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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熱戀卻遭控小三!她怒告卻輸了 男坦承:她們都是我女友

(示意圖/Pixabay)

(示意圖/Pixabay)

高雄余姓女子與張姓男子交往期間,突然被張男的蕭姓前女友傳訊指控她是小三,因此憤而對蕭女提告求償25萬元。不過事情鬧上法院後,張男竟坦承在2021年6月至12月期間,2人都是他的女友,加上查無余女名譽權受侵害的事證,最終高雄地院法官裁定駁回告訴。

余女在判決書中主張,蕭女是男友交往6年半的前女友,男友在2人交往之初自稱單身,沒想到過了一段時間,蕭女卻突然透過Messenger傳訊息給她的家人,批評她是小三,導致她受到家人和長輩質疑,身心受創,因而決定向蕭女求償25萬元。

蕭女則辯稱,余女在2021年8月底突然加她LINE好友,經詢問張男才知道男方劈腿,接著余女又在臉書發文稱「感情的世界也一樣,2人剛好,3人就太擠了」、「妳無法抄襲我,也複製不了我的氣質跟優雅,更不會有我的品位跟眼光,正版與冒牌總有區別,自己對號入座吧」等,她因此確信余女介入自己與張男的感情,且有意針對,才會希望余女的家人協調化解感情糾紛,主觀上並無貶損余女名譽的意思,更沒有將訊息內容公諸於眾。

張男到案後則坦言,他是在2015年6月至2021年12月與蕭女交往,之後又在2021年6月左右與余女交往,所以這段期間2人都是他的女友,一直到2021年8月底余女突然加蕭女LINE好友,這段三角戀情才曝光。

對此,高雄地院法官認為,透過張男的證詞,他是先與蕭女交往,之後才同時與余女談戀愛。而余女在2021年9月初曾傳訊息給蕭女,自稱「我自願退出」,言語間甚至提及張男告訴她,如果不是余女的出現,他原本打算與蕭女結婚,但傳完訊息之後,她並未與張男分手,而是選擇繼續交往。

法官表示,雖然余女聲稱是因為張男借了很多錢,而且捨不得她離開,才沒有分手,但根據上述臉書PO文、訊息內容,蕭女稱感情遭到余女介入之指控並非無憑無據。法官也補充,蕭女雖然確實曾傳訊息向余女家人提及「第三者」等字眼,但她也的確沒有把訊息公開,余女家人也沒有將訊息傳出去,可見雙方都沒有將此事散布於眾的意圖,客觀上不至於產生貶損余女社會評價的結果,也難認有對余女的名譽權造成侵害,最終不採信余女的說詞,裁定駁回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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