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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馬線有人全停讓」挨轟行車地獄 王國材:警政署想有明確執法標準

政府積極洗刷「行人地獄」惡名。(圖/報系資料照)

政府積極洗刷「行人地獄」惡名。(圖/報系資料照)

為洗刷「行人地獄」惡名,6月30日起不讓行人將加重罰6千元,且要強制上道安講習課程,昨晚(21日)警政署表示,30日起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不論遠近,駕駛都要停讓,結果此話一出卻遭網友砲轟「行車地獄」、「白癡政策」。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昨夜緊急與內政部長林右昌聯繫,今晨確定將暫緩實施,朝向「行人已在斑馬線近端或過中心線需停讓」研議,下周才會定案。

交通部16日預告修法,只要不停讓行人、拒絕攔檢稽查和逃逸等6項違規除罰款外,都要接受道安講習。對此,警政署也指出,行人若站在路邊距離斑馬線1公尺範圍、要穿越馬路時,駕駛人就應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若駕駛人未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過,汽車前懸(即車頭)或機車前輪再進入斑馬線範圍內,就應舉發。

此外,若行人已進入斑馬線範圍內時,汽機車行近斑馬線,不論行人位於車輛的近端或遠端,汽、機車都要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過。若駕駛人未立即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汽車前懸或機車前輪再進入斑馬線範圍內,同樣應舉發。而路口有義警、志工等人指揮,駕駛不聽指揮強行通過,也可直接舉發。

沒想到此舉卻引發PTT網友砲轟「白癡政策」,認為以後只要去斑馬線上站著就可癱瘓交通,稱駕駛大概都不用開車了,乾脆都改成行人徒步區,直接禁掉汽機車上路好了。

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今(22日)指出,有關「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規定,係警政署與交通部討論執法依據方案之一,但是這樣只要有人在人行道上車子就要停,按造中央分隔島、分隔線,人行道分近端、遠端,初步覺得在比較長的馬路,遠端有人踏到人行道就要停是不合理的,雖保護行人,但是影響車流順暢甚鉅。

王國材也強調,他昨晚與內政部長林右昌、警政署長黃明昭溝通討論後,確定該方案將暫緩實施,朝向行人進入斑馬線近端3公尺或進入斑馬線中心線就要停讓方向來討論,細節仍到下周討論研議後定案。

王國材還解釋,之所以會有這樣的執法討論,是因為6/30以後處罰條例對於不禮讓行人有比較嚴格的處罰標準,包括最高開罰6000元、記點3點,以及參加道安講習3小時,法規非常嚴格,所以請所有駕駛注意新規。

在此規定下,警政署想要有明確的執法標準,就提出「有人在人行道,車輛就停等」,但不盡合理,所以在下周一,由交通部司長進行會議,也將邀請警政署討論。

王國材補充,過去警政署是用人車距離3公尺以內執法,但發現很多車輛開得非常快,對行人很危險,所以標準嚴格一點,但會依「近端」進行討論,希望趕快定案,因為6/30處罰條例就會正式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