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小三鹹濕誘惑「用舌尖打招呼」 人夫嗨到想吃海鮮…正宮見對話崩潰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劉姓人妻發現黃姓丈夫偷偷買避孕藥,進而抓包他偷吃黃姓小三,因對方承諾斬斷不倫戀並簽下「結婚協議書」,她才選擇原諒,誰知男方仍私下與黃女約會,甚至另辦門號互傳「打砲打到天亮」、「用我的舌尖來打招呼」等鹹濕訊息,憤而提告求償64萬元。台中地院審理後,判處黃女應賠償40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劉妻主張,她與黃男於民國108年6月6日結婚,婚後育有1子1女,詎黃女明知男方為有配偶之人,竟自110年2月起與其交往;自己發現黃男偷買避孕藥後始知上情,男方承諾不再與小三聯繫,並簽下「結婚協議書」,未料2人仍持續交往,還另辦手機門號使用,侵害配偶法益情節重大,要求黃女賠償64萬元。

黃女辯稱,自己與人夫僅為一般朋友,不知道男方為有配偶之人,原告固提出購買避孕藥之發票、結婚協議書、LINE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為證,但相關證據均與她無關,也無法證明2人有逾越男女一般社會交往分際之行為,縱然元配請求她負損害賠償責任有理由,惟原告請求之精神慰撫金數額過高,應予酌減。

台中地院勘驗對話紀錄,發現黃男和被告間多次互傳鹹濕訊息,包括「先用我的舌尖來給他打招呼」、「一點點一點點的吸他」、「我看我明天還是多吃一點海鮮,看晚上有沒有機會爆射」、「打炮打到天亮」、「這個六日要帶小孩」等語,顯見黃女知悉男方為有家庭之人,且2人確有發生性關係,判處黃女應賠償40萬元;可上訴。

社會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