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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擴大限縮陸供應鏈 明年起美電動車含陸電池不補貼

美財政部1日發布電動車新規,若內含陸製電池不再予以補貼。圖為2020年紐約國際車展展示的電動車。(圖/新華社)

美財政部1日發布電動車新規,若內含陸製電池不再予以補貼。圖為2020年紐約國際車展展示的電動車。(圖/新華社)

拜登政府正致力推動美國電動車供應鏈發展,希望在國內製造清潔能源的汽車,並擺脫對中國大陸的依賴。美國財政部1日發布新規,從2024年起,含有任何由「受關注外國實體」(FEOC)生產或組裝電池原料的電動車,將不再符合稅收抵免條件。但新規對於FEOC的定義,還是為美國企業與中國夥伴合作保留了一些空間。

拜登政府根據《降低通膨法》,正向購買國產電動車者提供最高7500美元(約新台幣23.8萬元)的稅收抵免。相關條款規定,如果電池中的關鍵礦物或其他組件由FEOC(Foreign Entity of Concern)製造,該電動車便無法獲得減稅資格。而FEOC係指,任何由中國、俄羅斯、北韓或伊朗擁有、控股或管轄的公司。

據財政部發布的新規,FEOC涵蓋在上述國家註冊或設總部的公司,及25%或以上股權或董事會席位由這些國家控制的公司。從2025年起,製造過程中使用任何FEOC開採或加工的鋰、鎳和鈷等關鍵礦物的電動車,將失去享受補貼的資格。新規發布後,會有數周的公眾評論期。

中國在全球電動車和汽車電池市場占主導地位,拜登政府希望減少對中國的依賴。不過,上述對於FEOC的定義,還是為與中國政府有關聯的中企開了一扇門,將讓中企可以透過與美企建立合資企業和投資、合夥關係和技術授權等間接方式,利用美國納稅人的補貼。

福特汽車年初時宣布,將斥資35億美元在密西根州興建電動車電池廠,並由大陸電池巨頭寧德時代提供技術支援。近期,福特不斷針對與寧德時代的技術授權協議,對拜登政府進行遊說。相較汽車製造商,礦業公司和其他電池材料和零組件製造商則認為,允許中國提供廉價的組件,可能會讓外國產品大量流入美國。

另外,美國國會領袖計畫於12月4日,發布折衷版的2024財年《國防授權法案》(NDAA)。參議院先前通過的該院版NDAA中包含一項條款,要求企業針對在中國的特定高科技投資時,通報美國政府。但共和黨籍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主席麥亨利(Patrick McHenry)長期反對設下廣泛投資限制,僅支持針對個別公司的做法,他因此擋下了這項條款,如今眾院議長強生也已同意刪除。