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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士院前審判長性騷女法官成立 蔡明宏最重將拔除法官職務

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明宏遭控性騷擾女法官,被認定性騷擾成立。(圖/報系資料照)

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明宏遭控性騷擾女法官,被認定性騷擾成立。(圖/報系資料照)

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明宏在2022年底、涉嫌對年輕女法官性騷擾案,士院「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認定性騷擾成立,全案將依規定送請法官評鑑委員會審議,最重將建議免除法官職務、並不得再任公務員,全案將移送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未來可能移送監察院彈劾、再送請懲戒法院重懲。刑事責任部分,被害女法官已提告,由士林地檢署依涉嫌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等部分偵辦中。

士院前審判長蔡明宏在去年11月15日中午,被指藉口關心工作情形,帶著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前往陽明山用餐,用餐完畢之後刻意選擇不同的下山路線,女法官發覺路徑有異,連忙從提袋內拿出手機欲察看行車路線時,蔡明宏以手將女法官的手機壓進提袋內阻止查看。

後來蔡明宏將車輛開進似為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以「某說法」藉故停車後,開始對年輕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女法官初遇此事又身處深山內,完全不知如何抗拒,只好藉口下午還要評議堅決要求蔡明宏開車下山,蔡才放棄。女法官返回法院後,立即向兩位法官同事求助,這才得知蔡是慣犯。此事曝光後,有署名「當事者」者在法官論壇發毒誓,賭上全部身家性命喊「絕無性騷」。

據指出,司法官訓練所26期結業的蔡明宏綽號蔡董,早在2007年11月間,涉嫌在車內對支援的女書記官上下其手,當時士院未積極處理,女書記官迫於壓力,未正式提出申訴,最後不了了之。後來,司法院內部網站的法官論壇,2010年再度披露蔡明宏晚間載女書記官去陽明山且涉毛手毛腳,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指示重啟調查,最後將蔡記申誡2次。當時擔任行政庭長的蔡明宏,被拔掉行政庭長與發言人職務,後來還遭免兼庭長。

士林地院對於蔡明宏涉嫌性騷擾女法官案,今年6月21日發布新聞稿,指原任刑5庭(即國民法官第2庭)法官兼審判長蔡明宏,免兼審判長職務,改配屬為刑事第2庭法官;刑9庭法官兼審判長蔡守訓,兼任刑5庭(國2庭)法官兼審判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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