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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港高中爆「435人食物中毒」 營養午餐業者獲判無罪…檢不服上訴:採檢非公開透明

屏東縣東港高中2年前爆發集體食物中毒,造成435名師生出現不適。(圖/中國時報謝佳潾攝)

屏東縣東港高中2年前爆發集體食物中毒,造成435名師生出現不適。(圖/中國時報謝佳潾攝)

屏東縣東港高中2年前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事件,造成435名師生上吐下瀉,全案偵辦後,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起訴該公司總經理郭振堂及掛名公司負責人的周伯彥,不過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罪證不足,判營養午餐業者「鮮大師」無罪。對此,檢方不服提上訴,原因也曝光了。

事情發生在2021年3月11日,東港高中爆發集體食物中毒,435名師生陸續出現嘔吐、噁心、腹瀉、腹痛、發燒等症狀,衛生局採集檢體送驗,檢驗出諾羅病毒陽性反應,認為負責監督管理的該公司總經理郭振堂及負責人周伯彥,疏忽沒注意,檢方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過失傷害等罪嫌提起公訴。

針對指控,業者強調食品接受衛生局檢驗後並沒有問題,人員檢驗也沒有病毒,而且當時還供應午餐給其他學校,卻僅有東港高中出現異狀,可見被病毒污染的地方是東港高中,與業者無關。

屏東地院審結,認為檢方提出的證據不足,判業者無罪。檢方不服判決提上訴,提到其他學校沒發生食物中毒,但業者對這些學校的調配菜色、包裝、運送、貯存的過程都不相同,任何一個環節都有可能造成食物感染病毒,其他學校沒有師生感染諾羅病毒,不代表東港高中的營養午餐沒有遭到病毒感染。

檢方指出,衛生局是在隔天才到業者的中央廚房採樣,當時餐具已經清洗完畢,當然採檢不到任何病原體,而東港高中留的食物檢體是事先留下的,並非學生吃剩的食物,無法正確判斷業者提供的膳食是否衛生無病毒。另外,由於中央廚房的採檢視業者自行採樣,而不是衛生局進行,在未公開透明的狀況,很難因為沒採得任何病毒檢體,就認定業者的午餐是衛生無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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