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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荷包注意! 行經斑馬線未讓行人30日起罰6000

6月30日起汽車行經斑馬線未讓行人,將被罰6000元,並記違規3點,同時需上3小時道安講習。(圖/翻攝畫面)

6月30日起汽車行經斑馬線未讓行人,將被罰6000元,並記違規3點,同時需上3小時道安講習。(圖/翻攝畫面)

為洗刷行人地獄之汙名,有關單位也積極修法調整,以維護行人道路安全,6月30日本欲嚴格執行,只要行人行經斑馬線,汽車未讓便一律開罰6000元遭民眾反彈,砲轟根本是「行車地獄」。交通部也急改政策,強調行人未禮讓部分維持原本三枕木距離原則,只要汽車未讓行人,6月30日起相關罰鍰從3600元提高至6000元,並違規記點3點,及應受道安講習3小時。

北市交通大隊提醒民眾,有關不停讓行人取締認定基準,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及車輛前懸(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始構成違規要件。警方將持續加強執法強度及密度,呼籲車輛駕駛人與行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以減少交通事故,確保通行安全。而機車未禮讓行人部分,罰則仍維持1200元;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馬路,其罰則同樣維持500元。

為維護行人通行安全,北市府成立「行人安全友善環境計畫府級專案小組」,另警察局也制定加強高風險對象交通事故防制計畫,並於5月起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執行「全國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持續加強取締車輛不停讓行人違規,以維護用路秩序與安全。統計臺北市警局今年5月1日至6月28日執行專案取締總計6萬4,859件,其中取締「車輛不停讓行人」7,283件、「行人違規」6,907件、「車輛行駛人行道」1萬573件、「人行道違規(臨時)停車」3萬6,608件及「道路障礙」3,174件,有效改善交通秩序。

北市警局表示,今年行人路權經警方加強宣導及強力執法後,路口停讓情形已有明顯改善,顯示駕駛人用路安全觀念已有提升,警方表示將持續貫徹執法,呼籲駕駛人和行人都需共同遵守交通規則,車輛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行人也應依照標誌(線)、號誌指示穿越道路,一同營造友善安全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