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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愛座「強迫讓座」恐違法 美女律師轟:爭氣一點!自己叫車好嗎

博愛座問題討論多年。(圖/翻攝自女人大律師李怡貞、報系資料照)

博愛座問題討論多年。(圖/翻攝自女人大律師李怡貞、報系資料照)

博愛座問題討論多年,該不該讓位大家看法也不同。知名作家李昂(施淑端)抱怨,搭捷運看到3名年輕人坐博愛座,甚至有人對她翻白眼,讓她氣到曝光照片,還呼籲台北市長蔣萬安給說法。對此,美女律師李怡貞直言,強迫讓位可能觸犯刑法304條強制罪。

當事女子在Dcard表示,李昂當天塗了桃紅色的口紅,氣色看起來比她好很多,一直不好好扶手把難怪會站不穩。女子透露,李昂當下走到她面前不是說「我不舒服,可以讓座給我嗎」,而是自言自語地說「我再試一次,看誰要讓座給我」、「這是博愛座,誰要讓座給我,沒有人要讓座給我」,請問這樣她怎麼會知道對方不舒服。

李昂則回擊,「匿名者說是當事人,歡迎站出來。面對面,不要躲在網路匿名後面,看過我上電視的人都知道我一向說話的直接方式,我像一個會喃喃自語的人嗎?哈哈哈!連這樣的功課都沒做。要出來 ,也要加把勁作功課。」

針對此事,李怡貞今(23日)在臉書發表看法。李怡貞直言,關於博愛座,想讓就讓,不想讓就別讓,不讓沒有違法,硬強迫別人讓座才可能違法。她說明,強迫讓位可能觸犯刑法304條強制罪,「上網情緒勒索或是討拍都不算啦,外出想要保證有座位,爭氣一點,自己叫車,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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