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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幼幼社」遭認定未立案收托 北市府開罰6萬元勒令停辦

農委會(現為農業部)原本透過社團形式成立「幼幼社」滿足家長托育需求,未料日前遭台北市政府認定未立案收托並開罰6萬元。(圖/報系資料照)

農委會(現為農業部)原本透過社團形式成立「幼幼社」滿足家長托育需求,未料日前遭台北市政府認定未立案收托並開罰6萬元。(圖/報系資料照)

農業部荒唐事又一樁!農委會(現為農業部)原本透過社團形式成立「幼幼社」滿足家長托育需求,未料日前遭台北市政府認定未立案收托,開罰6萬元並令其停辦,有兒福團體就直呼,政府部門不應帶頭違法。

依全國教保資訊網公告指出,「南海路37號地下1樓」(農業部現址),今年4月18日台北市政府依未經許可設立即招收幼兒進行教保服務,開罰負責人張大川6萬元。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幼教委員會主委楊逸飛表示,未立案托兒機構沒有消防安全檢測、學生可能未納入學生保險,還有教保人員薪資核發等相關問題, 一旦發生問題時將難釐清責任歸屬。他認為,早期托兒所多為家長互助的形式成立,但托兒所成立多為家長方便,只為讓工作的家長有地方托兒,規定因此較為鬆散,2011年幼托整合後,政府盤點上就漏掉這些地方,沒有盡到立案變更或立案程序,行政上可能有所疏失。

「政府部門不應帶頭違法」,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說,過去很多如公立學校、公部門等過去都會透過類似的社團形式協助收托同仁幼兒,但2011年上路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明明就規定不得未經立案許可收托,且為了鼓勵機構設置托兒設施,教育部近日也放寬許多互助教保中心相關規定,呼籲其他部會或學校應盡速檢視自身有無違反相關法令,不應再違法收托。

農業部人事處處長林建璋表示,過去農委會曾透過幼幼社、以社團的形式收托同仁子女,但已是歷史產物,改透過教育部推動的職場教保服務中心滿足同仁收托需求,農業部近日規劃在鄰近農業部的林業試驗所國家林木種原庫的辦理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空間已完成會勘,預計會在今年12月完成後,招收24名幼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