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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騎微型電動車上路以為酒駕「罰較輕」 聽到要移送讓他瞬間呆掉

越南籍45歲黃姓男子酒後騎車又未戴安全帽,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圖/警方提供)

越南籍45歲黃姓男子酒後騎車又未戴安全帽,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圖/警方提供)

越南籍45歲黃姓男子日前與朋友飲酒後,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行經五股區御成路時,因未戴安全帽被巡邏員警攔查,員警聞到他身上傳來陣陣酒味,經酒測後酒測值達0.34mg/L,黃男辯稱以為騎電動車就不會有事,全案訊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據了解,黃男9日晚間9時許,飲酒後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欲返家,因為沒有戴安全帽太過招搖,加上騎車搖搖晃晃,引起巡邏員警注意,沒想到一接近黃男就聞到濃厚的酒味,面對員警詢問,黃男坦承「有喝一點點」,經實施酒測後酒測值高達0.34mg/L。

員警向黃男告知酒測值超標,是公共危險現行犯,黃男聽到後愣了一下,表示以為騎電動車酒駕罰鍰比較輕,經員警耐心解釋後,黃男才明白騎電動車也算酒駕,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蘆洲分局表示,統計今年1至6月蘆洲分局取締酒後駕車件數高達247件,罰鍰金額總數約達新臺幣2223萬元,其中170件以涉犯公共危險罪移送,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酒後切勿開車。

蘆洲分局呼籲,取締酒後駕車列為當前重點勤務工作,除針對「酒駕事故地點」與「轄內常飲酒集中地點」增派巡邏攔查取締,暑假期間每日都會編排防制危險駕車暨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不定點加強攔查,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