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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蛋洗產地釀食安問題 民眾黨團籲:落實進口蛋標示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召開記者會,呼籲採購進口蛋應受《政府採購法》規範。(圖/周志龍攝)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召開記者會,呼籲採購進口蛋應受《政府採購法》規範。(圖/周志龍攝)

農業部近日向立法院提交進口蛋加工液蛋的流向資料,其中標示不實占總量41.3%,外界質疑,畜產會約9成的收入來自政府補助,採購進口蛋卻不受《政府採購法》規範。民眾黨立委邱臣遠、發言人楊寶楨今(20)日召開記者會,呼籲農業部檢討現行法規缺漏,審慎思考畜產會的定位和必要性;而雞蛋供需與價格應是公開資訊,並經詳細精算,以利未來調控總量。

立委邱臣遠表示,民眾黨立委吳欣盈身為衛環委員會召委,9月底與各黨立委在立院臨時提案,要求農業部10日內提供標示不實的液蛋流向,根據資料,截至10月3日,冷凍殺菌液蛋庫存86萬9970公斤,其中36萬50公斤原產地標示錯誤,農業部稱「沒有一顆有問題的蛋被吃下肚」,食藥署也背書「品質沒問題」,但民眾關心的是,為何標示不實?以後會不會再發生?如何確保進口雞蛋品質?呼籲中央必須盤點現行法規缺漏,並與食藥署等相關單位跨部會合作研議標示細則;在稽查方面,也需建構中央和地方合作的模式,雙管齊下改善食安問題。

黨團副主任兼發言人楊寶楨表示,農業部面對進口蛋爭議,以《採購法》第7條主張生鮮農漁產品採購不在適用範圍內,明顯忽略大眾對食安和品質的要求,農業部還親口承認,過期的進口蛋中有約174萬顆屬於非生鮮農漁產品的冷凍液蛋。而這次專案進口雞蛋並非來自既有的產銷調節預算,而是向農業金庫貸款,高達15億元,其中5成由農信保基金保證,是「借入資金」,畜產會在進行農業部委辦業務採購時,應依循《採購法》第4條及第5條之規定,並受主管機關農業部之監督。

民眾黨團呼籲,台灣人民需要的是能為食安把關的政府,近來標示不實案件頻傳,農業部與食藥署不能只會喊口號,應全面檢討法規缺漏,並加強稽查,慎防不肖人士惡意變造產地;針對畜產會缺乏有效監督引發的黑箱疑慮,政府也該拿出魄力與作為,以回應民眾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