。律師陳立怡解釋,政府雖然正設法提高罰則,但毒駕在法律上仍被歸類於「尚未提升到殺人主觀犯意」,因此還無法以殺人罪送辦。現階段是設立「不能安全駕駛罪」,酒駕或毒駕造成死亡結果,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條款則規定,若10年內再犯則可求處無期徒刑。民俗專家小煜老師則分享,曾有一名以跑車維生的男子,太太特地來求平安符,表示先生近期頻頻發生擦撞希望幫忙化解,怎料過一陣子太太絕望痛哭回來,說平安符根本沒用,因為先生已經撞死人,一查才發現先生根本是長期毒駕。面對毒品對家庭帶來的打擊,專家也從心理與法律層面給出解方。諮商心理師林萃芬指出,上癮者的家人在心理上面臨巨大煎熬,當吸毒者感到痛苦空虛時,家人若能用關懷的角度出發,利用親情的力量幫助其脫離毒品圈。而一旦確認成癮,務必尋求專業協助。律師陳立怡也補充:「當成癮者有心想要戒毒時,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範,若上癮者主動向醫療院所請求救治,法律上『不會被通報、不會被警察帶走、亦不會被判刑』。」呼籲成癮者與家屬勇敢跨出求助的第一步,切勿再讓毒品害人害己。
毒駕頻傳! 法務部擬將「喪屍煙彈」升一級毒品
近期新興毒品流入、毒駕事故頻傳,法務部6月1日表示,除積極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加速推動相關法律修正案外,亦同步與司法院及相關部會展開跨院部協調,法務部也將進一步討論是否將「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類毒品從第二級毒品升級為第一級,屆時相關刑責將大幅提高。法務部指出,毒駕不僅挑戰法律底線,更對民眾生命安全及社會治安構成重大威脅。為此,法務部將採取以下7項作為,重申對於毒駕犯罪「零容忍」的堅定立場,將持續盡速推動相關法制修正,以全面提高毒駕防制之法律密度,嚴懲毒駕犯行。1、積極推動修法,嚴懲毒駕行為考量毒駕行為與酒駕行為本質惡害性不同,法務部已於5月29日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朝向將毒駕與酒駕行為分別規範之修法方向,將儘速提出修正草案,就毒駕行為全面提高法定刑度,並嚴格假釋門檻,增訂義務沒收規定。2、持續溯源斷根,徹查毒品犯罪網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過二次修正,就製造、運輸、販賣毒品行為,依毒品分級為層級化處罰規定,最重法定刑為死刑;同條例第9條第3項就製造、運輸、販賣混合式毒品行為,加重其刑至2分之1。3、檢討毒品分級,建立預警機制法務部每3個月召開之毒品審議委員會,審議毒品類型、分級等議題,遇有需緊急討論議題時,亦得以召開臨時會方式為之。法務部將於6月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討論是否將「依托咪酯」類毒品從第二級毒品升級為第一級毒品。倘經審議通過並經公告,就製造、運輸、販賣、持有或施用依托咪酯類毒品行為之刑責將大幅提高。4、落實毒品戒癮治療,抑制再犯,穩定復歸依據「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3期之毒品防制策略,對於製造、運輸、販賣等供給毒品者,依法從嚴追訴及處罰;對於單純施用毒品者,結合醫療、司法及社政資源等建構戒癮治療處遇機制,全面協助毒品施用者戒除毒癮,復歸家庭與社會,從源頭減少毒駕犯行。5、積極與司法院研商成少共犯程序處理事宜,避免程序割裂造成偵查斷點法務部多次與司法院協商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於少年移送前程序章節增訂檢察官角色,以解決執法困境,已獲司法院共識,將儘速提出修正草案。在修法完成前,各檢察署均已與少年法院(庭)建立橫向聯繫管道,強化毒品案件溯源追查。6、強化毒品檢驗量能行政院及法務部多次召開專案會議,盤點相關單位之檢驗需求及量能,提出具體規畫,預計相關計畫在行政院核定後,將可滿足檢驗量能之需求;對特定毒品檢驗問題,已在台彎高等檢察署召開之跨部會議進行研討,現由衛福部食藥署積極研議中。7、檢討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強化規範密度法務部研議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3條規定,使各主管機關得使用唾液快篩方式進行相關檢驗。此外,有關施用及持有第三級及第四級毒品之刑度及裁罰是否需再加重,法務部將廣納各界意見審慎評估。
16歲以下禁用社群!馬來西亞新法上路 違規平台最高罰7900萬
全球有多個國家陸續祭出對未成年使用社群的禁令,馬來西亞政府今日(6/1)正式實施新制,全面禁止未滿16歲的兒童與青少年擁有社群媒體帳號,預計將衝擊當地數百萬名年輕用戶。依新法規定,各大社群平台若違規,最高可處1000萬令吉(約新台幣7900萬元)。根據外媒《美聯社》、《ABC News》報導,馬來西亞今日頒布的社群禁令,主要針對當地擁有至少800萬用戶的大型平台,包括臉書、Instagram、TikTok及YouTube等;當局強調,若相關企業未能配合落實年齡查核,將面臨最高1000萬令吉(約新台幣7900萬元)的罰款;不過,若有孩童自行規避審查成功開戶,其父母並不會受罰。馬來西亞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澄清,新政策並非要剝奪兒童接觸數位科技的權利,而是要強制社群平台履行責任和防範網路危害。當局在今年5月聲明指出,新措施能強化少年的網路防護網,阻絕有害內容與網路霸凌,並協助家長應對日益複雜的數位風險,減輕育兒焦慮。MCMC表示,未來社群平台必須導入「安全導向設計」,修改演算法以防止操縱性設計誘使青少年成癮,並積極處置不符合規定的帳號。目前各大科技公司尚未詳細說明將如何落實新制,而馬來西亞當局則表示,會給予業者一段緩衝期,以利完成年齡驗證系統的開發與對接。在馬來西亞之前,澳洲、巴西和印尼均已推出類似限制,英、法、韓等國也正研擬對策。然而,這項禁令在馬來西亞國內也引發反彈,Meta東南亞公共政策總監警告,此禁令恐將青少年推向缺乏監管的網路陰暗角落;馬來西亞莫納什大學講師羅本傑(Benjamin Loh)也指出,強制提供有效證件驗證,恐引發隱私疑慮,且在不處罰家長的情況下,家長隨時能幫孩子代開帳號,此漏洞恐讓新法淪為形式。
北海岸居民注意! 基隆市+新北7區毒駕累犯名單曝
基隆市警察局1日公布「基隆市及新北市汐止、瑞芳、雙溪、平溪、貢寮、萬里及金山等7區」毒駕累犯者姓名及照片,未來亦將定期於警察局FB專頁公布累犯者姓名及違規事實,期藉由資訊公開,提升社會警示及嚇阻效果。基隆市警局指出,毒駕行為經唾液毒品快篩呈陽性即重罰,除涉及相關刑事責任外,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新臺幣12萬元(機車9萬元)罰鍰,並當場扣車、吊扣駕照,10年內再犯,第2次最高罰12萬元並吊扣駕照3年,第3次以上逐次加重裁罰無上限;若拒測者,更將直接重處18 萬元罰鍰,當場扣車並吊銷駕照。據統計,金年截至5月31日止已取締毒駕共171件(唾液快篩152件、尿液檢驗17件),吸食毒品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更嚴重威脅其他用路人及社會公眾安全,形同不定時炸彈。警察局將持續加強毒駕取締,並與監理站合作,依法定期公布累犯者資料,藉由跨機關合作及資訊公開,強化毒駕防制成效。呼籲民眾如發現疑似毒駕情形,請立即撥打110報案,由警方即時派員查處,警察局將持續結合監理機關及社會大眾力量,共同打擊毒駕行為,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及道路交通秩序。
交通部推動毒駕嚴懲措施 建立預防性駕照吊扣吊銷機制、強化源頭管理
針對立法院陳培瑜委員、范雲委員、吳思瑤委員今(6/1)日召開記者會關注新興毒品及毒駕問題,並指示跨部會共同出擊一節,交通部表示,吸食毒品後駕車不僅嚴重危害用路人生命安全,更對道路交通秩序造成重大威脅。為展現政府共同打擊毒駕的決心,交通部已於今(115)年5月11日及5月27日邀集司法院、法務部、衛生福利部及內政部警政署等相關機關共同研商,規劃透過修法及強化管理機制,全面加嚴毒駕相關處罰與管制措施。交通部指出,毒駕行為同時涉犯有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及《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依法將優先追究刑事責任,以有效遏止毒駕行為。為進一步強化毒駕防制作為,交通部規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點包括:將吸食毒品後駕車者由現行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加重為吊銷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對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者,即使未有駕車行為,亦將吊銷其駕駛執照並限制重新考領,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者則吊扣其駕駛執照;同時提高毒駕初累犯罰鍰額度,並增訂年滿18歲同車乘客明知駕駛人施用毒品仍搭乘者之處罰規定,藉由共同責任機制提升社會防制效果。此外,交通部表示,也將建立毒駕者及施用毒品者的駕駛資格管理制度。未來受吊扣、吊銷駕照處分者,須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並於一定期間內未再施用毒品,始得重新考領或換發駕駛執照,透過結合交通管理與戒癮輔導機制,促使行為人戒除毒癮,降低吸毒後駕車違反交通安全的風險。在短期措施方面,交通部將優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要求經確認施用毒品者,須完成相關治療或講習,並持續符合規定條件後,始得換發短期駕駛執照或重新考領駕照,以儘速落實源頭管理及風險控管機制。交通部強調,政府對於毒駕行為絕不寬貸,未來將持續與相關部會密切合作,透過法制精進、執法強化及戒癮管理等多元措施,全面落實「毒駕零容忍」政策,共同守護全民交通安全。
綠委提四大方向打擊毒駕 籲修法重罰、封鎖網路販毒管道
國內近期接連發生吸食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後肇事致死案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民進黨立委陳培瑜、范雲及吳思瑤今(1)日召開記者會,提出「抓得快、驗得準」、「修法規、嚴處罰」、「斷金流、封網域」、「深研究、重防護」四大方向,呼籲政府跨部會合作,全面遏止毒駕問題。范雲表示,目前《菸害防制法》雖禁止電子煙,但僅處罰吸食行為,未納入持有規範。衛福部已將修法草案送行政院審查,未來若持有電子煙,最高可處新台幣1萬元罰鍰。針對毒駕問題,范雲指出,現行法規將酒駕與毒駕一併規範,未來將要求交通部、法務部及內政部研議分流處理,並提高毒駕刑責、提高假釋門檻、擴大沒收犯罪車輛範圍,同時研議知情同車乘客的連坐處罰或幫助犯責任。她也表示,6月毒品審議委員會將討論是否將依托咪酯提升為第一級毒品,以加強管制與刑罰力道,並檢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三、四級毒品相關規範。吳思瑤則指出,目前政府驗毒能力跟不上新興毒品變化速度,應加速升級檢驗設備,並協助醫療院所取得檢驗標準品,提升醫師辨識與判讀能力。此外,吳思瑤認為,網路販毒已成重大破口,販毒集團透過LINE、Telegram等平台交易毒品,政府現行僅能要求平台下架內容,效果有限。她主張應賦予數發部更直接的強制下架權限,避免網路平台淪為販毒溫床。陳培瑜則強調,除了執法與修法外,教育宣導及成癮防治研究同樣重要,未來應結合教育部、衛福部及法務部資源,加強校園與社會教育,從源頭降低毒品使用風險。台大法醫所所長翁德怡也指出,目前警方使用的唾液快篩仍有靈敏度與特異性問題,且依托咪酯代謝快速,現行檢驗閾值過高,容易出現偽陰性情況,建議調整檢驗標準與策略,提升查緝效率。
新北蘆洲曳引車半路故障「黑汙泥灑滿地」 路邊車輛慘遭波及
新北市蘆洲區環堤大道與永樂街口,30日上午8時許,33歲陳姓男子駕駛業貨運曳引車沿環堤大道往永安大橋方向行駛,途中車斗疑似突然故障,所載運的大量汙泥不慎傾倒至路面,路邊停放車輛也慘遭波及。,蘆洲分局三民派出所員警獲報後到場進行交通管制及車流疏導,並維持內側一線車道通行,同時通知環保局派員到場清理。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路面一度遭大量汙泥覆蓋,影響交通通行。警方指出,陳男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3000元至18000元外,另涉及《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可再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兩項罰鍰合計最高可達2萬4000元。
陪主人走遍中國!百萬網紅邊牧「鋤頭」遭擄走賤賣宰殺 全網震怒
擁有百萬粉絲關注的大陸網紅犬「鋤頭」,日前在河南省商丘市寧陵縣遭人帶走後轉賣宰殺,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飼主郭先生表示,目前警方已以行政案件立案調查,他也已提交相關證據,盼能認定「鋤頭」價值超過刑事立案標準,追究涉案人員刑事責任。《封面新聞》報導,郭先生2018年在河南商丘街頭以2000多元購入當時僅3個月大的邊境牧羊犬「鋤頭」,並親自照料至今。2019年開始經營自媒體後,他以旅行內容為主題,經常帶著「鋤頭」一同自駕遊歷中國各地,包括內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及雲南等地。一人一狗的旅程故事吸引大量網友關注,相關帳號累積超過百萬粉絲。郭先生表示,「鋤頭」性格溫順親人,從未攻擊過任何人,更曾陪伴他兩度完成岡仁波齊轉山之旅,感情十分深厚。由於出國旅行時無法攜帶愛犬,他通常將「鋤頭」交由居住在寧陵縣柳河鎮西郭村的父母代為照顧。然而,郭先生父親11日下田工作時,「鋤頭」如往常般守在三輪車旁,待農活結束後,卻發現愛犬失去蹤影。家人四處尋找未果後報警求助。由於狗項圈內的定位器恰巧數日前沒電,未能提供即時位置資訊,使搜尋工作更加困難。大陸網紅犬「鋤頭」日前遭人帶走後轉賣宰殺,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圖/翻攝自封面新聞)郭先生獲悉消息後立即中斷行程返國,並調閱沿途監視器畫面。畫面顯示,一對騎乘電動車的男女將「鋤頭」帶上車後藏於擋風罩內離開現場。經多日追查,郭先生在距離住家約2公里外的村莊找到涉案男子。對方坦承已以每斤4元、總價180元人民幣的價格,將「鋤頭」賣給狗販。郭先生隨後找到收購者,確認愛犬已在當天遭宰殺。事件曝光後迅速引發網路熱議。根據郭先生發布的影片,涉案男子否認偷狗,辯稱自己只是坐在電動車上將狗喚來,並非竊取行為。不過郭先生對此說法無法接受,強調絕不與對方和解,並希望透過法律途徑討回公道。目前警方已再次受理報案並展開調查。郭先生表示,已向警方提交購買憑證、市場價格資料以及「鋤頭」作為網紅犬所具備的商業價值證明,希望能證明其價值超過刑事立案門檻。對此,四川偉旭律師事務所主任杜偉指出,依現行規定,盜竊公私財物價值達2000元人民幣以上即可達到盜竊罪刑事立案標準。雖然「鋤頭」當年購買價格約為2000元,但考量其品種、市場行情及其他價值,只要經價格鑑定認定超過相關標準,即有機會以盜竊罪追究涉案人責任。若案件最終刑事立案並成立,相關嫌疑人恐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處罰。
放學路口驚魂瞬間!彰化2高中生微電車對撞噴飛 違規畫面全曝光
彰化縣永靖鄉29日下午發生一起驚險的交通事故,2名高中生在放學返家途中,各自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行經路口時發生猛烈碰撞,強大的撞擊力讓兩人連同車輛瞬間噴飛倒地,車上的書包及隨身物品也散落一地,所幸2名學生僅受到輕微擦挫傷,沒有生命危險,也未送醫治療,但事故畫面曝光後,仍讓不少民眾看得心驚膽跳。根據現場監視器及後方駕駛拍攝畫面顯示,事故發生於永靖鄉瑚璉路段,當時1名16歲男學生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準備左轉,過程中疑似單手操控車輛,左手並未握住車把。就在他準備轉彎進入路口時,另1名17歲高中生騎乘黑色微型電動二輪車逆向行駛,直接進入對向車道直行。由於雙方均未即時察覺對方動向,導致兩車在路口正面相撞,瞬間人車分離倒地。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理,經初步調查發現,兩輛微型電動二輪車皆未經非法改裝,也未發現酒駕等情事,不過在肇事責任方面,雙方皆有違規行為。直行車因逆向行駛,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規定;而準備左轉的學生則因未禮讓直行車,違反第73條相關規定。警方表示,依規定雙方將分別面臨300元至600元不等的罰鍰。近年來微型電動二輪車逐漸成為學生族群通勤的重要代步工具,但由於部分使用者交通安全觀念不足,逆向、搶快、未依規定轉彎等違規情況時有所聞,也增加事故發生風險。警方藉此案例呼籲學生及所有用路人,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時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保持雙手穩定操控車輛,並在路口減速慢行、確認來車後再通過。
紅燈前竟搶命!台南計程車險撞學童 驚魂一秒畫面全網炸鍋
台南市新市區中正路日前發生一起令人捏把冷汗的交通驚險事件,1名學童依照交通號誌規定,行走在人行穿越道上準備通過路口時,卻突然遭遇一輛疑似闖紅燈的計程車高速駛近,雙方距離僅剩一步之遙,所幸學童第一時間察覺危險,立即加快腳步並機警扭身閃避,成功躲過可能發生的嚴重事故,驚險過程全被行車紀錄器拍下,相關畫面曝光後迅速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從網友上傳至社群平台的影片可見,當時學童正依規定穿越斑馬線,計程車卻疑似未依交通號誌停等,直接駛入路口。由於車速未明顯減緩,車頭幾乎逼近學童行進路線,若雙方反應稍有遲疑,後果恐怕不堪設想。影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表示「真的太危險」、「差點就發生悲劇」、「行人走斑馬線也沒有絕對安全感」,對駕駛行為感到憤怒與不滿。針對此案,台南市警察局善化分局表示,雖然事故並未真正發生,也未造成任何人員受傷,但從影像內容研判,計程車駕駛疑似涉及未禮讓行人等交通違規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在行人穿越道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路口,若有行人通行而未暫停禮讓,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警方指出,後續將調閱相關資料並通知駕駛到案說明,依法進行調查與舉發。同時也呼籲所有駕駛人,行經路口及人行穿越道時務必減速慢行,尤其在校園周邊更應提高警覺,切勿因一時搶快而釀成無法挽回的遺憾。維護行人安全不只是法律責任,更是每位用路人應共同遵守的重要交通觀念。
超商廁所藏6百萬現金 17歲台女涉「快閃跨國詐騙」遭日本警方逮捕
日本福岡縣警方28日表示,一名17歲台灣籍女高中生涉嫌協助特殊詐欺集團藏匿詐騙所得現金,已依違反《組織犯罪處罰法》中「隱匿犯罪所得」罪嫌遭逮捕。警方指出,少女今年3月底才以短期停留資格入境日本,懷疑她可能涉及近年常見的「Hit and Away(快閃型)」跨國詐騙手法,也就是犯案後迅速離境。日本《每日新聞》報導,根據警方調查,該名少女涉嫌於4月15日與身份不明人士共謀,將一個裝有600萬日圓(約新台幣118萬元)現金的信封,藏放在埼玉縣戶田市某便利商店的女性廁所內。據悉,該筆現金是詐騙集團冒充警察,以特殊詐欺手法,向福岡縣一名83歲無業婦人騙取而來。警方表示,少女在接受調查時坦承自己有藏匿現金,但聲稱「不知道這是詐騙」,否認明知參與犯罪行為。警方進一步指出,少女疑似受詐團上游指示,先回收現金,再搭乘新幹線等交通工具前往埼玉縣進行藏匿。她於4月間被其他縣警方控制行動,福岡縣警方則在5月8日依詐欺罪嫌正式將她逮捕。由於少女入境日本時間短,加上犯案模式特殊,警方正持續追查幕後主嫌與跨國詐騙組織運作情況,並釐清是否還有其他共犯涉案。
桃市府仍未核准!中壢文創夜市如期開幕 網憂:交通再塞爆
桃園市中壢區有業者申請設置「中壢文創夜市」,並訂於6月13日正式開幕,目前招牌已掛上,但近日卻傳出尚未核准,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還特地發布新聞稿,表示若擅自營業屆時將依法開罰業者和令其停止營業。據了解,該文創夜市是由興仁國際開發有限公司(興仁花園夜市團隊)所申請,約有150到168個攤位,營業時間為每週五六日晚上,由於普忠路和附近地下道的交通原就擁塞,不少民眾憂心屆時該如何規劃通勤路線,紛紛留言表示「開在地下道旁邊是要塞死」、「感覺普忠路那邊要塞爆了」、「完了…我已經開始在想怎麽規劃下班回家路線了」、「下班時間看怎麼辦」。針對業者要照原預定時間開幕,經發局指出「中壢文創夜市」案廠商依「桃園市攤販集中區管理自治條例」於115年1月20日提送申請,經市府跨局處審查,惟交通影響、環境衛生、人流動線及停車等問題相關配套措施,尚待業者提出具體改善與因應方式,因此本案尚未經市府核准設置。經發局還提到業者於網路、社群媒體自行招商及宣傳行銷等訊息,「屬申請人個別行為,不代表中壢文創夜市已獲核准,提醒攤商及民眾應留意,避免至未經核准之夜市營業與活動。」另外,經發局強調,未經核准即擅自設置及營業,將依「桃園市攤販集中區管理自治條例」第19條規定:「違反第四條第三項規定,未經許可擅自營業者,依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裁處,有關法律未規定者,處行為人、申請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應命其立即停止營業。經命停止營業仍繼續營業者,得按次處罰,必要時,得採取封閉、強制拆除或其他回復原狀之方法。」辦理。除立即派員到場命令停止營業外,如有搭建違規設施,於期限內未自行拆除恢復,為維護公共安全,將依法進行拆除作業。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對於經發局強硬的態度,負責規劃設置的業者回應,不能因為要設立新夜市,政府就要業者想辦法解決交通問題,該文創夜市送審計畫已修改過無數次,盼相關單位能積極輔導而非阻撓,「中壢文創夜市」仍會依照原來的開幕日期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