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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賣乾弟去柬埔寨強摘器官 宣判結果出爐

謝姓男子坑騙乾弟摘器官賣柬國,桃園地院判刑5年半。(圖/中國時報記者蔡依珍攝)

謝姓男子坑騙乾弟摘器官賣柬國,桃園地院判刑5年半。(圖/中國時報記者蔡依珍攝)

謝姓男子以高薪誘騙黃姓乾弟前往柬埔寨,假藉疫情要健檢確認臟器健康後,以100萬代價販售心、肝、腎「全摘」,黃男被「監管」出境至柬國,因買家找到其他配對器官逃過死劫。桃園地院11日宣判,謝男被依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判刑5年半,林姓女仲介和蔡姓管理人都因自首供出上游減刑判2年4月。

中壢警分局去年8月查獲26歲林姓詐欺集團女車手時,從查扣手機內驚見器官捐贈同意書照片,進一步調查發現林女和32歲謝姓主嫌、28歲蔡姓男子共組境外摘取器官人口販運集團,由謝男負責尋找詐騙受害對象、也就是俗稱「養豬場」,蔡男監督被害人出境、林女尋找國外器官買家。

謝男利用黃姓乾弟的信任,佯稱至國外從事行政文書工作可獲得6至7萬元的高額月薪,且包吃包住包機票,再以疫情期間要健康檢查為由,誘騙黃男完成器官健康檢查,林女則和柬埔寨葉姓買家談妥以登機交付前金50萬、下機4小時內交付50萬元,由謝分得80萬元、蔡和林各分10萬元,一行人對話甚至提及「全摘」,指摘取心臟、肝臟、腎臟及眼角膜等全數可用器官。

黃男去年7月27日在王男「監督」下獨自搭機前往柬國,豈料入境後,買家稱已找到其他器官貨源,不願購買黃的器官而拒絕交易,要求「豬商自己接走」,黃男才知受騙,2天後自費驚慌逃返國。

桃園地院法官痛批高薪誘騙活摘器官駭人聽聞,影響社會安全公共秩序甚鉅,審酌林女和蔡男坦承不諱,且林女獲悉交易失敗就立刻通知蔡男設法救回黃男,蔡男也典當金飾付款助黃男返國,依《人口販運防制法》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嫌判刑2年4月,謝男則因否認犯行遭判刑5年6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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